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收取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886,561,200.00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86,078,291.18 |
募集资金净额 | 800,482,908.82 |
加: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146,030.41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48,021,347.76 |
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 423,322,408.83 |
购买理财产品 | 307,000,000.00 |
支付银行手续费 | 2,140.24 |
加: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收益) | 21,009,436.8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3,292,479.23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2年6月,公司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增加唐
山英诺特为募集资金使用人。2024年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分公司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二)》,补充杭州分公司为募集资金使用人。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已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账号:
20000042793300094552478、20000062602900110156582)。
报告期内,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变更投资于“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公司“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对应募集资金及孳息转至“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后,已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账号:
11231401040005390)。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人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期末金额(元) | 备注 |
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 20000042793300094552478 | - | 已注销 |
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 110061242013003765001 | 14,667,711.48 | |
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 11231401040005390 | - | 已注销 |
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 110927877610808 | 24,369,297.93 | |
唐山英诺特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 311900245910402 | 4,037,867.64 |
唐山英诺特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 110061242013004532659 | 217,602.18 | |
唐山英诺特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 20000062602900110156582 | - | 已注销 |
合计 | 43,292,479.23 |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的上级管理行,根据银行管理要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进行签署,但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注2:杭州分公司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6月30日之后开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3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日。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0,7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 受托人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万元) | 购买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 | 结构性存款 | 8,500.00 | 2024-5-23 | 2024-8-28 | 2.30% |
支行 |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 通知存款 | 900.00 | 2022-9-8 | 不适用 | 2.10%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 通知存款 | 11,300.00 | 2022-12-28 | 不适用 | 2.00%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2024-6-21 | 2024-9-20 | 2.30%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4-6-25 | 2024-9-25 | 2.3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并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061.11万元(含孳息)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短期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2个月。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24,349.76万元及相关孳息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同意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5,022.01万元及相关孳息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5个月,并新增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前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0,048.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12.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1,320.0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119.7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39.13%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 | 是 | 35,309.00 | 25,000.00 | 650.24 | 55.34 | 650.40 | 0.16 | 100.02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 是 | 14,196.00 | 14,196.00 | 21,166.25 | 1,627.84 | 11,822.38 | -9,343.87 | 55.85 | 2025年10月 | 注5 | 不适用 | 否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25,567.00 | 6,000.00 | 977.99 | 164.00 | 977. 99 | - | 100.00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是 | 5,874.00 | 2,000.00 | 51.77 | - | 51.77 | - | 100.00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0 | 32,852.29 | 32,852.29 | 5,764.96 | 33,617.25 | 764.96 | 102.3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暂时存放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4,349.76 | - | - | -24,349.76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120,946.00 | 80,048.29 | 80,048.29 | 7,612.13 | 47,119.77 | -32,928.52 | 58.86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随着“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投资金额的增加,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的基础上,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 |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5个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自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实施以来,受宏观环境的影响,以及下游需求波动的影响,同时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实施的其余项目达产,公司现有产业规模已能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导致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体工作未达预期、实施进展滞后。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项目“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孳息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由于公司所在的体外诊断行业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公司需要随之而动态调整营销策略,而依托于公司现有的营销策略及销售模式,在“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未完成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市场开拓已处于良好态势,同时,基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加大公司长期资产的投入,不利于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其相关孳息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短期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3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日。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募集资金总额系指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收取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5: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实现的效益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中核心技术及研发进展章节。注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相关孳息。注7: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原因系四舍五入的尾数差异所致。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21,166.25 | 21,166.25 | 1,627.84 | 11,822.38 | 55.85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暂时存放资金 |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 | 24,349.76 | 24,349.76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45,516.01 | 45,516.01 | 1,627.84 | 11,822.38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2023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并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061.11万元(含孳息)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短期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 ||||||||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 |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24,349.76万元及相关孳息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同意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5,022.01万元及相关孳息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5个月,并新增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