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9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3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1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元。截止2023年7月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0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0,331,567.60元,募集资金净额822,668,432.40元。
截止2023年7月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2,454,137.6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469,677.0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32,778.30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9,751,682.38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790,214,294.9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三方监管协议备注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009103353000582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 8905007880110000222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下属支行,此次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名义签署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2100741930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下属支行,此次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名义签署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4700750060 |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009103353000582 | 304,255,000.00 | 57,958,057.13 | 活期存款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91073000019587 | 20,000,000.00 | 定期 |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91073000018559 | 200,000,000.00 | 定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 89050078801100002220 | 334,676,000.00 | 185,573,612.18 | 活期存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 89050076801200001079 | 130,000,000.00 | 定期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009103353000582 | 304,255,000.00 | 57,958,057.13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2100741930 | 56,889,000.00 | 37,364,704.24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22700797944 | 2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4700750060 | 150,000,000.00 | 148,478,577.21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845,820,000.00 | 799,374,950.76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的投资收益9,162,286.85元、账户手续费1,630.99元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22,668,432.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51,682.3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454,137.6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扩建58000万件连接器项目 | 否 | 454,255,000.00 | 454,255,000.00 | 9,751,682.38 | 32,314,137.50 | 7.11% | 2026年7月31日(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建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56,889,000.00 | 56,889,000.00 | 140,000.00 | 0.25% | 2026年7月31日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11,144,000.00 | 511,144,000.00 | 9,751,682.38 | 32,454,137.50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确认使用投向的超募资金 | 311,524,432.40 | 311,524,432.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11,524,432.40 | 311,524,432.40 | |||||||||
合计 | 822,668,432.40 | 822,668,432.40 | 9,751,682.38 | 32,454,137.5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公司2023年9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776号),截止2023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31,008,037.04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469,677.00元,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从募投专户中转出。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本公司2023年9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管理余额为0。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按承诺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7月延期至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