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股票代碼: 601319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報告
本公司为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成立于1949年
月,目前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于2012年
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股票代码:
1339),2018年
月在上交所上市(A股股票代码:
601319)。本公司在2024年《财富》杂志刊发的世界
强中排名第
位。本公司通过人保财险(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2328,本公司持有约
68.98%
的股权)在中国境内经营财产险业务,通过人保香港(本公司持有约
89.36%
的股权)在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经营财产险业务;分别通过人保寿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
80.00%
的股权)和人保健康(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约
95.45%
的股权)经营寿险和健康险业务;通过人保资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对大部分保险资金进行集中化和专业化运用管理,通过人保养老(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业务,以人保投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专业化的不动产和养老产业管理平台,以人保资本(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聚焦债权、股权、基础设施和私募股权基金等另类投资领域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人保再保(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的股权)开展集团内外专业再保险业务;通过人保科技(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和人保金服(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的股权)统筹集团信息化建设,为集团各公司提供更优的架构管理、基础设施、应用研发、数据赋能、智能技术、共享运营和创新孵化等科技服务,赋能集团数字化发展。
公司简介
重要提示
公司基本情况
釋义
1.
关于我们
核心竞争力
经营亮点
财务摘要
2.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内含价值
4.公司治理
5.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6.环境和社会责任
7.重要事项
8.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索引
备查文件目录
9.财务报告
目录
重要提示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
月
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王廷科董事长委托赵鹏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鹏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瞿栋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2024年
月
日董事会通过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按已发行股份44,223,990,583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股人民币
0.63
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
27.86
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宏观环境风险、市场和信用风险、保险业务风险等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的相关内容。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基本情况法定中文名称: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集团法定英文名称:
THE PEOPLE’S INSURANCECOMPANY(GROUP) OF CHINA LIMITED简称:
PICC Group法定代表人:
王廷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曾上游公司秘书:
伍秀薇注册和办公地址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号1-13层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号邮政编码:
100031网址:
www.picc.com.cn股东查询: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电话:
(8610)6900 9192传真:
(8610)6900 8264电子信箱:
ir_group@picc.com.cn信息披露及报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报纸: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登载A股公告的指定网站:
www.sse.com.cn登载H股公告的指定网站:
www.hkexnews.hk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公司股票简况
A股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国人保股票代码:
601319
H股
上市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票代码:
1339
审计师及精算顾问
国内审计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际审计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精算顾问: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香港法律: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内地法律: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H股证券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号合和中心
楼1712-1716室
释义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指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如文义所指的其前身中国人保、本集团、集团指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人保财险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寿险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资产指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保健康指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养老指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人保投控指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保资本指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保再保指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香港指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人保金服指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人保科技指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社保基金会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监管总局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指本公司于2018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保险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上交所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指本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发布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八项战略服务指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增进民生福祉、服务绿色发展、服务安全发展、服务区域发展、服务“一带一路”中国指为本报告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元指人民币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关于我们一、
核心竞争力我们是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新中国保险业的奠基者和开拓者,品牌悠久卓越;我们是主业突出的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实现跨板块业务协同;我们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实体经济,服务民生福祉,履行社会责任,致力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我们拥有根植城乡、遍布全国的多样化机构和服务网络,广泛深厚的客户基础,实现政策性保险业务与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融合;我们拥有国际一流、亚洲第一的财产险公司,规模、成本和服务优势明显,盈利能力突出;我们拥有全国布局、稳健发展、持续盈利、运营平台健全的寿险公司,价值创造和盈利能力潜力巨大;我们拥有第一家全国性专业健康险公司,专业能力突出,构建特色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我们拥有行业领先的资产管理平台,投资风格稳健,投资业绩优良;我们拥有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积极布局科技领域,具备数据挖掘、客户洞察、智能运营的突出能力和潜在优势;
我们拥有强有力的股东支持,经验丰富、富有洞察力的管理团队,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经营亮点
(一)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财务运营保持稳健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净利润
304.55
亿元,同比增长
1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
226.87
亿元,同比增长
14.1%
。本集团拟向股东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股息每
股
0.63
元(含税),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
(二)业务规模稳中有进,资本充足实力雄厚
本集团业务发展持续向好,2024年上半年实现保险服务收入2,616.29亿元,同比增长
6.0%
,原保险保费收入
4,272.85亿元,同比增长
3.3%
。财产险业务方面,人保财险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实现保险服务收入2,358.41亿元,同比增长
5.1%
,原保险保费收入3,119.96亿元,同比增长
3.7%
;人身险业务方面,主动适应市场变化,抢抓业务发展机遇,实现保险服务收入
243.62
亿元,同比增长
14.8%
,原保险保费收入1,152.87亿元,同比增长
2.4%
。投资业务方面,在保费现金流的带动下,投资资产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截至2024年
月末,本集团投资资产规模突破
1.5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
6.9%
。截至2024年
月
日,集团净资产3,457.5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4.2%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7%,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0%,资本实力充足雄厚。
(三)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经营质效持续优化
本集团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经营效益指标持续优化。2024年上半年,保险服务收入增速较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速高
2.7
个百分点。财产险业务方面,人保财险深入开展产品服务创新,业务规模稳步增长,财产险市场份额
保持行业首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长
20.0%
,流动性水平显著提高;综合成本率为
96.8%
,持续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人身险业务方面,人身险板块年期结构进一步优化。人保寿险期交保费占原保险保费收入的
78.6%
,同比提升
6.2
个百分点;五年期和十年期及以上占比同比分别提升
0.8
个百分点和
3.6
个百分点;半年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
91.0%
。
个月保费继续率
96.0%
,同比提升
3.9
个百分点,业务发展可持续性大幅增强。人保健康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
17.0%
,半年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
159.0%
。投资业务方面,以跨周期视角优化资产配置结构,稳定集团投资收益水平。上半年实现总投资收益
290.64
亿元,总投资收益率(年化)
4.1%
。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主动把握长久期国债和政府债配置机会,占比较年初提升
5.2
个百分点,稳步提升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业绩,年化收益率
4.89%
,较去年同期提升
个基点,充分发挥投资收益“压舱石”作用。
原保险保费收入是根据《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1号)和《关于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9]15号),对规模保费进行重大风险测试和混合保险合同分拆后的保费数据。
市场份额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原保险保费收入,自行统计和计算。从2021年
月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汇总数据口径暂不包含保险行业处于风险处置阶段的部分机构,下同。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二、经营亮点
(四)彰显央企责任担当,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本集团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以八项战略服务为抓手,优化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服务,聚焦投资方向,以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承担风险保障金额1,665万亿元,支付赔款2,042亿元。截至2024年
月
日,本集团落实八项战略服务投资规模8,798亿元。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本集团首席承保全球首个“核热光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中核田湾
万千瓦滩涂光伏、中国星网高轨卫星等大国重器。加大产业保险供给,大力推广产业园区保险综合服务方案,为
12.7
万家园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17.4
万亿元;大力推广专精特新企业综合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覆盖率分别提升
23.7%
和
32.3%
。推动设立人保现代化产业基金,整体投资规模
亿元,重点投向聚焦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服务业以及现代化基础设施领域。服务乡村振兴,农业保险为4,179万户次农户提供农业风险保障
1.47
万亿元,海洋牧场保险模式入选农业农村部2023年金融支农十大创新模式,在浙江落地全国首单服务“千万工程”专属产品“新农综”,在广东、江苏签发全国首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保险。服务科技自立自强,丰富科技保险和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在江苏落地全国首单中试综合保险,在广东、上海等落地全国首批专利、商标海外布局费用损失保险;对国产自主可控领域加大产品供给,推动上海汽车芯片专属保险首单落地。支持科技自立自强投资资产规模
亿元。服务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共承办各类社保业务项目超千个,为近
亿人次提供风险保障,长护险项目服务覆盖7,871万人次,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新单保费增长
66.1%
;新市民服务覆盖
万人次,开发“青山在?收入保障险”“回乡福”等服务新市民产品。第二支柱年金管理资产规模突破6,000亿元,较年初增长
4.9%
;支持增进民生福祉投资资产规模2,854亿元。服务绿色发展,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与ESG工作顶层设计,集团签署联合国可持续保险倡议(PSI)。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绿色保险业务提供风险保障
111.9
万亿元,新能源汽车承保数量同比增长
59.3%
,支持绿色发展投资资产规模
亿元。积极推进绿色运营,人保财险厦门集美支公司建成保险业首家“碳中和网点”。服务安全发展,地方性巨灾保险覆盖范围拓展至
个省
个地市,推动全国首单全灾种、广覆盖、长周期的综合巨灾保险在河北省落地,一张保单覆盖全省7,400多万城乡居民,积极发展服务社会治理类保险,为
16.4
万家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风险保障
4.5
万亿元。服务区域发展,为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等国家重点区域建设提供保险支持,在上海高水平建设航保中心、科保中心和再保中心,新模式运营加快落地。设立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整体投资规模
亿元,重点服务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服务“一带一路”,中国海外利益业务覆盖
个国家(地区),提供风险保障9,968亿元。
二、经营亮点
(五)积极探索风险减量服务,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本集团秉持“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企业使命,全力做好风险减量服务,推动构建风险减量服务价值链,推进风险减量服务提质、扩面、增品,切实发挥其对提高社会抗风险能力、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加强保前风勘,在法人业务领域建立专业风勘、标准风勘、数字风勘分类实施的风勘服务体系,实现客户全覆盖。2024年上半年,完成专业风勘1,075笔、标准风勘
10.2
万笔,出具数字风勘报告
197.5
万份。加强保中预警,在安责险等重点领域提供风险减量服务
84.4
万次,提供气象预警
430.4
万次,物联预警
4.3
万余次。组织开展大灾应急实战演练,创新绘制大灾应急能力图谱。加强灾前排查,积极开展防灾减损和风险排查,针对华南暴雨,提前部署和应用水浸物联等设备,对
1.5
万个客户开展临灾巡查,对易涝点安排提示和值守,抢收、转移农业保险标的,储备保全场地、维修服务机构等重要资源。加强大灾理赔,全力应对华南暴雨、广东梅大高速路面塌方、云南昭通山体滑坡等一系列重大灾害事故,第一时间开通理赔绿色通道,落实落细各项应急处置和理赔服务工作,重点提升涉及民生类、个人类业务的赔付速度和预赔比例。本集团积极调度社会专业救援力量支援灾区,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实施无差别救援5,942次,无差别人伤探视1,515次,以实际行动兑现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的庄严承诺。加强平台建设,升级智能风险管理平台“万象云”,夯实风险减量服务技术底座,不断提升风控服务数智化应用能力。
(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品牌价值显著提升
本集团积极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赓续红色血脉,宣导企业文化,凝聚系统发展共识;着力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集团在2024年《财富》世界
强中排名第
位,连续
年上榜;在《2024年全球保险品牌价值
强》榜单中排名第七位,较去年上升两位。
2024年上半年,通过打造更具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品牌形象,助力建设一流保险金融集团,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集团举办了第十六届客户节系列活动,通过网络直播、金融知识进社区和体育嘉年华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客户服务体验。冠名中国田径协会金牌赛事“雄安马拉松”,并与中国轮滑协会开展合作,赞助多场城市赛事活动,进一步提升集团品牌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影响力。本集团进一步深化卓越战略实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成效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众多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相关信息全网发布及转载超过
18.7
万篇,持续树立并展现了集团良好的企业形象。本集团加快构建“大消保”格局,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强化消保顶层谋划和顶层推进,统一发布集团消保文化,投诉治理取得较好成效,人保财险、人保寿险和人保健康自收投诉同比减少
14.9%
。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二、经营亮点
(七)加速推进数字化建设,有力支撑战略实施
本集团加强数字化发展顶层规划,制定数字化建设行动方案,部署实施一批数字化“无悔”项目,着力建强全集团算力底座、数据底座、智能底座、安全底座、技术路线、自主可控方案等“六个统一”的科技能力,打造集团核心科技竞争力。优化算力资源布局,启动西部数据中心建设,优化北中心运营,完成近
个应用系统回迁自有数据中心,逐步构建绿色低碳、智能化运营、弹性可扩展、安全可靠的数据中心集群和骨干网络,形成两地三中心的容灾架构。坚持科技自立自强,持续建设多云多芯统一云平台,加快核心业务系统分布式改造和软硬件基础平台国产化替代,并推广使用各类安全管理平台,做实网络安全攻防实验室,提高综合防御水平。赋能商业模式创新,面向一线打造具备行业领先优势的数字化创新能力,以数字化提升客户体验,智能技术服务平台日均调用量超
万次。完善科技创新体系,重组集团科创实验室,2024年上半年全系统专利申请数同比增长44%,大力推进大模型生态建设,完成人保智友、人保知问等多个大模型产品试点上线。
(八)升级全面风险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质效
本集团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升级行动方案实施,构建全面、系统、周密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各项工作,持续增强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前瞻性和有效性。上半年,风险偏好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智能风控平台上线应用,建立风险基础数据管理机制,达成各类风险数据的统一汇集整合,开展常态化风险扫描、监控和预警。推进各级风险合规委员会常态化运行,持续完善投资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审议标准,强化风险统筹管理和风险源头管控。在全面监测基础上,聚焦城投、不动产、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跟踪评估,完善投后管理。持续巩固夯实各级机构合规管理基础,扎实组织开展合规检查、合规培训,创新形式推进合规文化宣导,加大风险合规绩效考核力度,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推进“下评一级”内控评价机制深化落地,建立健全案防制度机制,指导主要子公司完善案防模型并推进信息化应用,推动风险防控向基层延伸。
三、财务摘要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增减(%)营业总收入292,307280,666
4.1
保险服务收入261,629246,8846.0营业总支出257,328250,1502.9保险服务费用227,518219,1473.8营业利润34,97930,51614.6利润总额34,96930,635
14.1
净利润30,45526,7571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8719,881
1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22,67819,74614.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04459,92116.9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0.45
1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0.441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0.4514.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8.3
上升
0.7
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8.2
上升
0.8
个百分点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
单位:百万元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增减(%)
总资产1,650,6881,557,1596.0总负债1,304,9341,225,4906.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253,020242,355
4.4
总股本44,22444,224–每股净资产(元/股)
5.75.54.4注:每股净资产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三、财务摘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68219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79)(44)上述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3)(59)
少数股东应承担的部分
(2)(22)
合计9135说明:
本集团作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等金融工具属于本集团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等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三)
其他主要财务、监管指标
单位:百万元
指标
2024年
月
日/2024年1-6月2023年
月
日/2023年1-6月
集团合并保险合同负债1,065,706980,730其中:已发生赔款负债248,072224,764
未到期责任负债817,634755,966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32,75139,259分出保费的分摊15,99417,254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0,452)(11,087)承保财务损失17,93118,293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
(631)(634)
投资资产1,531,8271,433,131总投资收益率(年化)(%)
4.1
4.9
资产负债率
(1)
(%)
79.178.7
人保财险市场份额
(2)
34.032.5
保险服务收入235,841224,368保险服务费用217,380204,715综合成本率
(3)(%)
96.896.4
综合赔付率
(4)(%)
70.769.5
三、财务摘要
指标
2024年
月
日/2024年1-6月2023年
月
日/2023年1-6月
人保寿险市场份额
(2)
3.02.8
保险服务收入10,5768,598保险服务费用6625,267签发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87,67075,633当期初始确认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7,9375,893半年新业务价值
(5)
3,9352,060内含价值
(5)
126,22795,039退保率
(6)
(%)
2.7
4.1
人保健康市场份额
(2)
1.4
1.3
保险服务收入13,78612,628保险服务费用8,2779,039签发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18,56116,979当期初始确认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5,1542,468半年新业务价值
(7)
3,0251,168内含价值28,89122,495退保率
(6)
(%)
0.60.7
注:
(1)资产负债率为总负债对总资产的比率。(2)市场份额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原保险保费收入,自行统计和计算,分别为人保财险占所有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以及人保寿险、人保健康占所有人身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从2021年
月起,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汇总数据口径暂不包含保险行业处于风险处置阶段的部分机构。(3)综合成本率=[保险服务费用+(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承保财务损失-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提取保费准备金]/保险服务收入。(4)综合赔付率=[当期发生的赔款及理赔费用+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分摊至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承保财务损失-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提取保费准备金]/保险服务收入。(5)计算人保寿险截至2023年
