公司代码:688468 公司简称:科美诊断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李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进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科美诊断、公司 | 指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科美博阳 | 指 |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曾用名:博阳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宁波英维力 | 指 |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科倍奥 | 指 |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科信义 | 指 | 宁波保税区科信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科德孚 | 指 | 宁波保税区科德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横琴君联 | 指 | 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君联资本 | 指 |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LOYAL CLASS | 指 | LOYAL CLASS LIMITED (中文企业名称:敦信有限公司) |
华兴资本 | 指 | China Renaissance Holdings Limited |
上海沛禧 | 指 | 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HJ CAPITAL | 指 | HJ CAPITAL 2 LTD |
LiCA?系列产品 | 指 | 公司应用光激化学发光原理开发的化学发光产品,LiCA?系公司注册商标 |
CC系列产品 | 指 | Chemclin系列产品,公司应用酶促化学发光原理开发的化学发光产品,Chemclin?系公司注册商标 |
CE认证 | 指 | 是指根据欧盟《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98/79/EC》相关要求完成产品备案/注册申请 |
《公司章程》 | 指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期间 |
报告期期末 | 指 | 2024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光激化学发光 | 指 | 应用能够在激发光激发下释放高能活性氧的感光物质与能够接受高能活性氧释放光信号的发光物质作为化学发光的标记物,感光物质与发光物质在免疫反应下结合,相互距离拉近至200nm以内,感光物质在激发光下释放高能活性氧,发光物质与高能活性氧反应后发出光信号,进而检测标记物的一种化学发光技术 |
酶促化学发光 | 指 | 利用酶作为标记物,酶催化发光底物产生光信号的化学发光技术 |
直接化学发光 | 指 | 利用吖啶酯或易鲁米诺等作为标记物,在含有过氧化氢的强碱激发液的作用下发出光信号的化学发光技术 |
电化学发光 | 指 | 利用三联吡啶钌作为标记物,其与三丙胺在电极表面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发出光信号的化学发光技术 |
标志物 | 指 | 与相应疾病密切相关的,能够用以标识疾病特异性特征的活性物质 |
标记物 | 指 | 用以标记免疫反应形成的抗原抗体复合物,并在一定状态下能够发出信号(或刺激其他物质发出信号)的物质 |
底物 | 指 | 在化学发光中,与标记物发生反应的物质 |
固相、固相载体 | 指 | 捕获抗原抗体反应后形成的抗原抗体结合复合物的载体 |
包被 | 指 | 通过物理吸附或化学偶联等方法将抗原或抗体分子包被在纳米微粒或其他固相上 |
纳米微球 | 指 | 直径在纳米和微米尺度范围的球型粒子。本年报中特指光激化学发光反应过程使用的感光微球和发光微球,微粒直径约为200nm |
感光微球 | 指 | 在特定光激发下能够产生单线态氧的纳米级微粒 |
发光微球 | 指 | 在单线态氧激发下能够发出光信号的纳米级微粒 |
单线态氧、高能活性氧 | 指 | 激发态的氧分子 |
灵敏度 | 指 | 试剂所能可靠检测标记物的最低含量(浓度) |
精密度 | 指 | 同一个样本每次检测的变异程度 |
准确度 | 指 | 多次重复测量所得量值的平均值与参考量值间的一致程度 |
通量 | 指 | 单位时间内检测次数 |
线性范围 | 指 | 发光信号与标记物浓度范围之间的关系 |
敏感性 | 指 | 在以金标准判断患病(阳性)人群中,检测出阳性的几率 |
特异性 | 指 | 在以金标准判断无病(阴性)人群中,检测出阴性的几率 |
假阳性 | 指 | 在以金标准判断无病(阴性)人群中,检测出为阳性的几率 |
假阴性 | 指 | 在以金标准判断有病(阳性)人群中,检测出为阴性的几率 |
HAV | 指 | 甲型肝炎病毒 |
HBV | 指 | 乙型肝炎病毒 |
HCV | 指 | 丙型肝炎病毒 |
HIV | 指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
Ab | 指 | 抗体 |
Ag | 指 | 抗原 |
IVD、体外诊断 | 指 | 英文 In Vitro Diagnostics 的缩写,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产品和服务。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科美诊断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emclin Diagnostic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emclin Diagnostic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临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一层、六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一层、六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94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emclin.com/ |
电子信箱 | ir@chemclin.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燕玲 | 李诗阳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 |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 |
电话 | 010-58717511 | 010-58717511 |
传真 | 010-58717501 | 010-58717501 |
电子信箱 | ir@chemclin.com | ir@chemclin.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科美诊断 | 688468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25,586,055.76 | 219,216,437.67 | 2.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642,341.88 | 76,631,720.65 | 0.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0,271,465.72 | 61,332,078.66 | 14.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542,133.33 | 67,712,192.93 | 14.5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65,874,761.86 | 1,388,801,768.59 | -1.65 |
总资产 | 1,807,763,371.68 | 1,820,562,566.47 | -0.7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9 | 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9 | 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5 | 2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1 | 5.49 | 增加0.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5 | 4.39 | 增加0.6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7.56 | 18.71 | 减少1.1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6,283.64 | 第十节七、71、74及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7,804.24 | 第十节七、67及7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064,111.93 | 第十节七、68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028.12 | 第十节七、74及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7,661.91 | 第十节七、6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37,390.1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6,370,876.1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临床免疫化学发光诊断检测试剂和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为基于光激化学发光法的LiCA?系列诊断试剂和基于酶促化学发光法的CC系列诊断试剂及仪器,主要应用于传染病(如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甲肝、戊肝等)标志物、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脏标志物及炎症等的检测。
光激化学发光是一种利用抗原-抗体间特异性结合形成感光微球与发光微球相互接近的连接结构,进而实现单线态氧的传递,诱导光激发化学发光过程的“免分离”均相免疫分析方法,具有纳米、免洗、光激发等技术特点,创造性地解决了非均相免疫分析方法需要多步骤清洗可能引起的检测误差等问题。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发展和创新,已在国内率先建立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开发形成LiCA?系列产品。酶促化学发光是利用酶作为标记物,并通过酶催化发光底物产生光信号的化学发光技术,公司在国内较早从事酶促化学发光研究并开发形成CC系列产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219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其中LiCA?系列试剂产品注册证87项,CC系列试剂产品注册证58项,其它产品注册证74项。公司化学发光检测试剂涉及传染病、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脏标志物及炎症等领域,基本覆盖了国内化学发光检测临床使用量较大的主要检测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主要产品及配套的检测仪器如下:
项目 | LiCA? 系列 | CC系列 | ||||
技术原理 | 光激化学发光 | 酶促化学发光 | ||||
主要优势 | 纳米、免清洗、光激发、检测性能优异、检测通量高 | 可大批量快速检测 | ||||
主要 | 型号 | LiCA?500 | LiCA?800 | LiCA? Smart | LiCA AT 5000 | CC 1500 |
项目 | LiCA? 系列 | CC系列 | ||||
配套仪器 | 样例 | |||||
主要 性能 | 最高500T/小时,一次可加载198个样本,样本、耗材、试剂可随时添加 | 最高600T/小时,一次可加载200个样本,试剂智能管理 | 200T/小时,急诊项目15分钟出结果 | 单模块恒速500T/小时,最多可支持4个模块联机 | 四针加样,380T/小时,一次可加载240个样本 | |
主要应用市场 | 大中型医院、体检中心等 | 大中型医院、体检中心等 | 急诊、中小型医院等 | 大中型医院、体检中心等 | 大中型医院、体检中心等 | |
取证 时间 | 2014年 | 2018年 | 2020年 | 2023年 | 2014年 | |
试剂 | 传染病 | 用于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标志物检测,拥有18项产品注册证 | 16项产品注册证 | |||
优生优育 | 用于体外检测人血清中弓形虫、风疹、巨细胞、单纯疱疹1型和2型病毒感染抗体,评估育龄女性病毒感染的免疫状况、防止母婴传播、更早干预、治疗、预防先天性ToRCH感染,拥有8项产品注册证。 | - | ||||
肿瘤标志物 | 用于甲胎蛋白、癌胚抗原等肿瘤标志物检测,拥有18项产品注册证 | 15项产品注册证 | ||||
甲状腺激素 | 用于促甲状腺素等甲状腺激素检测,拥有11项产品注册证 | 8项产品注册证 | ||||
生殖内分泌激素 | 用于?-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生殖内分泌激素,拥有9项产品注册证 | 8项产品注册证 | ||||
炎症和心脏标志物 | 用于白介素6、降钙素原等炎症标志物检测和用于肌红蛋白、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等心脏标志物检测,拥有7项产品注册证 | - | ||||
糖尿病 | 用于胰岛素等糖尿病标志物检测,拥有2项产品注册证 | 6项产品注册证 | ||||
类风湿 | 用于抗环瓜氨酸肽抗体(Anti-CCP)检测,拥有1项产品注册证 | - | ||||
肝纤维化 | 用于人血清中透明质酸(HA)、层粘连蛋白(LN)、Ⅳ型胶原(CⅣ)、甘胆酸(CG)、Ⅲ型前胶原N端肽(PⅢNP)含量的检测,拥有5项产品注册证 | 4项产品注册证 | ||||
骨代谢 | 用于检测25-羟基维生素D(25-OH-VD)的含量,拥有1项注册证书 | 1项产品注册证 | ||||
过敏原 | 用于人血清中免疫球蛋白E(IgE)含量的检测,拥有1项产品注册证 | - | ||||
质控品 | 拥有6项产品注册证 | - |
注:LiCA? 500和LiCA? 800两款由公司与嘉兴凯实合作研发,嘉兴凯实持有该两款产品的注册证并为公司独家生产,公司拥有(或被授权使用)该两款仪器的主要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LiCA?Smart已于2020年5月25日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京械注准20202220213),持证人为科美诊断,LiCA AT 5000于2023年11月2日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苏械注准20232221553)。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体外诊断试剂所需要的主要物料包括生物活性原料(如抗原、抗体、酶等)、微孔板等辅助材料、内外包装材料等,生产体外诊断仪器主要采购的物料包括机加工件、钣金件、工控机等各类标准件和外包装材料等。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审核管理规程》等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公司供管部、质管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对供应商的立体审核与评价机制。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管理体系覆盖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与询价、签订采购合同、执行采购、物料检验及入库、发票及付款等各个流程。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适量备货”的方式,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并结合安全库存标准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及月度生产计划。相关生产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做物料准备,生产流程按照生产工艺及操作规范进行,关键工序后均设置检验环节,检验通过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产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成品库。
公司注重生产质量控制,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B/T42061-2022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第2017/746号(EU)法规,以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销售模式
公司99%以上的销售收入采用经销模式,直销的主要对象为独立医学实验室等。
经销模式下,公司通过经销商向终端医院销售产品。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经销商管理制度》,对经销商的资质、授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公司通过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方式为经销商提供支持,以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概况
体外诊断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的血液等组织及分泌物进行检测,获取临床诊断信息的产品和服务。体外诊断能够便捷、低成本、低伤害的为医护人员提供精确、早期的临床诊断信息,为疾病发现、治疗、监测提供有效依据,并能大大节省医疗费用,已成为医疗决策的重要依据。目前,体外诊断行业已成为全球医疗领域发展较快、市场规模最大的细分行业之一。
① 全球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Evaluate MedTech发布的《World Preview 2018,Outlook to 2024》的统计预测,全球医疗器械市场在2017-2024年间的年均增速为5.6%,2024年将达到5,945亿美元,其中体外诊断排名细分行业第一位,预计2024年将达到796亿美元,占据全球医疗器械市场份额将达到13.4%,期
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保持在6.1%。全球较高的人口基数、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以及新兴国家市场的需求也推动着体外诊断市场持续稳定的发展。
② 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健康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7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需求预测及发展趋势前瞻报告》显示,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由2019年的6,235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10,358亿元。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2024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1,300亿元,2023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达1,603亿元。随着我国体外诊断市场对检测准确度和精密度等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和我国体外诊断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国内体外诊断市场的主导方向已经逐渐从生化诊断向免疫诊断和分子诊断领域转移。
(2)行业发展趋势
①化学发光免疫诊断市场国产化水平有望进一步提高
我国化学发光免疫诊断市场国产化率相对较低,以罗氏、雅培、贝克曼及西门子为代表的国外厂商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空间,国产替代空间巨大。在诊断平台技术层面,国产企业的旗舰机型已经可以实现与海外一线品牌直接对标。在诊断试剂层面,大量中国体外诊断企业已经实现了诊断试剂的研发上市,且相比海外试剂有显著的价格优势。国际环境层面,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具备强大的供应保障能力以及极高的研发水平,国产企业的诊断技术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预计随着国产品牌研发的持续推进,品牌认可度不断提升,中国化学发光免疫诊断市场国产化水平有望进一步提高。
② 细分领域均处于产品的快速发展和迭代阶段,未来市场空间充足
目前,国内化学发光免疫诊断市场仍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且由于免疫诊断项目众多,包括肿瘤标志物、激素、传染病、甲状腺、生殖内分泌激素和心脏标志物等,每个细分领域均处于产品的快速发展和迭代阶段,市场空间充足,具有技术优势以及高性价比产品的企业仍有良好的发展机会。
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和心脏标志物作为免疫小分子定量项目,化学发光试剂的开发难度相对较高,相关市场一直由以罗氏、雅培、贝克曼、西门子为主的外资品牌占据主导。近年来,随着国家医保控费和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的持续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均对能够在技术水平上替代外资品牌的国产产品有强烈需求,未来相关产品进口替代的空间巨大,并将为有技术和产品优势的国产厂商在各级医疗机构进行进口替代提供助力。
③ 化学发光作为较为先进的体外诊断技术,优势将逐步凸显
化学发光已成为我国免疫诊断领域的主流方法,被越来越多的应用于传染病、甲状腺激素、肿瘤标志物、生殖内分泌激素、炎症和心脏标志物等疾病标志物的检测。目前,无论是从实现中高端市场进口产品替代还是提升基层市场检测技术和质量的角度,都对化学发光产品的检测性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除此之外,随着国产化学发光产品技术水平和检测质量的不断提升,化学发光诊断的自动化程度、操作简易程度、检测效率、可延展性,以及仪器与试剂的互补性也将
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对比欧美等发达国家所使用的免疫诊断技术类别中,化学发光诊断技术已成为绝对主流。未来随着中国医疗设施投入的不断增加,化学发光诊断技术优势在逐渐突出。
(3)主要技术门槛
体外诊断是一项涉及多学科交叉的行业,行业技术门槛高,且与患者疾病诊疗息息相关,行业新技术的应用需要经历长周期的技术研究、临床验证和市场培育。公司光激化学发光检测技术在检测准确度、灵敏度、精密度等方面具有良好表现,部分产品的检测性能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多年以来始终对光激化学发光进行深入的探索,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发展和创新,已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近年来公司LiCA?系列产品不断丰富,得到市场的认可。
①公司具备LiCA?系列产品技术开发能力
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具有纳米、免洗、光激发等优势,创造性的解决了非均相化学发光中因清洗分离而带来的误差、结构复杂等问题。基于光激化学发光的技术原理,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发展和创新,已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围绕该核心技术平台涉及的原材料、试剂、仪器等关键环节形成了纳米微球精细化修饰技术和光激化学发光分析技术等核心专利技术。
②公司建立了健全高效的研发体系
公司拥有一支多学科、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专业涉及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预防医学、遗传学、病毒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等各专业领域,核心技术人员拥有深厚的理论研究功底和丰富的产业经验。
③公司具备深厚的研发积累和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历年来投入大量资源开展研发工作,不断创造和更新核心技术,打造核心产品,通过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加速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与成果转化。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219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境内外授权专利294项,其中发明专利119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续不断的研发积累获得了社会和业界的广泛认可,曾多次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如国家高技术发展研究计划(863计划)、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研发项目“疾病标记物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试剂盒的研制”曾获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基于光激化学发光技术的临床免疫检测系统成果转化”获评2019年中关村示范区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公司产品“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HIVAg/Ab)检测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孕酮(Prog)测定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抗缪勒氏管激素(AMH)测定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入选2023年度第二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公示名单,子公司科美博阳两款产品“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和“高敏肌钙蛋白I检测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入选《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
科美诊断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称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2024年第一批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GOI”荣誉。子公司科美博阳也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浦东新区重点优势企业、浦东新区研发机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上海市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项目等称号,并曾获批成为上海市专利导航、上海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等项目承担单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首个基于“活性氧途径均相化学发光”研究开发化学发光技术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经过多年研发探索,建立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开发形成LiCA?系列试剂产品87项,覆盖传染病、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脏标志物和炎症等领域内的临床常用检测项目,检测项目丰富度已接近雅培、西门子、贝克曼等进口品牌。LiCA?系列产品在检测灵敏度、精密度和特异性等方面均有优异表现,部分产品的检测性能已经达到甚至优于国际一线品牌。LiCA?系列仪器具备操作流程简便、检测通量高等特点,LiCA? 800仪器单机最高检测速度能够达到600T/h,远超国际一线品牌,LiCA? Smart能够更好满足急诊、中小型医院的临床诊断需求,多元化的仪器型号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新客户开拓的能力。
公司一直以来坚定投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的自主研发,成功打造出新一代恒速高通量光激均相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LiCA? AT 5000,LiCA? AT 5000是公司自主研发、自主生产的成果,它不仅具备高效精准、灵活拓展、易于操作、可靠耐用等特点,更是公司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成果。它的成功研发和生产,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管线布局,满足市场检测的多样化需求,标志着公司在仪器产品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重要的一步。
公司是国内传染病化学发光检测领域的领先企业,传染病检测项目齐全,检测试剂性能优异,市场竞争力强,在国内传染病检测领域拥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传染病检测是国内化学发光市场中占比最高的细分领域,其对检测准确度要求较高,该市场长期以来由国际一线品牌垄断。公司HIV检测试剂、梅毒检测试剂在全国同类检测试剂临床评估中敏感性和特异性均达到较高水平。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等三甲医院的研究人员应用公司LiCA?传染病系列部分产品与国际一线品牌产品的临床大样本对比研究显示,公司LiCA?传染病系列部分产品的检测性能优异,甚至优于国际一线品牌。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中国,随着人口结构老龄化、居民生活品质的改善以及健康意识的增强,近年来体外诊断行业发展迅速。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2024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1,300亿元,2023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达1,603亿元,免疫诊断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成为我国体外诊
