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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陆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4-046债券代码:123241 债券简称:欧通转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21,081,273.83元(截止2024年8月5日余额数,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600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2,5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36.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1,29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203,175.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9,089,824.3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458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后审议披露的相关内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赣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5,275.52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133.00
3赣州电源适配器产线技改项目7,984.58
4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
5东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4,800.00
6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8,500.00
7深圳欧陆通电源技改项目4,800.39
8东莞欧陆通信息设备制造中心项目25,000.00
9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房产价款10,000.00
合计83,493.49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9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东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4,8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东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

2、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021年6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深圳欧陆通电源技改

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4,800.39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深圳欧陆通技改项目。

4、2021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购买房产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超募资金支付公司购买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航城大道175号主体商业及裙楼的部分房产价款。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95,158,789.00元,除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外,截止2024年8月5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21,081,273.83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21,081,273.83元(截止2024年8月5日余额数,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7.14%(低于30%)。

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说明与承诺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作出承诺如下: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21,081,273.83元(截止2024年8月5日余额数,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1,081,273.83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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