月
日内含价值和2023年半年新业务价值时使用的投资收益率等假设与当前假设一致,其他假设与2023年
月
日评估时使用的假设一致。(6)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长期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当期长期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00%。(7)计算人保健康截至2023年
月
日的半年新业务价值时使用的投资收益率和风险贴现率等假设与当前假设一致,其他假设与2023年
月
日评估时使用的假设一致。(8)市场份额、签发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内含价值指标的对比期数据为2023年
月
日时点数据,其他指标的对比期数据为2023年1-6月数据。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三、财务摘要
(四)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说明
单位:百万元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24年1-6月2023年1-6月
2024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22,68719,881253,020242,355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9519422,0861,135上述调整事项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238)(235)(522)(284)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3,40020,588254,584243,206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
根据财会[2014]12号的规定,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保险合同》计提保险合同负债之外,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一定比例计提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并将当期计提和使用的保费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无此项规定,因此存在准则差异。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第
号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保险合同》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金额相同。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
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上半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鼓足干劲抓经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经济运行中积极因素增多,动能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改善,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集团党委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务实推进卓越战略,增强金融工作的功能性,推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绩。集团上半年保险功能进一步发挥,发展态势进一步向好,发展效益进一步提升,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科技建设进一步加快,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保险板块坚持高质量发展,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中持续培育新的增长点,有力巩固市场地位;投资板块加强市场研判,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投资收益保持平稳;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科技赋能基层取得实效。下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中国人保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担当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公司业务概要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2024年上半年,保险行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3.55
万亿元,同比增长
4.9%
,承担保险责任金额9,118万亿元,原保险赔付支出
1.23
万亿元,更加突出服务中国式现代
化建设,奋力写好“五篇大文章”的保险篇,切实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上半年,农业保险为农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金额
3.3
万亿元,大病保险覆盖人群达到
亿人,保险业积累的养老准备金超过
万亿元、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超过
万亿元,已赔付和预赔付南方暴雨洪涝灾害金额超
亿元,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2024年上半年,金融监管总局积极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提高农民人身保障水平,推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落地,持续推进农险精准投保理赔工作,提升“三农”领域保险服务质效;丰富普惠保险产品服务,加大特定群体保险保障供给力度,提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强化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绿色保险服务体系,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服务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与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提升绿色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质效;加快发展养老金融,持续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改革,更好参与和服务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引导行业进一步优化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持续提升保障水平,着力提高长期保障能力,不断扩大商业保险年金供给。完善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机制,加大保险资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加快健全涵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体系。在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推动保险业坚持内涵式发展、特色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引导保险机构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丰富产品供给,完善保障服务,开展保险中介清虚提质行动,持续推进“报行合一”;引导调整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优化偿付能力风险因子,强化逆周期监管,完善偿付能力和准备金规制,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推动保险机构强化资产负债统筹联动,将其贯穿经营管理全链条各环节;进一步健全保险产品定价机制,指导保险机构调整产品结构,防范利差损风险。在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全面强化“五大监管”,强化重点整治,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做实风险监测和防范处置,加快化解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
主要业务
2024年上半年,中国人保有效应对经济与市场环境变化,务实实施集团卓越战略,坚持高质量发展,抓实八项战略服务,取得了服务大局能力提升、发展业绩稳中有进、质量结构持续优化、经营基础有效夯实、风
险防控有力有效的良好发展局面。服务大局有力有效,上半年,集团共承担保险保障金额1,665万亿元,支付赔款2,042亿元。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上半年,集团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272.85亿元,同比增长
3.3%
,增速持续回升;实现保险服务收入2,616.29亿元,同比增长
6.0%
,快于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速
2.7
个百分点。上半年,集团经营效益同比稳步增长,有力应对多重盈利挑战,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87
亿元,同比增长
14.1%
,展现强大发展韧性。截至2024年
月
日,人保财险在财产保险市场份额为
34.0%
,人保寿险和人保健康在人身保险市场份额合计为
4.4%
。
、
财产险板块:升级战略服务,业务稳步增长财产险板块服务实体经济,优化经营管理体系,丰富产品供给,业务发展稳中有进。2024年上半年,人保财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119.96亿元,同比增长
3.7%
,市场份额占财产险市场的
34.0%
。其中,机动车辆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393.64亿元,同比增长
2.5%
;非车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726.32亿元,同比增长
4.6%
。2024年上半年,人保财险综合成本率
96.8%
,其中车险综合成本率
96.4%
,非车险综合成本率
97.3%
;实现承保利润
76.20
亿元;实现净利润
174.57
亿元。
承保利润=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承保财务损失+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提取保费准备金。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人身险板块:服务国计民生,经营质态提升人身险板块坚持回归保障本源,坚持聚焦主责主业,聚焦民生福祉。人保寿险在量的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2024年上半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790.56
亿元,同比增长
0.3%
;期交规模保费
624.76
亿元,同比增长
8.8%
。实现半年新业务价值
39.35
亿元,同比增长
91.0%
。人保健康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362.31
亿元,同比增长
7.4%
;实现首年期交保费
36.93
亿元,同比增长
17.0%
;健康险保费增速领先人身险公司健康险市场
4.3
个百分点;互联网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
93.57
亿元,继续保持在人身险公司中的市场领先地位。
、
投资板块:加强“双服务”能力,管理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投资板块贯彻落实集团卓越战略要求,持续强化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保险主业”的能力,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以跨周期视角构建投资组合,投资业绩保持稳健,2024年上半年实现总投资收益
290.64
亿元,总投资收益率(年化)
4.1%
。投资板块发挥多资产配置核心能力优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加快发展第三方管理业务,截至2024年
月
日,第三方资产管理规模10,765.2亿元。
、
科技板块:筑牢数字化基础,支撑能力增强科技板块积极推进集团科技改革和建设工作,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为集团高质量发展贡献科技力量。统筹推进集团
个重点科技项目建设,推动科技管理工作要点落地,加快数据平台建设与应用,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供应链安全、业务连续性等科技风险管控,不断提升科技自主可控水平,各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同时,科技赋能基层取得阶段成效。持续优化升级销售触面工具,“人保e通”更加“好用”,服务客户近5,200万人次,车险“一键续保”净保费收入同比增长
61.9%
,非车险同比增长
119.5%
;深化智能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财险业务智能外呼超1,500万通次,支持续保、回访等
类业务场景,人身险业务推广个险自动化理赔及OCR票据识别功能,平均每月处理量同比提升653%,自动理赔时效同比提升49%;持续推动客户服务线上化,“中国人保”APP新增用户注册量同比增长
93.0%
,95518电话财险业务呼入人工接通率达
99.37%
,客服代表服务满意率为
99.99%
。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
合并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单位:百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4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定期存款121,57481,48749.2投资策略变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1348,44931.8投资策略变动保险合同资产8212,902(71.7)主要受部分保险合同资产转为保险合同负债所致交易性金融负债9,0004,089120.1报告期商业养老金业务规模增加预收保费3,7695,625(33.0)暂收保费资金减少所致保费准备金3,0431,71078.0根据大灾准备金管理办法,保费准备金按月度计提,年末使用,因此年末余额较低其他综合收益(4,853)913-受利率变动影响
单位:百万元
利润表项目
2024年
1-6月
2023年
1-6月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投资收益10,74415,550(30.9)主要由于价差收入及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投资收
益同比减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7411,074155.2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汇兑收益64469(86.4)受汇率变动影响信用减值损失
(380)295
-主要由于前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随产品到期冲回及
持仓投资产品信用风险有所下降所致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8(100.0)主要由于其他资产减值同比减少所致营业外收入72184(60.9)主要由于本年财政补贴有所减少所致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业绩分析
(一)
保险业务财产保险业务
、
人保财险
人保财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务实推进集团卓越战略,深刻把握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人保坐标”,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践行“保险+风险减量服务+科技”新商业模式,深入开展产品服务创新,持续强化精细化管理和主动风险防控,充分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推进高质量发展。2024年上半年,人保财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2,358.41亿元,同比增长
5.1%
;原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险市场份额
34.0%
,保持行业首位;实现
承保利润
76.20
亿元,净利润
174.57
亿元;上半年综合成本率为
96.8%
,三年平均综合成本率
为
97.9%
,上半年综合赔付率为
70.7%
,三年平均综合赔付率
为
71.1%
。
(1)经营状况及成果分析
2024年上半年,人保财险持续优化经营管理体系,升级客户服务,丰富产品供给,业务发展稳中有进,实现保险服务收入2,358.41亿元,同比增长
5.1%
。保险服务收入的增加主要源于机动车辆险、意外伤害及健康险、责任险等业务规模的增长。受大灾等因素影响,人保财险综合成本率
96.8%
,同比上升
0.4
个百分点;实现承保利润
76.20
亿元,同比下降
6.0%
;净利润
174.57
亿元,同比下降
9.2%
。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的承保利润情况:
单位:百万元指标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增减(%)
保险服务收入235,841224,368
5.1
减:保险服务费用217,380204,7156.2减:分出保费的分摊15,14016,457(8.0)加: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0,17410,639(4.4)减:承保财务损失5,1064,9982.2加: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610632(3.5)减:提取保费准备金1,3791,364
1.1
承保利润7,6208,105(6.0)
三年平均综合成本率为最近三个完整年度综合成本率平均数,集团自2023年
月
日开始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2023年、2022年综合成本率为新保险合同准则下数据,2021年综合成本率为旧准则下数据。
三年平均综合赔付率为最近三个完整年度综合赔付率平均数,集团自2023年
月
日开始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2023年、2022年综合赔付率为新保险合同准则下数据,2021年综合赔付率为旧准则下数据。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为方便投资者理解主要险种经营成果,人保财险将再保业务对应的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及其他损益科目分摊至各险种,模拟测算了各险种再保后经营成果。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各险种经营信息情况节选:
单位:百万元
险种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承保利润综合成本率(%)保险金额机动车辆险145,157136,3475,20296.4130,979,980农险23,29220,2481,21594.81,472,803意外伤害及健康险24,75124,0231399.91,083,663,938责任险18,33918,177(747)
104.1256,814,047
企业财产险8,8627,6413899.629,705,226其他险类15,44010,9441,89987.761,362,024合计235,841217,3807,62096.81,563,998,018
注:
数据因四舍五入,直接相加未必等于总数,下同。?机动车辆险
人保财险始终坚持有效益发展理念,夯实风险定价、加强风险选择,推进渠道专业化建设,提升服务质效,业务保持稳健增长。机动车辆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1,451.57亿元,同比增长
5.3%
。
人保财险深入推进线上化、平台化、精准化的风控管理,强化车险理赔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理赔服务模式,落实风险减量服务,但受雨雪冰冻及南方暴雨等灾害影响,车险出险率同比上升,叠加零配件和工时价格上涨、人伤赔偿标准提高等因素,机动车辆险综合赔付率
71.2%
,同比上升
1.5
个百分点。人保财险带头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渠道建设,不断加强资源整合,强化成本管控,机动车辆险综合费用率
25.2%
,同比下降
1.8
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
96.4%
,同比下降
0.3
个百分点;实现承保利润
52.02
亿元。?农险人保财险围绕农业强国战略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国家惠农支农
政策落地,抢抓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面推广等政策机遇,农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
232.92
亿元。人保财险加强农业保险承保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改善业务结构与经营质量;同时,积极应对寒潮、冰冻、暴雨、干旱等自然灾害,开展风险减量和大灾理赔应急处置,强化理赔风险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建设。农险综合赔付率
81.1%
,同比下降
1.2
个百分点;综合费用率
13.7%
,同比下降
0.5
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
94.8%
,同比下降
1.7
个百分点;实现承保利润
12.15
亿元。?意外伤害及健康险人保财险牢牢把握“服务增进民生福祉”的根本要求,深度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政策性健康险业务;积极创新商业意外伤害及健康保险供给,持续升级开发分人群、分场景、分病种的产品矩阵体系,升级完善产品增值服务,意外伤害及健康险业务实现保险服务收入
247.51
亿元,同比增长
7.5%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财险强化承保、理赔风险管控联动,不断提升业务质量,提高理赔精细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但受赔付标准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深入推进等因素影响,意外伤害及健康险综合赔付率
64.8%
,同比上升
0.8
个百分点。由于商业性业务占比提高,意外伤害及健康险综合费用率
35.1%
,同比上升
0.6
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
99.9%
,同比上升
1.4
个百分点;实现承保利润
0.13
亿元。?责任险人保财险积极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务科技自立自强和安全发展,以服务和创新为支撑,聚焦重点业务模式,打造重点客群全场景风险保障产品体系,责任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
183.39
亿元,同比增长
8.4%
。人保财险加强费用管理,精准投放资源,责任险综合费用率
30.6%
,同比下降
1.2
个百分点;受业务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责任险综合赔付率
73.5%
,同比上升
2.5
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
104.1%
,同比上升
1.3
个百分点;承保亏损
7.47
亿元。
?企业财产险
人保财险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着力点,构建承保地图,紧盯客户需求,提升市场响应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企业财产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
88.62
亿元,同比增长
6.3%
。
受大灾损失增加的影响,企业财产险综合赔付率
71.6%
,同比上升
7.2
个百分点;由于分入业务成本提高等因素,企业财产险综合费用率
28.0%
,同比上升
0.4
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
99.6%
,同比上升
7.6
个百分点;实现承保利润
0.38
亿元。?其他险类人保财险集合优势资源,服务国家实体经济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护航大国重器和“一带一路”,服务国际航运和“中欧班列”,保障跨境贸易和人民财产安全,积极拓展新业务市场,提供多层次的保险服务,其他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
154.40
亿元,同比增长
17.5%
。人保财险持续加强理赔关键环节管控,做好理赔成本管控和服务,但受大灾影响,其他险综合赔付率
55.3%
,同比上升
1.3
个百分点;由于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发展较快,其他险综合费用率
32.4%
,同比上升
2.3
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
87.7%
,同比上升
3.6
个百分点;实现承保利润
18.99
亿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业务视角分析①
按险种分析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按险种列示的原保险保费收入:
单位:百万元险种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增减(%)机动车辆险139,364135,8992.5意外伤害及健康险76,58572,447
5.7
农险45,58744,0883.4责任险21,65520,9763.2企业财产险10,58010,034
5.4
其他险种18,22517,4864.2合计311,996300,9303.7
②
按销售渠道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按渠道类别统计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具体可划分为代理销售渠道、直接销售渠道及保险经纪渠道。
单位:百万元
2024年1-6月2023年1-6月渠道金额占比(%)增减(%)金额占比(%)
代理销售渠道160,55851.41.1158,77752.7个人代理87,49428.0(4.1)91,22530.3兼业代理13,0484.2(8.5)14,2564.7专业代理60,01619.212.653,29617.7直接销售渠道126,16240.57.0117,85939.2保险经纪渠道25,2768.14.024,2948.1合计311,996100.03.7300,930100.0
2024年上半年,人保财险不断强化自有渠道建设,持续提升直销团队综合销售服务能力,推动业务融合发展,直接销售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
7.0%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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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按地区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前十大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单位:百万元地区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增减(%)江苏省30,99129,7054.3广东省30,65929,8452.7浙江省23,59922,4974.9山东省20,05419,256
4.1
河北省16,83816,014
5.1
湖北省15,32715,1261.3湖南省14,54613,930
4.4
四川省14,18513,4785.2安徽省13,46013,2081.9福建省12,07612,166(0.7)其他地区120,261115,7053.9合计311,996300,9303.7(3)保险合同负债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保险合同负债净额较上年末增长
3.5%
,主要是业务增长所致;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净额较上年末减少
15.6%
,主要是受应收应付分保账款净额变动影响所致。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百万元类别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增减(%)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323,546307,928
5.1
未到期责任负债155,864153,4681.6已发生赔款负债167,682154,4608.6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27,78632,504(14.5)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3,615)(464)
679.1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31,40132,968(4.8)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百万元类别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增减(%)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58,20161,016(4.6)未到期责任负债4,0325,146(21.6)已发生赔款负债54,16955,870(3.0)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5,0226,366(21.1)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77)(146)(47.3)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5,0996,512(21.7)
(4)再保险业务
人保财险始终坚持稳健的再保险政策,运用再保机制分散经营风险,维护经营成果,提升风险控制技术并扩大承保能力。人保财险与多家行业领先的国际再保险公司保持密切合作。除了国有再保险公司以外,人保财险主要与Standard&Poor’s信用评级为A-级(或其他国际评级机构,如A.M.Best、Fitch、Moody’s的同等评级)及以上的再保险公司开展合作。人保财险选择的再保险合作伙伴包括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人保香港2024年上半年,人保香港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之路,实现保险服务收入折人民币
8.86
亿元,综合成本率
103.2%
。人保香港积极发挥集团国际化发展重要窗口的作用,完善境外机构布局、提升服务“走出去”中资客户的能力,搭建的境外属地出单和再保准入资质网络已覆盖近
个国家/地区,有力保障了“一带一路”沿线大型重点项目的风险管理需求,2024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折人民币
0.16