断市场规模最大的细分市场,化学发光因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简便快速、临床应用范围广,经过1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免疫诊断领域的主流先进技术。由于化学发光对于试剂和仪器的性能要求非常高,技术门槛较高,研发难度大。以罗氏、雅培、西门子、贝克曼为代表的进口厂商进入体外诊断和化学发光行业较早,拥有丰富而成熟的技术积淀,产品性能和仪器稳定性上均具有较好表现,未来实现进口替代的空间较大。近年来,医改政策、支持采购国产设备等政策为国内体外诊断企业进口替代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医保控费的推行使得三级医院在注重检验质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成本控制。此外,近年来浙江、安徽、山东、福建、四川、湖北等省也纷纷出台相关规定限制进口医疗器械采购,鼓励采购国产产品。上述政策为国产优质体外诊断产品逐渐赢得进口替代机会,加速了进口替代进程。未来随着国内优势企业技术的突破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引入,国家鼓励创新政策支持,我国在化学发光领域必将进一步突破,有望逐步实现高端免疫诊断领域的进口替代。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基于产品和应用平台,公司核心技术包括光激化学发光及应用技术、酶促化学发光及应用技术、标志物检测技术三类。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突出表现在光激化学发光及应用技术和标志物检测技术。
(1)光激化学发光及应用技术
光激化学发光法作为一种新型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已逐渐被临床和实验室接受并得到一定程度的应用。与电化学发光、直接化学发光、酶促化学发光等采用磁微粒(具有磁性,微米级直径)作为固相载体的非均相化学发光免疫法不同,光激化学发光运用发光微球与感光微球分别共价交联抗原/抗体。感光微球含有感光物质,其在特定波长的激光激发下,能够转化周围氧分子为单线态氧(高能活性氧),单线态氧在水中的扩散范围为200nm以内;发光微球含有发光物质,能够在单线态氧激发下发出光信号。两种微球借助抗原-抗体间结合,距离降至200nm以内,进而可以实现单线态氧的传递,诱导光激发化学发光过程的“免分离”免疫分析方法。
基于光激化学发光的技术原理,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发展和创新,已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围绕该核心技术平台涉及的关键技术形成了纳米微球精细化修饰技术、光激化学发光分析技术等核心专利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光激化学发光作为新型化学发光技术,具有纳米、均相、光激发的技术特点,创造性的解决了其他化学发光方法在反应过程中需要多次清洗分离并可能引起检测误差的问题。
(2)酶促化学发光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酶促化学发光研究和产品开发的企业,基于酶促化学发光的技术原理,建立了酶促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开发形成CC系列产品。
(3)标志物检测技术
公司除研究和开发针对酶促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和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的试剂所需的包被及标记技术以外,还在标志物检测层面,尤其是传染病标志物的检测方面研究和开发形成了标志物检测的领先核心技术。传染病检测技术中的“新一代HIV抗原/抗体检测技术”、“HCV抗原抗体联合检测技术”为公司具有领先地位的标志物检测技术典型代表,该两项核心技术特点具体如下:
技术 类别 | 核心技术 | 技术描述 | 技术来源 |
标志物检测技术 | 新一代HIV抗原/抗体检测技术 | 该技术能够同时检测HIV抗原和抗体,同时,能够区分阳性信号来自抗原,还是来自抗体;如果仅有抗原信号阳性,说明该病人为HIV病毒感染的早期窗口期病人,为临床处理提供有效依据。 | 自主研发 |
HCV抗原抗体联合检测技术 | 能够同时检测HCV抗体和核心抗原,且能够区分阳性信号来自HCV抗原,还是HCV抗体,有效缩短HCV抗体筛查及HCV病毒感染的窗口期,并提示早期感染病例。 | 自主研发 |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科美诊断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3 | 不适用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境内外授权专利42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0 | 21 | 632 | 119 |
实用新型专利 | 5 | 14 | 154 | 121 |
外观设计专利 | 6 | 7 | 69 | 54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13 | 13 |
其他 | 19 | 32 | 625 | 474 |
合计 | 50 | 74 | 1,493 | 781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9,653,146.14 | 31,775,488.79 | -6.6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9,963,731.83 | 9,247,851.67 | 7.74 |
研发投入合计 | 39,616,877.97 | 41,023,340.46 | -3.4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7.56 | 18.71 | 下降1.1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5.15 | 22.54 | 增加2.6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 金额 | 累计投入 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LiCA?光激化学发光均相免疫检测试剂研发 | 24,143.26 | 1,774.89 | 20,042.13 | 公司目前已有传染病类、肿瘤类、甲状腺类、性激素、心肌标志物及炎症类、代谢标志物等80余项产品获得注册证并成功上市销售,依托LiCA?光激化学发光仪器系列平台,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同时,另有近20项试剂正按照计划进度逐步开发中。 |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在化学发光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展产品线,推进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以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创新。 | 采用高分子纳米微粒技术,构建均相免洗反应体系,赋予检测分析高灵敏度、高精密度、高特异性,同时试剂性能稳定,抗干扰能力强,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传染性疾病、肿瘤、甲状腺、糖尿病、心肌、炎症等疾病的辅助诊断,深度助力疾病筛查,疗效监测及合理用药。 |
2 | LiCA?光激化学发光仪器系列化研发 | 15,330.84 | 1,500.70 | 13,009.75 | 公司已获得注册证并成功上市销售的LiCA?光激化学发光仪器系列产品包含:LiCA? 500,LiCA? 800,LiCA? Smart、LiCA? AT 5000四款仪器。仪器产品运行至今,市场反馈良好。LiCA? PT 1000仪器完成工程机开发和验证,工程机在性能、稳定性和用户操作体验等方面均达到了预期设计目标。目前,LiCA? PT 1000已正式进入注册检验阶段。 | 逐步完善LiCA?仪器产品,涵盖高速、中速产品,并实现流水线自动化。 | 仪器具备检测快、结果准、运行稳、成本省的特点,充分发挥了光激化学发光技术中纳米微球、均相反应体系和激光激发的独特优势,达到了体外诊断行业领先水平。 | 基于光激化学发光(LiCA?)的独特的技术特点,LiCA? 系列仪器具备测试速度快、可随机检测、准确度和精密度高等优势,能够很好地满足大型医院急诊室和大中小型医院免疫常规项目检测的需求,是竞争力较强的新系统。 |
3 | 关键原料研发 | 3,752.90 | 337.38 | 3,185.37 | 公司已完成40余项高品质生物原材料的研发和转产应用, | 配合公司试剂研发进程,达成生物原料和 | 通过透析、包被、定容等技术进行原料的开 | 持续保证生物原料及有机微 |
取得有机纳米微粒原料单批次产量放大10余倍的成果。新建噬菌体展示平台,提高抗体原料发现效率。 | 有机微粒的全面自研自产,逐步建立健全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表达、纯化、评价的一系列技术平台,为试剂新项目开发建立生物原料和有机微粒的技术储备。 | 发,该技术下微粒可达约200nm粒径,微球可释放60000个/秒单线态氧,生物原料品质稳定,原料的标记比活性优异,保证检测型号的强度,赋予检测试剂产品更高的分析灵敏度,已达较为先进水平。 | 粒原料的供应安全及稳定,配合试剂研发进行原料技术创新研发,成为公司产品优异表现的基石,同时助推公司降本增效。 | |||||
4 | 生化试剂研发 | 1,598.91 | 17.80 | 1,375.70 | 公司目前已有10项生化试剂产品取得注册证,其余生化试剂按计划逐步开发中。 | 优化胶乳增强免疫比浊试剂研发技术平台和胶乳试剂规模化生产工艺平台,开发性能稳定优良的胶乳免疫试剂,丰富生化试剂检测菜单。 | 采用胶乳微球技术,提升生化检测平台的灵敏度,拓宽生化检测平台的应用范围,试剂性能稳定,抗干扰能力强,已到达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临床肾功、炎症等疾病的辅助诊断,助力疾病筛查。 |
5 | 科美数字化系统 | 1,600.00 | 112.50 | 653.67 | CRM系统1.0版本已开发完成,目前处于内部试用阶段,主要实现功能包括经销商资质审核、订货、合同等线上管理。同时针对服务团队的功能模块完成了开发,正在进行内部验证。 | 搭建数字化系统,实现公司业务模型化、流程化、标准化,同时提供丰富的报表服务,提升管理效率及客户体验,加速数字化转型。 | 采用了微服务架构,工作流框架,分布式文件系统实现系统的高可用,高可靠性,高扩展性。 | 搭建数字化系统,提升管理效率及客户体验,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 |
6 | 科美诊断智能云+平台 | 1,000.00 | 187.74 | 756.24 | 已成功完成智能云平台的初步搭建和开发工作,该平台初步具备对设备进行智能管理的能力。目前,平台正处于开发进程中,旨在确保其稳定性和可靠性,为未来的全面部署和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 搭建智能云管理平台,实现设备智能互联及智能管理,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产品的性能优化。 | 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设备的智能管理,采用大数据处理框架承载公司海量数据。 | 搭建智能云平台,提升客户体验、产品性能,提升公司决策效率。 |
合计 | 47,425.91 | 3,931.01 | 39,022.86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74 | 16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5.04 | 23.7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130.95 | 2,773.8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7.99 | 16.91 |
注:本期研发人员薪酬数据包含公司承担的社会统筹金额,上期数据按同口径进行披露。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1 | 0.57 |
硕士研究生 | 84 | 48.28 |
本科 | 81 | 46.55 |
本科以下 | 8 | 4.60 |
合计 | 174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8 | 44.8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2 | 41.3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0 | 11.4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2.30 |
合计 | 174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与产品优势
光激化学发光法相比其他化学发光技术具有纳米、免洗、光激发的特点。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发展和创新,已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开发了基于该技术平台的LiCA?系列产品。公司LiCA?系列产品在敏感性、特异性、灵敏度和精密度等方面亦表现优异,部分产品的检测性能已经达到甚至优于国际一线品牌,并且具有检测过程简单快速等特点。部分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如下:
论文名称 | 研究结果 | 期刊 | 研究人员所在机构 |
Clinical Diagnostic Performance of Light-initiated Chemiluminescent | 应用公司LiCA? 500平台和雅培Architect i2000SR平台对10,772例连续的临床常规样本平行检测丙型肝炎抗体(HCV Ab)项目对比研究,公司LiCA?系列产品检测的敏感度、特异性、阳性预测值、阴性预测 | Journal of Clinical Laboratory Analysis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 |
论文名称 | 研究结果 | 期刊 | 研究人员所在机构 |
Assay Compared with the Architect Chemiluminescence Immunoassay for Detection of HCV Antibody | 值分别为96.39%、99.95%、89.58%和99.97%,优于雅培Architect i2000SR平台(分别为93.98%、99.25%、51.90%和99.95%)。 | ||
A Novel HBsAg Assay Based Light Initiated Chemiluminesence Technology is it Reliable for Screening HBV Infection and Quantifying HBsAg | 应用公司LiCA? 500平台和雅培Architect i2000SR平台对5,176例连续的临床常规样本平行检测乙肝表面抗原(HBsAg)项目对比研究,公司LiCA?试剂和Architect试剂的符合率高达99.63%,在浓度0.05IU/ml到150IU/ml之间,LiCA?和Architect的HBsAg浓度测值有非常好的线形相关性(r2=0.90,p <0.001)。 | Hepatol Int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等 |
HIV抗原抗体光激化学发光法联合检测试剂的评价 | 公司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HIV Ag/Ab)检测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和雅培的第四代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及抗体联合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的检测结果具有较高的符合率,且对HIV Ag/Ab的早期感染检测能力略强。公司检测试剂盒的方法学达到了五代试剂的标准,成本低且性能稳定。 | 标记免疫分析与临床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
Comparison and Evaluation of Abbott Chemiluminescent Microparticle Immunoassay and ChIVD Light Initiated Chemiluminescent Assay in the Detection of Treponema Pallidum Antibody | 应用LiCA? 500平台和雅培Architect i2000SR平台对10,498例连续的临床常规样本平行检测梅毒抗体检测项目对比研究,公司LiCA?试剂和Architect试剂的符合率高达99.26%。 | Journal of Clinical Laboratory Analysis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 |
A Hook-effect-free Homogeneous Light-initiated Chemiluminescence Assay: is it Reliable for Screening and the Quantification of the Hepatitis B Surface Antigen? | 应用公司LiCA? 500平台和雅培Architect i2000SR平台对5,176例连续的临床常规样本平行检测乙肝表面抗原(HBsAg)项目对比研究,公司LiCA?试剂成功识别了所有Hook样本。 | Annals of Translational Medicine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等 |
Quantitation of estradiol by competitive light‐initiated chemiluminescent assay using estriol as competitive antigen | 应用公司LiCA? 500平台对133例样本的E2(雌二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LiCA?能够满足临床检测要求,且具有良好的特异性。 此外,公司LiCA? 500平台和西门子IMMULITE2000平台对128例样本(注)的检测结果具有很高的一致性。 研究结果表明LiCA?是定量检测人血清中E2的有效手段。 | J Clin Lab Anal(JOURNAL OF CLINICAL LABORATORY ANALYSIS) | 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
论文名称 | 研究结果 | 期刊 | 研究人员所在机构 |
Establishment of a homogeneous immunoassay-light-initiated chemiluminescence assay for detecting anti-Müllerian hormone in human serum | 应用公司LiCA?系统对165例样本的AMH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作为一种高通量均相免疫测定分析,LiCA系统可以对血清AMH水平的检测做到准确快速。同时,公司LiCA?系统和罗氏系统对165例样本AMH的检测结果具有很高的一致性。 研究结果显示LiCA?系统是一种准确高效的测定AMH的新的分析工具。 | Journal of Immunological Methods | 天津医科大学、同济大学附属上海第十人民医院 |
Performanc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light-initiated chemiluminesent assay for quantitative determination of progesterome | 光激化学发光孕酮定量检测具有如下优势: 1.在反应体系中,小分子的生物素标记孕酮半抗原,对生物反应过程几乎没有影响; 2.生物素-孕酮间化学键连接,能够有助于提升检测分析的灵敏度; 3.LiCA?为一步均相免疫反应,反应无清洗分离步骤,能够避免交叉污染的可能性,同时可提升反应精密度。 研究结果显示,LiCA?适用于小分子激素物质的检测,对于血清孕酮提供了一种快速,同时具有高灵敏度,高准确性,及优异精密度的检测方法。 | Annals of Translational Medicine | 天津市北辰医院;天津医科大学 |
Analytical validation of the LiCA? high-sensitivity human thyroid stimulating hormone assay | 应用公司LiCA? Smart平台进行促甲状腺激素(TSH)检测方法的分析性能评价:1.LiCA? TSH检测的LoQ为0.0019 mIU/L,达到了第四代TSH检测方法的标准。2.LiCA? 检测方法对于极低TSH水平(<0.01mIU/L)的检测具有突出的比较优势。在Cobas系统不能定量检出的170例样本中,99例(58.2%)样本可以被LiCA?系统定量检出。3.LiCA? TSH能够更早反映TSH对于治疗产生的恢复应答。 研究结果显示LiCA? TSH检测精准、灵敏度高,达到了第四代检测方法的标准。该方法对于极低TSH水平的检测具有优异的检测灵敏度,可以满足临床应用。 | Clinical Biochemistry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Analytical and clinical evaluation of the light-initiated chemiluminescent assays for measurement of human thyroid hormones | 1.多中心完成的LiCA?与罗氏Cobas系统方法学比对结果显示,LiCA?甲功五项呈现出优异的分析性能; 2.通过甲功五项和甲功三项联合诊断甲亢或甲减的诊断准确性分析,LiCA?与罗氏、西门子、贝克曼的多系统比较结果高度一致。 研究结论表明LiCA?甲功测试精准、快速,能满足临床常规应用的需求。 | J Clin Lab Anal(JOURNAL OF CLINICAL LABORATORY ANALYSIS) |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陆军军医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A new method broadening the | 1.基于LiCA?的创新方法设计,提高β-hCG检测灵敏度同时并拓宽检测范围,获 | Analytical Methods | 天津医科大学医学检验 |
论文名称 | 研究结果 | 期刊 | 研究人员所在机构 |
detection range of immunoassay and its application in β-hCG quantitative detection | 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证独家发明专利; 2.线性检测范围为0.49—16000 IU/L(可报告范围1200000 IU/L),化学发光 β-HCG项目市场最优; 3.精密度水平CV小于5%,利于临床监测β-hCG动态变化; 4.与进口品牌方法学比对表现出良好相关性(R=0.991),检测结果高度一致。 | 学院 | |
Lightinitiated chemilumine scent assay of 17βestradiol metrological traceabil ity system established by manufacturer according to ISO17511:2020 and basic performance evaluation performed by clinical end-users | 1.公司首次通过共同撰写SCI文章形式,公开阐述公司溯源标准化能力及水平; 2.公司为IVD界首家利用最新的溯源标准,建立小分子项目的最高等级溯源,并提出“科美偏倚修正方案”,更好的保障人样本检测结果能够溯源至参考物质或参考检测程序,为业界偏倚修正提供了中国方案; 3.公开声明公司小分子项目溯源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参考实验室质谱检测系统; 4.LiCA?E2产品通过广东省中医院严苛性能评估,产品性能优秀; 5、LiCA? E2产品此次与罗氏E601比较,相关性为0.993,表现优良,同时由于方法学优势,低端测值(<26.8pg/mL)表现出与质谱更好的一致性,准确度更高。 | JClinLab Anal (JOURN AL OF CLINICAL LABORAT ORY ANALYSI S) | 广东省中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科美诊断标准化实验室 |
Analytical and clinical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a new high-sensitivity cardiac troponin I assay | 1.临床常用性能指标(精密度、线性、抗干扰、试剂批间差异、仪器台间差异等)符合国际、国内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2.LiCA?hs-cTnI达到了第三代高敏肌钙蛋白(水平4)检测方法的标准,健康人群检出率为99%; 3.LiCA? hs-cTnI与国际一线同类产品雅培Architect检测结果高度一致,在全检测范围内,两者结果相关系数R=0.985,平均偏倚=0.1%;在低端范围医学决定水平值处,结果偏倚。 | Clinical Chemistry and Laboratory Medicine (CCLM)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Evaluation of a high-sensitivity SARS-CoV-2 antigen test on the fully automated light-initiated chemiluminescent immunoassay platform | 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的研究结果显示:LiCA? 均相光激化学发光新冠抗原检测,拥有可媲美核酸PCR检测的超高灵敏度,快速、全自动运行和智能化信息管理优势,以及储运安全、灵活适用各种应用场景的便利性。 1.LiCA?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具有超高灵敏度,与胶体金法相比,LiCA? 抗原检测的最低检出限低约374倍(中位值);与核酸PCR检测相比,LiCA? 抗原检测的最低检出限低约1-2个倍比稀释梯度。 | Clinical Chemistry and Laboratory Medicine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国家传染病中心 |
论文名称 | 研究结果 | 期刊 | 研究人员所在机构 |
2.LiCA? 新冠病毒抗原与核酸PCR临床检测结果高度一致。 3.LiCA?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全自动、高通量、灵活适用各种应用场景。 4.LiCA? 样本保存液5分钟新冠病毒灭活效率99.9%,可充分保证新冠病人样本的安全储存和运输。 | |||
Establishment and analytical performance oflight-initiated chemiluminescence assaymethod for detecting thyrotropin receptorantibody | LiCA? TRAb方法学建立与性能评价,研究结果显示:本研究建立了一种基于光激化学发光的TRAb检测方法,该法高效、新颖,具有高精密度和高准确性。 1.评估了LiCA? TRAb的分析性能。重复性和期间精密度的变异系数分别为3.9~5.9%和0.9~1.3%,最小二乘法线性相关系数为0.999,相对偏差为-5.9~4.1%,检出限为0.13 IU/L。 2.LiCA?和罗氏Cobas的TRAb检测结果具有显著的相关性。 3.LiCA?提供了一种快速、高通量的TRAb检测方法,因为它不需要洗涤和分离步骤。 | Biomarkers in medicine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天津医科大学 |
A new double-antigen sandwich test based on the light-initiated chemiluminescent assay for detecting anti-hepatitis C virus antibodies with high sensitivity and specificity | 超大临床样本(n=16,305)、多角度(灵敏度、特异性、HCV亚型、血清学转换盘、精密度、23种交叉反应和干扰物、9种血浆与血清一致性、在机稳定性、试剂批间差、仪器台间差等),与雅培anti-HCV双盲比对,用HCV RNA和罗氏第三方确认,科学全面地评估了LiCA anti-HCV检测性能; 1.高灵敏度(98.61%)同时高特异性(99.91%),临床初筛假阳性率比雅培低9倍,假阴性率比雅培低50%, PPV(95.29% vs. 67.06%)和NPV (99.98% vs. 99.96%)平衡应用价值明显优于雅培; 2.发现一例感染窗口期雅培漏检病人,HCV RNA+,LiCA高阳,但雅培完全无反应,在文章讨论部分着重分析并说明可能的危害; 3.9个血清盘,LiCA有14个检测早于雅培,只有3个稍晚于雅培,平均早检出3.7天(或1个抽血阶梯);4. 239份HCV 1-6亚型样本,LiCA全部检出。 结论:LiCA anti-HCV是一种结果精准、拥有超高灵敏度和特异性的全自动化学发光检测方法,可用于对HCV感染辅助诊断的有价值工具。 | Frontiers in Cellular and Infection Microbiology | 上海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 |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a novel | 1.临床常用指标性能优秀(精密度、线性、交叉反应与抗干扰、试剂批间差异、仪器 | Clinical Chemistry and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论文名称 | 研究结果 | 期刊 | 研究人员所在机构 |
high-sensitivity cardiac troponin T assay: analytical and clinical perspectives | 台间差异、血清血浆等效性等),符合国际、国内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2.性别特异性健康人群检出率:男性、女性和综合均>99%,远高于罗氏21%~65%的检出率,完全符合第三代高敏肌钙蛋白(水平4)检测方法的标准; 3.方法学比对:与罗氏hs-cTnT检测结果高度一致,在全检测范围内,R=0.993,平均偏倚-0.7%;在低端范围(<100 ng/L),R=0.967,平均偏倚-1.1%;在特定医学决定水平(14 ng/L和52 ng/L)处,两者平均偏倚-1.8%~2.5%。 4.对NSTEMI早期诊断效能:关键临床诊断性能参数LiCA表现略优于罗氏,如灵敏度(93.8% vs. 92.9%)、特异性(89.2% vs. 88.1%)、NPV(97.2% vs. 96.8%)、PPV(77.9% vs. 76.1%)与综合准确性(90.5% vs. 89.4%)。 文章结论:LiCA hs-cTnT是一种可靠的第3代(水平4)高敏感心肌肌钙蛋白T检测方法,可以在临床实践中用于NSTEMI的辅助诊断。 | Laboratory Medicine | |
Using Bland-Altman plot-based harmonizationalgorithm to optimize the harmonization forimmunoassays | 通过应用LiCA? Smart平台,由上海临床检验中心临床化学和免疫学实验室、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检验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验证科美诊断提出的基于ISO 21151:2020 的创新一致性新算法BA-BHA,在没有CRM或RMP的情况下,实现不同IVD-MD之间患者测试结果的协调一致性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1.科美诊断提出创新的协调一致性方案BA-BHA,即基于Bland[1]Altman偏差图分析,并针对候选体外诊断检测设备(IVD-MD)的每个终端用户校准品的浓度点,生成特异性的协调一致性校正因子。测量值通过重塑的校准曲线进行重新校准。 2.研究以NT-proBNP为例,共收集120份患者血清用作参考样本(HRM),试验组80份样本分别在10种不同的IVD-MD上进行检测,用于推导建立协调一致性算法;验证组40份样本用于验证算法的有效性。终端用户经过算法BA-BHA重新校准后,通过加权Deming和Passing-Bablok回归分析,每个IVD-MD的校正值参比HRM目标值均可获得高度一致的回归方程。通过BA-BHA新算法的使用能获得足够精 | Clinical Chemistry and Laboratory Medicine | 上海临床检验中心临床化学和免疫学实验室、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检验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和性能验证实验室 |
论文名称 | 研究结果 | 期刊 | 研究人员所在机构 |
准的协调一致性测量结果。科美诊断创新算法BA-BHA定义了清晰的标准,使获得足够精准的协调一致性测量结果成为了可能。BA-BHA是一种有价值的、可以优化免疫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实现患者样本测试结果在不同IVD-MD的等效性。 |
2、专利布局优势
