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50 公司简称:光格科技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姜明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全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正
兴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9
备查文件目录 |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
3、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报告期 | 指 | 如无特殊说明,文中报告期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光格设备 | 指 | 苏州光格设备有限公司,后于2020年12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
方广二期 | 指 |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基石创投 | 指 |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领军创投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光格源 | 指 | 苏州光格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 |
光格汇 | 指 | 苏州光格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 |
国家电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华能集团 | 指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大唐集团 | 指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国家能源集团 | 指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葛洲坝集团 | 指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68.SH)及其下属单位 |
中国中铁 | 指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601390.SH)及其下属单位 |
中天科技 | 指 |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SH)及其下属单位 |
东方电缆 | 指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03606.SH)及其下属单位 |
亨通光电 | 指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00487.SH)及其下属单位 |
汉缆股份 | 指 |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002498.SZ)及其下属单位 |
中海油 | 指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600938.SH)及其下属单位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 指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中信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容诚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指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3号) |
EAM | 指 | Enterprise Asset Management, 企业资产管理系统,是面向资产密集型企业的资产信息化解决方案,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在资产建设、维护中减少维护成本,减少停机时间,增加产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
PHM | 指 | Prognostics and Health Management, 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PHM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技术,实现设备设施从预防性维护向预测性维护的模式转变 |
DTS | 指 | Distributed Temperature Sensor,分布式光纤温度传感器 |
DTSS | 指 | Distributed Temperature&Strain Sensor,分布式光纤温度应变传感器 |
DAS | 指 | Distributed Acoustic Sensor,分布式光纤声波传感器 |
360全景 | 指 | 把相机环360度拍摄的一组或多组照片拼接成一个全景图像,通过交互操作,可以实现自由浏览,体验三维世界。 |
ACU | 指 | ACU(Area Control Unit,区域控制单元),是具有信号采集、反馈控制、本地计算存储、数据交换、远程联网等综合功能的,布置于现场区域的一体化监控处理设备。 |
ASIC | 指 | 即专用集成电路,是指应特定用户要求和特定电子系统的需要而设计、制造的集成电路。 |
BIM | 指 |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是以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相关信息数据作为模型的基础,进行建筑模型的建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 |
BOTDA | 指 | 一种基于布里渊散射效应的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 |
CMMI | 指 |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即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一种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标准,主要用于指导软件开发过程的改进和进行软件开发能力的评估。 |
CPLD | 指 | Complex 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一种用户根据各自需要而自行构造逻辑功能的数字集成电路。 |
