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40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杨峻 | 独立董事 | 因公出差 | 李万军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常山北明 | 股票代码 | 00015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鹏韬 | 李召 | ||
办公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号天利商务大厦九层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号天利商务大厦九层 | ||
电话 | 0311-86255070 | 0311-86255070 | ||
电子信箱 | lpt000158@126.com | csyj0158@126.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816,945,870.83 | 3,222,836,751.14 | -12.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3,618,018.40 | -50,218,377.93 | -38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20,383,599.54 | -175,257,100.82 | -82.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23,971,405.80 | -906,183,908.27 | -46.1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24 | -0.0314 | -385.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24 | -0.0314 | -385.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5% | -0.85% | -3.4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397,440,836.27 | 17,259,750,622.20 | -10.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610,922,122.94 | 5,854,752,581.58 | -4.16%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5,71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8.60% | 457,183,585 | 0 | 不适用 | 0 | ||
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16% | 114,395,220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54% | 8,696,226 | 0 | 不适用 | 0 | ||
应华江 | 境内自然人 | 0.44% | 7,081,254 | 5,310,940 | 不适用 | 0 | ||
李锋 | 境内自然人 | 0.44% | 7,049,354 | 5,287,015 | 不适用 | 0 | ||
江军华 | 境内自然人 | 0.40% | 6,372,300 | 0 | 不适用 | 0 | ||
张亦春 | 境内自然人 | 0.35% | 5,670,000 | 0 | 不适用 | 0 | ||
许家兄 | 境内自然人 | 0.33% | 5,282,500 | 0 | 不适用 | 0 | ||
金军 | 境内自然人 | 0.26% | 4,1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张必祥 | 境内自然人 | 0.15% | 2,396,7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李锋与应华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本公司原董事长吴宁先生于2024年2月26日递交书面辞职报告。2024年3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会议投票表决选举秘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的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秘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本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张莉女士于2024年1月24日递交书面辞职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张莉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2024年4月19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次会议,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鹏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3、收到部分土地收购补偿金
2022年12月16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结果公告》(石公资交〔2022〕140号)。〔2022〕029号地块(原棉二分公司厂区用地)于2022年12月16日公开出让,受让人为衡水保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交价为168,100万元。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2022〕029号地块有关情况的复函》,复函内容:根据市财政局测算,〔2022〕029号地块土地价款的60%即100,860万元为应付土地收购补偿金,扣除棉二地块已支付费用37,043.065635万元、利息739.414807万元、其他费用71.967041万元和棉一地块暂纳入本次核算成本12,000万元后,还有28,005.552517万元待支付。
2024年2月8日,公司收到土储中心支付的棉二地块部分收购补偿金100,152,618.36元。
4、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资产整合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加强纺织主业集约化管理,优化战略布局,理顺公司业务范畴和管理体系,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对纺织主业实施资产整合。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恒盛纺织分公司、纺机分公司、子公司石家庄常山恒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恒合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现有与纺织业务相关的分公司及子公司和常山北明本部在正常经营运作中所须依赖和使用的资产,包括纺织业务所涉生产设备、存货、专利和专有技术、部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相关的资产以及与纺织业务相关的负债按照账面价值划转给子公司石家庄常山恒新纺织有限公司,即整合完成后由常山恒新作为主体承接公司全部纺织相关业务。此外,将上述分公司和子公司人员也一并转移。截止报告期末,相关资产及人员的划转已完成。
5、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交易概述:为了聚焦软件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引入与软件业务有协同效应的新能源及智慧城市业务,同时剥离纺织业务。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常山恒新100%的股权,置换常山集团所属的石家庄慧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石家庄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石家庄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常山集团所属的石家庄慧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石家庄城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石家庄市智慧产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注:根据石家庄市国资委《关于常山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企业划转事项的通知》,4家公司原控股股东分别将其所持前述标的的股权划转至常山集团所属的慧发新能源和慧荣科技,截止报告期末,前述转让尚未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双方拟就上述事项签署《资产置换框架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常山恒新成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以外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以2023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经过初步测算,置出资产的账面净值合计为7.61亿元;置入资产的账面净值合计为7.83亿元。本次资产置换,公司置出和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参考置出和置入资产的评估值、过渡期损益确定,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