亿元。再保险业务人保再保人保再保围绕八项战略服务提供再保险保障和风险解决方案,聚焦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建设,着力打造效益一流的精品公司。2024年上半年,人保再保实现保险服务收入
25.34
亿元,同比增长
8.1%
;实现净利润
1.49
亿元。
人身保险业务
、
人保寿险
(1)经营状况及成果分析
人保寿险积极服务国家大局,严格执行监管政策,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提价值、优服务、防风险”的工作主线,主动应对市场变化,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转型。业务总体实现了量的稳定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2024年上半年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
0.3%
,期交规模保费同比增长
8.8%
,半年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
91.0%
;保险服务收入为
105.76
亿元,同比增长
23.0%
,实现净利润
99.30
亿元,主要受益于2024年上半年资本市场回报优于去年同期以及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主动降本增效、积极落实报行合一,有效降低负债成本,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寿险按保险合同组合的汇总大类列示的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盈利或亏损情况、经营状况与成果:
单位:百万元指标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增减(%)保险服务收入10,5768,59823.0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1,4521,464(0.8)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9,1247,13527.9保险服务费用6625,267(87.4)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1,6251,632(0.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963)3,636–保险服务业绩9,9143,331197.6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172)(168)
2.4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10,0873,499188.3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业务视角分析①
按险种分析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寿险按险种列示的原保险保费收入:
单位:百万元
2024年1-6月2023年1-6月险种金额占比(%)增减(%)金额占比(%)
寿险70,00888.60.269,84488.6普通型寿险41,17652.121.533,88743.0分红型寿险28,76836.4(19.9)35,89945.5万能型寿险
640.112.3570.1健康险8,48610.70.78,42410.7意外险5620.72.95460.7合计79,056100.00.378,813100.02024年上半年,人保寿险着力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发展品质,加大价值期交型产品规模占比。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790.56
亿元,同比增长
0.3%
;实现普通型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
411.76
亿元,同比增长
21.5%
,占比提升
9.1
个百分点。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②
按渠道分析
按原保险保费收入统计,报告期内人保寿险分渠道类别收入如下,具体可划分为个人保险渠道、银行保险渠道及团体保险渠道。
单位:百万元2024年1-6月2023年1-6月渠道金额占比(%)增减(%)金额占比(%)个人保险渠道34,37443.55.432,59841.4
长险首年10,89413.8(4.3)11,37814.4趸交2,7983.5(7.7)3,0313.8期交首年8,09610.2(3.0)8,34710.6期交续期23,27629.410.821,01626.7短期险2040.3–2040.3银行保险渠道42,78854.1(3.5)44,33756.3长险首年22,39528.3(26.2)30,34438.5趸交12,46815.8(27.0)17,07321.7期交首年9,92712.6(25.2)13,27116.8期交续期20,38925.845.913,97217.7短期险
0.0(81.0)210.0团体保险渠道1,8932.40.81,8782.4
长险首年
520.1(64.4)1460.2趸交190.0(85.8)1340.2期交首年
330.0175.0120.0期交续期4160.51.24110.5短期险1,4261.87.91,3211.7合计79,056100.00.378,813100.0人保寿险继续坚持“抓主体、提收入、优结构、扩规模”队伍发展思路,推动个险队伍规模与结构持续向好,人均产能不断提升。截至2024年
月
日,营销员规模人力82,012人,同比增长
3.7%
,月均有效人力23,322人,同比增长
4.9%
,月人均新单期交保费14,457.71元,同比增长
8.2%
。个人保险渠道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343.74
亿元,同比增长
5.4%
。银行保险渠道努力提升新业务价值,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刚性管控,严格落实监管部门“报行合一”要求,推动渠道转型高质量发展,实现半年新业务价值
19.34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团体保险渠道持续深化“稳存量、拓增量”的经营理念,聚焦存量客户经营和新拓客户挖掘,强化业务质量管控,推动保费规模稳定增长。团体保险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
18.93
亿元,同比增长
0.8%
,其中短期险原保险保费收入
14.26
亿元,同比增长
7.9%
。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③
按地区分析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前十大地区经营信息情况:
单位:百万元地区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增减(%)浙江省9,6799,4022.9四川省6,3506,834(7.1)江苏省5,6445,5431.8广东省4,3683,73716.9北京市3,4233,072
11.4
湖北省3,1343,182(1.5)河北省2,6392,33013.3山东省2,6382,26516.5云南省2,5602,449
4.5
河南省2,5172,773(9.2)其他地区36,10437,226(3.0)合计79,05678,8130.3④
保费继续率人保寿险持续开展客户分层经营,完善管理手段,保单继续率不断提高。全渠道个人客户
个月保费继续率同比提高
3.9
个百分点,其中“大个险”渠道同比提高
7.2
个百分点;
个月保费继续率同比提高
6.5
个百分点,其中“大个险”渠道同比提高
12.2
个百分点。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寿险个人客户
个月和
个月保费继续率:
保费继续率2024年1-6月2023年1-6月
个月保费继续率
(1)
(%)
96.092.1
个月保费继续率
(2)
(%)
90.183.6
注:
(1)某一年度的
个月保费继续率指在上一年内新签发的个人长期期交寿险保单在其签发并生效后第
个月的实收规模保费,与这些保单在签发当年内的实收规模保费的比例;(2)某一年度的
个月保费继续率指在前年内新签发的个人长期期交寿险保单在其签发并生效后第
个月的实收规模保费,与这些保单在签发当年内的实收规模保费的比例。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⑤
前五大产品信息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前五位的保险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元
保险产品险种类型销售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
人保寿险如意保两全保险(分红型)分红型寿险个险/银保11,622人保寿险鑫安两全保险(分红型)(C款)分红型寿险银保11,466人保寿险臻鑫一生终身寿险普通型寿险个险/银保9,257人保寿险臻盈一生终身寿险普通型寿险个险/银保5,846人保寿险卓越金生两全保险普通型寿险个险4,042(3)保险合同负债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保险合同负债净额较上年末增长
11.2%
,主要是保险责任的累积和业务规模的增加所致;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净额较上年末减少
0.29
亿元,主要是应收应付分保账款净额变动所致。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寿险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百万元类别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增减(%)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2,6612,30215.6未到期责任负债1,5891,151
38.1
已发生赔款负债1,0731,152(6.9)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9)(2)
350.0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136116.7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寿险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百万元类别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增减(%)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584,563525,988
11.1
未到期责任负债578,774524,15710.4已发生赔款负债5,7891,830216.3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
(90) (62)
45.2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755)(446)
69.3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66538473.2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人保健康(1)经营状况及成果分析2024年上半年,人保健康积极服务健康中国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聚焦主责主业,锚定做专做精,加快构建“6+1”业务格局,有效推进大健康生态建设,全面加强风险防控,经营发展持续保持良好态势。2024年上半年实现保险服务收入
137.86
亿元,同比增长
9.2%
,主要源于长期医疗保险业务收入的增长;实现净利润
34.27
亿元。实现半年新业务价值
30.25
亿元,同比增长
159.0%
。互联网健康险业务继续保持在人身险公司中的市场领先地位。商业团体保险新拓百万以上项目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
72.6%
。立足“健康保险+健康管理”融合发展,为
395.37
万人次的客户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同比增长
19.7%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健康按保险合同组合的汇总大类列示的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盈利或亏损情况、经营状况与成果:
单位:百万元指标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增减(%)保险服务收入13,78612,6289.2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13,78612,6289.2保险服务费用8,2779,039(8.4)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8,2779,039(8.4)保险服务业绩5,5093,58953.5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5,5093,58953.5(2)业务视角分析①
按险种分析
按原保险保费收入统计,报告期内人保健康各类产品收入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4年1-6月2023年1-6月险种金额占比(%)增减(%)金额占比(%)
医疗保险18,43050.95.317,50051.9分红型两全保险9,36225.80.19,35227.7疾病保险3,4839.62.13,41110.1护理保险4,54312.546.63,0989.2意外伤害保险3420.98.23160.9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710.222.4580.2合计36,231100.07.433,735100.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人保健康把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的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健康保险业务,实现医疗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
184.30
亿元,同比增长
5.3%
;加大政策性和商业性护理险业务开拓力度,实现护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
45.43
亿元,同比增长
46.6%
。
②
按渠道分析
按原保险保费收入统计,报告期内人保健康分渠道类别收入如下,具体可划分为个人保险渠道、银行保险渠道及团体保险渠道。
单位:百万元2024年1-6月2023年1-6月渠道金额占比(%)增减(%)金额占比(%)个人保险渠道10,95830.25.310,41030.9长险首年1,9555.458.41,2343.7
趸交
790.2(55.4)1770.5期交首年1,8765.277.51,0573.2期交续期6,05716.7(13.1)6,97220.7短期险2,9468.133.72,2046.5银行保险渠道11,81432.613.310,43030.9长险首年9,49026.2(3.3)9,81729.1趸交7,68721.2(0.5)7,72522.9期交首年1,8035.0(13.8)2,0926.2期交续期2,3246.4279.16131.8短期险----–团体保险渠道13,45937.14.412,89538.2长险首年
360.1(14.3)420.1趸交220.1(37.1)350.1期交首年
140.0100.0
0.0
期交续期
780.25.4740.2短期险13,34536.84.412,77937.9合计36,231100.07.433,735100.0人保健康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方面,进一步加快“第三方+自营”双轮驱动步伐,加强自营平台机制体制建设,深化现有平台合作,优化运营流程,完善产品矩阵,迭代普惠型健康保险供给,特别是2024年上半年,聚焦市场需求,创新性开发”青山在·收入保障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为住院、特定疾病和功能损伤等多场景提供失能收入损失保障,将百万医疗险和防癌医疗险进行整合,上线“好医保?长期医疗(旗舰版)”等。在个人代理人业务方面,坚持专业化发展路线,聚焦销售精英培育,提升销售人员产能,积极谋划渠道创新转型发展,个人保险渠道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109.58
亿元,同比增长
5.3%
。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人保健康持续强化与银行渠道的合作,严格执行监管“报行合一”等相关规定,大力发展新单期交特别是长期护理险业务,打造绩优团队,深挖渠道资源,银保业务实现稳健增长。银行保险渠道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118.14
亿元,同比增长
13.3%
。人保健康在社会医疗补充保险领域,坚持守正创新,在巩固提升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加快长期护理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险、“惠民保”等创新业务突破,持续强化医保经办能力,突出科技赋能和业务协同发展,服务效率全面提升,创新业务保持较快增长,保费规模迈上新台阶;在商业团体保险业务方面,推进“健康企业”项目落地,聚焦法人客户业务和社商融合业务开拓,提升服务运营能力,提供一体化的职场医疗健康服务方案,推动团险业务高质量发展。团体保险渠道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
134.59
亿元,同比增长
4.4%
。
③
按地区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健康前十大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单位:百万元
地区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增减(%)广东省11,80911,2205.2河南省2,1652,305(6.1)陕西省2,1461,715
25.1
辽宁省2,0291,83510.6湖北省1,7921,796(0.2)江西省1,7731,909(7.1)安徽省1,7631,861(5.3)山东省1,7131,40621.8山西省1,4291,3634.8江苏省1,3351,09821.6其他地区8,2777,227
14.5
合计36,23133,735
7.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④
保费继续率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健康个人客户
个月和
个月保费继续率:
保费继续率2024年1-6月2023年1-6月
个月保费继续率
(1)(%)
92.184.4
个月保费继续率
(2)(%)
82.282.8
(1)某一年度的
个月保费继续率指在上一年内新签发的个人长期期交健康险保单在其签发并生效后第
个月的实收规模保费,与这些保单在签发当年内的实收规模保费的比例;(2)某一年度的
个月保费继续率指在前年内新签发的个人长期期交健康险保单在其签发并生效后第
个月的实收规模保费,与这些保单在签发当年内的实收规模保费的比例。⑤
前五大产品信息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健康原保险保费收入前五位的保险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元保险产品险种类型销售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两全保险银保/个险/团险9,342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型)医疗保险团险4,355人保健康悠享保互联网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个险3,793和谐盛世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团险3,519人保健康慢特病人群团体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团险1,557
(3)保险合同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
月
日,保险合同负债净额较上年末增长
18.0%
,主要是业务增长所致;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净额较上年末下降
22.6%
,主要是受分出直保业务陆续满期的影响。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健康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百万元
类别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增减(%)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
(3)(1)
200.0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9)(1)
800.0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
-–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健康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百万元
类别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增减(%)
保险合同负债(资产)89,28475,66818.0未到期责任负债74,94961,27022.3已发生赔款负债14,33514,398(0.4)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2,1082,722(22.6)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4,672)(3,428)
36.3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6,7806,15010.2
(二)
资产管理业务
2024年上半年,投资板块贯彻落实集团卓越战略要求,持续强化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保险主业”的能力,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以跨周期视角构建投资组合,投资业绩保持稳健。
、
人保资产
2024年上半年,人保资产锚定打造卓越资管公司的发展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稳定投资收益水平。截至2024年
月
日,人保资产管理资产规模
1.8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7.86
亿元,净利润
2.69
亿元。人保资产从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人保坐标”出发,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持续提升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截至2024年
月
日,八项战略服务投资规模7,858.91亿元,较年初增长
12.8%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人保资产加强投研一体化建设,推动投资策略和模式创新,稳定集团投资收益。固收投资不断夯实配置能力和交易能力,发挥收益压舱石作用;权益投资构建以绝对收益为核心的主动
投资管理能力,降低投资业绩的波动性;另类投资积极推进优质ABS、CMBS、类REITS等创新型产品开发投资,通过业务转型应对保险资金配置需求。
、
人保养老
2024年上半年,人保养老助力国家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年金业务覆盖面持续扩大、商业养老金业务稳中向好。截至2024年
月
日,人保养老管理资产规模6,091.20亿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4.01
亿元、净利润
1.29
亿元。人保养老持续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战略服务。年金业务服务覆盖面稳步增长,截至2024年
月
日,第二支柱管理资产规模6,001.21亿元,较年初增长
4.9%
;服务企业年金客户1,675家,2024年上半年新中标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客户
个。商业养老金试点稳中向好,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金业务成为人保养老业务模式创新和转型的重要抓手。截至2024年
月
日,人保养老商业养老金已覆盖十个试点地区,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金管理资产规模
89.99
亿元,较年初增长
119.1%
;服务客户
16.87
万户,较年初增长
145.2%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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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投控2024年上半年,人保投控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动产业建设,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业务质量结构持续优化,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有力。上半年,人保投控实现营业收入
4.74
亿元,净利润
0.78
亿元。人保投控切实服务集团卓越战略,立足自身产业化建设使命任务,推动发展质量的持续提升,服务集团大健康大养老生态建设,深入开展社区养老模式研究,初步形成恒颐-机构养老、延生-全失能照护、天桥-居家养老三个层次的样板项目布局。
、
人保资本2024年上半年,人保资本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加强风险防控,持续增强发展韧性,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围绕投资新领域、新逻辑,锚定股权和资产证券化方向,深化对新型产
品结构设计的理解把握,加强对底层资产价值的分析定价能力。截至2024年
月
日,人保资本管理资产规模1,637.65亿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73
亿元,净利润
0.13
亿元。
2024年上半年,旗下人保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荣获融中财经评选的2023年度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TOP50、金鹰奖-年度PE机构等多个奖项。
(三)
投资组合及投资收益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积极履行金融央企社会责任,服务战略能力不断增强,主动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统筹好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从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视角出发,战略资产配置坚持定力,战术资产配置适度灵活,结合市场环境和经济周期的变化,动态优化大类资产配置结构,提升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投资组合下表列明截至所显示日期本集团的投资组合信息: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投资资产1,531,827100.01,433,131100.0按投资对象分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2,5472.128,8782.0固定收益投资1,031,38067.3924,21064.5定期存款121,5747.981,487
5.7
国债及政府债322,95221.1228,54215.9金融债212,20013.9211,153
14.7
企业债177,89911.6186,80713.0其他固定收益投资
(1)
196,75512.8216,221
15.1
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投资293,71919.2307,59321.5基金97,5166.4117,3758.2股票44,9872.945,5053.2永续金融产品74,5904.969,0224.8其他权益类投资76,6265.075,6915.3其他投资174,18111.4172,45012.0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158,72710.4156,66510.9其他
(2)
15,454
1.015,785
1.1
按核算方法分类交易性金融资产331,72721.7383,02026.7债权投资315,49720.6318,60522.2其他债权投资438,06728.6338,71723.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4,3326.896,5416.7长期股权投资158,72710.4156,66510.9其他(3)
183,47712.0139,5839.7
注:
(1)其他固定收益投资包括二级资本工具、理财产品、存出资本保证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2)其他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等。(3)其他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定期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出资本保证金及投资性房地产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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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投资对象分类
固定收益投资方面,在利率相对高点,加大长久期政府债配置力度,缩小资产负债久期缺口。持续优化债券配置结构,提高其他债权投资类债券的配置比例,降低投资组合波动性;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不断优化持仓信用资质;加大优质非标配置力度,发挥投资收益压舱石作用。积极把握ABS、类REITS等创新型固收产品配置机会,缓解保险资金配置压力。截至2024年
月
日,债券投资占比
46.6%
。企业债及非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中,外部信用评级AAA级占比达98.8%,主要分布在银行、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领域,偿债主体实力普遍较强,信用风险整体可控。本集团高度关注信用风险防控,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建立符合市场惯例、契合保险资金特点的投资管理流程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对信用风险的预警、分析和处置。
本集团系统内资金所投非标金融产品信用风险整体可控,外部信用评级AAA级占比达
98.0%
。非标资产行业涵盖非银金融、交通运输、公用事业、能源等领域,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集团严格筛选资信可靠的
核心交易对手作为融资主体/担保人,采取切实有效的增信举措,设置严格的加速到期/资金挪用保障条款,为本金和投资收益偿付提供良好保障。权益投资方面,分层构建权益主动投资管理能力,以绝对收益为核心,逐步增加与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相契合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规模;同时强化交易能力,积极把握市场结构性和波段性投资机会。(2)按核算方式分类
本集团投资资产主要分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比较上年末减少
5.0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优化持仓结构,适度降低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规模,增加长久期政府债配置;债权资产占比较上年末减少
1.6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受存量产品到期影响,非标资产规模下降;其他债权投资占比较上年末增加