针对已上市和在研产品,公司从产业链角度自上而下统筹、规划,对公司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中可能涉及到的专利技术进行细致、深入的挖掘和储备,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专利布局,为LiCA?系列产品的开发和拓展构建了坚实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境内外授权专利294项,其中发明专利119项。
3、研发团队和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多学科、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专业涉及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预防医学、遗传学、病毒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软件工程等各专业领域,核心技术人员拥有深厚的理论研究功底和丰富的产业经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研发人员共174人,占公司员工的25.04%。
公司保持较高研发投入比例,构建了健全高效的研发体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7.56%,持续加码LiCA?系列试剂、原料和配套仪器的研发。公司研发创新体系按照专业化原则设置,试剂研发部按照病种进行划分,团队间形成既有合作又有竞争的发展模式。
公司研发团队和技术创新优势有力促进公司产品的持续丰富和升级。LiCA?系列试剂产品注册证丰富至87项,基本覆盖了国内化学发光检测临床使用量较大的主要品种。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LiCA?系列试剂产品注册证情况
检测领域 | 试剂产品注册证数量 |
传染病 | 18 |
肿瘤标志物 | 18 |
甲状腺激素 | 11 |
生殖内分泌激素 | 9 |
优生优育 | 8 |
心脏标志物和炎症 | 7 |
肝纤维化 | 5 |
糖尿病 | 2 |
类风湿 | 1 |
骨代谢 | 1 |
过敏原 | 1 |
质控品 | 6 |
合计 | 87 |
除进一步增加产品菜单以外,公司也注重原有产品的技术升级。国内首创的新一代HIV抗原/抗体检测试剂采用了双抗体/双抗原夹心技术,能够区分新近感染和过往感染;公司HCV抗原抗
体联合检测技术能够同时检测HCV抗体和核心抗原,且能够区分阳性信号来自HCV抗原,还是HCV抗体,有效缩短HCV抗体筛查HCV病毒感染的窗口期,并提示早期感染病例。
4、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拥有20年以上体外诊断行业从业经验,核心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成员中70%以上拥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跨国公司海外工作背景,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市场拓展、并购整合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团队成员已在公司服务多年,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人才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结果为导向”的价值观,密切关注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动态变化,聚焦产品开发并不断升级,注重关键人才的引进和使用,注重领导团队和中层经理的培训,培养出一支有理想、有专业能力、能带团队、能打硬仗的管理团队。稳定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为公司明晰战略方向、提升运营效率、加快市场开拓、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5、品牌优势
公司经过数年的积累,在国内化学发光传染病检测领域享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公司产品已进入全国1,000余家医院,二级及以上医院占比超过80%,三级医院占比超过35%,其中LiCA?系列产品已在上海长征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上海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众多三甲医院装机使用。凭借公司性能优异且质量稳定的体外诊断产品、可与国际一线品牌媲美的产品菜单以及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支持,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上半年,科美诊断积极拥抱“新质生产力”,秉承对技术和创新的长期坚持,建立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长期理念,开创与临床互动式创新的新模式,紧密围绕客户需求,坚持创新研发,为临床提供更先进、更可靠的诊断工具和一揽子的诊断解决方案,为行业的持续发展贡献科美力量。
公司在2024上半年继续贯彻“以创新服务人类健康”的经营理念,围绕具有全套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LiCA?平台,通过与临床互动式创新,促进公司既有产品和新产品在质和量双重维度上的持续进步和创新。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LiCA?5000及流水线的上市工作,吹响“进口替代”冲锋号;同时,公司荣获2024年第一批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GOI”荣誉,进一步加强公司与临床互动式创新能力;此外,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江苏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内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正式投产,从产能端为公司长期市场开拓打下坚实基础。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58.61万元,同比上升2.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64.23万元,同比上升0.01%。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工作以及进展情况如下:
(一)聚焦关键领域,打造高性能进口产品,加速进口替代
化学发光免疫诊断作为我国体外诊断行业最主要的细分领域,长期被欧美体外诊断企业主导,因此进口替代市场机会巨大。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以光激化学发光LiCA?平台为核心,充分发挥LiCA?平台纳米、免洗、光激发等特点所赋予的相较于传统方法学在检测限、灵敏度、特异性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在巩固既有产品线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继续加强以心肌标志物为代表的进口厂商占据优势的小分子免疫定量诊断产品的技术和产品升级,以卓越的产品力推动进口替代。
(二)持续研发投入,推进产品扩列,为下一步进口替代做好扎实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临床互动式创新,充分发掘和捕捉产业链市场机遇,形成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的多层次长期竞争优势。通过持续加码生物、化学原材料及试剂和仪器等的研发投入,公司在报告期内顺利完成了LiCA?5000和LiCA?流水线的上市工作。LiCA?5000作为国内首款同时具备恒速和高速两大优势的免疫发光流水线仪器,充分发挥LiCA?光激化学发光平台独有的均相免洗、纳米包被、激光激发等技术优势,叠加丰富的检测菜单,各类免疫检测项目组合均不降速,且能够模块化灵活扩展,检测通量高,支持单模块仪器自动化质控等特点,为公司在中大型医院的进口替代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在对现有产品的持续升级外,同时也积极聚焦对具有明确临床意义的各类新型标志物的产品开发,以LiCA?光激化学发光平台为核心,持续开发新产品。
(三)多维度发力,以临床为导向、创新为动力推动公司长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4年第一批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GOI”荣誉,公司将依托核心技术平台,提供共享创新策源原动力,促进产医融合和科创成果转化,推动研发向开放的新型载体组织转型,创造外部创新资源进入创新生态圈协同技术,积极拥抱“新质生产力”。
(四)生产建设项目顺利投产
报告期内,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江苏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内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正式投产,持续深耕布局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诊断等优势细分领域,研发生产全球领先的临床免疫诊断系统及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相关产品,进一步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持续深耕优势领域,为公司长期发展再添强劲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研发和注册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是一个集生物学、临床医学等多学科交叉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不断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并不断扩大优势的关键因素。新产品研发从立项到最终取得注册证一般需要3-5年的时间,整个流程包括立项、原材料研究、反应体系研究、生产工艺研究、样品试制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关系着研发的成败,研发风险较高。新产品研发成功后还需经过产品技术要求制定、注册检验、临床试验、注册审批等阶段,任何一个过程未能获得药监部门的许可均可能导致研发活动的终止。如新产品拟在国际市场销售,还需通过CE认证、FDA注册或其他国际产品质量体系认证或注册。如果公司不能按照研发计划成功开发新产品并通过产品注册,将影响公司前期研发投入的回收和未来效益的实现。
2、知识产权泄密或被侵害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持续创新和优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在长期研发和生产实践中,公司形成了包括纳米微粒表面修饰技术、试剂制备技术、仪器设计方案、生产工艺优化及放大等独有的核心技术,构成了公司的核心机密和核心竞争力。出于保护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公司对部分关键技术申请了专利,但部分技术并不适合采用专利技术予以保护。假如公司保密及内控体系运行出现瑕疵,公司相关技术机密泄露,或专利遭恶意侵犯,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要求企业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稳定的跨学科复合型技术人才团队。公司的研发团队是公司持续创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随着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尽管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并提供优厚的工作条件,但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职业发展、薪酬福利、研发环境、发展空间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越条件并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可能会造成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造成在研项目进度推迟、甚至终止,影响公司的后续技术研发能力,也会造成公司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伴随生物化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等领域的发展而发展,特别是随着酶催化反应以及抗原抗体反应的发现,以及单克隆抗体技术、大分子标记技术等新技术的运用,推动了整个体外诊断行业的蓬勃发展。
相对于药品平均10-15年的研发周期来说,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周期一般为3-5年,体外诊断行业的技术成熟相对较快,产品迭代的周期也相对较短。单就免疫诊断领域来讲,其经历了放射免疫分析技术、免疫胶体金技术、酶联免疫分析技术、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技术和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技术的发展历程。目前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技术和产品正在对原有技术和产品进行部分替代,已逐渐成为临床免疫诊断市场主流,相关产品已成为目前该领域增长最快的产品。体外诊断行业每一次技术的更新都会对检测灵敏度以及准确性带来相应的提高,同时也会对过去技术和产
品产生替代。如公司不能及时跟上行业内新技术和产品的发展趋势,将面临着技术升级迭代引致的相关风险。
5、特殊技术路线及技术路线局限的风险
公司目前重点发展的LiCA?系列产品主要采用公司基于活性氧途径均相化学发光原理自主开发的光激化学方法,相较于化学发光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中其他三类(酶促化学发光、直接化学发光和电化学发光),该技术路线形成应用时间较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外,国内外市场中仅有西门子等少数公司拥有基于该技术路线开发的产品,公司是国内少数开发该技术路线并实现产业化和大规模销售的企业。相较于化学发光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中其他三类,公司所采用的活性氧途径均相化学发光技术路线具有均相、免洗、光激发等技术特点,属于均相反应模式,避免了其他三类主流技术路线在反应中需要多次洗涤、分离的过程。但由于检测过程没有分离步骤,样本中干扰物质仍保留在最终检测溶液中,会对抗原抗体免疫反应产生干扰,可能造成高本底信号,也可能淬灭单线态氧而降低检测信号,综合导致试剂开发难度增大。
(二)经营风险
1、经销商管理风险
公司的体外诊断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少量直销的主要对象是独立实验室。公司销售区域按大区划分,营销网络覆盖了除港澳台以外的全国所有地域,其中上海、江苏、山东、安徽、河北、河南、四川等省份为公司经销商分布的重点省份。长期以来,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经销商管理制度,要求经销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合法经营,同时公司通过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方式为经销商提供支持,以促进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及产品线的丰富,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对经销商的培训、组织管理和风险管控难度也日益提高。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对经销商的管理能力,或部分经销商的销售策略、服务能力等方面不能满足公司的要求,将可能造成经销商管理混乱,甚至出现经销商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况,这将导致公司销售业绩下滑,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及市场推广。
2、产品质量风险
体外诊断试剂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器械产品,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医疗诊断的准确性。体外诊断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湿度、压力、洁净程度都有严格的要求。为确保体外诊断产品质量,公司依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开展生产及质量管理,并依据ISO13485等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多级管理制度,涵盖了从研发到售后的全部流程。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仍存在产品质量事故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全球体外诊断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众多国内外企业加入竞争,包括跨国公司罗氏、雅培、西门子等企业以及国内企业迈瑞医疗、安图生物等,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与此同时,体外诊断行业较高的利润率水平、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可能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亦
将进一步加剧。公司凭借多年的努力,已在免疫化学发光细分市场赢得了一定的竞争地位、品牌形象和市场知名度。但公司若不能尽快在规模效应、产业链延伸、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继续强化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或竞争对手改变市场战略,采取降价、收购等抢占市场、或跨国巨头集中资源进入公司优势的细分领域等将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产品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4、环保及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若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的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规定,将面临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责令关闭或停产的可能。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规定,这可能会导致公司为达到新标准而支付更高的环境保护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不排除因设备老化、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并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免疫化学发光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本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77.18%,总体保持平稳。公司未来收入受体外诊断行业全国性集采及医院实施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政策等多重影响,公司收入面临下降风险,同时,未来经营可能受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环境保护设施投入及运维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进而导致生产成本持续上升。综合以上因素,公司毛利率存在下滑风险。
2、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15,375.6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9.54%。公司商誉为2017年度同一控制下收购科美博阳自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承接而来。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报告期内不存在商誉减值。但如果公司与子公司科美博阳无法持续实现有效整合并发挥协同效应,或者因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科美博阳出现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情况,存在发生商誉减值的风险,将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一定影响。
(四)行业风险
1、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导致的风险
为保证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各级监管部门持续完善医疗行业政策法规。在体外诊断领域,近年来部分地区已经陆续开始实施“两票制”、“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等措施。其中,“两票制”是指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旨在减少流通环节;“带量采购”是指区域集中采购的基础上,以量换价、量价挂钩,旨在降低终端采购价格;“DRG”是一种病例组合分类方案,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和资源消耗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
预计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两票制”、“带量采购”、“DRG”等措施将会逐步推广。如果公司不能顺应医疗改革的方向,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对经销商系统进行优化,持续保持研发投入与产品创新,可能会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产品延续注册风险
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制度。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一定的时限性,需要定期进行延续注册,已注册的产品发生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实质性变化时,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取得部分产品的续期批准或变更注册批准,可能导致公司部分产品停止生产销售,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58.61万元,同比上升2.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64.23万元,同比上升0.01%。
截止2024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180,776.34万元,较年初减少0.70%;总负债44,188.86万元,较年初增长2.35%;资产负债率为24.4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25,586,055.76 | 219,216,437.67 | 2.91 |
营业成本 | 51,475,728.14 | 54,714,345.74 | -5.92 |
销售费用 | 41,287,018.33 | 43,896,574.77 | -5.94 |
管理费用 | 26,146,188.51 | 20,061,900.39 | 30.33 |
财务费用 | -3,284,937.13 | -2,880,085.12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9,653,146.14 | 31,775,488.79 | -6.68 |
其他收益 | 1,201,119.73 | 8,198,335.25 | -85.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542,133.33 | 67,712,192.93 | 14.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75,969.05 | -86,815,884.1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083,884.96 | -63,241,408.28 | 不适用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房屋租赁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收到财政补贴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生产基地建设基本完工支出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预付款项 | 5,895,194.19 | 0.33 | 19,866,821.95 | 1.09 | -70.33 | 主要系购买生产设备、材料款、工程款减少综合所致 |
固定资产 | 462,320,308.96 | 25.57 | 91,346,488.25 | 5.02 | 406.12 | 主要系本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27,600,828.39 | 1.53 | 365,607,277.60 | 20.08 | -92.45 | 主要系本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29,374,299.86 | 1.62 | 1,745,800.62 | 0.10 | 1,582.57 | 主要系本期生产基地厂房装修款转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12,696,262.76 | 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
合计 | 12,696,262.76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470,000,000.00 | 955,000,000.00 | 972,000,000.00 | 453,000,000.00 | ||||
合计 | 470,000,000.00 | 955,000,000.00 | 972,000,000.00 | 453,000,000.00 |
说明:“其他”指银行理财产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 | 3,408.84 | 100.00 | 49,559.97 | 34,890.97 | 20,203.59 | 8,616.03 |
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光激化学发光原料(微球等)的研发、生产、销售 | 500.00 | 100.00 | 1,566.97 | 885.37 | 146.04 | -21.14 |
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 | 20,000.00 | 100.00 | 50,645.41 | 19,578.98 | 48.67 | -483.8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22 | www.sse.com.cn | 2024-5-23 |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2-26 | www.sse.com.cn | 2024-2-27 |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Zhiyun Wang | 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公司董事周宏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Zhiyun Wang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Zhiyun Wang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结合专业背景、研发能力、主导的核心技术研发项目等方面情况,公司制定的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主要如下:
1、在生物医药行业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理论研究功底,丰富的工作资历和项目经验;
2、在公司技术与研发部门担任重要职务;
3、任职期间主导完成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带领研发团队完成多项专利申请及重大科研项目的执行;
4、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与产品路线的研判、规划与实施方案做出过创造性贡献,在公司的研发体系中起到重要作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公告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捷女士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
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 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1)。 |
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 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8.35元/股调整为7.833元/股,并认为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
2024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共归属108,000股,股份于2024年3月15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0.51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和强化各部门人员对环境保护的责任义务,对公司员工进行污染物分类处置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高度重视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规要求,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废物、废液管理规程》《环境保护检查管理规程》等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废气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过滤处理,最后通过符合标准高度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的限值要求。
(2)废水
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危废液。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危废液进行集中收储、标识,暂存于专用废物库,并委托有相应危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3)噪声
