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
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源科技”、“公司”、“上市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国源科技调整不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66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45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88元,共计募集资金39,738.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37.3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701.23万元,已由国元证券于2020年7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72.9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128.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123号)。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国元证券已与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 | 15,283.90 | 15,100.00 |
2 | 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 | 9,638.70 | 9,500.00 |
3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29,922.60 | 29,600.00 |
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为36,128.27万元,超募部分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进度 |
1 | 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 | 15,100.00 | 6,507.01 | 43.09% |
2 | 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 | 9,500.00 | 8,330.63 | 87.69% |
3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11,528.27 | 11,528.27 | 100.00% |
合计 | 36,128.27 | 26,365.91 | - |
三、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情况
在募投项目“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决定将不同实施主体分别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 | 实施主体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调整额度 |
基础数据加工及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 | 国源科技 | 13,450.00 | 12,950.00 | 减少500万元 |
河南国源 | 550.00 | 850.00 | 增加300万元 | |
沈阳国源 | 1,100.00 | 1,300.00 | 增加200万元 | |
总投资金额 | 15,100.00 | 15,100.00 | 不变 | |
时空大数据平 | 国源科技 | 7,550.00 | 8,850.00 | 增加1300万元 |
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 | 河南国源 | 1,950,00 | 650.00 | 减少1300万元 |
总投资金额 | 9,500.00 | 9,500.00 | 不变 |
四、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原因
募投项目“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本次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主要是充分考虑到河南和沈阳区域的人力成本优势,将国源地图的基础数据更新、农机轨迹处理、解译样本库更新、遥感解译算法提升等任务继续放在河南国源和沈阳国源执行。根据调整后追加任务,需要加大对河南国源和沈阳国源两个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后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募投项目“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本次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主要是充分考虑到河南国源负责的基础平台部分模块、农业保险应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等时空大数据应用开发任务已开发完成,并进入市场推广阶段;“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后续时空大数据平台升级、各类应用开发任务交由北京总部实施,发挥北京总部的人员优势和研发技术优势,能更好的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未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事项。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