5.0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从资产负债匹配角度,进一步增加其他债权投资类债券配置比例;定期存款占比较上年末增加
2.2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应对利率下行,稳定固收持仓收益率。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投资收益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收益的有关信息:
单位:百万元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37202固定收益投资23,84720,761利息收入17,74916,925处置金融工具损益3,890989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302,933减值
(86)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投资(865)2,883股息和分红收入2,8643,510处置金融工具损益(4,740)1,15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11(1,777)减值-–其他投资5,9457,640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收入5,6457,359其他损益300281总投资收益29,06431,486净投资收益
(1)
26,79528,362总投资收益率(年化)
(2)(%)
4.1
4.9
净投资收益率(年化)
(3)(%)
3.8
4.4
注:
(1)净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处置损益-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
总投资收益率(年化)=(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及期末平均总投资资产-期初及期末平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
净投资收益率(年化)=(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及期末平均总投资资产-期初及期末平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总投资收益
290.64
亿元,同比下降
7.7%
;净投资收益
267.95
亿元,同比下降
5.5%
;总投资收益率(年化)
4.1%
,同比下降
0.8
个百分点;净投资收益率(年化)
3.8%
,同比下降
0.6
个百分点。本集团三年平均总投资收益率
为
4.6%
。
三年平均总投资收益率为最近三个完整年度总投资收益率的平均数,本集团自2023年
月
日开始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2023年总投资收益率为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数据,2022年和2021年总投资收益率为旧准则下数据。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
专项分析
(一)
现金流量分析
、
流动性分析本集团的流动性资金主要来自于签发保险合同、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出售或到期及筹资活动所收到的现金。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主要包括保险的赔款或给付,保险合同的有关退保、减保或以其他方式提前终止保单,向股东派发的股息,以及各项日常支出所需支付的现金。本集团保费通常于保险赔款或给付发生前收取,同时本集团在投资资产中保持了一
定比例的高流动性资产以应对流动性需求。此外,本集团亦可以通过卖出回购证券、同业借款和其他筹资活动获得额外的流动资金。本公司作为控股公司,现金流主要来源于投资性活动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筹资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本公司认为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集团和本公司可预见的流动资金需求。
、
现金流量表本集团建立了现金流监测机制,定期开展现金流滚动分析预测,积极主动制定管理预案和应对措施,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
单位:百万元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增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04459,92116.9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44,453)(40,901)
8.7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1,759)(28,715)(24.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1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3,707(9,440)–
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23年1-6月的净流入
599.21
亿元变动至2024年1-6月的净流入
700.44
亿元,主要是保费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23年1-6月的净流出
409.01
亿元变动至2024年1-6月的净流出
444.53
亿元,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本集团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23年1-6月的净流出
287.15
亿元变动至2024年1-6月的净流出
217.59
亿元,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
偿付能力2024年
月
日,本集团及主要子公司偿付能力结果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及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通知要求计算。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本集团及主要子公司偿付能力的有关信息:
单位:百万元指标本集团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实际资本483,914243,231137,67634,640核心资本380,711217,83388,91818,535最低资本181,393106,42754,61211,87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67229252292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10205163156
(三)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项目
单位:百万元
项目名称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余额增减
公允价值
变动对当期
利润的
影响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331,727383,020(51,293)2,841其他债权投资438,067338,71799,350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4,33296,5417,791不适用投资性房地产15,45415,791
(337)(100)
合计889,580834,06955,5112,741
(四)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无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情况。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
主要控参股公司的情况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百万元公司名称主要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人保财险各种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
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22,242
68.98%737,412243,26917,457人保寿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
业务,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25,761直接持股71.08%,间接持股8.92%
687,04537,6279,930人保资产保险资金管理业务,以及相关的咨询业务等1,298
100.00%5,2733,207269人保健康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以及相关的再
保险业务
8,568直接持股69.32%,间接持股26.13%
114,48713,8943,427人保养老个人、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及
意外伤害险业务
4,000
100.00%14,7564,425129人保投控实业、房地产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物业
管理
100.00%7,3855,658
人保资本债权、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私
募基金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100.00%1,372658
人保再保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
害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
5,961直接持股51.00%,间接持股
49.00%
20,6336,120149人保香港财产保险及再保险业务港币
1,610百万元
89.36%4,0721,415
人保金服互联网金融1,415直接持股70.68%,间接持股29.32%
1,566653(5)人保科技研发、运维、运营等科技服务
100.00%1,099403–2.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百万元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银监会批准的包括对公及对私存
款、贷款、支付结算及资金业务等在内的商业银行业务
20,774直接持股0.85%,间接持股12.05%
10,350,090847,46343,04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银监会批准的包括对公及对私存
款、贷款、支付结算及资金业务等在内的商业银行业务
15,915间接持股
16.11%4,379,952326,0605,890注:
兴业银行和华夏银行均为上交所上市公司,华夏银行目前尚未公布其202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数据来自其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兴业银行相关数据来自其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国家进程中,保险业正迎来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性机遇。2024年下半年,本集团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保持战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提质,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改革创新,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全力确保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确保实现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一是以更新作为做深做实战略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保险提出的部署要求,与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金融“五篇大文章”一体贯通、统筹推进,以做深做实八项战略服务为重要抓手,深化相关领域的保险产品供给侧改革,加强新领域新赛道保险供给,发挥好服务国家战略的行业“头雁”作用。二是以更大力度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质量效益优先,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推动高价值业务增长,追求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业务发展;全面推进精细管理,全面推进降本增效,全面加强资负匹配,巩固经营绩效持续向好局面;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诚信经营,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六)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集团控制的主要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四、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部分。
(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2024年
月
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中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6.30
分(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2,786百万元。该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
未来展望与风险分析
(一)
未来展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首次提出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同时对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出重要部署,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发挥保险功能作用的高度重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是以更实举措抓紧改革落地。落实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围绕治理改革、功能改革、模式改革、机制改革、数字化改革和国际化改革等方面,积极谋划推进集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破解制约集团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问题。四是以更高要求强化创新驱动。持续推动模式创新,做好财产险风险减量服务,加快推进大健康大养老生态建设。着力推进产品创新,积极研发首创原创产品,做好集团新质生产力示范项目培育。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加强自主研发能力培育,积极运用人工智能等领先技术。五是以更大格局推进协同发展。优化协同发展机制,完善业务协同利益机制,不断激发基层机构协同主动性。深化客户资源共享,推动车险客户、法人客户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加强综拓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扁平化管理、专业性强的服务型共建队伍。
六是以更强责任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着力强化风险防控,守住风险底线。更加注重系统性,从责任、体系、机制、能力等方面着手,系统全面提升集团风险管理水平。更加注重前瞻性,完善早期预警机制,做到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更加注重实效性,推动基层依法合规经营等重点领域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
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举措一是宏观环境风险。国内方面,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转型升级稳步推进,但国内结构调整持续深化、阵痛有所显现,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仍需巩固。国际方面,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不确定性上升,利率持续走高、债务可持续风险、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和日益恶化的气候风险继续对经济增长构成挑战。本公司高度重视风险防范,持续做好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影响预判,优化升级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积极开展风险监测、评估和风险应对,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是市场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方面,权益投资方面,国内二级权益市场未出现明显走强趋势,股票指数保持低位震荡,结构性分化明显,市场情绪较为低迷;一级权益市场受到上市渠道收紧、二级市场连带效应等因素影响,进入换挡调整期。固收投资方面,债市总体延续强势行情,但需要关注未来利率走势变化对债券价格的影响。信用风险方面,2024年上半年,随着国家对地方政府化债和房地产等领域的支持政策逐渐落地推进,城投、不动产等重点风险领域信用风险有所收敛,上半年信用债违约和展期规模同比下降,地产债仍为债券市场出险的主要板块。同时,城投类非标展期、票据逾期等风险事件仍然频繁发生,主要集中在云南、贵州、山东等区域的弱资质城投平台,未来仍然需要重点关注房地产企业债权投资和城投平台非标产品信用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走势变化,做好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影响研判,高度关注投资组合的市场和信用风险暴露,优化大类资产配置,持续做好风险指标日常监测预警;同时强化对城投、不动产等重点风险领域投资资产的跟踪监测,加强投后风险管理,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是保险业务风险。财产险方面,受今年上半年灾害频发、汛期提前等因素影响,理赔和灾害风险管理压力提升,随下半年国内主汛期到来,相关理赔和风险管理可能会进一步承压。人身险方面,在监管政策引导下,行业负债成本持续压降,有效缓解利差损风险,但同时也对保险公司的销售能力和保险服务能力带来新的挑战。本公司将持续高度关注保险业务风险管理,不断提升风险减量服务能力,合理运用风险缓释手段,有效应对灾害多发影响;严格落实监管政策,持续压降人身险负债成本,强化资产负债匹配,切实防范利差损风险;持续完善重点领域、重点业务风险监测机制,不断提升风险早识别、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能力。
五、
借款
除本集团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以及投资业务中涉及的卖出回购业务外,本集团截至2024年
月
日的银行借款为
5.26
亿元。资本补充债券情况载于本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
。
内含价值载于半年度报告内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编制的。这些财务报表测算了特定期间我们的经营业绩。测算人身险公司价值和盈利能力所用的另一套方法是内含价值法。内含价值是对一家保险公司的人身险业务的经济价值的估计值,其厘定依据是一整套特定假设及对未来可供分派利润的估值模式预测,不包括来源于未来新业务的任何价值。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在保单销售和利润确认之间存在时间差,而内含价值则对截至内含价值计算日期时有效保单的未来利润贡献进行确认。由于人身险保单的期限通常超过一个财政年度,内含价值方法量化了这些保单的总体财务影响,包括对未来财政年度的影响,以便为潜在股东价值提供另一种可选择的评估。内含价值不包含评估日后未来新业务所贡献的价值。我们于报告中披露了基于一定假设计算出的半年新业务价值,这为投资者提供了由新业务活动所创造的价值的一个参考指标,从而也提供了公司业务发展潜力的一个参考指标。
独立精算咨询顾问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精算师审阅报告,分别审阅了按一系列假设评估的人保寿险及人保健康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内含价值及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半年新业务价值。精算师审阅报告载于半年度报告内。该等报告不构成对其中所用财务信息的审计意见。
我们人身险业务的有效业务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是基于一系列假设通过评估模型计算得出的。由于未来投资环境和未来业务经营存在不确定性,阁下应该仔细考虑报告所包含自敏感性分析中产生的各种数值,这些数值反映了不同假设对各种数值的影响。除此之外,报告中的各种数值并不一定包括所有可能的结果。对我们人身险业务的有效业务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的评估必然作出大量涉及行业表现、一般业务和经济条件、投资回报、准备金标准、税项、预期寿命和其他方面的假设,而许多假设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所以,未来的实际结果与计算中使用的假设可能会有不同,而这些差异可能是重大的。随着主要假设的变动,计算所得的数值将会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可能是重大的。而且,由于实际的市场价值是由投资者根据所获得的不同信息来衡量,所以计算所得的数值不应解释为对实际市场价值的直接反映。此外,资产估值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而资产估值可能对内含价值产生重大影响。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内含价值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含价值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报告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安永”、“我们”)受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寿险”、“公司”)委托,为人保寿险提供了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内含价值结果的评估审阅服务。本报告为载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而编制,汇总了安永的工作范围、评估内含价值所使用的方法、评估结果和评估所依赖的假设。工作范围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
?审阅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内含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的评估方法;?审阅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内含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的假设;?审阅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内含价值的各项结果,包括内含价值、半年新业务价值以及不同假设下有效业务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的敏感性测试结果;?审阅截至2024年
月
日分销售渠道的半年新业务价值结果。
意见的基础、依赖和限制
我们依据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
月颁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开展有关审阅工作。我们在执行审阅和编制这份报告的过程中,依赖人保寿险所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未做独立验证。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基于对保险业和人保寿险的了解,对人保寿险所提供的数据资料的合理性和一致性进行了审阅。本报告的结论建立于人保寿险提供的数据和信息
是准确且完整的基础之上。由于内含价值的计算需要大量的对未来保险运营经验和投资表现的预测和假设,其中包括很多人保寿险无法控制的经济和财务状况的假设。因此,未来的实际经营结果很有可能与预测的结果产生偏差。
这份报告仅为人保寿险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具,我们已同意人保寿险将审阅意见报告提供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范畴内,我们对除人保寿险以外的任何方不承担或负有任何与我们的审阅工作、审阅意见或该报告中的任何声明有关的责任、尽职义务与赔偿责任。审阅意见基于我们的审阅工作,我们认为:
?人保寿险所采用的内含价值评估方法符
合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
月颁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
标准》的规定;?人保寿险所采用的经济假设考虑了当前的投资市场情况和人保寿险的投资策略;?人保寿险所采用的运营假设考虑了公司过去的运营经验和对未来的展望;?人保寿险的内含价值的各项结果,与其采用的方法和假设一致,并且总体上是合理的。
代表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付振平张佳FSA,FCAAFSA,FCAA
内含价值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月
日内含价值报告1.定义和方法
1.1.
定义
本报告使用了一些特定术语。它们的定义如下:
?内含价值:在评估日的调整净资产和有
效业务价值的总和;?调整净资产:在评估日超出适用业务对
应的所有负债的、可归属于股东的本公
司资产的公允价值;?有效业务价值:有效适用业务及其对应
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中股东利益在评
估日的现值,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基础为
支持有效适用业务相应负债的资产;?要求资本成本:在评估日适用业务的要
求资本与其未来每期变化额(期末减期
初)的现值之和,计算中需要考虑要求资
本产生的未来税后投资收益;?半年新业务价值:指定的半年期间销售
的新保单及其对应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
流中股东利益在签单时点的现值,产生
现金流的资产基础为支持新保单相应负
债的资产。在有效业务中没有预期的追
加保费所产生的价值也包含在半年新业
务价值中。
1.2.
方法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
月颁布《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人保寿险基于上述《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的相关规定计算内含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人保寿险使用的方法是目前行业较为通用的内含价值计算方法。其中有效业务价值与半年新业务价值均使用非随机现金流贴现方法计算。这个方法在中国大陆和香港上市的保险公司计算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时普遍使用。这个方法并不直接计算赋予保单持有人的选择权和保证的成本,它是通过使用风险贴现率来隐含地反映选择权和保证的时间价值成本、以及取得预期未来利润的不确定性。2.结果总结人保寿险在这个章节列出了今年和去年的结果做比较。本章节所列出的数字均以9%的风险贴现率计算。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内含价值
2.1.
总体结果表
2.1.1
截至2024年
月
日和2023年
月
日人保寿险的内含价值(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风险贴现率
9.0%9.0%
调整净资产90,13366,055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有效业务价值54,77347,122要求资本成本(18,678)(18,137)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36,09528,984内含价值126,22795,039
注:
1.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2.上表中,计算截至2023年
月
日内含价值时使用的投资收益率等假设与当前假设一致,其他假设与2023年
月
日评估时使用的假设一致。表
2.1.2
截至2024年
月
日和2023年
月
日人保寿险的半年新业务价值(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风险贴现率
9.0%9.0%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半年新业务价值5,6914,889要求资本成本(1,756)(2,828)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半年新业务价值3,9352,060
注:
1.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2.上表中,计算截至2023年
月
日半年新业务价值时使用的投资收益率等假设与当前假设一致,其他假设与2023年
月
日评估时使用的假设一致。
2.2.
分渠道结果以下表格列示了不同渠道的截至2024年
月
日及截至2023年
月
日的半年新业务价值。表
2.2.1
截至2024年
月
日和2023年
月
日人保寿险的分渠道半年新业务价值(人民币百万元)风险贴现率
9.0%
渠道银行保险个人保险团体保险总计2024年半年新业务价值1,9341,968333,9352023年半年新业务价值
1,477292,060注:
1.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2.上表中,计算截至2023年
月
日半年新业务价值时使用的投资收益率等假设与当前假设一致,其他假设与2023年
月
日评估时使用的假设一致。
内含价值3.评估假设以下假设用于截至2024年
月
日有效业务价值及半年新业务价值评估。
3.1.
风险贴现率
使用9%的风险贴现率来计算内含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
3.2.
投资收益率
采用的投资收益率假设为每年
4.5%
。
3.3.
保单分红
未来预期的保单分红水平是根据人保寿险的分红政策得出的,在敏感性测试中显示了分红水平变化对有效业务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的影响。
3.4.
死亡率、发病率
死亡率和发病率假设参考行业的普遍经验、人保寿险自身的实际经验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期以及人保寿险获得的再保险费率来设定。
3.5.
赔付率
赔付率假设适用于短期健康险、短期意外险以及保证续保的长期健康险业务。赔付率假设基于人保寿险自身的实际经营经验设定,并根据不同业务线及产品类型而有所不同,在毛保费的40%至85%的区间内。
3.6.
退保率退保率假设是基于人保寿险自身的经验退保率和对未来的展望。这些假设根据不同产品形态、交费方式和保单年度而不同。由于万能险产品交费灵活,期交万能险产品还使用了保费继续率的假设。
3.7.
费用和佣金基于人保寿险过去的费用水平分析、实际费用管理方式及对未来费用水平的预期设定费用假设,并假设未来每年
2.5%
的通胀率。佣金假设基于人保寿险的总体佣金水平设定,并且因产品而异。
3.8.
