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1)。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