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乐通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31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蒙 | 杨婉秋 | ||
办公地址 | 珠海市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 | 珠海市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 | ||
电话 | 0756-3383338、6887888 | 0756-3383338、6887888 | ||
电子信箱 | lt@letongink.com | lt@letongink.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00,008,779.25 | 181,270,160.21 | 10.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114,965.51 | 664,917.78 | -2,67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176,627.71 | 530,770.54 | -3,336.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28,606.99 | 12,258,086.36 | -85.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6 | 0.003 | -2,96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6 | 0.003 | -2,96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06% | 0.90% | -24.9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12,600,394.03 | 607,488,209.64 | 0.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4,200,172.63 | 79,350,173.20 | -19.0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20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00% | 51,999,959 | 0 | 质押 | 51,990,000 | ||
徐海仙 | 境内自然人 | 2.30% | 4,609,714 | 0 | 不适用 | 0 | ||
张学艳 | 境内自然人 | 1.88% | 3,757,959 | 0 | 不适用 | 0 | ||
韩秀琴 | 境内自然人 | 1.48% | 2,957,200 | 0 | 不适用 | 0 | ||
陈晓军 | 境内自然人 | 1.38% | 2,750,000 | 0 | 不适用 | 0 | ||
董芳 | 境内自然人 | 1.12% | 2,244,148 | 0 | 不适用 | 0 | ||
段学东 | 境内自然人 | 1.10% | 2,204,602 | 0 | 不适用 | 0 | ||
杭州训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训机星辰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7% | 2,130,200 | 0 | 不适用 | 0 | ||
田国富 | 境内自然人 | 1.03% | 2,060,400 | 0 | 不适用 | 0 | ||
李维君 | 境内自然人 | 1.02% | 2,032,8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的股东中,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9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前10名无限售条件的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股东中张学艳共持有公司股份3,757,959股,其中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6,100股;韩秀琴共持有公司股份2,957,200股,其中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44,300股;陈晓军共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股,其中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400,000股;段学东共持有公司股份2,204,602股,其中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2,602股;杭州训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训机星辰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持有公司股份2,130,200股,其中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30,200股;李维君共持有公司股份2,032,800股,其中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37,2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优悦美晟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等相关议案分别经2023年5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2023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1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待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共同成立参股公司大晟新能源事宜
2023年 7月14日, 公司与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吉经开区”)签署了《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在安吉经开区与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2023年8月1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吉经开区签署《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公司在框架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由大晟资产享有及承担,框架协议项下之项目公司从由公司控股并表改为由大晟资产控股并表。
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暨拟签订〈安吉县入园企业投资合同〉的议案》,在框架协议与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基础上,各方经积极沟通及充分磋商后就项目合作具体内容和安排基本达成共识,签订了《安吉县入园企业投资合同》。
2023年9 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成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同意与控股股东大晟资产、董事长周宇斌及其他相关方签订《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协议书》,投资成立参股公司,拟具体实施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大晟资产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 5%股权以零元转让至安吉科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浩泰投资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8%股权以零元转让至南通丰合通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大晟新能源的股东,经综合考虑,放弃本次大晟新能源13%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资及股转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股公司大晟新能源对其注册资本金进行减资,从人民币 2.5 亿元减至人民币1亿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本次减资完成后,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大晟新能源公司 7.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 5%股权转让至诸暨屹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大晟新能源的股东,同意放弃本次大晟新能源 5%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2024年4月初,参股公司大晟新能源已完成减资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参股公司大晟新能源12.5%股权,并已认缴出资1,250万元。参股公司大晟新能源正有序经营中,后续如有需要进行披露的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轩翔思悦股权投资款项事宜
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 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 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12月3日、2021年8月30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11月3日、2023年3月7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还款延期协议之四》、《还款延期协议之五》、《还款延期协议之六》,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2022-034;2022-074;2023-015)。
公司无法于协议到期日(即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款项,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协议展期事项进行友好协商,相关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还款延期协议之六〉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2024-009、2024-015、2024-022)。
2024年4月25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友好协商后,各方签署《还款延期协议之七》,双方同意本金部分延期至2025年04月30日前支付,利息部分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