税收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假设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照目前的税收规定可豁免所得税的投资收益包括政府债券收益(资本利得除外)、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基金分红。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内含价值4.敏感性测试
人保寿险对有效业务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进行了敏感性测试。在每一个敏感性测试中,仅提及的假设改变,其他假设保持不变。对于投资收益率假设变动的情景,分红业务的预期保单分红会改变。敏感性测试的结果在表
4.1
中列出。表
4.1
不同情景假设下截至2024年
月
日人保寿险的有效业务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人民币百万元)情景
扣除要求资本
成本后的
有效业务价值
扣除要求资本
成本后的
半年新业务价值基本情景36,0953,935风险贴现率为8%42,6584,684风险贴现率为10%30,7483,316投资收益率增加
个基点53,2175,624投资收益率减少
个基点18,7332,218管理费用增加10%35,1423,873管理费用减少10%37,0473,997退保率增加10%35,9413,822退保率减少10%36,2564,051死亡率增加10%35,5293,885死亡率减少10%36,6673,986发病率增加10%34,7863,910发病率减少10%37,4233,959短险赔付率增加10%36,0433,853短险赔付率减少10%36,1464,016分红比例(80/20)34,7033,827
注:
除特别注明风险贴现率的情景外,其他情景风险贴现率为9%。
内含价值
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含价值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报告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安永”、“我们”)受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健康”、“公司”)委托,为人保健康提供了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内含价值结果的评估审阅服务。本报告为载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而编制,汇总了安永的工作范围、评估内含价值所使用的方法、评估结果和评估所依赖的假设。工作范围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
?审阅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内含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的评估方法;?审阅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内含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的假设;?审阅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内含价值的各项结果,包括内含价值、半年新业务价值以及不同假设下有效业务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的敏感性测试结果;?审阅截至2024年
月
日分销售渠道的半年新业务价值结果。意见的基础、依赖和限制我们依据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
月颁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开展有关审阅工作。我们在执行审阅和编制这份报告的过程中,依赖人保健康所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未做独立验证。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基于对保险业和人保健康的了解,对人保健康所提供的数据资料的合理性和一致性进行了审阅。本报告的结论建立于人保健康提供的数据和信息
是准确且完整的基础之上。由于内含价值的计算需要大量的对未来保险运营经验和投资表现的预测和假设,其中包括很多人保健康无法控制的经济和财务状况的假设。因此,未来的实际经营结果很有可能与预测的结果产生偏差。这份报告仅为人保健康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具,我们已同意人保健康将审阅意见报告提供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范畴内,我们对除人保健康以外的任何方不承担或负有任何与我们的审阅工作、审阅意见或该报告中的任何声明有关的责任、尽职义务与赔偿责任。
审阅意见基于我们的审阅工作,我们认为:
?人保健康所采用的内含价值评估方法符合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
月颁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的规定;?人保健康所采用的经济假设考虑了当前的投资市场情况和人保健康的投资策略;?人保健康所采用的运营假设考虑了公司过去的运营经验和对未来的展望;?人保健康的内含价值的各项结果,与其采用的方法和假设一致,并且总体上是合理的。
代表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付振平张佳FSA,FCAAFSA,FCAA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内含价值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月
日内含价值报告1.定义和方法
1.1
定义
本报告使用了一些特定术语。它们的定义如下:
?内含价值:在评估日的调整净资产和有
效业务价值的总和;?调整净资产:在评估日超出适用业务对
应的所有负债的、可归属于股东的本公
司资产的公允价值;?有效业务价值:有效适用业务及其对应
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中股东利益在评
估日的现值,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基础为
支持有效适用业务相应负债的资产;?要求资本成本:在评估日适用业务的要
求资本与其未来每期变化额(期末减期
初)的现值之和,计算中需要考虑要求资
本产生的未来税后投资收益;?半年新业务价值:指定的半年期间销售
的新保单及其对应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
流中股东利益在签单时点的现值,产生
现金流的资产基础为支持新保单相应负
债的资产。
1.2
方法中国精算师协会于2016年
月颁布《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人保健康基于上述《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的相关规定计算内含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人保健康使用的方法是目前行业较为通用的内含价值计算方法。其中有效业务价值与半年新业务价值均使用非随机现金流贴现方法计算。这个方法在中国大陆和香港上市的保险公司计算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时普遍使用。这个方法并不直接计算赋予保单持有人的选择权和保证的成本,它是通过使用风险贴现率来隐含地反映选择权和保证的时间价值成本、以及取得预期未来利润的不确定性。2.结果总结人保健康在这个章节列出了今年和去年的结果做比较。本章节所列出的数字均以9%的风险贴现率计算。
内含价值
2.1
总体结果表
2.1.1
截至2024年
月
日和2023年
月
日人保健康的内含价值(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风险贴现率
9.0%9.0%
调整净资产9,8788,103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有效业务价值20,17015,560要求资本成本(1,157)(1,169)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19,01314,392内含价值28,89122,495
注:
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
表
2.1.2
截至2024年
月
日和2023年
月
日前
个月人保健康的半年新业务价值(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风险贴现率
9.0%9.0%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半年新业务价值3,3721,492要求资本成本
(347)(324)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半年新业务价值3,0251,168注:
1.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2.上表中,计算截至2023年
月
日半年新业务价值时使用的投资收益率和风险贴现率等假设与当前假设一致,其他假设与2023年
月
日评估时使用的假设一致。
2.2
分渠道结果人保健康对半年新业务价值按照销售渠道进行了拆分,以下表格列示了不同渠道的截至2024年
月
日及截至2023年
月
日前
个月的半年新业务价值。表
2.2.1
截至2024年
月
日和2023年
月
日前
个月人保健康的分渠道半年新业务价值
(人民币百万元)风险贴现率:
9.0%
渠道银行保险个人保险团体保险总计2024年半年新业务价值7422,617(334)3,0252023年半年新业务价值418926(176)1,168
注:
1.因为四舍五入,数字相加后可能与总数有细微差异。2.上表中,计算截至2023年
月
日半年新业务价值时使用的投资收益率和风险贴现率等假设与当前假设一致,其他假设与2023年
月
日评估时使用的假设一致。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内含价值3.评估假设以下假设用于截至2024年
月
日有效业务价值及半年新业务价值评估。
3.1
风险贴现率
使用9%的风险贴现率来计算内含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
3.2
投资收益率
采用的投资收益率假设为每年
4.5%
。
3.3
保单分红
未来预期的保单分红水平是根据人保健康的分红政策得出的,该政策要求将70%的分红业务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在敏感性测试中显示了分红水平变化对有效业务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的影响。
3.4
死亡率、发病率
死亡率和发病率假设参考行业的普遍经验、人保健康自身的实际经验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期以及人保健康获得的再保险费率来设定。死亡率假设表现为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的百分比,重疾发生率假设表现为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的百分比。
结合最近的重大疾病发生率经验分析,人保健康在制定重疾发生率假设的时候考虑了长期恶化趋势。
3.5
赔付率赔付率假设适用于短期健康险、短期意外险以及保证续保的长期健康险业务。赔付率假设基于人保健康自身的实际经营经验设定,并根据不同业务线而有所不同,在毛保费的7%至99%的区间内。
3.6
退保率退保率假设是基于人保健康自身的经验退保率和对未来的展望。这些假设根据不同产品形态、交费方式和保单年度而不同。由于万能险产品交费灵活,期交万能险产品还使用了保费继续率的假设。
3.7
费用和佣金基于人保健康过去的费用水平分析、实际费用管理方式及对未来费用水平的预期设定费用假设,并假设未来每年
2.5%
的通胀率。佣金假设基于人保健康的总体佣金水平设定,并且因产品而异。
3.8
税收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假设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照目前的税收规定可豁免所得税的投资收益包括政府债券收益(资本利得除外)、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基金分红。意外险等业务的增值税及附加比例遵循相关税务规定。
内含价值
4.敏感性测试人保健康对有效业务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进行了敏感性测试。在每一个敏感性测试中,仅提及的假设改变,其他假设保持不变。对于投资收益率假设变动的情景,分红业务的预期保单分红会改变。敏感性测试的结果在表
4.1
中列出。表
4.1
不同情景假设下截至2024年
月
日人保健康的有效业务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人民币百万元)情景
扣除要求资本
成本后的
有效业务价值
扣除要求资本
成本后的
半年新业务价值基本情景19,0133,025风险贴现率为8%20,3873,259风险贴现率为10%17,8342,819投资收益率增加
个基点21,3093,377投资收益率减少
个基点16,7072,673管理费用增加10%18,9082,887管理费用减少10%19,1183,162退保率增加10%18,7312,941退保率减少10%19,2783,119死亡率增加10%19,0223,019死亡率减少10%19,0033,031发病率增加10%19,4542,928发病率减少10%18,5523,122短险赔付率增加5%18,7372,543短险赔付率减少5%19,2893,506分红比例(80/20)18,9012,978
注:
除特别注明风险贴现率的情景外,其他情景风险贴现率为9%。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治理一、
公司治理情况本公司一贯遵守《公司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忠实履行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坚守良好的企业管治原则,致力于不断提升企业管治水平,确保
公司稳健发展,努力提升股东价值。本公司于2024年上半年已遵守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和《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独立履行各自的职责,依法合规。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
次股东大会、
次董事会、
次监事会,相关会议决议均按监管要求在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和相关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布。
董事会下设
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委员会就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专业委员会职责和运作程序均由各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规定。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提名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
监事会下设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财务与内控监督委员会。本报告期内,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二、
股东大会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次股东大会。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
月
日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号中国人保大厦2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
月
日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号中国人保大厦股东大会主要审议事项包括:《关于集团公司董事与监事2022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集团2024年度公益捐赠计划的议案》《关于集团资本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等
项议案。此外,股东大会听取、审阅了《2023年度董事尽职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暨尽职报告)》《集团2023年度偿付能力有关情况报告》《2023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和集团内部交易评估报告》等
项议案。
公司治理三、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于本报告日,本公司执行董事为王廷科先生、赵鹏先生、李祝用先生及肖建友先生,非执行董事为王清剑先生、苗福生先生、王少群先生、喻强先生及宋洪军先生,独立董事为邵善波先生、高永文先生、崔历女士、徐丽娜女士及王鹏程先生。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贝多广先生、高平阳先生接替邵善波先生、高永文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贝多广先生、高平阳先生的任职尚待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其余董事均与上一届董事保持不变。于本报告日,本公司独立监事为李慧琼女士,职工代表监事为王亚东先生和何祖望先生。2024年
月
日,许永现监事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财务与内控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选举贝多广先生、高平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
月
日,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贝多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高平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贝多广先生、高平阳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起算,至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在贝多广先生、高平阳先生正式履职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邵善波先生、高永文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履职。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一、
股本变动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和持股情况
、
股东总数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A股:
171,507H股:
5,209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东名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股份状态数量
财政部
26,906,570,60860.84%–––国家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383,2508,703,136,72519.68%–未知未知境外法人社保基金会
5,605,582,77912.68%–––国家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0,655,567258,798,3740.59%–––境外法人孔凤全
50,957,1850.12%–––境内自然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4,265,40037,998,6000.09%–––其他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4,686,90030,959,3760.07%–––其他阿布达比投资局24,009,02825,479,4150.06%–––境外法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6,268,50025,071,1000.06%–––其他
邱家俊1,721,10020,371,4000.05%–––境内自然人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种类数量财政部26,906,570,608A股26,906,570,608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8,703,136,725H股8,703,136,725社保基金会5,605,582,779A股5,605,582,77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58,798,374A股258,798,374孔凤全50,957,185A股50,957,18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7,998,600A股37,998,60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30,959,376A股30,959,376阿布达比投资局25,479,415A股25,479,41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5,071,100A股25,071,100邱家俊20,371,400A股20,371,400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不适用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注:
1.本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标记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股东所持股份。
单位:股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股东名称
期初普通账户、
信用账户持股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尚未归还
期末普通账户、
信用账户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尚未归还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3,733,2000.05183,0000.000437,998,6000.09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802,6000.0283,0000.000225,071,1000.060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本报告期
新增/退出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
且尚未归还数量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
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柏瑞沪深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退出0037,998,6000.0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达沪深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退出0025,071,1000.06
(二)
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股东须披露的权益及淡仓
就本公司董事所知,于2024年
月
日,下列股东(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
及第
部分须向本公司披露权益或淡仓,或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规定须编存的登记册内所记录,下列股东(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除外)持有本公司权益或淡仓:
单位:股股东名称持股身份A股数目权益性质
占全部已发行A股百分比
占全部已发行
股份百分比
财政部实益拥有人26,906,570,608好仓
75.80%60.84%
社保基金会实益拥有人5,605,582,779好仓
15.79%12.68%
单位:股股东名称持股身份H股数目权益性质
占全部已发行
H股百分比
占全部已发行
股份百分比
BlackRock, Inc.(注
)所控制的公司的权益586,221,978好仓
6.72%1.33%
注:
1.透过其所控制的若干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H股。除上文所披露外,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于2024年
月
日在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持有须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规定须编存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四、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公司股票。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环境和社会责任一、
环境信息中国人保积极融入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全局,持续完善绿色金融制度机制,扩大绿色保险产品服务供给,加大绿色投资支持力度,着力推进绿色低碳运营。
(一)
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管理体系
集团建立完整的“董事会-管理层-执行层”ESG治理架构,由董事会承担绿色金融的主体责任,负责确定绿色金融战略、确定ESG风险管理决策;在管理层,推动设立绿色金融委员会,统筹绿色金融与ESG工作;在执行层,设立“绿色发展与ESG工作处”,牵头推进落实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绿色金融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绿色金融发展规划(2024年-2027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2024年绿色金融与ESG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全面系统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二)
强化绿色保险风险管理推动建立覆盖所有保险子公司的统一的绿色保险产品判定标准、绿色产业客户判定标准及客户ESG风险评估标准,选取重点险种,研究建立ESG风险评估结果与承保风险的映射关系,实现对客户ESG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和动态评估。加强灾害预警防范,积极开展绿色保险风险减量服务,2024年上半年在安责险、IDI、财产险、房屋、园区、电梯、网络安全等领域提供风险减量服务
84.4
万次,协助排查风险隐患
38.6
万个,提供气象预警
430.4
万次,物联预警
4.3
万余次。
(三)
强化运营端碳排放管理
本集团不属于高污染、高排放企业,主要能源和资源消耗为水、电、汽油、柴油、天然气,主要排放为能耗引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废气排放、办公生活废水排放和固体废弃物排放。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于报告期内未发现因环境问题被行政处罚的情况。集团研发绿色金融与ESG信息管理系统,助力全系统能耗与排放统计核算,推进职场节能减排管理。积极开展碳中和试点工作,人保财险厦门集美支公司通过节能改造、光伏屋顶、碳积分管理等系列举措,成功获得“碳中和证书”,成为保险业首家“碳中和网点”。
环境和社会责任二、
履行社会责任
(一)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国人保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八项战略服务为抓手,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大产业保险供给,大力推广专精特新企业综合保险、产业园区保险,承保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分别为
7.62
万家和
4.58
万家;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帮助
3.4
万家/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获得贷款或融资金额
93.9
亿元。
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创新面向全面乡村振兴的各类保险产品,全面增强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专项部署三大主粮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农村家财险和渔业保险的服务与推广工作。为4,179万户次农户提供农业风险保障
1.47
万亿元,中央财政补贴型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总保额同比提高
25.7%
。服务科技自立自强,落地全国首单中试综合保险,有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签发全国首批专利、商标海外布局费用损失保险,为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保驾护航;对国产自主可控领域加大产品供给,推动上海汽车芯片专属保险首单落地。服务增进民生福祉,大力发展长护险,国家试点项目参与率保持行业领先。职业年金服务累计覆盖全部
个省级单位,企业年金客户数累计达到1,675个;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新单保费增长
66.1%
,个人养老金服务客户数量
2.2
万,位居行业前列;商业养老金有效客户
16.87
万人;推出面向新市民群体的互联网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服务绿色发展,持续加大“双碳”新产品开发,落地全国首单储能系统收入损失保险,不断丰富清洁能源产品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力度,2024年上半年绿色保险风险保障
111.9
万亿元。加深与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合作,为绿色发展相关企业和项目提供包括债权、股权的综合金融服务支持。截至2024年
月末,集团服务绿色发展投资规模
亿元。集团签署联合国可持续保险原则(UN PSI),积极践行国际主流可持续发展倡议要求。服务安全发展,推动首单全灾种、广覆盖、长周期的综合巨灾保险在河北省落地,一张保单覆盖全省7,400万城乡居民;升级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扩展巨灾多灾因保障。面对年初以来梅大高速塌方、南方暴雨洪涝等灾情险情,迅速投入抗灾救灾与灾后理赔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区域发展,在上海高水平建设航保中心、科保中心和再保中心,新模式运营加快落地;主动靠前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加快机构队伍建设,做好重大项目承接。服务“一带一路”,承保老挝南欧江水电站等“一带一路”重点项目,为海外企业财产和工程项目提供风险保障金额9,968亿元。
(二)
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以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为公益慈善专业运作平台,策划开展2024年“中国人保母亲健康快车”健康帮扶公益项目。集团工会拨付关爱基金
万元,慰问病困员工
人,驻村干部
人。全系统走访慰问困难员工和一线值班人员7,156人,慰问金额
多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推乡村振兴
、 强化顶层设计,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国人保高度重视定点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集团的重中之重。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明确重点工作方向。组织召开集团“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会议,部署了全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确保定点帮扶和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新开局。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细化全年任务指标。制定印发集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2024年定点帮扶和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并配套制定了工作任务清单,围绕2024年重点工作方向,细化形成
大类共
项具体工作任务,建立定期督导进展的工作机制,确保重点任务和关键指标如期高质量完成。
、
聚焦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帮扶工作落地落实
在投入帮扶资金方面,结合五个定点帮扶县的实际需求,安排全年无偿捐赠资金、保险和引进帮扶资金任务。制定印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2024年定点帮扶资金实施方案》,明确了定点帮扶资金的任务分配和使用范围,确保帮扶力度不减。在消费帮扶方面,印发《关于开展集团2024年在定点帮扶县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统筹部署消费帮扶具体任务、采买方式以及时间安排等,积极参加人民银行等上级单位组织的消费帮扶春季、夏季系列活动。在挂职干部方面,推动轮换到期挂职干部,目前已完成
名挂职副县长和
名驻村第一书记的轮换工作。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领域帮扶干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帮扶干部信息填报工作。在教育帮扶方面,在留坝县引入比亚迪项目基金,遴选出
名留坝女子足球优秀小队员赴德国观看世界杯开幕式比赛,推动集团独家冠名赞助拟于留坝县举办的2024年全国青少年U系列足球比赛筹备等相关工作。
、
推动产业升级,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国人保立足五县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积极投入资金支持帮扶项目,延伸产业链价值,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将“服务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作为重要工作要求提出,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政策,不断升级重要农产品保险保障。中国人保现代化海洋牧场保险护航“蓝色粮仓”模式荣获2023年农业农村部金融支农十大创新模式。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结合不同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围绕水产、水果、肉牛、温室大棚、蔬菜作物等,深挖新需求和新动能,加大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收入保险等的创新力度,持续落实好中央奖补保险政策,有力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持续在乡村振兴领域开展产品创新,针对农业生产经营全链条、乡村生态旅游等各环节面临的不同风险,加大产业链、供应链保险推广力度,更全面、更充分地满足乡村产业发展的风险保障需求。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和仲裁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二、
关联交易事项
(一)
香港联交所监管口径下的关连交易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关连交易)项下需要申报、公告或取得独立股东批准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二)
上交所监管口径下的关联交易
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社保基金会构成本公司在上交所监管规则下的关联方。2017年起,社保基金会委托人保资产管理部分资产。截至2024年
月
日,人保资产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
40.63
亿元;报告期内,人保资产计提资产管理费收入
782.16
万元。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也未达到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三)
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口径下的关联交易总体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在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口径下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主要为:服务类、资金运用类、保险业务类关联交易等。本公司未发生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口径下的重大关联交易。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已受行业监管的金融机构的除外)
与公司在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口径下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主要为:服务类、资金运用类、保险业务类关联交易等。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关联交易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该系统已正式上线使用。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识别、审议、披露、报告等工作,积极配合关联交易监管系统录入报送工作,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性要求。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三、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
是否
有履行
期限承诺期限
是否
及时严格
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财政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2018年
月16日是2018年
月
日起生效
是社保基金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持
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2018年
月16日是2018年
月
日起生效
是分红
本公司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分
红承诺。
2018年
月16日是2018年
月
日起生效
是
其他
本公司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2018年
月16日是2018年
月
日起生效
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2018年
月16日是2018年
月
日起生效
是
其他
本公司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
招股说明书内容的承诺。
2018年
月
日是2018年
月
日起生效
是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
招股说明书内容的承诺。
2018年
月
日是2018年
月
日起生效
是
四、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五、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情况,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现任及报告日前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
重要事项
六、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诚信状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七、
重大合同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亦未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为公司带来的损益额达到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10%以上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未发生其他重大合同事项。
八、
对外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因此,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对外担保决议程序订立担保合同情况。九、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或子公司上市证券。十、
遵守法律及规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于各重大方面遵守对本公司业务及运营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定。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信息一、
信息披露公告索引公告名称披露日期H股公告2024/1/3中国人保关于股东代表监事退休辞任的公告2024/1/5中国人保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9中国人保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9中国人保原保险保费收入公告2024/1/13H股公告2024/2/2中国人保原保险保费收入公告2024/2/22中国人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2/24中国人保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2/24中国人保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4/2/24H股公告2024/3/2中国人保原保险保费收入公告2024/3/13H股公告2024/3/15中国人保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2024/3/20中国人保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3/27中国人保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3/27中国人保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2024/3/27中国人保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3/27中国人保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3/27中国人保2023年年度报告2024/3/27中国人保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3/27中国人保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3/27中国人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3/27中国人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3/27中国人保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2024/3/27中国人保2023年度已审财务报表2024/3/27中国人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3/27中国人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3/27中国人保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4/3/27H股公告2024/3/27H股公告2024/4/3中国人保原保险保费收入公告2024/4/16H股公告2024/4/18中国人保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2024/4/23中国人保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4/30
其他信息公告名称披露日期中国人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4/30中国人保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4/30H股公告2024/4/30H股公告2024/4/30H股公告2024/5/7中国人保原保险保费收入公告2024/5/18中国人保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5/30中国人保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5/30H股公告2024/5/30中国人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5/30中国人保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5/30H股公告2024/6/4中国人保原保险保费收入公告2024/6/14中国人保关于2024年拟实施中期分红的自愿性公告2024/6/27中国人保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6/29中国人保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4/6/29中国人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6/29二、
备查文件目录一、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告原件。三、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中期报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财务报告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内容页码审阅报告