Docker | 指 | 一个开源的应用容器引擎,让开发者可以打包他们的应用到一个可移植的镜像中然后发布,可以实现虚拟化。 |
EMC | 指 | Electromagnetic Magnetic Compatibility,中文是电磁兼容性。EMC是指电子设备具有一定的抵抗电磁干扰的能力,同时不能产生过量的电磁辐射。 |
FPGA | 指 | 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的缩写,中文称为现场可编程逻辑门阵列,属于专用集成电路中的一种半定制电路,既解决了定制电路的不足,又克服了原有可编程器件门电路数有限的缺点。 |
GHz | 指 | 频率单位,千兆赫兹。 |
GIS | 指 | 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
GPS | 指 |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的缩写,全球定位系统。 |
GPU | 指 | Graphics Processing Unit,图形处理器,进行图形和图像相关运算工作的微处理器。 |
IP68 | 指 |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中,防尘防水等级标准的最高级别。 |
LM算法 | 指 | 一种迭代求函数极值的算法。 |
LNG | 指 | Liquefied Natural Gas,即液化天然气的英文缩写。 |
Modbus | 指 | 一种串行通信协议。 |
MQTT | 指 | 一个基于客户端-服务器的消息发布/订阅传输协议。 |
PCBA | 指 | 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 的简称,也就是说PCB空板经过SMT上件,或经过DIP插件的整个制程。 |
PowerPC | 指 | 一种精简指令集架构的中央处理器。 |
ROS系统 | 指 | 一种机器人操作系统。 |
Spring Boot | 指 | 旨在简化创建产品级的 Spring 应用和服务,简化了配置文件,使用嵌入式web服务器,含有诸多开箱即用微服务功能,可以和Spring Cloud联合部署。 |
Spring Cloud | 指 | 微服务工具包,为开发者提供了分布式系统的配置管理、服务发现、断路器、智能路由、微代理、控制总线等开发工具包。 |
边缘计算 | 指 | 是指在靠近物或数据源头的一侧,汇聚网络、计算、存储、应用核心能力为一体的开放平台,就近提供最近端服务。其应用程序在边缘侧发起,产生更快的网络服务响应,满足实时业务和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
布里渊散射 | 指 | 光散射的一种,是光通过介质时与声学声子相互作用,而引起散射光频率发生变化的光散射过程。布里渊散射在光纤传感技术上主要用于应变与温度的双参数测量。 |
电光调制 | 指 | 利用某些晶体材料在外加电场作用下折射率发生变化的电光效应而进行工作的调制方式。 |
电力物联网 | 指 | 围绕电力系统各环节,充分应用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先进通信技术,实现电力系统各环节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具有状态全面感知、信息高效处理、应用便捷灵活特征的智慧服务系统。 |
对抗神经网络GAN | 指 | 一种用于训练生成模型的体系结构。 |
分布式光纤传感 | 指 | 分布式光纤传感利用光纤为介质,采用先进的光时域反射技术和光的散射(拉曼散射、瑞利散射和布里渊散射)测量技术,探测出光纤各个不同位置的物理量(温度、应变、振动、声音、压力、应力等)的变化,实现真正的连续无盲区的测量。 |
高内聚、松耦合 | 指 | 高内聚,指相近的功能应该放到同一个类中,不相近的功能不要放到同一类中。相近的功能往往会被同时修改,放到同一个类中,修改会比较集中。松耦合指的是,在代码中,类与类之间的依赖关系简单清晰。即使两个类有依赖关系,一个类的代码改动也不会或者很少导致依赖类的代码改动。 |
光纤 | 指 | 光纤是光导纤维的简写,是一种由玻璃或塑料制成的纤维,可作为光的传导工具,传输原理是“光的全反射”。 |
光纤光栅 | 指 | 光纤光栅是一种通过一定方法使光纤纤芯的折射率发生轴向周期性调制而形成的衍射光栅,可作无源滤波器件。 |
光纤耦合器 | 指 | 是用于实现光信号分路/合路,或用于延长光纤链路的元件。 |
环流 | 指 | 高压电缆护套环流。电缆正常工作时,由于电磁感应,电缆护套和大地间的回路上形成护层电流,会对电缆的正常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
坚强智能电网 | 指 | 坚强智能电网是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一个发展规划。坚强智能电网以坚强网架为基础,以传感技术为核心,以网络通信为支撑,以智能控制为手段,实现“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的高度一体化融合,是可靠、高效、环保、开放的现代电网。 |
局放 | 指 | 高压电气设备的局部放电现象。 |
拉曼散射 | 指 | 光散射的一种,光通过介质时由于入射光与分子相互作用,吸收或放出光学声子而引起散射光频率发生变化的散射。拉曼散射在光纤传感技术上主要用于温度信号的测量。 |
脉冲 | 指 | 电子技术中运用的一种像脉搏似的短暂起伏的电冲击信号。 |
脉冲功率 | 指 | 亦称峰值功率,指的是在发射机输出端处发射脉冲持续期内的平均功率。 |
敏捷开发 | 指 | 敏捷开发是用于描述迭代软件开发的术语。迭代软件开发通过以较小的增量(通常称为冲刺)对工作执行来缩短DevOps生命周期。冲刺(Sprint)的时长通常为1-4周。敏捷开发通常与传统开发或瀑布式开发相对照,后面两种开发模式会提前计划大型项目并根据该计划执行。 |
配电 | 指 | 在电力系统中直接与用户相连并向用户分配电能的环节。 |
皮库(pC) | 指 | 电荷量的计量单位。 |
嵌入式软件 | 指 | 嵌入式软件是基于嵌入式系统设计的软件。相比于通用的计算机系统而言,嵌入式系统是以应用为中心,根据用户特定需求而设计的专用计算机软、硬件系统。 |
瑞利散射 | 指 |
光散射的一种,入射光在线度小于光波长的微粒上散射后散射光和入射光波长相同的现象。瑞利散射在光纤传感技术上主要用于振动与声音信号的测量。
输电 | 指 | 电能的传输,是电力系统整体功能的重要组成环节。 |
数据孤岛 | 指 | 数据孤岛指的是数据在不同部门相互独立存储,独立维护,彼此间相互孤立,形成了物理上的孤岛。 |
特高压 | 指 | 在我国,特高压是指±800千伏及以上的直流电和1,000千伏及以上交流电的电压等级。 |
物联网 | 指 | 每个目标物体通过传感系统接入网络,实现从随时随地的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连接,扩展到人与物、物与物之间按需进行的信息获取、传递、存储、认知、决策、使用等服务。 |
小波变换 | 指 | 一种新的变换分析方法,是进行信号时频分析和处理的理想工具。 |
