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08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0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胜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