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零二四年八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致尚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48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丽玉 | 方笳企 | ||
电话 | 0755-82026398 | 0755-82026398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 |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 | ||
电子信箱 | ir@zesum.com | ir@zesum.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38,184,937.01 | 250,219,589.19 | 7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051,036.67 | 42,244,493.14 | -5.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4,805,208.34 | 40,144,322.96 | -13.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846,728.81 | 82,721,900.09 | -73.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44 | -29.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44 | -29.5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 | 5.46% | -3.8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985,248,994.20 | 2,697,996,736.03 | 10.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476,188,522.18 | 2,515,331,537.32 | -1.56%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73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陈潮先 | 境内自然人 | 23.94% | 30,807,060 | 30,807,060 | 不适用 | 0 |
深圳市新致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36% | 10,752,000 | 10,752,000 | 不适用 | 0 |
刘东生 | 境内自然人 | 6.10% | 7,848,960 | 7,848,960 | 不适用 | 0 |
计乐强 | 境内自然人 | 5.37% | 6,912,000 | 6,912,000 | 不适用 | 0 |
计乐贤 | 境内自然人 | 5.37% | 6,912,000 | 6,912,000 | 不适用 | 0 |
计乐宇 | 境内自然人 | 5.37% | 6,912,000 | 6,912,000 | 不适用 | 0 |
深圳市远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4% | 4,302,325 | 4,302,325 | 不适用 | 0 |
陈和先 | 境内自然人 | 2.63% | 3,386,880 | 3,386,880 | 不适用 | 0 |
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聚赢咸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26% | 2,906,976 | 2,906,976 | 不适用 | 0 |
李永良 | 境内自然人 | 2.08% | 2,674,418 | 2,674,418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下列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但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1、陈潮先和陈和先为兄弟关系,陈潮先直接持有公司23.94%股份,间接持有公司2.18%股份,陈和先直接持有公司2.63%股份,间接持有公司2.06%股份; 2、陈潮先与陈和先分别持有深圳市新致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6.125%和22.07%的出资份额; |
3、计乐宇、计乐强和计乐贤为兄弟关系,分别直接持有公司5.37%、5.37%和5.37%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 自然人王克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21,8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1,800股; 自然人刘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3,3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3,300股; 自然人林其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1,0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1,000股; 自然人华加锋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5,100股,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5,0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0,100股; 自然人董圆法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5,3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300股。 |
说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48,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20%。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