虚拟现实技术 | 指 | 简称VR,是指利用计算机生成一种可对参与者直接施加视觉、听觉和触觉感受,并允许其交互地观察和操作的虚拟世界的技术。 |
以太网 | 指 | 以太网是一种计算机局域网技术。规定了包括物理层的连线、电子信号和介质访问层协议的内容。以太网是应用最普遍的局域网技术。 |
有限元算法 | 指 | 在数学中,有限元法(FEM,Finite Element Method)是一种为求解偏微分方程边值问题近似解的数值技术。求解时对整个问题区域进行分解,每个子区域都成为简单的部分,这种简单部分就称作有限元。 |
巡检机器人 | 指 | 用于设备巡检作业的移动巡检装置,由移动载体、检测设备和软件算法等组成。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光格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zhou Agioe Technologie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GIO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姜明武 |
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3C,3D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1年10月11日,公司注册地址由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技园内143B-1单元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栋B704室。2014年04月17日,公司注册地址由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栋B704室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3C,3D。 |
公司办公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3C,3D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123 |
公司网址 | http://www.agioe.com |
电子信箱 | investor@agioe.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孔烽 | 孙姱 |
联系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3C,3D | 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3C,3D |
电话 | 0512-62950156 | 0512-62950156 |
传真 | 0512-65117280 | 0512-65117280 |
电子信箱 | investor@agioe.com | investor@agioe.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光格科技 | 688450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0,969,136.17 | 128,440,072.42 | -60.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165,730.04 | 19,857,802.10 | -20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142,888.11 | 18,217,754.63 | -221.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92,865.97 | -48,637,635.07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62,281,715.22 | 1,096,312,110.70 | -3.10 |
总资产 | 1,257,991,611.36 | 1,310,354,539.17 | -4.0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40 | -176.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40 | -176.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7 | -190.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6 | 7.33 | 减少9.1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4 | 6.72 | 减少8.7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9.00 | 17.38 | 增加41.6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96.91万元,同比下降60.32%。由于公司合作客户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上年末或者年初编制项目预算,上半年完成预算审批、采购招标等。受此影响,公司主要客户采购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公司第一、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较低,第四季度占比较高。由于公司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大多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取得客户签章的货物签收单或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验收时点具有波动性,而公司单个项目的金额相对较大,上半年完成验收项目减少导致营业收入金额下降。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016.57万元、-2,214.29万元,同比下降201.55%和221.55%,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期间费用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主要系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41.62个百分点,主要系营业收入的减少和研发人员增加导致研发薪酬支出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00.00 | 第十节、七、7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33,000.00 | 第十节、七、7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03,277.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
