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拟为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建议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保额10,00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后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
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二、审议程序
根据《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本议案全体监事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