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列先生主持,应当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三)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就部分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