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2024年8月12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在2024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二)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三)会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主楼1106会议室。
(四)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的监事有任茂辉先生、汤建华先生、王春华先生、郭勇军先生、阳恩虎先生。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审议程序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39)》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40)》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财务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反映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报告的结论客观、公正。
《湖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于同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上。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