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特”或“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编写并发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3月,财政部发行了《应用指南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3年1-6月(合并) | 2023年1-6月(母公司) | ||||
调整前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 | 调整前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795,165,158.82 | 1,558,644.57 | 796,723,803.39 | 317,948,279.10 | 1,409,846.67 | 319,358,125.77 |
销售费用 | 104,959,335.42 | -1,558,644.57 | 103,400,690.85 | 21,919,819.36 | -1,409,846.67 | 20,509,972.69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4年1-6月(合并) | 2024年1-6月(母公司) | ||||
调整前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 | 调整前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905,862,397.01 | 11,455,186.96 | 917,317,583.97 | 285,217,910.16 | 571,089.95 | 285,789,000.11 |
销售费用 | 136,889,944.78 | -11,455,186.96 | 125,434,757.82 | 19,285,891.50 | -571,089.95 | 18,714,801.55 |
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追溯调整后,未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数据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