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财务报表附注
附录: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审阅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
月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2024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后附的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小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印印
中国
北京2024年
月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附注五(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货币资金
23,07421,87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11,1348,449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3331,727383,020债权投资
315,497318,605其他债权投资
438,067338,71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104,33296,541定期存款
121,57481,487保险合同资产198212,90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32,75139,259长期股权投资8158,727156,665存出资本保证金913,90213,433投资性房地产
15,45415,791固定资产32,04532,487使用权资产2,2122,342无形资产8,0078,301递延所得税资产
17,54313,900商誉198198其他资产1223,62323,192
资产总计1,650,6881,557,15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2024年6月30日(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附注五(未经审计)(经审计)
负债和股东权益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9,0004,08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2,815108,969预收保费3,7695,625应付职工薪酬
32,77633,420应交税费167,5368,796保费准备金
3,0431,710应付款项8,0057,985应付债券1837,49237,992保险合同负债191,065,706980,730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38118租赁负债2,1902,270递延所得税负债
372402其他负债2042,09233,384
负债合计1,304,9341,225,490
股东权益股本2144,22444,224资本公积227,3947,388其他综合收益
(4,853)
盈余公积2315,69715,697一般风险准备2420,52220,439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259191未分配利润26169,945153,6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53,020242,355少数股东权益92,73489,314
股东权益合计345,754331,66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650,6881,557,15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货币资金24313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0499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2,9553,632债权投资5,1125,647其他债权投资7,7196,33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3694,021定期存款568572长期股权投资92,10592,209投资性房地产2,4792,499固定资产2,7462,854无形资产129135其他资产8,226806
资产总计127,001119,345
负债和股东权益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3,6233,588应交税费
应付债券12,02712,224其他负债7,592604
负债合计23,24917,018
股东权益股本44,22444,224资本公积35,57835,578其他综合收益
(79)盈余公积15,69715,697未分配利润8,0796,907
股东权益合计103,752102,32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27,001119,345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赵鹏赵鹏瞿栋公司负责人分管财务公司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利润表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附注五(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一、营业总收入
292,307280,666保险服务收入27261,629246,884利息收入2814,80114,589投资收益2910,74415,550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6457,359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损失
(1)(1)
其他收益3016520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12,7411,074汇兑收益64469其他业务收入322,1281,853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总支出
257,328250,150保险服务费用27227,518219,147分出保费的分摊15,99417,254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0,452)(11,087)承保财务损失17,93118,293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631)(634)
提取保费准备金1,3791,364利息支出
1,5741,525税金及附加142138业务及管理费343,3802,651信用减值(转回)/损失
(380)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业务成本8731,176
三、营业利润
34,97930,516加:营业外收入3672184减:营业外支出
(82)(65)
四、利润总额
34,96930,635减:所得税费用
(4,514)(3,87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利润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附注五(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五、净利润
30,45526,75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30,45526,757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8719,8812.少数股东损益7,7686,87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129)(668)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973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558549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77)(36)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538)(58)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102)(1,112)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7636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7,2122,468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3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0105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14,644)(4,065)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825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962)
合计(6,091)(568)
七、综合收益总额
24,36426,1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7,55819,213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8066,976
八、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0.510.45
稀释每股收益
0.510.4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利润表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一、营业收入
8,8189,536利息收入248333投资收益8,0458,927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益(10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5449汇兑收益
其他业务收入264153
二、营业支出
855935利息支出235463税金及附加2928业务及管理费505450其他业务成本
-信用减值转回
(9)(6)
三、营业利润
7,9638,601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1)-
四、利润总额
7,9628,601减:所得税费用
(62)
五、净利润
8,0718,53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73)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77)(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37)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重估利得-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22)
七、综合收益总额
8,3248,31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
月
日至6月
日止期间(未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大灾风
险利润
准备金
未分配
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一、2024年
月1日余额44,2247,38891315,69720,43991153,60389,314331,669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22,6877,76830,455
(二)其他综合收益--(5,129)----
(962)(6,091)
综合收益总额--(5,129)---22,6876,80624,364
(三)利润分配
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83)-–2.对股东的分配(注)------(6,899)(3,388)(10,287)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37)---
-–
(五)其他
1.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
-----
三、2024年6月
日余额44,2247,394(4,853)15,69720,52291169,94592,734345,75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
月
日至6月
日止期间(未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大灾风
险利润
准备金
未分配
利润
少数股东
权益
股东权益
合计
一、2023年
月1日余额44,2247,4053,57414,92218,55859141,13882,095311,975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19,8816,87626,757
(二)其他综合收益--(668)----100(568)
综合收益总额--(668)---19,8816,97626,189
(三)利润分配
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67)-–2.对股东的分配(注)------(7,341)(3,515)(10,856)
(四)其他
1.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
------
三、2023年6月
日余额44,2247,4072,90614,92218,62559153,61185,556327,310
注:
于2024年
月
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15.60
分,共计人民币6,899百万元,该方案于2024年
月
日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复。
于2023年
月
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2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16.60
分,共计人民币7,341百万元,该方案于2023年
月
日通过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复。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未经审计)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一、2024年
月
日余额44,22435,578(79)15,6976,907102,327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8,0718,071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8,0718,324
(三)利润分配
1.对股东的分配(注)----(6,899)(6,899)
三、2024年
月
日余额44,22435,57817415,6978,079103,752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未经审计)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一、2023年
月
日余额44,22435,57821814,9227,276102,218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8,5398,539
(二)其他综合收益
--(222)--(222)
综合收益总额--(222)-8,5398,317
(三)利润分配
1.对股东的分配(注)----(7,341)(7,341)
三、2023年
月
日余额44,22435,578
(4)14,9228,474103,194
注:
于2024年
月
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15.60
分,共计人民币6,899百万元,该方案于2024年
月
日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复。
于2023年
月
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2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16.60
分,共计人民币7,341百万元,该方案于2023年
月
日通过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复。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附注五(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374,267363,041收到分入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1,1581,543保单质押贷款净减少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641,3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9,507365,983
支付签发保险合同赔款的现金(210,026)(187,600)支付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
(37)(2,828)
保单质押贷款净增加额-(143)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6,265)(28,68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949)(23,521)支付的各项税费(14,862)(14,42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324)(48,8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9,463)(306,0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1)70,04459,921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21,211186,929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21,25225,047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9314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2,656212,160
投资支付的现金(286,234)(252,130)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776)(84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8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7,109)(253,061)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44,453)(40,90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附注五(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0282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4,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24,433
偿还租赁支付的现金
(449)(55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6)(30,1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2)(2,800)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现金净额(16,278)(19,68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959)(53,148)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1,759)(28,71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40(2)3,707(9,440)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83540,5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54231,15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731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313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0)(3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4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3)(2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6)(569)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4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8213,310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48699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6814,311
投资支付的现金
(270)(6,22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23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6,4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17,812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2,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95)(902)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600)(4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5)(19,382)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995)(7,3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4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61,1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31,16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一、
本集团基本情况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于1996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宣武区东河沿路
号。本公司的前身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中国政府于1949年
月成立的国有企业。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
月
日,本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号1-13层。2009年
月
日,经财政部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会”)联合批复财金[2009]48号文件《财政部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整体改制的批复》,原则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申请由财政部作为独家发起人,整体改制变更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
月
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向财政部提交《关于申请批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请示》(人保集团发[2009]67号),拟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8年
月
日为基准日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总资产评估值人民币
545.27
亿元,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
427.50
亿元,按照
71.6%
的折股比例折合为每股面值人民币
元的股份
亿股,未折入股本部分作为资本公积。由本公司完全继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结构、业务和人员(包括境外分支机构)。2009年
月
日,财政部以财金[2009]5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核准的批复》核准了上述评估结果。同时,财政部以财金[2009]5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批复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提出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同意本公司股份总数
亿股,全部为国家股,由财政部持有。本公司于2009年
月
日召开创立大会,于
月
日获得原保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09]1010号),于
月
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财政部和原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市的批复》(财金[2012]42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49号)的批准,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2012年
月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7号)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百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12百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48百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800百万元,股本溢价人民币4,048百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投资并持有上市公司、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二)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三)国家授权或委托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四)经原保监会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资产管理以及其他业务。本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4年
月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及部分结构化主体,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
月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要求进行列报和披露,因此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所有信息和披露内容。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编制2023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本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持续经营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税项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等规定,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应缴纳的主要税项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企业所得税按现行税法与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25%计缴。增值税按税法规定,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税率主要为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1%至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至5%计缴。注
:
本公司之子公司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的部分分公司享受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一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注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第
号)《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第
号)及《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86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开展的部分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产品免征增值税。注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一子公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
年延长至
年。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四、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集团构成情况
本公司所有权及表决权比例
主要经营地
及注册地
2024年6月
日2023年12月
日
被投资单位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业务性质直接间接直接间接取得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人保财险”)
北京人民币22,242百万元各种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
健康险,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68.98%
–
68.98%
–设立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人保寿险”)
北京人民币25,761百万元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
险等保险业务,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71.08%8.92%71.08%8.92%设立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人保资产”)
上海人民币1,298百万元保险资金管理业务,以及相关的咨
询业务等
100.00%
–
100.00%
–设立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
北京人民币8,568百万元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以
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69.32%26.13%69.32%26.13%
设立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养老”)
河北人民币4,000百万元个人、团体养老保险、年金业务、
短期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100.00%
–
100.00%
–设立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人保投控”)
北京人民币
百万元实业、房地产投资,资产经营和管
理,物业管理
100.00%
–
100.00%
–设立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本”)
北京人民币
百万元债权、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
划,保险私募基金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100.00%
–
100.00%
–设立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人保再保”)
北京人民币5,961百万元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短期健康保
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
51.00%49.00%51.00%49.00%
设立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人保香港”)(注)
香港港币1,610百万元财产保险及再保险业务
89.36%
–
89.3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人保金服”)
天津人民币1,415百万元互联网金融
70.68%29.32%70.68%29.32%
设立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人保科技”)
上海人民币
百万元研发、运维、运营等科技服务
100.00%
–
100.00%
–设立
以上仅列示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其他子公司并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及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单独披露。注:
香港注册成立公司未有注册资本相关要求,人保香港披露为其实收资本。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出于投资目的,本集团在其日常经营中持有了一系列结构化主体。这些结构化主体在法律形式、投资者替换管理人员的权力、更改标的资产及清算程序上不相一致。本集团某些子公司也参与发起并管理了这些结构化主体。因此,本集团需要评估其是否能够控制这些结构化主体。评估依据主要为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以及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新增、赎回或清算等事项会导致合并范围的
变更。于2024年
月
日,本集团作为管理人管理的部分资产管理产品,本集团同时持有其一定份额并认为能够对该类资产管理产品形成控制,因此纳入合并范围。于2024年
月
日,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如下:
名称
直接投资占比/
持有份额占比
实收基金/
投资款业务性质
北京人保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00.00%
2,876股权投资计划人保资产安心通港
号资产管理产品
88.89%
2,561资产管理产品人保资产-神州优车股权投资计划
100.00%
2,400股权投资计划人保资产-中国铁建债权投资计划(一)
100.00%
2,300债权投资计划人保资产-中国铁建债权投资计划(二)
86.96%
2,300债权投资计划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本集团拥有存在重大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的财务信息汇总如下。以下财务信息为考虑本集团合并抵销调整前的结果。其他子公司信息参见六、分部报告。需要指出,在人保财险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某权益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核算,但在合并考虑本公司和人保寿险持有的表决权影响以后,在本财务报表将该权益投资作为联营企业核算。以下信息没有考虑如果该权益投资在人保财险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可能产生的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四、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续)人保财险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未经审计)(经审计)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
31.02%31.02%
当期/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5,4157,826
当期/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3,3743,298
期/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75,46272,303
资产总计737,412704,098
负债合计494,143471,014
股东权益合计243,269233,084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50,340240,390
净利润17,45719,233
综合收益总额21,24218,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24617,702
4.重大限制
由于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其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这些子公司的资产偿还本集团债务的能力受到限制。该类保险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财务报表附注六,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分部中披露。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货币资金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
银行存款-人民币20,40619,263-美元1,5931,145-港币535488-欧元
-英镑
-其他
小计22,57820,944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495890
应计利息
合计23,07421,870
上述银行存款均为银行活期存款或短期定期存款。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的存款期为
天至
个月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取得利息收入。于2024年
月
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人民币1,661百万元(2023年
月
日:人民币1,441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于2024年
月
日,本集团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
百万元(2023年
月
日:人民币
百万元)。于2024年
月
日,本集团存放在其他境外国家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
百万元(2023年
月
日:人民币
百万元)。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市场1,271961银行间市场9,8597,481
合计11,1308,442
加:应计利息
减:减值准备––
净额11,1348,449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11,1348,449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债券政府债3,0162,306金融债126,038155,194企业债13,28614,468基金97,516117,375股票26,77329,477资产管理产品3,9495,473非上市股权11,97912,269信托计划9,3337,678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39,83738,780
合计331,727383,020
于2024年
月
日及2023年
月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无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4.债权投资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债券政府债94,23478,285金融债19,7968,670企业债21,14231,261债权投资计划89,58297,016信托计划83,84194,114资产支持计划9,23211,955
合计317,827321,301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
13)(2,330)(2,696)
净额315,497318,605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其他债权投资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债券政府债225,727147,973金融债66,36847,291企业债143,524141,129信托计划
–资产支持计划2,0932,324
合计438,067338,717
其中:
-摊余成本402,905316,141-累计公允价值变动35,16222,576
于2024年
月
日,本公司对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百万元(2023年
月
日:人民币
百万元)。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股票18,21416,028永续金融产品74,59069,022其他权益类投资11,52811,491
合计104,33296,541
其中:
-成本97,67593,213-累计公允价值变动6,6573,328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根据本集团流动性安排,处置了成本为人民币3,932百万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的累计收益人民币1,283百万元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7.定期存款原始到期期限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个月至
年(含
年)1,4152,593
年至
年(含
年)335566
年至
年(含
年)19,02812,739
年至
年(含
年)
–
年至
年(含
年)16,6008,636
年以上82,59655,610
合计120,51480,144
加:应计利息1,3261,655减:减值准备(附注五、
13)(266)(312)
净额121,57481,487
于2024年
月
日,本集团
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中包含人民币2,208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2023年
月
日:人民币2,347百万元)。8.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4年
月
日本期增加处置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变动
其他权益
变动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2024年
月
日
联营/合营企业156,665––5,6454118(4,002)–158,727
合计156,665––5,6454118(4,002)–158,727
注: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为在上交所上市的股份制银行,其中期财务结果一般在本
集团发布业绩公告后对外公开。本集团于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止期间核算兴业银行2023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止期间所分享的利润,并考虑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止期间的重大交易或事项的影响。本集团于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止期间核算兴业银行2022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止期间所分享的利润,并考虑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止期间的重大交易或事项的影响。于2024年
月
日,本集团所持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92,520百万元(2023年
月
日:
人民币90,830百万元)。于2024年
月
日,本集团对兴业银行的投资市值为人民币44,418百万元(2023年
月
日:人民币39,596百万元),市值低于账面价值。因此,本集团对兴业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该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于2024年
月
日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比较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及其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基于管理层对兴业银行的普通股股东可获得未来盈利的最佳估计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于2024年
月
日,本集团所持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45,685百万元(2023年