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480.5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1,139.1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977,158.0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 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项下“C3990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下“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之“网络设备”之“物联网设备”中的“光纤传感器”。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下“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之“网络设备制造”,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公司自创立之初即开展分布式光纤传感器的研发,是国内早期从事自主研发分布式光纤传感器的厂商,经多年积累和发展,已自主掌握基于拉曼散射、布里渊散射、瑞利散射效应的分布式光纤传感核心技术,形成了分布式光纤温度传感器、分布式光纤温度应变传感器、分布式光纤声波传感器等一系列核心产品,是国内以分布式光纤传感器为核心的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领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并成功用于电力电网、海上风电、市政综合管廊、石油石化、交通、港口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
1、电力电网行业
自2008年以来,我国电网投资保持较快增长,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数据,我国电网投资规模由2008年的2,895.01亿元增至2021年的4,951.00亿元,且近年来我国电网投资规模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未来,伴随着电网公司坚强智能电网和电力物联网建设的持续推进将促进行业内的重资产企业对自身设备设施安全与运行状态的精益化预测性运维的强烈需求,为公司发展带来持续的业务机会。
2024年1月12日,国家电网在2024年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数智化坚强电网”概念,2024年将继续加大数智化坚强电网的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阿坝至成都东等特高压工程开工建设。围绕数字化配电网、新型储能调节控制、车网互动等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数智化坚强电网示范工程。国家电网公司2024年7月26日披露,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国家电网公司今年全年电网投资将首次超过6000亿元,今年比去年新增711亿元。新增投资主要用于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建设、加强县域电网与大电网联系、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更好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西部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送出、提升电网防灾抗灾能力、改善服务民生。国网设备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输电集中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三、进一步提升线路状态感知水平;监测装置按需配置,……四、进一
步推进监测装置智能升级;五、进一步将其监测装置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为数智化坚强电网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电力电网领域,公司提供的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项目所在地覆盖全国各区域,项目数量处于领先地位,并参与了众多具有标杆意义的国家重点项目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新项目,包括世界首个500kV交联聚乙烯海缆项目—国家电网浙江舟山与大陆联网工程;国家西电东送重大工程、国家首个特高压多端直流示范工程—“昆柳龙直流工程”;国网北京电力公司冬奥会测试赛110kV线路保障工程,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在电力电网行业内的市场领先地位。
2、海上风电行业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截至2023年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3,729万千瓦。在2023年第八届中国能源发展与创新论坛上,国家能源局指出,重点任务包括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围绕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规模化开展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统筹海上风电的规划、建设、送出、并网与消纳,预计2030年开发规模约9,000万千瓦。可以看出,我国海上风电行业迎来高速发展的新时代。
近日,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2024全球海上风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2023年,全球风电市场以10.8吉瓦的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创下历史第二高的年度装机纪录,市场活力不断提升。其中,中国以6.3吉瓦海上风电装机增速领跑全球,新兴市场海上风电装机也明显提速。《报告》认为,更多积极政策以及资金支持下,全球海上风电有望突破瓶颈,实现持续性增长,为未来十年的加速扩张打下基础。
