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5页
三、附件……………………………………………………………第6—9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6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7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8—9页
第
页共9页
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327号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陆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欧陆通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欧陆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欧陆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
第
页共9页
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欧陆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欧陆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
页共9页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1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两种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45,265张,每张面值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644,526,5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25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36,276,5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先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750,000.00元及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106,634.4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2,419,865.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4〕45591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东莞欧陆通数据中心电源建设项目 | 25,925.06 | 25,925.06 | 25,925.06 | 2306-441900-04-01-358806 |
第
页共9页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欧陆通新总部及研发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 | 27,914.10 | 27,027.58 | 27,027.58 | 深宝安发改备案[2023]0686号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1,500.00 | 11,500.00 | 10,289.35 | 不适用 |
合计 | 65,339.16 | 64,452.65 | 63,241.99 |
注: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经2024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4年8月2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503.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欧陆通新总部及研发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 | 27,914.10 | 2,503.15 | 8.97 |
合计 | 27,914.10 | 2,503.15 | 8.97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10.66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不含税总额人民币900.00万元,人民币825.00万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人民币75.00万元已用自有资金支付。截至2024年8月2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20.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900.00 | 75.00 |
会计师费用 | 60.00 | 30.00 |
律师费用 | 85.00 | 25.50 |
资信评级费用 | 42.45 | 42.45 |
第
页共9页
第
页共9页
第8页共9页仅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3-327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朱中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
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9页共9页
仅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3-327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丁素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