月
日:人民币45,128百万元)。于2024年
月
日,本集团对华夏银行的投资市值为人民币16,405百万元(2023年
月
日:人民币14,405百万元),市值低于账面价值。因此,本集团对华夏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该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于2024年
月
日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长期股权投资(续)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比较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及其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基于管理层对华夏银行的普通股股东可获得未来盈利的最佳估计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测算兴业银行和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本集团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 5年长期利润增长率 2.5%折现率 9.4-10.5%
9.存出资本保证金本集团境内保险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符合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清算时用于偿还债务外,不得动用。
2024年
月
日
存放形式存放期限币种金额
北京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3,000建设银行协议存款
个月人民币2,100民生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1,680招商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1,270交通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1,161民生银行协议存款
个月人民币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招商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南京银行协议存款
个月人民币
民生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工商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建设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民生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农业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浙商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浙商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广发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建设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南京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合计13,315
加:应计利息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
13)(22)
净额13,902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9.存出资本保证金(续)
2023年
月
日
存放形式存放期限币种金额
北京银行协议存款
个月人民币3,000民生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2,455招商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1,270交通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建设银行协议存款
个月人民币
民生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浦发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招商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浙商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民生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民生银行协议存款
个月人民币
建设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工商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农业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建设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浙商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广发银行定期存款
个月人民币
合计12,923
加:应计利息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
13)(28)
净额13,433
10.投资性房地产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15,79115,085本期购置2480固定资产转入139974无形资产转入–
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重估利得(附注五、38)
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重估利得(附注五、38)–
公允价值调整(附注五、
31)(100)(82)转出至固定资产
(381)(324)
转出至无形资产–(263)出售及报废
(36)(3)
期末余额15,45416,002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投资性房地产(续)于2024年
月
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有关房屋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百万元(2023年
月
日:人民币
百万元)。于2024年
月
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百万元(2023年
月
日:人民币
百万元)的投资性房地产用于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百万元(2023年
月
日:人民币
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是基于如下方法:
(1)运用市场比较法,假设将投资性房地产以评估时点状态出售,并参考有关市场的可比销售交易;或(2)采用能反映评估时点对现金流量金额及时间不确定因素的市场评估的贴现率,将基于评估时点租赁状态的未来预期净租金收入及可能修订的租金收入资本化。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被分类为第三层级。于2024年
月
日及2023年
月
日,公允价值评估方法没有改变。在估计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房地产的最高价值和最佳使用为其现在的使用方案。在使用上述第(2)种评估方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时,折现率是评估这些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主要输入之一,本集团采用的折现率区间如下:
项目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折现率
4.0%-7.5%4.0%-7.5%
11.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1)本集团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及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期初余额13,49815,238
本期计入损益(附注五、37)3,5603,475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620)
期末余额17,17118,093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35,72427,129
递延所得税负债(18,553)(13,631)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17,54313,900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372)(402)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2.其他资产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4,9285,250其他应收款(1)4,3905,504应收共保款项3,8384,349应收股利3,235
存出保证金2,2441,375应收代缴保费销项税2,0011,482存出分保保证金1,613398发放贷款及垫款664636长期待摊费用170215预缴所得税–3,734其他2,3531,945
合计25,43625,005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
13)(1,813)(1,813)
净额23,62323,192
(1)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
2024年
月
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种类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1,09324.9085978.59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应收待结算投资款3397.72––押金和预付款项80818.41253.09其他2,15048.9742519.77
合计4,390100.001,30929.82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2.其他资产(续)(1)其他应收款(续)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续)
2023年
月
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种类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58810.6853991.67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应收待结算投资款2,64047.97––押金和预付款项84215.30350
41.57
其他1,43426.0522015.34
合计5,504100.001,10920.15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
月
日
账面金额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年以内2,633(76)2,557
至
年
(221)
至
年
(88)
年以上1,110(924)
合计4,390(1,309)3,081
2023年
月
日
账面金额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年以内3,748(114)3,634
至
年
(66)
至
年
(112)
年以上1,200(817)
合计5,504(1,109)4,395
按款项性质列示: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3392,640押金和预付款项808842其他3,2432,022
合计4,3905,504
减:减值准备(1,309)(1,109)
净额3,0814,395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3.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2024年
月
日至6月
日止期间
附注五
2023年
月
日
本期计提/
(通过损益转回)其他转出期末余额
债权投资
2,696
(342)(24)
2,330其他债权投资
6526(75)
定期存款
(42)(4)
长期股权投资8253––
存出资本保证金
(2)(4)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6)
其他资产121,813––1,813
总计6,652
(380)(113)
6,159
1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39,08427,392银行间53,73181,577
合计92,815108,969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92,815108,969
由于本集团承诺以约定条件回购有关资产,因此有关资产并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与对手方达成协议,在出售特定债券同时承诺未来回购。本集团继续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该债券投资,该类债券包括在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中,但这些债券已作为上述交易的质押物。于2024年
月
日,本集团回购交易质押的债券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19,188百万元和人民币128,706百万元(2023年
月
日:分别为人民币151,319百万元和人民币165,830百万元)。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质押资产的账面值119,188151,319
相关负债的账面值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92,815108,969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5.应付职工薪酬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3,24518,206(18,779)22,672职工福利费
1,178(1,164)
社会保险费其中:医疗保险费
(933)
工伤保险费
(30)
生育保险费1219(18)
设定提存计划(注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711,866(1,848)
企业年金3,5371,097(1,450)3,184失业保险费2268(68)
住房公积金711,367(1,361)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3,528639
(413)3,754
退休金福利责任(注
)2,720110
(99)2,731
其他
(19)
合计33,42025,538(26,182)32,776
注
: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等,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因此,本集团上述社会养老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本集团还设立了企业年金基金,本集团按约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本集团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为人保养老。除此之外,本集团不承担其他额外义务,因此,本集团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注
:
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承担了在2003年
月
日前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退休金和医疗支出。支出的金额根据员工为本集团服务时间及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有关政策确定。这些退休金和医疗津贴根据和员工达成共识的政策以及员工在本集团服务的年限按月支付。此外,本集团在2003年重组时对部分员工也提供了提前退休计划。参与该计划的员工将于正式退休前定期取得多项福利。上述退休金福利计划的受益人已不再服务于本集团,相关福利已全部授予。本退休金福利责任没有计划资产。(1)退休金福利责任余额变动如下: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2,7202,776利息成本3339精算损失(附注五、38)
实际支付金额
(99)(100)
期末余额2,7312,751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5.应付职工薪酬(续)(2)本集团对于上述退休金福利责任估计结果采用如下的折现率和增长率精算假设: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折现率
1.75-2.252.25-2.50
年增长率-内退福利
2.502.50
年增长率-医疗费用
8.008.00
该退休金福利责任通常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长寿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折现率的上升/(下降)将导致计划负债的(减少)/增加。?长寿风险:于2024年
月
日及2023年
月
日,退休金福利责任现值的死亡率假设采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养老类业务表(CL5/CL6 (2010-2013))。?通货膨胀风险:随着通货膨胀增加,需支付的医疗费用、退养生活费、设备费用及其他补贴福利将会增加,进而导致计划负债的增加。(3)退休金福利计划在未来各期间预计支付的未折现现金流如下: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个月以内4848
至
个月
至
年738749
年以上2,5052,604
合计3,4343,546
(4)敏感性分析
在确定退休金福利责任时所使用的重大精算假设包括折现率及福利增长率。下述敏感性分析以相应假设在报告期末发生的合理可能变动为基础(所有其他假设维持不变)。
对2024年
月
日
福利负债
变动的影响
对2023年
月
日
福利负债
变动的影响
贴现率增加
个基点
(127)(127)
贴现率减少
个基点138138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增加
个基点133132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减少
个基点
(124)(123)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6.应交税费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应交代收代缴车船税2,7613,494增值税1,6162,509税金及附加1,1641,737企业所得税1,187567代扣缴个人所得税165217其他643272
合计7,5368,796
17.保费准备金
保费准备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4年
月
日本期计提本期使用
本期
(上缴)/收回
2024年
月
日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种植业保险1,1041,031––2,135森林保险865232––1,097养殖业保险(524)
––(449)其他
–(46)
合计1,7101,379–
(46)3,043
本集团各大类险种提取保费准备金的比例和金额如下: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提取金额提取比例提取金额提取比例
种植业保险1,0312%-8%
2%-8%森林保险2324%-10%914%-10%养殖业保险
1%-4%
1%-4%其他4115%/非比例1615%/非比例
合计1,3791,364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8.应付债券本集团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
发行人完成发行日期限利率计息方式面值
2024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
本公司2023年
月
日
年1-5年:
3.29%
6-10年:
4.29%
单利12,00012,02712,224人保寿险2023年
月
日
年1-5年:
3.32%
6-10年:
4.32%
单利12,00012,09812,269人保财险2020年
月
日
年1-5年:
3.59%
6-10年:
4.59%
单利8,0008,2468,365人保健康2022年
月
日
年1-5年:
3.68%
6-10年:
4.68%
单利3,0003,0583,107人保再保2021年
月
日
年1-5年:
3.60%
6-10年:
4.60%
单利2,0002,0632,027
合计37,49237,992
应付债券被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本集团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期限均为十年,在适当通知交易对手的前提下,本集团有权选择在各期资本补充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按各期债券的面值提前赎回债券。本集团应付债券的变动如下: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37,99244,581
本期增加46124,426本期减少
(961)(31,629)
期末余额37,49237,378
19.保险合同资产及负债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保险合同资产8212,902保险合同负债1,065,706980,730保险合同净负债未到期责任负债816,084745,081已发生赔款负债248,801232,747
合计1,064,885977,828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0.其他负债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其他应付款(1)37,96929,921应交保险保障基金1,215906存入保证金
其他2,0761,983
合计42,09233,384
(1)其他应付款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13,04216,800应付股利10,287–应付共保费4,1812,866应付供应商款项1,6562,023应付分保账款进项税935824暂收客户款6631,196押金231259其他6,9745,953
合计37,96929,921
于2024年
月
日及2023年
月
日,本集团无重大应付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于2024年
月
日及2023年
月
日,本集团均无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21.股本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35,49835,498其中:国家持股(注)32,51232,51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8,7268,726
合计44,22444,224
注:
于2024年
月
日,国家持股部分中,财政部持股26,906,570,608股(2023年
月
日:
26,906,570,608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5,605,582,779股(2023年
月
日:
5,605,582,779股)。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2.资本公积
2024年
月
日本期间变动2024年
月
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
)(233)–(233)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1,257)
(1,251)离退休福利补贴(注
)2,847–2,847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
)(17,942)–(17,942)股本溢价23,973–23,973
合计7,38867,394
2023年
月
日本期间变动2023年
月
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
)(233)–(233)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1,240)
(1,238)离退休福利补贴(注
)2,847–2,847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
)(17,942)–(17,942)股本溢价23,973–23,973
合计7,40527,407
注
:
本集团与少数股东的交易包括直接收购少数股东权益,以及在未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视同购买和处置子公司权益。注
:
2009年,本集团确认应收财政部款项人民币2,847百万元,作为对本公司承担退休后福利责任的补偿。本公司将该款项确认
为财政部出资,有关款项已全部收回。注
:
于2009年
月
日,本集团取得财政部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的财务报表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为财务报表
主体编制。根据财政部财金[2009]5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本
公司在股份公司改制日按照附注一所述的资产评估结果建立股份公司财务账,确认净资产评估增值净额人民币26,766百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将人民币17,942百万元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对于人民币26,766百万元的评估
增值转回,因此已转入股本的人民币17,942百万元作为负项列示。
23.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减未弥补亏损,下同)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实收资本。24.一般风险准备根据相关法规,一般风险准备金须用作弥补公司于从事保险业务时所产生的巨灾及其他损失。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需按适用的中国财务规定确定各自年度净利润、期末风险资产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并在财务报表中提取有关准备金。该准备金不能用作利润分配或转增资本。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5.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当农业保险和核保险实现承保利润时,本集团须提取利润准备金。利润准备金不可以用于红利分配或转增股本,但能够在发生巨灾损失时使用。26.利润分配依照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2)提取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金额的10%的法定盈余公积;(3)本集团从事保险业务的子公司按照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的金额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资产
管理业务的子公司按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余额达到资产管理产品余额的1%
时,可不再提取;(4)按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金额按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和使用;(5)按《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财金[2013]129号)的规定提取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6)按《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银保监[2020]47号)的规定提取核巨灾损失责任准备金;(7)支付股东股利。当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达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批准后可转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但法定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27.保险服务收入及费用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保险服务收入
未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26,21823,066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235,411223,818
合计261,629246,884
保险服务费用未到期责任负债45,37049,259已发生赔款负债182,148169,888
合计227,518219,147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8.利息收入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6,6826,441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6,0265,469定期存款利息收入1,7672,454活期存款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利息收入6978买入返售证券利息收入68124其他18923
合计14,80114,589
29.投资收益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3,0852,538
股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1,0711,87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931,636
小计2,8643,510
已实现收益/(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1,9951,120交易性金融资产(2,844)1,020长期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
(1)(1)
小计(850)2,143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6457,359
合计10,74415,550
30.其他收益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政府补助121169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合计165206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1,8302,933-股票1,470(268)-资产管理产品
(218)-其他权益类投资和永续金融产品
(360)(283)
-基金
(469)(1,008)
投资性房地产
(100)(82)
合计2,7411,074
32.其他业务收入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资产管理费收入1,150654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400366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收入
其他
合计2,1281,853
33.利息支出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713739应付债券利息支出691700退休金福利责任利息成本3339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1034其他12713
合计1,5741,525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4.业务及管理费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工资及福利费25,11523,801技术劳务和咨询服务费7,8388,727业务宣传费5,9908,551保险保障基金2,5782,362固定资产折旧费9931,061电子设备运转费
无形资产摊销737673使用权资产折旧费642524防预费442525办公及差旅费8797其他3,4723,800
小计48,63550,893
减:归属于保险获取现金流的费用(23,280)(27,158)减:当期发生的其他保险履约现金流(21,975)(21,084)
合计3,3802,651
35.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34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定期存款减值损失
(42)(16)
其他金融资产减值损失(2)
合计(380)
36.营业外收入/支出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注)13119其他5965
合计72184
营业外支出
捐赠支出
其他7962
合计8265
注: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7.所得税费用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当期所得税费用8,0747,353递延所得税费用(附注五、
11)(3,560)(3,475)
合计4,5143,878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利润总额34,96930,635适用税率25%2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8,7427,659对以前期间当期纳税的调整(71)
归属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损益(1,411)(1,840)无须纳税的收入(2,113)(2,529)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影响(993)–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82381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4,5143,878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源于中国境外其他地区应纳税所得的税项根据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按照适用税率计算。38.其他综合收益
(1)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情况
2024年
月
日至6月
日止期间
保险合同及分出
再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
其他债权投资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合计
2024年
月1日(17,367)15,8912,389913本期增减变动(15,108)9,732247(5,129)其中: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37)–(637)
2024年
月
日(32,475)24,9862,636(4,853)
2023年
月
日至6月
日止期间
保险合同及分出
再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
其他债权投资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合计
2023年
月1日(8,716)9,9582,3323,574本期增减变动(4,053)3,039346(668)其中: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2023年
月
日(12,769)12,9972,6782,906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8.其他综合收益(续)
(2)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2024年
月
日至6月
日止期间
项目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费用
税后本期
发生额
税后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
税后本期归属
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850–(1,090)2,7601,973
其中: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630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587–(1,105)3,4822,558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77)––
(77)(77)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706)–
(691)(538)(153)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647)(2,099)895(8,851)(7,102)(1,749)其中: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6527689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14,607(1,993)(3,156)9,4587,2122,246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106)
(52)(38)(1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2,845)–4,077(18,768)(14,644)(4,124)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38)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5)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3,797)(2,099)(195)(6,091)(5,129)(962)
2023年
月
日至6月
日止期间
项目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费用
税后本期
发生额
税后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税后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76–(332)744444
其中: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
(15)(11)(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97–(332)865549316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36)––
(36)(36)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70)––
(70)(58)(12)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2(1,086)(288)(1,312)(1,112)(200)其中: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38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5,412(1,120)(1,063)3,2292,468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9)2522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512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6,139)–930(5,209)(4,065)(1,144)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31)977027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115)355252103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138(1,086)(620)(568)(668)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9.每股收益(1)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是以普通股东享有的净利润除以当期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22,68719,881本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数(百万股)44,22444,224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10.45
(2)稀释每股收益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22,68719,881加:假
定联营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注)
(159)(350)
本期用于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净利润22,52819,531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数(百万股)44,22444,224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10.44
注:
本集团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公开发行了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亿元,转股期自2022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止。本集团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兴业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
期净利润的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4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净利润30,45526,757加:固定资产折旧9931,255
无形资产摊销
使用权资产折旧642527
长期待摊费用42162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收益
(110)(68)
保险合同负债变动53,10664,1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741)(1,074)
利息收入(14,801)(14,589)
利息支出1,5741,525
投资收益(10,744)(15,550)
信用减值损失(380)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汇兑收益
(64)(469)
投资费用1621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净额的变动(3,560)(3,47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2,421)(3,59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17,1543,2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04459,921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现金的期末余额21,19517,465加: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期初余额(附注五、1)1,441
减: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期末余额(附注五、
1)(1,661)(1,322)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1,715)(21,952)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附注五、41)13,00815,016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8,561)(19,5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3,707(9,440)
(3)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于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及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本集团无重大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现金其中:其他货币资金495379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9,03915,764
小计19,53416,143
现金等价物其中:存期三个月以内到期的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1,878400三个月以内到期的买入返售资产11,13014,616
小计13,00815,01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54231,159
42.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投资了多种结构化主体,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及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分别披露于附注“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中。相应的投资收益确认为损益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及信用减值损失。本集团部分子公司担任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因此被认为是这些主体的发行人。此业务部分产生的管理费收入披露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其他业务收入”中。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最大风险敞口。最大风险敞口代表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最大风险。本集团没有对这些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提供任何资金支持。