公司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设备基座设置减振垫,墙体隔声。根据环境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厂界噪声未超标。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固体危废物、办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等。固体危废物进行集中收集、标识,暂存于专用危废库,并委托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由园区物业环保部门收集后清运;废包装材料由资源单位回收处置。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采取主要包括清洁能源替代技术、可再生能源替代技术 和新能源技术等替代技术积极应对。通过降低能耗来提 高能效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将采用清洁生产和其他技 术来提高能源效率。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 | 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详见注1 | 2020年6月3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李临 | 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详见注2 | 2020年6月3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宁波科倍奥、宁波科德孚、宁波科信义 | 宁波科倍奥、宁波科德孚、宁波科信义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详见注3 | 2020年6月3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实际控制人李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四、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 | 2020年6月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之“(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实际控制人李临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承诺如下: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承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 | 2020年6月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控股股东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临承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实际控制人李临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实际控制人李临、董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四、发行 | 2020年6月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高级管理人员 | 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
分红 | 公司 | 关于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2020年6月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承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公司已做出如下承诺:“(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 | 2021年2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 ||||||||
其他 | 公司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之承诺:(1)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第八条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要求;(2)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对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有相关规定;(3)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2021年3月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 | 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注4 | 2020年6月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李临 | 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注5 | 2020年6月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 | 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注6 | 2020年6月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李临 | 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注7 | 2020年6月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科美诊断 |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2年1月25日至2028年4月25日 | 是 | 75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2021年公司股权激励37名激励对象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2年1月25日至2028年4月25日 | 是 | 75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
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违反持股及减持意向相关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注2: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违反持股及减持意向相关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注3:宁波科倍奥、宁波科德孚、宁波科信义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注4: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除科美诊断外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和科美诊断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科美诊断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科美诊断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2、本企业不从事或者参与和科美诊断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自行或者联合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科美诊断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科美诊断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科美诊断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
3、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科美诊断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企业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4、如果科美诊断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企业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企业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科美诊断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本企业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5、对于科美诊断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企业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本企业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科美诊断该等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6、若本企业违反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则本企业利用同业竞争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归科美诊断所有,并赔偿科美诊断和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本企业不可撤销地授权科美诊断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科美诊断所有,直至本企业承诺履行完毕并弥补完科美诊断和其他股东的损失。
7、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科美诊断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5: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科美诊断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科美诊断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的权益。
2、在科美诊断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科美诊断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以直接投资或其他形式从事与科美诊断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科美诊断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4、如果科美诊断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人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人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科美诊断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本人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科美诊断外的其他企业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科美诊断外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科美诊断及下属企业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科美诊断的实际控制人的期间内持续有效。
注6: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企业将自觉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减少和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在科美诊断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科美诊断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本企业和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在科美诊断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科美诊断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科美诊断提供担保。
4、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和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美诊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与科美诊断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科美诊断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本企业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本企业所持流通股自未能遵守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6)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科美诊断存续且本企业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科美诊断的控股股东期间内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7: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将自觉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减少和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本人保证不利用在科美诊断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科美诊断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科美诊断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科美诊断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科美诊断提供担保。
4、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美诊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与科美诊断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科美诊断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科美诊断存续且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科美诊断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不可撤销。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一、(2022)京0108民初49156号注册商标侵权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科美(秦皇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三: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认为被告使用公司企业字号、注册商标用于其生产销售产品宣传和推广上,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公司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41940561号、第47953420号、第40186058号、第40184178号、第40186053号、第36752335号、第32292294号“科美诊断”“科美医疗”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及停止损害科美诊断字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2.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并变更为不含“科美”的企业名称;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分别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网、《法制日报》《经济日报》显著位置连续七天刊登致歉声明,以消除对原告的不利影响。4.判令被告三停止侵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被告一在其抖音平台发布的涉及侵犯公司商标权的信息及视频等其他应当停止的侵权行为;5.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连带赔偿公司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35,000,000 元;6.判令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3、诉讼进展情况 被告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申请将本案移送至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案件 | 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诉讼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29日、2024年6月12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046、公告编号:2024-037)。 诉讼一审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 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6,8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06,800元(已交纳);由被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科美(秦皇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2024年6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一审被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科美(秦皇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如下:1.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2)京0108民初49156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改判,判令驳回被上诉人在一审中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本半年报披露日,二审尚未开庭。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4月2日 | 29,315.00 | 24,855.69 | 63,469.82 | - | 24,665.01 | - | 99.23 | - | 1,721.76 | 6.93 | - |
合计 | 29,315.00 | 24,855.69 | 63,469.82 | - | 24,665.01 | - | 99.23 | - | 1,721.76 | 6.93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 | 节余金额 |
发成果 | 说明具体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2,055.69 | - | 12,314.34 | 102.15 | 2024年4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LiCA?试剂与配套仪器研发(实验室)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8,600.00 | 902.66 | 8,802.22 | 102.35 | 2024年11月 | 否 | 否 | 鉴于新冠疫情、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研发项目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展时间较规划有所滞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LiCA?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4,200.00 | 819.10 | 3,548.46 | 84.49 | 2025年4月 | 否 | 否 | 鉴于新冠疫情、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研发项目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展时间较规划有所滞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24,855.69 | 1,721.76 | 24,665.01 | 99.23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4月26日 | 10,000.00 | 2023年4月26日 | 2024年4月25日 | 0.00 | 否 |
2024年4月29日 | 3,000.00 | 2024年4月29日 | 2025年4月28日 | 否 |
其他说明无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LiCA?试剂与配套仪器研发(实验室)项目”及“LiCA?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的项目完成日期分别调整至2024年11月、2025年4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6,000,006 | 31.42 | - | - | - | -126,000,006 | -126,000,006 | 0 | 0.00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6,000,006 | 31.42 | - | - | - | -126,000,006 | -126,000,006 | 0 | 0.00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26,000,006 | 31.42 | - | - | - | -126,000,006 | -126,000,006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74,999,994 | 68.58 | 108,000 | - | - | 126,000,006 | 126,108,006 | 401,108,000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274,999,994 | 68.58 | 108,000 | - | - | 126,000,006 | 126,108,006 | 401,108,000 | 100.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401,000,000 | 100.00 | 108,000 | - | - | - | 108,000 | 401,108,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总数由401,000,000股增加为401,108,000股;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增至401,10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报告期内,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较期初减少126,000,006股,主要系2024年4月9日,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108,000,008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17,999,998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 日期 |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000,008 | 108,000,008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4-4-9 |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999,998 | 17,999,998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4-4-9 |
合计 | 126,000,006 | 126,000,006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25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8,000,008 | 26.9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5,731,070 | 6.4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2,710,535 | 5.66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7,999,998 | 4.49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0 | 16,620,486 | 4.14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嘉兴申贸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323,056 | 3.5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敦信有限公司 | 0 | 12,960,031 | 3.23 | 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1,355,268 | 2.8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HJCAPITAL2 LIMITED | 0 | 11,273,384 | 2.81 | 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219,732 | 2.55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000,0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000,008 |
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731,07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31,070 |
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710,535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10,535 |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999,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99,998 |
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6,620,4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20,486 |
嘉兴申贸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323,0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23,056 |
敦信有限公司 | 12,960,0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60,031 |
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355,2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55,268 |
HJ CAPITAL 2 LIMITED | 11,273,3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73,38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219,7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19,732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如下: 1.宁波英维力、宁波科倍奥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临担任宁波英维力和宁波科倍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横琴君联、敦信有限公司的关系:横琴君联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的企业,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敦信有限公司40.29%的股权且为敦信有限公司的最终实际管理人。 3.上海沛禧、HJ CAPITAL的关系:上海沛禧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华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华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J CAPITAL唯一股东East Classic Development Limited的管理人股东 Helix Capital Partners 同受华兴资本(ChinaRenaissance Holdings Limited)的控制。 4.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不知晓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李临、周琪、黄燕玲、练子富、蒲洪艳、梅玲玲、刘宇卉通过宁波英维力、宁波科倍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上述人员间接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2)董事张俊杰通过天津华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Helix Capital Partners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黄燕玲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360,000 | 0 | 72,000 | 0 | 360,000 |