海上风电作为双碳目标主要抓手之一,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时期,海底电缆作为海上风电的重要一环,在海风新增装机持续增长的背景下,海缆生态圈迎来快速增长机遇。随着海上风电行业、海岛经济开发及深海开发等领域的持续发展,以及我国海域生态环境的保障需求,海底电缆、海底通信光缆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与状态监控运维的需求将持续旺盛,为公司核心产品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基于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和先发优势,预计将保持领先的市场份额。
3、综合管廊行业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21世纪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的标志之一,修建地下综合管廊有利于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处于大力推进发展过程中,为公司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2023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重点抓好12个方面的工作,其中包括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2024年3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明确,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都离不开安全这个根本,2024年全年再改造10万公里地下管网,推进城
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对城市的供水、排水、燃气、供热、桥梁、管廊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2024年7月,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其中提到,以人口规模大密度高的中心城区和影响面广的关键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抓好城市地下管网等“里子”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城市安全韧性短板。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是重点任务之一,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加快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加强物联感知设施部署和联网监测。在综合管廊领域,公司是领先的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供应商之一。典型项目包括苏州桑田岛综合管廊、宜春综合城区综合管廊、四平综合管廊、延安新区综合管廊、珲春综合管廊、深圳低碳城综合管廊等国内第一批、第二批综合管廊试点示范项目和重点城市的标杆综合管廊项目,并以良好的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以及较强的研发能力,树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以及先发优势,仍将在相关领域内保持领先的地位。
4、其他应用行业
公司长期致力于资产设施运维管理技术的研发创新,运用新一代光纤传感、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EAM+PHM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软件平台,助力大型工业场景实现信息化、智能化和精益化管理。1)石油石化行业石油石化行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为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石油能源和化工产品。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数据,2021年,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4.45万亿元。行业市场规模以及石化企业自身设备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的需求不断增加,光格科技积极开拓并推出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在油气管线泄漏监测和防外破监测、LNG罐体珍珠岩沉降监测、油罐、场站及炼化厂内设备设施的监测运维等解决方案,助力石化行业数字化、智慧化运维的提档升级,切实保障安全生产。2)城市智能交通行业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1年中国智能交通行业市场规模与发展前景分析》,2011-2020年,我国智能交通市场总规模由约420亿元增长至约1,658亿元,呈明显上升趋势,年化增长率接近20%,展现出稳定增长态势。预计到2026年我国智能交通行业市场规模将突破4,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在16%左右。
近年来,公路交通领域由于极端天气频发等原因,路基和边坡塌陷、隧道塌方、桥梁断裂等事故时有发生。公司以光纤传感器为核心的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可应用于智慧交通行业,包括路面、边坡、桥梁、隧道的结构健康监测、火灾监测、隧道温度监测、护栏监测等场景。分布式光纤传感系统具备大范围、分布式无盲区、抗电磁干扰、本质安全、耐腐蚀、沿途无需供电、能与数字通信系统兼容等优点,可以实现温度、应变、声波等物理量的量测,适用于基础设施结
