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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人”)作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孚医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可孚医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3.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23,6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3,535,928.57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3,504,24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6,559,826.1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1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92号”《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长沙智慧健康监测与医疗护理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4,756.3731,917.11
2湘阴智能医疗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21,848.3916,688.72
3研发中心及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39,208.7634,070.09
4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8,000.00
合 计113,813.52100,675.92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长沙智慧健康监测与医疗护理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湘阴智能医疗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研发中心及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使用93,917.03万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63.91万元。

(二)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5,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6%。2021年1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5,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6%。2023年1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3)2024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5,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6%。2024年3月21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超募资金为251,980.06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71,479.8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鉴于前次审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尚未届满,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以本次审批的额度为准,即不超过人民币7.20亿元(含本数)。

(四)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七、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及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所购买的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低风险投资产品。通过进行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可孚医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对可孚医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 扬瞿孝龙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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