合计 | / | 360,000 | 0 | 72,000 | 0 | 360,000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94,778,872.99 | 448,662,548.1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53,000,000.00 | 47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24,545,701.89 | 25,287,434.7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5,895,194.19 | 19,866,821.9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6,057,448.84 | 6,482,924.7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11,018,790.82 | 110,605,248.1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5,689,040.33 | 21,722,360.60 |
流动资产合计 | 1,020,985,049.06 | 1,102,627,338.3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62,320,308.96 | 91,346,488.25 |
在建工程 | 七、22 | 27,600,828.39 | 365,607,277.6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3,174,501.58 | 38,059,625.34 |
无形资产 | 七、26 | 39,376,958.66 | 34,244,263.4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八 | 13,390,944.30 | 11,096,560.5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153,756,067.28 | 153,756,067.28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9,374,299.86 | 1,745,800.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7,784,413.59 | 22,079,145.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86,778,322.62 | 717,935,228.11 | |
资产总计 | 1,807,763,371.68 | 1,820,562,566.4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88,677,823.88 | 90,237,470.2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686,977.74 | 6,913,312.5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5,368,395.54 | 18,077,056.68 |
应交税费 | 七、40 | 13,234,482.54 | 13,450,651.6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6,757,996.12 | 57,898,487.1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968,302.70 | 6,659,277.3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39,307.10 | 898,730.63 |
流动负债合计 | 186,433,285.62 | 194,134,986.2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20,383,051.86 | 196,669,275.35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6,177,627.68 | 31,279,388.7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8,894,644.66 | 9,677,147.5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5,455,324.20 | 237,625,811.64 | |
负债合计 | 441,888,609.82 | 431,760,797.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1,108,000.00 | 401,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65,661,802.48 | 564,923,838.48 |
减:库存股 | 七、56 | 51,091,168.25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53,889,280.50 | 53,889,280.5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96,306,847.13 | 368,988,649.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65,874,761.86 | 1,388,801,768.5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65,874,761.86 | 1,388,801,768.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07,763,371.68 | 1,820,562,566.47 |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0,756,755.28 | 343,740,460.2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3,000,000.00 | 34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5,994,859.32 | 6,518,025.4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58,842.25 | 2,155,049.6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3,246,995.06 | 1,428,815.00 |
其中:应收利息 | 177,052.06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7,761,768.74 | 28,062,007.1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631,219,220.65 | 721,904,357.5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351,512,423.26 | 351,512,423.2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902,171.98 | 12,891,842.93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40,400.66 | 349,241.3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3,390,944.30 | 11,096,560.5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2,263.45 | 109,197.9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070,675.75 | 19,755,929.0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7,358,879.40 | 395,715,195.09 | |
资产总计 | 1,028,578,100.05 | 1,117,619,552.6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627,487.93 | 4,275,314.2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74,277.40 | 1,066,296.81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57,788.62 | 5,557,567.48 | |
应交税费 | 781,783.80 | 361,681.45 | |
其他应付款 | 3,318,850.00 | 4,440,032.9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3,656.06 | 138,618.5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073,843.81 | 15,839,511.5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11,073,843.81 | 15,839,511.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1,108,000.00 | 401,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24,170,756.52 | 523,432,792.52 | |
减:库存股 | 51,091,168.25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3,889,280.50 | 53,889,280.50 | |
未分配利润 | 89,427,387.47 | 123,457,968.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17,504,256.24 | 1,101,780,041.0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28,578,100.05 | 1,117,619,552.60 |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25,586,055.76 | 219,216,437.6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25,586,055.76 | 219,216,437.6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7,911,626.54 | 150,245,582.3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1,475,728.14 | 54,714,345.7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634,482.55 | 2,677,357.77 |
销售费用 | 七、63 | 41,287,018.33 | 43,896,574.77 |
管理费用 | 七、64 | 26,146,188.51 | 20,061,900.39 |
研发费用 | 七、65 | 29,653,146.14 | 31,775,488.79 |
财务费用 | 七、66 | -3,284,937.13 | -2,880,085.12 |
其中:利息费用 | 1,076,501.81 | 133,476.44 | |
利息收入 | 4,394,699.21 | 2,926,422.2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201,119.73 | 8,198,335.2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7,064,111.93 | 9,783,991.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7,176.05 | 289,434.0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265,659.51 | -1,624,392.4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35,135.96 | 16,335.8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4,946,313.38 | 85,634,559.3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01,940.89 | 90,354.7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57,527.37 | 73,021.1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4,690,726.90 | 85,651,892.9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8,048,385.02 | 9,020,172.2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642,341.88 | 76,631,720.6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642,341.88 | 76,631,720.6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642,341.88 | 76,631,720.6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6,642,341.88 | 76,631,720.6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6,642,341.88 | 76,631,720.6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9 |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5,315,132.44 | 38,660,877.7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3,469,701.44 | 15,829,490.77 |
税金及附加 | 404,623.53 | 378,695.35 | |
销售费用 | 10,782,407.88 | 10,862,126.70 | |
管理费用 | 10,811,081.41 | 11,082,732.72 | |
研发费用 | 14,750,443.16 | 19,564,890.09 | |
财务费用 | -3,862,646.20 | -2,095,508.31 | |
其中:利息费用 | 86,766.51 | ||
利息收入 | 3,873,553.79 | 2,080,393.81 | |
加:其他收益 | 169,316.12 | 204,669.1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4,905,496.27 | 7,286,838.2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2,578.19 | 132,331.7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63,571.67 | -1,513,895.5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831.44 | -316.5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272,171.57 | -10,851,922.4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525.50 | 3,064.37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4,879.97 | 69,722.7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978,817.10 | -10,918,580.84 | |
减:所得税费用 | -2,314,746.66 | -3,838,808.5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293,563.76 | -7,079,772.3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293,563.76 | -7,079,772.3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293,563.76 | -7,079,772.3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5,386,882.86 | 254,048,256.0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978,936.9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916,524.61 | 12,730,344.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9,303,407.47 | 271,757,537.0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738,229.27 | 28,515,263.1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1,135,541.85 | 72,738,582.2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891,493.84 | 60,411,077.6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3,996,009.18 | 42,380,420.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1,761,274.14 | 204,045,344.0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542,133.33 | 67,712,192.9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52,000,000.00 | 1,406,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487,958.62 | 10,371,030.8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2,240.00 | 22,41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9,540,198.62 | 1,416,393,440.8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7,364,229.57 | 153,509,325.0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65,000,000.00 | 1,349,7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2,364,229.57 | 1,503,209,325.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75,969.05 | -86,815,884.1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45,964.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710,278.72 | 83,965,526.3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556,242.72 | 83,965,526.3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324,144.36 | 139,147,001.9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6,315,983.32 | 8,059,932.7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640,127.68 | 147,206,934.6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083,884.96 | -63,241,408.2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680.02 | 175,743.3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13,663,897.44 | -82,169,356.2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1,598,756.35 | 292,139,661.7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215,262,653.79 | 209,970,305.51 |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0,102,763.61 | 45,793,916.2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64,186.49 | 2,170,558.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466,950.10 | 47,964,475.0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52,156.43 | 5,206,988.9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432,221.94 | 34,767,550.1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37,245.23 | 6,283,295.9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88,488.84 | 13,854,899.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010,112.44 | 60,112,734.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43,162.34 | -12,148,259.4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72,000,000.00 | 97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5,199,826.04 | 7,724,048.6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7,470.00 | 22,41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7,247,296.04 | 978,746,458.6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76,197.46 | 5,294,992.3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55,000,000.00 | 934,7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0,676,197.46 | 939,994,992.3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71,098.58 | 38,751,466.2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45,964.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5,964.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324,144.36 | 139,147,001.9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091,168.25 | 6,652,004.5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415,312.61 | 145,799,006.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569,348.61 | -145,799,006.4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680.02 | 175,743.3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5,511,732.35 | -119,020,056.3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752,268.43 | 228,051,172.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240,536.08 | 109,031,116.14 |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1,000,000.00 | 564,923,838.48 | 53,889,280.50 | 368,988,649.61 | 1,388,801,768.59 | 1,388,801,768.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1,000,000.00 | 564,923,838.48 | 53,889,280.50 | 368,988,649.61 | 1,388,801,768.59 | 1,388,801,768.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8,000.00 | 737,964.00 | 51,091,168.25 | 27,318,197.52 | -22,927,006.73 | -22,927,006.7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642,341.88 | 76,642,341.88 | 76,642,341.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8,000.00 | 737,964.00 | 51,091,168.25 | -50,245,204.25 | -50,245,204.2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8,000.00 | 737,964.00 | 845,964.00 | 845,96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1,091,168.25 | -51,091,168.25 | -51,091,168.25 | ||||||||||||
(三)利润分配 | -49,324,144.36 | -49,324,144.36 | -49,324,144.3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324,144.36 | -49,324,144.36 | -49,324,144.3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1,108,000.00 | 565,661,802.48 | 51,091,168.25 | 53,889,280.50 | 396,306,847.13 | 1,365,874,761.86 | 1,365,874,761.86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1,000,000.00 | 564,923,838.48 | 40,222,160.29 | 374,429,253.99 | 1,380,575,252.76 | 1,380,575,252.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1,000,000.00 | 564,923,838.48 | 40,222,160.29 | 374,429,253.99 | 1,380,575,252.76 | 1,380,575,252.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62,515,281.25 | -62,515,281.25 | -62,515,281.25 |
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631,720.65 | 76,631,720.65 | 76,631,720.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39,147,001.90 | -139,147,001.90 | -139,147,001.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9,147,001.90 | -139,147,001.90 | -139,147,001.90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1,000,000.00 | 564,923,838.48 | 40,222,160.29 | 311,913,972.74 | 1,318,059,971.51 | 1,318,059,971.51 |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1,000,000.00 | 523,432,792.52 | 53,889,280.50 | 123,457,968.07 | 1,101,780,041.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1,000,000.00 | 523,432,792.52 | 53,889,280.50 | 123,457,968.07 | 1,101,780,041.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8,000.00 | 737,964.00 | 51,091,168.25 | -34,030,580.60 | -84,275,784.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293,563.76 | 15,293,563.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8,000.00 | 737,964.00 | 51,091,168.25 | -50,245,204.2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8,000.00 | 737,964.00 | 845,96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1,091,168.25 | -51,091,168.25 | |||||||||