构安全监测,及时预警大型基础设施在长期服役过程中持续受到环境侵蚀、人为破坏、自然灾害等威胁产生的潜在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3)智慧港口行业港口智能化是港口发展的大方向,传统的港口码头属于人力密集作业,自动化程度低、人工成本高。根据经合组织的预测,2030年全球港口的货柜装卸量将是现在的4倍,2050年更将增长到5到6倍。全世界各大港口都在加速优化升级,随着港口吞吐量的增加及集装箱船大型化的发展,港口机械设备、电力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端,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对港口企业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对港口的机械设备以及电力设备的故障进行准确诊断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投入港口码头的设备设施智能监控、预防性维护及预测性维护,现已推出的港口码头设备设施智能听诊系统及相关产品,涵盖了港口安全生产、能源管理优化、港机结构监测、无人巡检等多个方面的需求,助力客户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赋能智慧港口建设,赋能港口安全绿色低碳发展。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专注于新一代光纤传感网络与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管理系统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电力电网、海上风电、综合管廊、石油石化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对于资产密集型企业,其正常生产经营和服务有赖于设备资产的有效管理和持续运行,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常常是该类企业的核心业务,是其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先进的资产运维管理系统亦成为其核心的生产要素之一。公司是国内以分布式光纤传感器为核心的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领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为行业龙头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客户包括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大唐集团、国家能源集团,我国主要海缆厂商中天科技、亨通光电、汉缆股份、东方电缆,以及葛洲坝集团、中国中铁等行业龙头企业或其下属单位,公司产品分布于全国各省市区域。
(三)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等系列产品。上述系列产品由公司自主研发的分布式光纤传感器、边缘计算网关、智能终端和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软件平台等组成,通过感知、通信、计算,为资产密集型企业的线性资产提供状态监测、预测性维护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解决方案,实现资产的数字化、精益化、智能化管理,提升运行管理水平。
(1)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基于自主研发的分布式光纤传感器等核心设备,通过对高压电缆的温度、局部放电、护套环流、故障行波、载流量及运行环境参数、变压器绕组温度、开关柜触头温度等进行实时采集监测,分析预测设备运行状态,发现缺陷隐患,及早杜绝设备带病运
行情况。该系统具有抗强电磁干扰、长距离无盲区、实时在线等特点,结合视频深度AI分析,可解决传统运维检测手段效率低、巡检工作强度大、检测结果一致性不足、实时性较差等缺点。同时,系统提供资产台账管理、巡视管理、故障管理、应急管理、状态评价分析、负荷分析等功能,可实现运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全面提升高压电缆及电缆通道的专业管理水平。产品系统架构如下:
(2)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基于自主研发的分布式光纤传感器等核心设备,利用海底光电复合缆的内置光纤作为传感和通信介质,实时监测和采集海缆的温度、应变、扰动、行波等数据,结合后台的信号处理、模式识别、多维数据融合学习算法,对海缆的状态异常、过热、锚挂、暴露、冲刷等威胁进行评估分析,及时给予提示和预警。该系统可有效保障海缆运行安全,对海洋能的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产品系统架构如下:
(3)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是专门针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行维护和资产管理而开发的系统解决方案。地下综合管廊为城市水、电、气、通讯、排污等各类管线提供统一集中的通道,管线种类繁多、影响面广、安全要求高。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分布式光纤传感器、边缘计算网关、智能终端、资产运维管理软件等软硬件产品,结合研发的机器视觉、环境监控、应急通信
等功能,推出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满足运维监控领域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提供数字化、智能化的手段,降低日常运维工作的复杂性及巡检工作量。产品系统架构如下:
以上产品主要由公司自主研发的分布式光纤传感器、边缘计算网关、智能终端和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软件平台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构成。分布式光纤传感是一种新型的前沿传感技术,以光波导原理为基础,以光纤为媒介,实现对温度、应变、位移、振动、电流等物理参量的测量和感知,光纤既作为传感元件同时又作为通信元件。分布式光纤传感具有距离长、精度高、本征安全、鲁棒性强、易于大规模组网、沿途无需供电等优点。
公司是国内少数同时掌握基于拉曼散射、布里渊散射、瑞利散射效应的光纤传感技术的企业,并推出分布式光纤温度传感器、分布式光纤温度应变传感器、分布式光纤声波传感器等系列产品,在多个领域获得规模商业化应用。公司推出港口码头设备设施智能听诊系统、四足智能巡检机器人、环境视频守望产品等多款智能终端,及时响应电力电网、石油石化、新能源、交通、市政管网等行业客户对资产运维数字化的新需求。
公司根据EAM+PHM理论框架,研发了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软件平台,将传统解决方案分离的资产管理、监控、运维三者有机融合,打通数据孤岛。系统实现设备资产的运维工作从事后维修到状态监测、预防性维护、预测性维护的演进。公司积极研发资产数字化运维EAM软件中台、物联管理中台、监控报警中台、智能算法中台等技术中台,为快速拓展新行业应用、快速满足新行
