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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以更好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述资金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止。在上述额度和审批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6、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收益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占聪晏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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