(三)利润分配 | -49,324,144.36 | -49,324,144.3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324,144.36 | -49,324,144.36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1,108,000.00 | 524,170,756.52 | 51,091,168.25 | 53,889,280.50 | 89,427,387.47 | 1,017,504,256.24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1,000,000.00 | 523,432,792.52 | 40,222,160.29 | 139,600,888.10 | 1,104,255,840.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1,000,000.00 | 523,432,792.52 | 40,222,160.29 | 139,600,888.10 | 1,104,255,840.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6,226,774.22 | -146,226,774.2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79,772.32 | -7,079,772.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39,147,001.90 | -139,147,001.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9,147,001.90 | -139,147,001.9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1,000,000.00 | 523,432,792.52 | 40,222,160.29 | -6,625,886.12 | 958,029,066.69 |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的前身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由China Diagnostics Medical Corporation(中文简称“中国诊断医疗公司”,后更名为“Chemclin Diagnostics Corporation”,中文简称“科美诊断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外国法人独资有限公司。2007年5月9日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商外资京资字[2007]17109号批准证书,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11000045000942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9年9月11日,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敦信有限公司、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HJ CAPITAL 2 LIMITED、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平安鼎创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申贸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riton Device HK Limited、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OLORFUL STONES LIMITED、WEALTHHORIZON INVESTMENTS LIMITED、CHENGRONG WANG签订《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
2019年9月11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同意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诊断),同意以2019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中的人民币360,000,000元折合股本总额3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余部分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照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创立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公司章程以及选举股份公司董事、监事等相关议案。2019年9月1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9BJA90517)进行验证。
2019年8月2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国)名外变字【2019】第748号。2019年9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8661550528Q),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60,000,000元。
2021年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150,000.0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44,593,051.9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556,948.01元。2021年4月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1BJAB10387)进行验证。
2024年3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3月6日出具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验资报告》(XYZH/2024BJAB1B0108),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注册资本由401,000,000元变更为401,108,000元。2024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变更为401,108,000股。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一层、六层。法人代表:李临。本公司属体外诊断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为:研究、开发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检测技术;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分析检测技术培训;批发医疗器械II、III类(国家法律、法规及限制性产业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销售自产产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医疗器械租赁;生产医疗器械II、III类。本财务报表于2024年8月28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计提金额占应收款项金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800万元 |
重要的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金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800万元 |
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占其他应付款金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800万元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项研发项目占当期研发投入10%以上且金额大于8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占当期在建工程投入10%以上且金额大于8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金额超过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金额30%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年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年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
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
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本集团按照金融资产转移相关准则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集团作为此类金融负债的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依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6)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
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及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除了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外,本集团采用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至2年 | 20.00% |
2至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单项计提金额占应收款项金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800万元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及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其他应收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期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采用个别认定法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本集团对部分存货进行精细化管理,对同类产品按照库龄谨慎计提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本集团将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组合类别确定依据 | 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 |
原材料-库龄组合 | 按存货属性 | 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
产成品-库龄组合 | 按存货属性 | 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
半成品-库龄组合 | 按存货属性 | 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
仪器配件-库龄组合 | 按存货属性 | 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原材料:库龄2年以上根据年限分别按账面余额的95%-20%确定可变现净值;产成品:库龄1年以上按账面余额的0%确定可变现净值;半成品:库龄1年以上根据年限分别按账面余额的90%-0%确定可变现净值;仪器配件:根据年限分别按账面余额的90%-0%确定可变现净值。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
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的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家具等。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5% | 19%-31.67%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45 | 5% | 2.11%-4.7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9.5%-19%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4-10 | 5% | 9.5%-23.75% |
办公家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软件、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商标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本集团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1.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土地及建筑物,则将相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软件、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1)完成该项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项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项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该项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项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项资产;
5)归属于该项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相关资产列报。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1)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2)商誉减值
本集团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每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体外诊断行业,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营销及服务,通过向医院投放医疗设备并通过经销商向相关医院销售与其医疗设备相匹配的检测试剂获取销售收入。本集团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商品销售收入:具体时点为客户签收确认时。
2)提供劳务收入: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本集团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利息收入金额,是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本集团将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
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集团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4)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②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5)租赁负债
①初始计量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③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增值税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增值税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 |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15 |
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231100075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本期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213100466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本期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三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上述税收政策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534.08 | 9,937.22 |
银行存款 | 215,254,971.10 | 201,588,819.13 |
其他货币资金 | 179,516,367.81 | 247,063,791.8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394,778,872.99 | 448,662,548.1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注:本报告期期末,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大额存单及其应计利息。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53,000,000.00 | 470,000,000.00 |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453,000,000.00 | 470,000,000.00 | |
合计 | 453,000,000.00 | 47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5,513,266.83 | 26,303,971.75 |
1年以内小计 | 25,513,266.83 | 26,303,971.75 |
1至2年 | 385,123.00 | 373,327.00 |
2至3年 | 48,034.40 | 60,784.40 |
3年以上 | 12,750.00 | - |
合计 | 25,959,174.23 | 26,738,083.1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0,784.40 | 0.23 | 60,784.40 | 100.00 | 60,784.40 | 0.23 | 60,784.4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0,784.40 | 0.23 | 60,784.40 | 100.00 | 60,784.40 | 0.23 | 60,784.4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898,389.83 | 99.77 | 1,352,687.94 | 5.22 | 24,545,701.89 | 26,677,298.75 | 99.77 | 1,389,863.99 | 5.21 | 25,287,434.76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898,389.83 | 99.77 | 1,352,687.94 | 5.22 | 24,545,701.89 | 26,677,298.75 | 99.77 | 1,389,863.99 | 5.21 | 25,287,434.76 |
其他 | ||||||||||
合计 | 25,959,174.23 | 100.00 | 1,413,472.34 | 5.44 | 24,545,701.89 | 26,738,083.15 | 100.00 | 1,450,648.39 | 5.43 | 25,287,434.7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杭州国坚贸易有限公司 | 12,750.00 | 12,75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南昌市安达检验科技有限公司 | 48,034.40 | 48,034.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60,784.40 | 60,784.40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5,513,266.83 | 1,275,663.34 | 5.00 |
1-2年 | 385,123.00 | 77,024.60 | 20.00 |
合计 | 25,898,389.83 | 1,352,687.94 | 5.2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389,863.99 | 37,176.05 | 1,352,687.94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0,784.40 | 60,784.40 | ||||
合计 | 1,450,648.39 | 37,176.05 | 1,413,472.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2,283,501.98 | 2,283,501.98 | 8.80 | 114,175.10 | |
客户二 | 1,580,000.00 | 1,580,000.00 | 6.09 | 79,000.00 | |
客户三 | 1,455,396.04 | 1,455,396.04 | 5.61 | 72,769.80 | |
客户四 | 1,244,434.78 | 1,244,434.78 | 4.79 | 62,221.74 | |
客户五 | 1,050,142.50 | 1,050,142.50 | 4.05 | 52,507.13 | |
合计 | 7,613,475.30 | 7,613,475.30 | 29.34 | 380,673.7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420,783.98 | 91.95 | 15,202,077.06 | 76.52 |
1至2年 | 464,410.21 | 7.88 | 4,661,004.89 | 23.46 |
2至3年 | 10,000.00 | 0.17 | 3,740.00 | 0.02 |
合计 | 5,895,194.19 | 100.00 | 19,866,821.9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一 | 630,000.00 | 10.69 |
单位二 | 521,500.00 | 8.85 |
单位三 | 476,887.49 | 8.09 |
单位四 | 334,726.91 | 5.68 |
单位五 | 328,785.84 | 5.58 |
合计 | 2,291,900.24 | 38.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057,448.84 | 6,482,924.73 |
合计 | 6,057,448.84 | 6,482,924.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424,537.84 | 4,453,337.54 |
1年以内小计 | 5,424,537.84 | 4,453,337.54 |
1至2年 | 301,435.00 | 287,247.00 |
2至3年 | 310,626.00 | 1,276,560.00 |
3年以上 | 405,513.97 | 850,444.16 |
合计 | 6,442,112.81 | 6,867,588.7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5,889,082.84 | 6,300,997.17 |
备用金 | 321,530.00 | 335,091.56 |
其他 | 231,499.97 | 231,499.97 |
合计 | 6,442,112.81 | 6,867,588.7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84,663.97 | 384,663.9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84,663.97 | 384,663.9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房屋租赁保证金 | 363,463.97 | 363,463.97 | ||||
招标保证金 | 21,200.00 | 21,200.00 | ||||
合计 | 384,663.97 | 384,663.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771,932.42 | 27.51 | 房屋租赁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单位二 | 1,457,217.33 | 22.62 | 房屋租赁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单位三 | 889,512.00 | 13.81 | 房屋租赁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单位四 | 480,816.00 | 7.46 | 房屋租赁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单位五 | 406,082.12 | 6.30 | 房屋租赁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合计 | 5,005,559.87 | 77.7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5,344,754.63 | 6,438,994.54 | 28,905,760.09 | 36,830,623.57 | 6,422,043.73 | 30,408,579.84 |
在产品 | 31,087,119.59 | 1,336,651.44 | 29,750,468.15 | 28,989,602.27 | 983,479.38 | 28,006,122.89 |
库存商品 | 53,275,398.45 | 912,835.87 | 52,362,562.58 | 53,871,701.23 | 1,681,155.80 | 52,190,545.43 |
合计 | 119,707,272.67 | 8,688,481.85 | 111,018,790.82 | 119,691,927.07 | 9,086,678.91 | 110,605,248.16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422,043.73 | 307,681.77 | 290,730.96 | 6,438,994.54 | ||
在产品 | 983,479.38 | 358,393.81 | 5,221.75 | 1,336,651.44 | ||
库存商品 | 1,681,155.80 | 413,538.25 | 1,181,858.18 | 912,835.87 | ||
合计 | 9,086,678.91 | 1,079,613.83 | 1,477,810.89 | 8,688,481.85 |
注:本年存货跌价准备转回金额694,767.04元,转销金额为783,043.85元。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或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报废。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原材料 | 34,156,670.96 | 6,435,385.40 | 18.84 | 35,998,456.97 | 6,416,218.63 | 17.82 |
在产品 | 25,803,324.77 | 1,321,481.93 | 5.12 | 27,649,652.47 | 978,257.63 | 3.54 |
库存商品 | 21,745,534.32 | 550,854.90 | 2.53 | 21,565,857.84 | 983,849.27 | 4.56 |
合计 | 81,705,530.05 | 8,307,722.23 | 10.17 | 85,213,967.28 | 8,378,325.53 | 9.83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存货种类及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增值税 | 25,689,040.33 | 21,151,264.59 |
待认证进项税 | 571,096.01 | |
合计 | 25,689,040.33 | 21,722,360.60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62,320,308.96 | 91,346,488.2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62,320,308.96 | 91,346,488.25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电子设备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家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75,973.44 | 377,401,937.97 | 7,335,479.08 | 4,444,431.16 | 396,557,821.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09,314.22 | 304,949,909.75 | 82,739,108.59 | 390,698,332.56 | ||
(1)购置 | 186,922.10 | 6,139,560.57 | 6,326,482.6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822,392.12 | 304,949,909.75 | 76,599,548.02 | 384,371,849.8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9,525.36 | 35,720,554.52 | 11,965.81 | 35,992,045.69 | ||
(1)处置或报废 | 259,525.36 | 35,720,554.52 | 11,965.81 | 35,992,045.69 | ||
4.期末余额 | 10,125,762.30 | 304,949,909.75 | 424,420,492.04 | 7,335,479.08 | 4,432,465.35 | 751,264,108.5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332,523.03 | 285,751,427.97 | 5,592,928.22 | 2,346,912.83 | 300,023,792.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1,545.86 | 17,357,905.61 | 229,655.47 | 309,895.25 | 18,229,002.19 | |
(1)计提 | 331,545.86 | 17,357,905.61 | 229,655.47 | 309,895.25 | 18,229,002.1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7,247.00 | 33,608,379.29 | 11,367.52 | 33,866,993.81 | ||
(1)处置或报废 | 247,247.00 | 33,608,379.29 | 11,367.52 | 33,866,993.81 | ||
4.期末余额 | 6,416,821.89 | 269,500,954.29 | 5,822,583.69 | 2,645,440.56 | 284,385,800.4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187,541.35 | 5,187,541.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0,812.72 | 880,812.72 | ||||
(1)计提 | 880,812.72 | 880,812.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10,354.94 | 1,510,354.94 | ||||
(1)处置或报废 | 1,510,354.94 | 1,510,354.94 | ||||