六、
分部报告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经营性报告分部:
(1)财产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财险提供的各种财产保险为主的业务;(2)人寿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寿险提供的各种人寿保险为主的业务;(3)健康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健康提供的各种健康及医疗保险为主的业务;(4)资产管理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提供的各种资产管理服务;(5)总部及其他分部主要为通过战略、风险、人力资源等职能为本集团的业务发展提供管理和支持,以及本集团提供的保险经纪、再保险业务及其他业务;分部净利润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收入减费用。分部资产与负债主要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分部资产在扣除相关准备之后予以确定,在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上述扣除计作直接冲销。在分部报告中,保险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为分部收入,利润或亏损为分部经营成果。分部间交易基于本集团各分部协商一致的条款进行。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六、
分部报告(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
日止期间
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资产管理总部及其他抵销金额合计
营业收入保险服务收入236,72410,57613,786–2,535(1,992)261,629利息收入5,7436,9221,33927770–14,801投资收益8,4664,375188687,579(9,932)10,744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1122,139
25177(1,813)5,645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1)–(1)其他收益124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25)1,671(143)(27)1,927(662)2,741汇兑收益
(1)12
–
其他业务收入7582172031,3371,505(1,892)2,128资产处置收益
––
––
营业收入合计251,86123,78415,3781,43314,329(14,478)292,307
对外营业收入251,19223,61315,3618681,273–292,307
分部间营业收入6691711756513,056(14,478)–
营业支出保险服务费用217,9916628,277–2,428(1,840)227,518分出保费的分摊15,5854801,596–181(1,848)15,994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0,287)(451)(848)–
(157)1,291(10,452)
承保财务损失5,15611,3201,399–134(78)17,931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646)
(54)–
(7)75(631)利息支出56456187
–1,574税金及附加
82735–
业务及管理费1,0167822946691,203(584)3,380信用减值损失
(265)(94)(27)13(7)–(380)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
––提取保费准备金1,379–––––1,379其他业务成本513130175238677(860)873
营业支出合计231,03113,43810,9079504,846(3,844)257,328
营业利润20,83010,3464,4714839,483(10,634)34,979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60)(5)(15)–(2)–(82)
利润总额20,83210,3434,4604839,485(10,634)34,969
所得税费用(2,807)(413)(1,033)(123)(39)(99)(4,514)
净利润18,0259,9303,4273609,446(10,733)30,455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1,75530417975216(115)2,414资本性支出
343744232(314)776
2024年
月
日分部资产765,087687,045114,48714,030228,035(157,996)1,650,688
分部负债496,800649,418100,5924,50655,168(1,550)1,304,934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分部报告(续)
2023年
月
日至6月
日止期间
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资产管理总部及其他抵销金额合计
营业收入保险服务收入224,8688,59812,628–2,344(1,554)246,884利息收入5,8606,6971,23324995(220)14,589投资收益10,4055,396559869,629(10,525)15,550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8282,655
14514(1,656)7,359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2)–(1)其他收益11936123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369)919(199)425021791,074汇兑收益30160
–
–
其他业务收入6332031991,1851,030(1,397)1,853资产处置收益
––
––
营业收入合计241,85421,90914,4331,37914,608(13,517)280,666
对外营业收入241,58221,79114,3919261,976–280,666
分部间营业收入2721184245312,632(13,517)–
营业支出保险服务费用204,7335,2679,039–2,115(2,007)219,147分出保费的分摊16,9165081,428–143(1,741)17,254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0,859)(550)(914)–
(112)1,348(11,087)
承保财务损失5,02511,9711,178–189(70)18,293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663)
(38)–
(8)73(634)利息支出498359926570–1,525税金及附加
62736–
业务及管理费665699289647900(549)2,651信用减值损失2204836
(5)(4)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
提取保费准备金1,364–––––1,364其他业务成本400126104141670(265)1,176
营业支出合计218,32418,50411,2208144,499(3,211)250,150
营业利润23,5303,4053,21356510,109(10,306)30,516
加:营业外收入
–
减:营业外支出
(48)(7)(8)(1)(1)–(65)
利润总额23,6143,4023,20661010,109(10,306)30,635
所得税费用(3,217)
(480)(30)(87)(73)(3,878)
净利润20,3973,4112,72658010,022(10,379)26,757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2,277550211162352(1,054)2,498资本性支出90812015883288(439)1,118
2023年
月
日分部资产732,661641,200102,80713,799216,884(150,192)1,557,159
分部负债472,693605,27991,0894,38757,271(5,229)1,225,490
注:
于2024年
月
日,总部、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分部分别持有一联营企业
0.85%
,
5.91%
及
6.14%
的权益(2023年
月
日:
0.85%
,
5.91%
及
6.14%
)。本公司和一重要子公司将该权益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这些权益整体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并且相关调整的影响在合并财务报告中根据股权分配至相应分部。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七、
风险管理1.保险风险(1)保险风险类型保险风险是指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赔款金额和时间的不确定。在保险合同下,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的赔款和理赔成本超过了账面的保险负债。这种风险在下列情况下均可能出现:
发生机率风险-被保险事件发生数量的概率与预期的不同。事件严重性风险-发生事件的赔偿成本的概率与预期不同。保险负债发展风险-保险人债务金额在合同到期日可能发生变化的概率风险。风险的可变性可通过把损失风险分散至大批保险合同组合而得以改善,因为较分散的合同组合较不易因组合中某部分的变动而使整体受到影响。慎重选择和实施承保策略和方针也可改善风险的可变性。以死亡为主要承保风险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和自然灾害均为可能增加整体索赔频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就以生存为承保风险的而言,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延长寿命,因此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对于含有任意分红特征的合同而言,其分红特征使大部分保险风险被投保方所分担。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减少支付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利用年金转换的权利等影响。因此,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就财产保险合同而言,索赔经常受到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巨灾、恐怖袭击等诸多因素影响。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流程以及用于计量风险的方法较上一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2)保险风险集中度
本集团财产保险合同按产品和地域分类管理保险风险集中度。对于人寿和健康保险合同,保险风险往往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地理位置而产生重大变动,所以相关的区域风险集中度不作出呈报。按业务划分的保险服务收入于附注六、分部报告中反映。(3)再保险资产保险条款、假设与方法本集团通过分保业务的安排以减少保险业务中非寿险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分出保险业务主要是以固定比例的成数或溢额再保险分出的,其自留比例限额随产品不同而不一样。多个比例分保再保险合同条款中包含纯益手续费、浮动手续费以及损失分摊限额的规定。同时,本集团进行了巨灾超赔再保安排以减少本集团面对的特定重大灾难性事件的风险。虽然本集团进行了再保业务安排,但是并没有减轻其对保险客户的直接责任。因此,本集团存在因再保险人不能按照再保险合同履行其责任义务所产生的信用风险。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
风险管理(续)1.保险风险(续)(4)假设长期人身保险合同本集团在计量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的过程中须对折现率假设、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及费用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
财产及短期人身保险合同本集团计算已发生赔款负债所使用的主要假设为预期赔付率水平和未来赔款发展。各计量单元的预期的赔付率和未来赔款发展以本集团的历史赔款进展经验和赔付水平为基础,并考虑核保政策、费率水平、理赔管理流程等公司政策的调整及宏观经济、监管、司法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
2.金融工具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股票、基金、债券、银行存款、其他固定收益投资、其他权益类投资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保险资金产生投资收益。本集团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本集团的金融工具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会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出现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三种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集团采取多种方法管理市场风险。包括利用敏感度分析、风险价值模型及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多个定量模型评估市场风险;通过适当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来转移市场风险;实行投资风险预算管理,根据发展目标确定可承受风险水平,制定投资风险预算,实施动态跟踪,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主要交易是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但由于本集团持有部分以美元、港币等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且部分财产险保单以美元结算,本集团面临外汇风险。本集团力求通过减少外币净余额的方法来降低外汇风险。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七、
风险管理(续)2.金融工具风险(续)(1)市场风险(续)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以及保险合同负债价值会因市场利率(折现率)变动而出现波动的风险。浮动利率工具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率工具则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在资产负债匹配缺口分析基础上,通过敏感度分析和压力测试定期监测和评估利率风险,并通过调整组合构成及尽可能地管理组合的平均久期和到期期限,以管理利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的公允价值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由利率风险或外汇风险所产生的变动除外),不论该变动是由个别金融工具或其发行人的特定因素引起的,还是某些影响整个交易市场中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的因素引起的。本集团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来自价值随市场价格变化而波动的股票和基金等投资,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本集团的其他价格风险政策要求设立并管理投资目标,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多样化投资组合、限制不同证券投资比例等措施管理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因未能履行义务而引起另一方损失的风险。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定期存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资产等有关。本集团通过使用多项控制措施,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督及报告。本集团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行业、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因素、发展前景等进行综合分析,并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模型的测算,对潜在投资进行信用分析。本集团还采取对交易对手设定总体额度限制,加强固定收益投资组合的多元化等手段来降低信用风险。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
风险管理(续)2.金融工具风险(续)(2)信用风险(续)信用风险敞口下表列示了资产负债表项目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以账面净额列示,未考虑以净额结算、抵押物或其他信用增级的影响。金融资产的主要信用风险敞口列示如下: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货币资金23,07421,87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1348,449债权投资315,497318,605其他债权投资438,067338,717定期存款121,57481,487存出资本保证金13,90213,433
信用风险敞口合计923,248782,561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规定,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等的减值准备。预期损失计量的参数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的模型、参数和假设说明如下: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按照不同的资产的风险特征,分别以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三者的乘积折现后的结果。?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内,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内,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在考虑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阶段划分时,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变化。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七、
风险管理(续)2.金融工具风险(续)(2)信用风险(续)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续)本集团进行金融工具的减值阶段划分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主要考虑因素有监管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等。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判断金融工具阶段划分。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判断标准主要包括债券估值出现明显波动、发行主体财务经营表现明显变化、发行主体偿债能力和意愿出现明显变化、发生影响债券安全的事件以及其他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迹象。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变化时,本集团根据准则要求将逾期超过
天作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之一。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
天以上;?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七、
风险管理(续)2.金融工具风险(续)(2)信用风险(续)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前瞻性信息在确定
个月及整个存续期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时应考虑前瞻性经济信息。本集团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宏观经济指标,通过一揽子指标建立、数据准备、前瞻性调整建模等步骤建立宏观经济前瞻调整模型,一揽子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变动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通过进行回归分析建立与信用减值损失的关系,并通过预测未来经济指标确定预期信用减值损失。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采用统计分析方法调整了前瞻性经济指标的预测,同时考虑了各情景所代表的可能结果的范围,并确定最终的宏观经济情景和权重以计量相关预期信用损失。与其他经济预测类似,对预计经济指标和发生可能性的估计具有高度的固有不确定性,因此实际结果可能同预测存在重大差异。本集团认为这些预测体现了本集团对可能结果的最佳估计。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筹集足够资金或不能及时以合理价格将资产变现以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是源于保单容许的退保、退出或其他形式的提前结束。本集团通过匹配投资资产的期限与对应保险责任的期限来控制流动性风险及确保本集团能够履行付款责任,及时为本集团的投资业务提供资金。本集团管理主要子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方法为,要求子公司按季度进行不同情景下的现金流预测,并制定预期现金流短缺情况下的应急方案。为了确保有充足的流动性资产,本集团于2024年
月
日及2023年
月
日分别将总资产的
1.97%
及
1.85%
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持有。对于一个主要从事保险业务的集团,因为估算保险合同负债责任结付的时间及应计提的金额带有概率随机性质,要准确预测其资金的需求是不现实的。保险债务的金额和付款日是管理层根据统计技术和过去经验而估计的。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八、
资本管理1.管治框架本集团风险及财务管理框架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本集团股东免受阻碍可持续实现财务表现目标的事件(包括未能利用机遇)的影响。主要管理层意识到拥有迅速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的至关重要性。2.资本管理方法
本集团力求优化资本架构及来源,以确保其始终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本集团管理资本的方法包括:以协调方式管理资产、负债及风险,定期评估各受监管实体呈报资本水平与要求资本水平的差额(按每个受监管实体),及根据经济状况及风险特征采取适当措施影响本集团的资本状况。本集团所用资本的主要来源为权益股东的资金及借款。本集团亦利用再保险来管理监管资本要求。本集团主要子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情况是按照原银保监会颁布的《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51号)及其附件规定和《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52号)及其附件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金规[2023]5号)及原银保监会相关通知的要求编制。中国境内保险公司开展业务需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资本要求。这些资本要求通常被称为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要求。保险公司同时遵守核心资本与实际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要求。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下,最低资本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公式计算。最低资本为综合考虑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量化要求和内部控制的评估情况后的结果。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以实际资本和核心资本除以最低资本计算得出。根据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00%和50%。人保财险、人保寿险及人保健康2024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情况均满足以上监管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密切监察未满足偿付能力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监管措施包括限制业务范围、限制派付股息、限制投资策略、强制转移业务或责令办理再保险、罢免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3.监管架构
监管部门主要有意保障保单持有人的权利并进行密切监察,以确保本集团为他们的利益妥善管理各项事宜。同时,监管部门亦有意确保本集团维持适当的偿付能力,以应付因经济动荡或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预见的负债。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本附注提供本集团如何设定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信息。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详情于本财务报表附注五、
披露。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23,07421,87023,07421,870交易性金融资产331,727383,020331,727383,02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1348,44911,1348,449定期存款121,57481,487121,57481,487债权投资315,497318,605341,557337,671其他债权投资438,067338,717438,067338,71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4,33296,541104,33296,541存出资本保证金13,90213,43313,90213,433
金融资产小计1,359,3071,262,1221,385,3671,281,188
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9,0004,0899,0004,08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92,815108,96992,815108,969应付款项8,0057,9858,0057,985应付债券37,49237,99238,19838,226
金融负债小计147,312159,035148,018159,269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项目2024年
月
日公允价值层级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123,999第一级活跃市场报价。交易性金融资产147,560第二级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第三方
估值服务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交易性金融资产43,912第三级采用含流通受限证券估值、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可
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16,256第三级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估值模型
计算得出。其他债权投资20,504第一级活跃市场报价。其他债权投资417,208第二级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第三方
估值服务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其他债权投资
第三级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估值模型
计算得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605第一级活跃市场报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5,477第二级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第三方
估值服务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786第三级采用含流通受限证券估值、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可
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464第三级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估值模型
计算得出。
项目2023年
月
日公允价值层级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129,004第一级活跃市场报价。交易性金融资产200,642第二级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第三方
估值服务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交易性金融资产53,374第三级采用含流通受限证券估值、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可
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其他债权投资15,470第一级活跃市场报价。其他债权投资323,247第二级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第三方
估值服务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820第一级活跃市场报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2,704第二级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第三方
估值服务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371第三级采用含流通受限证券估值、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可
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646第三级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估值模型
计算得出。
截至2024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因无法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342百万元的金融投资从第一层级转换至第二层级(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止期间:人民币9,805百万元)。截至2024年
月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因可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3,057百万元的金融投资从第二层级转换为第一层级(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止期间:人民币8,087百万元)。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第三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84,39171,172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未实现损益1,3601,277本期购置12,3016,683计入损益
(1,031)本期处置(3,411)(2,485)
期末余额94,77375,616
于2024年
月
日和2023年
月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扣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2.资产负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本集团的部分金融资产和负债于每个报告期末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公允价值信息于本附注金融工具的分类中进行披露。该类披露的公允价值所属的公允价值层级信息如下,除以下披露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和在本合并财务报表确认的账面价值大体一致。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债权投资315,4974,304152,651184,602341,557
应付债券37,492–38,198–38,198
2023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债权投资318,6053,152131,097203,422337,671
应付债券37,992–38,226–38,226
归入以上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根据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其中重要的输入值为反映交易对方或本集团风险的折现率。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1.本集团及本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本集团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为财政部。
2.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拥有的主要子公司详细资料已于附注四中披露。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其他应收款人保财险13143其他6866
合计199109
其他资产人保财险7,503–人保投控8383人保寿险
–
合计7,63683
其他应付款
人保财险203127人保资产8156人保资本
–人保养老
–人保再保
–人保投控
其他
合计351212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2.本公司的子公司(续)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之间主要交易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其他业务收入
人保财险12437人保寿险
人保健康
人保养老1715人保资本1517人保投控1213人保再保
人保资产
人保金服
–
合计252119
投资收益人保财险7,5037,334人保资产200168人保养老6037人保资本5239人保寿险50769人保再保3834
合计7,9038,381
业务及管理费人保投控
人保资产2430人保科技
其他–
合计8780
其他业务成本
人保财险
–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3.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与本集团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关联方名称与本集团关系
兴业银行联营企业华夏银行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本公司董事任职的其他关联方注
注
:
本公司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其他公司同时担任董事,故本公司将该类公司视为本集团关联方。与本公司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兴业银行子公司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注
注
:
主要为与本公司存在交易的其他联营企业。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应收款项:
兴业银行
货币资金3,1843,141应收股利2,78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35675定期存款6,2476,242
华夏银行货币资金
定期存款3,037–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其他债权投资812811其他应收款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其他应收款
应付账款: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其他应付款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3.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兴业银行销售保单收入
利息收入125388分红2,7863,183理赔及保全服务8080手续费及佣金32119
华夏银行销售保单收入
利息收入
–分红984982手续费及佣金
–理赔及保全服务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利息收入
分红232276其他业务收入
理赔配件采购款项59122业务及管理费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
本公司之子公司人保资产,接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委托管理部分资产。于2024年
月
日,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人民币4,063百万元(2023年
月
日:人民币6,881百万元)。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止期间,人保资产发生资产管理费收入人民币
万元(含税)(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止期间:
人民币
万元)。于2024年
月
日应收资产管理费余额为人民币
万元(2023年
月
日:人民币
万元)。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兴业银行应收股利
–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3.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兴业银行分红182207利息收入-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基于协议价格。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福利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24年
月
日止期间,除向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支付酬金(即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外,并未与之订立任何交易。5.其他关联方事项除上述事项,本集团无其他重大关联方事项。十一、
或有事项鉴于保险业务的性质,本集团在开展正常业务时,会存在若干未决法律诉讼事项,包括在诉讼中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这些法律诉讼主要牵涉本集团保单的索赔,且其部分损失有可能得到再保险公司的补偿或其他回收残值或追偿的补偿。本集团在计量保险合同负债时已考虑该类诉讼可能带来的损失。
财务报表附注(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
承诺事项1.资本承诺
2024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固定资产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1,175
投资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2,2421,184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于2024年
月
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中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6.30
分(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2,786百万元。该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十四、
财务报表之批准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
月
日决议批准。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四年半年度报告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10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23)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13)
合计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
号(2023)”),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集团按照解释性公告第
号(2023)的规定编制2024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根据解释性公告第
号(2023)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本集团作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其主要经营业务之一,因此其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属于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82)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59)
合计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本集团按照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2023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2024年
月
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人民币元)
2024年
月1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030.510.5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030.510.51
2023年
月1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300.450.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200.450.44
3.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的有关规定,本集团对境内外财务报表进行比较。本集团除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还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及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简要合并财务报表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的净利润以及于2024年
月
日的股东权益差异如下:
2024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期间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合计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30,45522,687345,754253,020调整: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注)1,3799513,0252,086上述调整事项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345)(238)(757)(522)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31,48923,400348,022254,584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
注:
根据财会[2014]12号的规定,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保险合同》计提保险合同负债之外,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一定比例计提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并将当期计提和使用的保费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无此项规定,因此存在准则差异。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保险合同》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金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