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页无正文,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杨健 | 于涛 | 王涌 |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