4.期末余额 | 4,557,999.13 | 4,557,999.1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08,940.41 | 304,949,909.75 | 150,361,538.62 | 1,512,895.39 | 1,787,024.79 | 462,320,308.9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43,450.41 | 86,462,968.65 | 1,742,550.86 | 2,097,518.33 | 91,346,488.2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7,600,828.39 | 365,607,277.6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7,600,828.39 | 365,607,277.60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租赁厂房改造项目 | 26,730,479.05 | 26,730,479.05 | 1,942,198.03 | 1,942,198.03 |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 | 870,349.34 | 870,349.34 | 363,665,079.57 | 363,665,079.57 | ||
合计 | 27,600,828.39 | 27,600,828.39 | 365,607,277.60 | 365,607,277.6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 | 481,648,130.47 | 363,665,079.57 | 49,999,675.49 | 384,371,849.89 | 28,422,555.83 | 870,349.34 | 85.89 | 厂房已完成试运营,部分机器设备待验收。 | 5,737,886.11 | 2,921,230.63 | 3.16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合计 | 481,648,130.47 | 363,665,079.57 | 49,999,675.49 | 384,371,849.89 | 28,422,555.83 | 870,349.34 | 85.89 | 5,737,886.11 | 2,921,230.63 | 3.16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666,619.77 | 43,666,619.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08,224.23 | 5,108,224.23 |
租入 | 5,108,224.23 | 5,108,224.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16,541.73 | 6,816,541.73 |
租入资产到期 | 6,816,541.73 | 6,816,541.73 |
4.期末余额 | 41,958,302.27 | 41,958,302.2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606,994.43 | 5,606,994.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44,851.40 | 3,744,851.40 |
(1)计提 | 3,744,851.40 | 3,744,851.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568,045.14 | 568,045.14 |
(1)处置 | 568,045.14 | 568,045.14 |
4.期末余额 | 8,783,800.69 | 8,783,800.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174,501.58 | 33,174,501.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059,625.34 | 38,059,625.3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非专利技术 | 土地使用权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07,442.76 | 27,790,757.23 | 13,875,696.92 | 218,200.01 | 44,292,096.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69,348.06 | 72,904.36 | 7,742,252.42 | ||
(1)购置 | 72,904.36 | 72,904.36 | |||
(2)内部研发 | 7,669,348.06 | 7,669,348.0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407,442.76 | 35,460,105.29 | 13,875,696.92 | 291,104.37 | 52,034,349.3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94,584.57 | 6,993,723.48 | 1,040,677.20 | 18,848.21 | 10,047,833.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0,952.28 | 2,296,121.92 | 138,756.96 | 13,726.06 | 2,609,557.22 |
(1)计提 | 160,952.28 | 2,296,121.92 | 138,756.96 | 13,726.06 | 2,609,557.2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155,536.85 | 9,289,845.40 | 1,179,434.16 | 32,574.27 | 12,657,390.6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1,905.91 | 26,170,259.89 | 12,696,262.76 | 258,530.10 | 39,376,958.66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2,858.19 | 20,797,033.75 | 12,835,019.72 | 199,351.80 | 34,244,263.4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67.60%说明: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无形资产详见本附注“七、31”所述。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 | 153,756,067.28 | 153,756,067.28 | ||
合计 | 153,756,067.28 | 153,756,067.28 |
注:2014年8月,本公司境外母公司科美诊断有限公司收购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境外母公司Beyond Diagnostic Corporation(本节简称博阳开曼)【博阳开曼于香港设立了Beyond Diagnostics Limited(本节简称博阳香港),博阳香港于上海设立科美博阳】100%股权,支付对价25,245,724.00美元(折合人民币155,357,136.35元)。2019年11月20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并购标的涉及的Beyond DiagnosticCorporation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追溯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9)第0729号)。根据评估
结果计算的合并日博阳开曼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601,069.07元,合并成本与合并日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差额确认商誉153,756,067.28元。该合并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16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博阳香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博阳香港将其所持科美博阳100%的股权作价1,185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转让给本公司。本次合并科美博阳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完成科美博阳合并后,在合并层面产生商誉153,756,067.28元。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 | 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组合 | 可区分的、能够提供相关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车间及厂房改造 | 1,525,595.60 | 915,357.36 | 610,238.24 | ||
设备系统及管道安装 | |||||
实验室及办公区域装修 | 220,205.02 | 28,522,713.32 | 497,724.61 | 28,245,193.73 | |
网络设施与安全管理建设 | 622,641.49 | 103,773.60 | 518,867.89 | ||
合计 | 1,745,800.62 | 29,145,354.81 | 1,516,855.57 | 29,374,299.86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可弥补亏损 | 213,999,880.70 | 38,372,015.63 | 137,667,241.76 | 21,065,023.07 |
存货跌价准备 | 8,688,481.85 | 1,308,978.62 | 9,086,678.91 | 1,366,549.06 |
未实现内部利润 | 9,016,979.74 | 1,352,546.96 | 9,016,979.74 | 1,352,546.96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4,557,999.13 | 683,699.87 | 5,187,541.35 | 778,131.20 |
坏账准备 | 1,798,136.31 | 269,720.45 | 1,835,312.36 | 275,296.84 |
租赁负债 | 34,161,865.72 | 5,847,030.91 | 38,484,990.27 | 5,951,104.99 |
合计 | 272,223,343.45 | 47,833,992.44 | 201,278,744.39 | 30,788,652.1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20,230,672.25 | 22,575,753.30 | 81,063,794.74 | 12,203,507.92 |
使用权资产 | 33,174,501.58 | 5,691,037.33 | 38,059,625.34 | 5,873,577.98 |
定期存款应计利息 | 4,516,219.20 | 677,432.88 | 2,063,791.81 | 309,568.77 |
合计 | 157,921,393.03 | 28,944,223.51 | 121,187,211.89 | 18,386,654.6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049,578.85 | 27,784,413.59 | 8,709,507.09 | 22,079,145.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049,578.85 | 8,894,644.66 | 8,709,507.09 | 9,677,147.5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13,875,696.92 | 12,696,262.76 | 抵押 | 长期借款 | 13,875,696.92 | 12,835,019.72 | 抵押 | 长期借款 |
合计 | 13,875,696.92 | 12,696,262.76 | 13,875,696.92 | 12,835,019.72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1,360,613.56 | 89,876,580.72 |
1年以上 | 27,317,210.32 | 360,889.57 |
合计 | 88,677,823.88 | 90,237,470.2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15,849,147.28 | 尚未最终结算完成 |
单位二 | 9,808,912.92 | 尚未最终结算完成 |
合计 | 25,658,060.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账款 | 5,686,977.74 | 6,913,312.58 |
合计 | 5,686,977.74 | 6,913,312.5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859,781.56 | 80,056,702.16 | 83,205,182.76 | 13,711,300.9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74,470.12 | 8,877,926.51 | 8,692,921.05 | 1,259,475.58 |
三、辞退福利 | 142,805.00 | 1,042,671.00 | 787,857.00 | 397,619.00 |
合计 | 18,077,056.68 | 89,977,299.67 | 92,685,960.81 | 15,368,395.5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025,199.45 | 67,352,392.40 | 70,712,655.19 | 12,664,936.66 |
二、职工福利费 | 2,457,267.53 | 2,457,267.53 | ||
三、社会保险费 | 659,965.11 | 5,041,382.92 | 4,982,489.13 | 718,858.9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44,252.38 | 4,817,901.22 | 4,766,039.70 | 696,113.90 |
工伤保险费 | 15,712.73 | 152,855.69 | 148,511.55 | 20,056.87 |
生育保险费 | 70,626.01 | 67,937.88 | 2,688.13 | |
四、住房公积金 | 174,617.00 | 5,116,215.40 | 4,963,327.00 | 327,505.4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9,443.91 | 89,443.91 | ||
合计 | 16,859,781.56 | 80,056,702.16 | 83,205,182.76 | 13,711,300.9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41,909.76 | 8,597,993.19 | 8,420,308.62 | 1,219,594.33 |
2、失业保险费 | 32,560.36 | 279,933.32 | 272,612.43 | 39,881.25 |
合计 | 1,074,470.12 | 8,877,926.51 | 8,692,921.05 | 1,259,475.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344,877.62 | 2,882,236.63 |
企业所得税 | 8,026,339.22 | 9,612,851.36 |
个人所得税 | 353,918.58 | 597,961.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5,808.34 | 137,849.50 |
教育费附加 | 129,485.00 | 82,709.6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6,323.34 | 55,139.80 |
印花税 | 20,282.99 | 24,456.07 |
土地使用税 | 49,971.00 | 49,971.00 |
环境保护税 | 7,476.45 | 7,476.45 |
合计 | 13,234,482.54 | 13,450,651.6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6,757,996.12 | 57,898,487.10 |
合计 | 56,757,996.12 | 57,898,487.10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注) | 53,671,586.52 | 52,376,249.60 |
其他 | 3,086,409.60 | 5,522,237.50 |
合计 | 56,757,996.12 | 57,898,487.10 |
注:保证金主要为通过经销商将检测仪器投放到终端医疗机构收取的押金。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968,302.70 | 6,659,277.33 |
合计 | 5,968,302.70 | 6,659,277.3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合同负债暂估增值税 | 739,307.10 | 898,730.63 |
合计 | 739,307.10 | 898,730.6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注) | 220,193,440.85 | 196,483,162.13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应付利息 | 189,611.01 | 186,113.22 |
合计 | 220,383,051.86 | 196,669,275.35 |
注:抵押借款系以无形资产作为抵押物取得的银行借款,无形资产抵押情况参见本附注“七、31”所述。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32,145,930.38 | 37,938,666.0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968,302.70 | 6,659,277.33 |
合计 | 26,177,627.68 | 31,279,388.71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1,000,000.00 | 108,000.00 | 108,000.00 | 401,108,000.00 |
其他说明:
本期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845,964.00元,其中:增加股本108,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37,964.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47,096,916.45 | 737,964.00 | 547,834,880.45 | |
其他资本公积 | 17,826,922.03 | 17,826,922.03 | ||
合计 | 564,923,838.48 | 737,964.00 | 565,661,802.4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845,964.00元,其中:增加股本108,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37,964.0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回购 | 51,091,168.25 | 51,091,168.25 | ||
合计 | 51,091,168.25 | 51,091,168.2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6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6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14,913股,占公司总股本401,108,000股的比例为1.62%。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3,889,280.50 | 53,889,280.5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3,889,280.50 | 53,889,280.5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8,988,649.61 | 374,429,253.9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68,988,649.61 | 374,429,253.9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6,642,341.88 | 147,373,517.7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667,120.2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9,324,144.36 | 139,147,001.9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6,306,847.13 | 368,988,649.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5,586,055.76 | 51,475,728.14 | 219,216,437.67 | 54,714,345.74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25,586,055.76 | 51,475,728.14 | 219,216,437.67 | 54,714,345.7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商品类型 | 225,586,055.76 | 51,475,728.14 |
其中:LiCA? 系列产品 | 206,788,932.75 | 44,777,999.51 |
CC 系列产品 | 18,797,123.01 | 6,697,728.6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25,586,055.76 | 51,475,728.14 |
其中:境内 | 225,586,055.76 | 51,475,728.14 |
境外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225,586,055.76 | 51,475,728.14 |
其中:经销 | 222,584,061.24 | 50,701,071.05 |
直销 | 3,001,994.52 | 774,657.09 |
合计 | 225,586,055.76 | 51,475,728.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87,507.76 | 1,204,767.54 |
教育费附加 | 712,504.65 | 722,860.52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6,320.00 | 7,600.08 |
印花税 | 99,874.03 | 109,769.6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75,003.09 | 481,907.01 |
残保金 | 38,378.12 | 12,357.60 |
土地使用税 | 99,942.00 | 99,942.00 |
环境保护税 | 14,952.90 | 38,153.34 |
合计 | 2,634,482.55 | 2,677,357.7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873,266.39 | 23,891,125.01 |
差旅费 | 2,438,503.05 | 3,562,670.97 |
技术服务费 | 2,217,141.90 | 1,960,462.52 |
租赁费 | 1,950,541.06 | 721,356.89 |
宣传推广费 | 1,599,411.78 | 4,482,651.19 |
运输费 | 1,394,920.27 | 1,524,205.59 |
业务招待费 | 1,228,812.41 | 2,808,435.96 |
维修费 | 958,578.62 | 736,746.69 |
物料消耗 | 776,432.78 | 338,534.15 |
其他 | 1,849,410.07 | 3,870,385.80 |
合计 | 41,287,018.33 | 43,896,574.77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939,778.81 | 11,393,109.66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2,722,010.19 | 401,881.08 |
咨询费 | 2,696,307.54 | 3,816,430.66 |
无形资产摊销 | 2,522,316.22 | 235,846.41 |
办公费 | 1,127,331.53 | 893,613.66 |
租赁费 | 906,954.08 | 502,580.39 |
物业服务费 | 867,205.86 | |
其他 | 2,364,284.28 | 2,818,438.53 |
合计 | 26,146,188.51 | 20,061,900.3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3,020,991.48 | 19,737,529.15 |
注册费 | 1,433,676.37 | 4,143,052.30 |
物料消耗 | 1,343,496.86 | 2,038,661.79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1,048,001.89 | 1,359,869.38 |
租赁费 | 1,005,335.54 | 265,876.92 |
其他 | 1,801,644.00 | 4,230,499.25 |
合计 | 29,653,146.14 | 31,775,488.79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76,501.81 | 133,476.44 |
减:利息收入 | 4,394,699.21 | 2,926,422.27 |
减:汇兑收益 | 29,680.02 | 204,612.37 |
加:其他支出 | 62,940.29 | 117,473.08 |
合计 | -3,284,937.13 | -2,880,085.1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736,514.82 | |
个税返还 | 127,661.91 | 98,620.25 |
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项资助 | 100,000.00 | |
高价值专利产业化实施资助 | 100,000.00 | |
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奖项资助 | 100,000.00 | |
北京市商务局2022年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资金补贴 | 35,443.00 | |
2024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专利资助部分) | 1,500.00 | |
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重点优势企业财政补贴 | 7,450,000.00 | |
2023年上海市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政府补助 | 500,000.00 | |
北京市商务局2021年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资金补贴 | 149,715.00 | |
合计 | 1,201,119.73 | 8,198,335.25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 | 7,064,111.93 | 9,783,991.39 |
合计 | 7,064,111.93 | 9,783,991.39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35,135.96 | 16,335.82 |
合计 | 235,135.96 | 16,335.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7,176.05 | 289,434.0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37,176.05 | 289,434.0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84,846.79 | -323,760.2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80,812.72 | -1,300,632.24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265,659.51 | -1,624,392.45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65.49 | 2,804.37 | 265.4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65.49 | 2,804.37 | 265.49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50,861.24 | 85,600.00 | 150,861.24 |
其他 | 50,814.16 | 1,950.38 | 50,814.16 |
合计 | 201,940.89 | 90,354.75 | 201,940.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21,685.09 | 19,639.00 | 321,685.0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21,685.09 | 19,639.00 | 321,685.0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5,000.00 | 35,000.00 | |
其他 | 100,842.28 | 53,382.19 | 100,842.28 |
合计 | 457,527.37 | 73,021.19 | 457,527.3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536,156.50 | 13,400,791.3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487,771.48 | -4,380,619.11 |
合计 | 8,048,385.02 | 9,020,172.2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4,690,726.9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703,609.0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44,010.5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9,594.7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 -4,020,808.17 |
所得税费用 | 8,048,385.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623,125.86 | 8,289,852.47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942,271.82 | 2,908,120.90 |
押金、保证金 | 1,344,136.92 | 1,530,140.00 |
其他 | 6,990.01 | 2,230.65 |
合计 | 3,916,524.61 | 12,730,344.0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技术、咨询服务等费用 | 9,126,238.48 | 15,553,249.36 |
支付差旅、业务招待、运输等费用 | 10,590,647.37 | 14,929,199.86 |
支付房租、物业等费用 | 9,789,423.00 | 4,635,619.97 |
支付宣传推广费 | 2,802,524.22 | 3,825,160.65 |
