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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8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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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通达创智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通达创智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尤其是媒体质疑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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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并下设舆情管理日常工作小组(下称“舆情工作组”)。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为应对突发的、影响范围较广的重大舆情风险,所设立的临时舆情管理机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舆情相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证券部人员。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及协调处理重大舆情风险工作。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一般舆情风险或执行应急领导小组对重大舆情风险应急方案的常设工作机构,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舆情相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证券部人员,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舆情工作组负责人。舆情工作组主要负责具体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的重大舆情应对方案,并直接负责一般舆情风险的处理工作,以及舆情风险的信息调查研判、应对方案拟订、风险化解执行等工作。

第七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并拟定舆情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厦门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和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归属工作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下设的证券部,证券部负责收集并汇总相关舆情信息,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态,并及时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舆情工作组及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监管规则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各级控股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和本部门、本公司工作相关的舆情信息,并及时上报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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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建立媒体信息管理档案,该档案应即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避免冲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应当立即上报舆情工作组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以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舆情工作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二)由董事会秘书识别舆情风险等级,并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应当立即确认并判断风险等级,对重大舆情应当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对一般舆情应当立即研判、提出应对方案、进行处理并同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三)对于重大舆情,应当根据监管规则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十四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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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舆情被主要财经媒体报道、转载,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主动自查,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并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将舆情自查情况上报厦门证监局,必要时还可聘请中介机构 (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见;

(二)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三)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 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的实施,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 各类舆情风险的应对程序:

(一)风险等级识别为一般舆情后,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证券部并协同舆情工作组直接进行处理:

首先,调查、核实信息源;

其次,对舆情内容进行研判;

再次,经讨论后确立应对方案;

最后,执行应对措施并同步、事后或定期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二)风险等级识别为重大舆情后,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应急工作,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证券部并协同舆情工作组立即展开相关工作:

首先,调查、核实信息源;

其次,对舆情内容进行研判;

再次,经初步讨论后提出应对方案,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最后,由舆情工作组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的应对方案,同时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根据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报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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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重大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泄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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