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8月18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伍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8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