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2024年半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2024年半年度)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陈锐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克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海霞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2024年半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