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会议资料 |
股票简称:石英股份 股票代码:603688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 连云港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会议资料 |
目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 ····································· 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议案一: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议案二: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8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议案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明确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过会议工作人员的许可。
三、会议按照召集通知及公告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方式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0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09月1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09月10日的9:15-15:00。会议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
2024年09月05日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 陈士斌先生
会议议程安排
一、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与会代表签到。
二、董事会与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
三、宣读、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
案 | |
4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主持人询问股东对上述表决议案有无意见,若无意见,其他除上述议案以外的问题可在投票后进行提问。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就议案进行表决,确定会议监票人、计票人。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现场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到后台计票,并将统计结果发至上市公司服务平台。
八、上市公司服务平台回复网络及合并投票结果后,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本次会议决议。
十、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十一、现场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会议主持人致结束语并宣布会议闭幕。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综合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9月10日
议案二
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9月10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9月10日
议案四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5.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5股,不送红股。
公司总股本为361,277,12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474,8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60,802,326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5.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56,573,258.20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5股,共计转增180,401,163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541,678,289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5月22日实施完毕,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361,277,126股增加至541,678,28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1,277,126元变更为人民币541,678,289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277,126.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1,678,289.00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127.7126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4,167.8289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