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股东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广佳”)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以内(即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11月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998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吉安广佳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675.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8,007,500股,下同)的1.3555%,减持比例超过1%。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住所 |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茗园Y1栋03-2店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 | |||
股票简称 | 青松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132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股东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675.80 | 1.3555 | ||||||
合 计 | 675.80 | 1.355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4,422,557 | 6.9042 | 27,664,557 | 5.548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422,557 | 6.9042 | 27,664,557 | 5.548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变动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注:2024年3月26日吉安广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6万股,该次股份变动不属于减持计划期间的减持行为,无需履行预披露程序。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8. 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吉安广佳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
注:
1、上表计算“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498,573,386
股,即当前总股本516,580,886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8,007,500股。
2、如按“总股本516,580,886股”为计算基数,吉安广佳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6.6635%,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5.3553% 。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