其他 | 1,687,176.11 | 3,437,191.14 |
合计 | 33,996,009.18 | 42,380,420.9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 5,224,815.07 | 8,059,932.76 |
股份回购 | 51,091,168.25 | |
合计 | 56,315,983.32 | 8,059,932.7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 | 31,279,388.71 | 9,294,151.71 | 14,395,912.74 | 26,177,627.6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59,277.33 | 4,110,018.45 | 4,800,993.08 | 5,968,302.70 | ||
长期借款 | 196,669,275.35 | 23,710,278.72 | 3,383,339.36 | 3,379,841.57 | 220,383,051.86 |
应付股利 | 49,324,144.36 | 49,324,144.36 | ||||
合计 | 234,607,941.39 | 23,710,278.72 | 66,111,653.88 | 57,504,979.01 | 14,395,912.74 | 252,528,982.24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6,642,341.88 | 76,631,720.6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65,659.51 | 1,624,392.45 |
信用减值损失 | -37,176.05 | -289,434.0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229,002.19 | 18,262,430.2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744,851.40 | 5,522,978.70 |
无形资产摊销 | 2,609,557.22 | 328,397.2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16,855.57 | 1,665,165.4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5,135.96 | -16,335.8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1,419.60 | 16,834.6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46,821.79 | -71,135.9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64,111.93 | -9,783,991.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05,268.56 | -3,864,522.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82,502.92 | -516,096.6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98,389.45 | -669,376.8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99,671.57 | 4,972,156.4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011,462.53 | -26,100,989.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542,133.33 | 67,712,192.9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15,262,653.79 | 209,970,305.5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01,598,756.35 | 292,139,661.7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663,897.44 | -82,169,356.2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15,262,653.79 | 201,598,756.35 |
其中:库存现金 | 7,534.08 | 9,937.2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15,254,971.10 | 201,588,819.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48.61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5,262,653.79 | 201,598,756.3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定期存款及应计利息 | 179,516,219.20 | 145,018,301.37 | 不能随时支取 |
合计 | 179,516,219.20 | 145,018,301.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673,155.30 | 7.1268 | 4,797,443.19 |
瑞士法郎 | 4.20 | 7.9471 | 33.38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计入当期费用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3,862,830.68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3,441,853.3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309,470.17 | 27,738,721.02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1,851,497.95 | 1,685,652.09 |
物料消耗 | 1,764,957.56 | 2,156,757.86 |
注册费 | 1,433,676.37 | 4,221,250.42 |
租赁费 | 1,281,401.91 | 291,119.94 |
其他 | 1,975,874.01 | 4,929,839.13 |
合计 | 39,616,877.97 | 41,023,340.4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9,653,146.14 | 31,775,488.7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9,963,731.83 | 9,247,851.67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智能云+平台 | 5,684,926.65 | 1,236,247.37 | 6,921,174.02 | |||
数字化系统 | 5,411,633.88 | 1,058,136.40 | 6,469,770.28 | |||
LiCA? AT 5000型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 | 7,669,348.06 | 7,669,348.06 | ||||
合计 | 11,096,560.53 | 9,963,731.83 | 7,669,348.06 | 13,390,944.30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00 | 上海 | 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3,408.84 | 上海 | 生产制造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 |
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 | 20,000.00 | 苏州 | 生产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487,804.24 | 8,185,315.00 |
合计 | 487,804.24 | 8,185,315.0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内容。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
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集团财务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币资金美元 | 4,797,443.19 | 4,766,553.83 |
货币资金瑞士法郎 | 33.38 | 35.36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本集团以外币进行结算的交易量和截止2024年6月30日外币余额相对较小,相关汇率风险在本集团可承受范围内,不会对本集团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本集团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为220,193,440.85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集团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3) 价格风险
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采购材料、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 信用风险
截止2024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截止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前五名余额合计:7,613,475.30元。
(3)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1年以内 | 1到2年 | 2到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394,778,872.99 | 394,778,872.9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3,000,000.00 | 453,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25,959,174.23 | 25,959,174.23 | |||
其他应收款 | 6,442,112.81 | 6,442,112.81 | |||
金融负债 | |||||
应付账款 | 88,677,823.88 | 88,677,823.88 | |||
其他应付款 | 56,757,996.12 | 56,757,996.1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368,395.54 | 15,368,395.54 | |||
长期借款 | 189,611.01 | 20,000,000.00 | 40,000,000.00 | 160,193,440.85 | 220,383,051.86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3,000,000.00 | 453,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53,000,000.00 | 453,0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银行理财产品 | 453,000,000.00 | 453,000,000.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53,000,000.00 | 453,00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股东 |
宁波保税区科德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宁波保税区科信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董事长李临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
宁波保税区科德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董事长李临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
宁波保税区科信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董事长李临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张俊杰担任奥浦迈生物董事。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2,421.23 | 6,814.1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81.81 | 326.2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付款项 |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18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高管、核心员工 | 7.833元/股 | 10个月、22个月、34个月 |
其他说明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以8.35元/股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54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8.35元/股调整为7.833元/股。另外,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9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116,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另外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监事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540,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为截至本报告期末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无风险利率、波动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股东会决议,按实际授予权益工具数量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446,864.0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就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特公司”,被告一)、科美(秦皇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科技公司”,被告二)、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公司”,被告三)之间的侵害商标权纠纷事项于2022年8月11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41940561号、第47953420号、第40186058号、第40184178号、第40186053号、第36752335号、第32292294号“科美诊断”“科美医疗”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及停止损害科美诊断字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2)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并变更为不含“科美”的企业名称;(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分别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网、《法制日报》《经济日报》显著位置连续七天刊登致歉声明,以消除对原告的不利影响。(4)判令被告三停止侵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被告一在其抖音平台发布的涉及侵犯公司商标权的信息及视频等其他应当停止的侵权行为;(5)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连带赔偿公司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35,000,000元。(6)判令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爱迪特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申请将本案移送至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于被告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予以驳回。爱迪特公司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案件管辖权驳回的裁定,提出上诉。2023年6月27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京73民辖终92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该案已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7日组织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2024年6月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京0108民初49156号,判决结果如下:
1)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侵害商标权的行为;
2)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科美(秦皇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带有“科美”字样的企业名称;
3)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科美(秦皇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被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站(网址为:
cameoaligner.com)上,连续三日刊登声明,消除涉案侵权行对原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根据原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在相关媒体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科美(秦皇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4)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2万元;5)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科美(秦皇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6)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科美(秦皇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理开支15万元;
7)驳回原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6,8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06,800元(已交纳);由被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科美(秦皇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2024年6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一审被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科美(秦皇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如下:1.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2)京0108民初49156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改判,判令驳回被上诉人在一审中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二审尚未开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首次进行回购,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14,913股,占公司总股本401,108,000股的比例为1.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30元/股、最低价为5.8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75,119.4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401,000,000股增至401,10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093,960.22 | 6,713,677.50 |
1年以内小计 | 6,093,960.22 | 6,713,677.50 |
1至2年 | 80,000.00 | 76,027.00 |
2至3年 | 12,750.00 | |
3年以上 | 12,750.00 | |
合计 | 6,186,710.22 | 6,802,454.5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750.00 | 0.21 | 12,750.00 | 100.00 | 12,750.00 | 0.19 | 12,750.0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750.00 | 0.21 | 12,750.00 | 100.00 | 12,750.00 | 0.19 | 12,75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73,960.22 | 99.79 | 179,100.90 | 2.90 | 5,994,859.32 | 6,789,704.50 | 99.81 | 271,679.09 | 4.00 | 6,518,025.41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42,017.96 | 54.02 | 179,100.90 | 5.36 | 3,162,917.06 | 5,205,500.70 | 76.52 | 271,679.09 | 5.22 | 4,933,821.61 |
其他 | 2,831,942.26 | 45.77 | 2,831,942.26 | 1,584,203.80 | 23.29 | 1,584,203.80 | ||||
合计 | 6,186,710.22 | 100.00 | 191,850.90 | 3.10 | 5,994,859.32 | 6,802,454.50 | 100.00 | 284,429.09 | 4.18 | 6,518,025.4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杭州国坚贸易有限公司 | 12,750.00 | 12,75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2,750.00 | 12,750.00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62,017.96 | 163,100.90 | 5.00 |
1-2年 | 80,000.00 | 16,000.00 | 20.00 |
合计 | 3,342,017.96 | 179,100.90 | 5.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71,679.09 | 92,578.19 | 179,100.90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750.00 | 12,750.00 | ||||
合计 | 284,429.09 | 92,578.19 | 191,850.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686,660.00 | 1,686,660.00 | 27.26 | ||
客户二 | 1,145,282.26 | 1,145,282.26 | 18.51 | ||
客户三 | 763,495.09 | 763,495.09 | 12.34 | 38,174.75 | |
客户四 | 577,680.00 | 577,680.00 | 9.34 | 28,884.00 | |
客户五 | 563,266.03 | 563,266.03 | 9.10 | 28,163.30 | |
合计 | 4,736,383.38 | 4,736,383.38 | 76.55 | 95,222.0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77,052.06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3,069,943.00 | 1,428,815.00 |
合计 | 23,246,995.06 | 1,428,815.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短期借款利息 | 177,052.06 | |
合计 | 177,052.06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3,004,118.00 | 133,359.00 |
1年以内小计 | 23,004,118.00 | 133,359.00 |
1至2年 | 20,465.00 | 22,341.00 |
2至3年 | 29,560.00 | 995,494.00 |
3年以上 | 15,800.00 | 277,621.00 |
合计 | 23,069,943.00 | 1,428,815.0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借款 | ||
押金及保证金 | 971,943.00 | 1,315,815.00 |
备用金 | 98,000.00 | 113,000.00 |
关联方往来款 | 22,000,000.00 | |
合计 | 23,069,943.00 | 1,428,815.0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22,000,000.00 | 95.36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单位二 | 889,512.00 | 3.86 | 房屋租赁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单位三 | 42,225.00 | 0.18 | 押金 | 1-2年、2-3年 | |
单位四 | 32,300.00 | 0.14 | 押金 | 1年以内、3年以上 | |
单位五 | 10,000.00 | 0.04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
合计 | 22,974,037.00 | 99.5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51,512,423.26 | 351,512,423.26 | 351,512,423.26 | 351,512,423.2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51,512,423.26 | 351,512,423.26 | 351,512,423.26 | 351,512,423.2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145,654,599.66 | 145,654,599.66 | ||||
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200,857,823.60 | 200,857,823.60 | ||||
合计 | 351,512,423.26 | 351,512,423.2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5,315,132.44 | 13,469,701.44 | 38,660,877.77 | 15,829,490.77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35,315,132.44 | 13,469,701.44 | 38,660,877.77 | 15,829,490.7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35,315,132.44 | 13,469,701.44 |
其中:LiCA? 系列产品 | 15,204,931.12 | 5,367,452.97 |
CC 系列产品 | 18,797,123.01 | 6,697,728.63 |
其他 | 1,313,078.31 | 1,404,519.8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35,315,132.44 | 13,469,701.44 |
其中:境内 | 35,315,132.44 | 13,469,701.44 |
境外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35,315,132.44 | 13,469,701.44 |
其中:经销 | 35,003,322.68 | 13,276,071.03 |
直销 | 311,809.76 | 193,630.41 |
合计 | 35,315,132.44 | 13,469,701.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 | 4,905,496.27 | 7,286,838.29 |
科美博阳分发现金股利 | 20,000,000.00 | |
合计 | 24,905,496.27 | 7,286,838.29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6,283.64 | 第十节七、71、74及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7,804.24 | 第十节七、67及7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064,111.93 | 第十节七、68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 |
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028.12 | 第十节七、74及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7,661.91 | 第十节七、6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37,390.1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6,370,876.1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51 | 0.19 | 0.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05 | 0.18 | 0.1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临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