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
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三)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