业新场景客户复杂多变的新需求,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产品具有软硬件原生研发的底层核心技术,具备丰富的行业应用数据积累,用以进行AI模型的训练和应用。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一代光纤传感网络与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管理系统的应用,在分布式光纤传感器、边缘计算网关、智能终端及资产数字化运管软件平台等硬件、软件产品的研发方面取得了成果。致力于研发创新方面的投入,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构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取得了诸多先进的创新成果,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核心技术的技术来源均系自主研发。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应用于主营业务产品的情况等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技术来源 | 产品应用情况 |
1 | 受激拉曼散射抑制与远程泵浦光投送技术 | 传感光纤中的受激拉曼散射这一非线性效应,制约了输入光纤的光强度,使得拉曼光信号极其微弱,制约了DTS的监测距离、空间分辨率、测温精度和响应时间这几个关键性能指标。公司受激拉曼散射抑制及远程泵浦光投送技术,基于自主设计研发的高消光比拉曼衰减滤波器,通过滤除前向拉曼光成分,实现整个光纤链路上的受激拉曼抑制,提升输入光脉冲功率,该技术将把DTS的监测距离延长到30km以上。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2 | 长距离高空间分辨率光纤传感高速数据采集技术 | 高性能的光纤传感系统对数据采集提出了高采样率、高带宽、高吞吐量等要求。本专利设计方案较好地实现了此要求,有助于打破国外高端器件对长距离高空间分辨率DTS的限制。1、采用时钟精确控制技术,结合时分复用交错采样,以及ASIC滤波算法和并行数据处理技术,将系统采样率提升1倍,在此基础上实现了2GHz的采样率。2、通过累加分组的方法,将最终数据扩展宽度为W的采样过程,分解为多组M宽度的数据采样与存储过程,使得可以将FPGA与外部存储器之间的带宽要求降为原来的M/W倍,保证了采样的实时性。从而克服了模数转换器采样率不足、FPGA存储和带宽不足带来的瓶颈,基于以上技术,公司DTS在5km监测距离内可实现0.5m的高空间分辨率。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3 | 分布式光纤传感的嵌入式系统优化技术 | 公司的分布式光纤传感系统,基于嵌入式CPU和FPGA的架构,采用FPGA或者CPLD专用芯片进行高速信号的存储和累加,配合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其内核精简、系统稳定、功耗低、可靠性高,内存管理效率高,无内存泄漏风险,实现了工业监控的长期可靠运行。该技术避免了采用工控机和商用Windows平台所带来的功能冗余、运行不稳定以及可能被病毒攻击的问题,系业内领先采用PowerPC架构嵌入式CPU和FPGA的公司。器件级的底层设计技术使得公司在单个PCBA上实现了高集成度的DTS。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4 | 微弱信号光探测及去噪技术 | 由于分布式光纤传感的信号非常微弱,强度通常是入射脉冲光的十亿分之一,需要将信号叠加上万次才能解调出温度信息,测温时间与叠加次数成正比,也影响了测温精度。本技术采用低温制冷抑制高灵敏度APD探测器噪声,采用恒温光学系统配合高跨导放大技术提高信号拾取灵敏度,配合优化的非局部平均和小波变换算法滤波降噪算法,在算力受限的嵌入式设备上实现了长距离下的高测温精度,同时大幅减小了测温时间,获得稳定的主机测温性能。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5 | 双端测量技术 | 在DTS设备中采用时分多路复用器件对光纤环路进行温度测量,去除光纤因超恶劣的高低温环境下光纤老化导致衰耗变化的影响;同时在光纤环路发生断纤故障的情况下,能够自动检测定位并切换为单端测量模式,使得断纤故障不影响全段光纤上的温度测量。在DTSS设备中,本技术突破了DTSS性能指标的矛盾,实现100km以上(环路200km以上),空间分辨率5m,温度精度±1℃,应变精度±20με的性能指标,并在深远海的海缆监测项目中进行了实际应用。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6 | 布里渊光时域分析系统及非本地效应抑制技术 | 非本地效应是BOTDA技术原理固有的一种影响系统测量精度的缺陷。该效应使得光纤某位置的传感光信号叠加了光纤其他位置的温度、应变特征,严重影响了长距离传感精度。采用电光调制链路以生成双频脉冲光以及四个频率的探测连续光信号,并且利用光纤光栅对两束脉冲进行时分复用,降低了由于泵浦耗尽引起的非本地效应,同时避免了单频脉冲光和信号光功率过高引入的非线性效应,进而保障了对光纤的测量精度,降低了脉冲光的功率需求,提高了系统的信噪比。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7 | 布里渊增益谱拟合技术 | 温度、应变与光纤的布里渊中心频率直接相关,因此,能否准确进行布里渊增益谱拟合,找到布里渊信号中心频率,决定了温度、应变测量的准确性。理论上,光纤的布里渊增益谱呈洛伦兹曲线型,只有一个峰值,但实际工程中,光纤布里渊特性较为复杂,往往存在多峰现象,这种畸变将导致拟合曲线准确率下降,影响布里渊中心频率的解调。本技术首先对布里渊增益谱数据进行平滑去噪,根据增益谱峰值高度、峰值间距等特征,选择洛伦兹函数或其线性组合通过LM算法进行拟合,从而求解布里渊增益谱峰值所对应的中心频率,最后通过小波谱特征分析算法,对拟合后得到的光纤各位置布里渊频率进行去噪,进一步提高测试精度。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8 | 光信号中继放大及光谱整型技术 | 光学中继放大器会使传感光信号的光谱发生畸变,特别是受到光纤非线性效应的影响,在传感光纤尾端信号畸变严重。公司光学中继方案截断了传感光路,通过采用多个光纤耦合器、环形器等无源器件,设计了适用于DTSS产品的光中继放大方案,同时实现对泵浦光脉冲、探测连续光信号的放大,采用多个FBG模块,对光谱进行整形,保证传感信号的光谱质量在全链路上的一致性,提高整个传感光纤上的测量精度。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9 | 高带宽光 | 在FPGA实现20Gbps高速光纤数据传输,原始传 | 自主 | 电力设施资产 |
纤传感数据采集、传输及处理技术 | 感数据无损的采集和传输,利用GPU的并行处理能力,将基于事件时序演化识别的模式识别算法在GPU中进行运算加速,由CPU完成串行运算并对整个数据处理过程进行统一调度,实现对振动信号的秒级响应,实时甄别周界入侵、外力破坏、海缆锚挂等事件。 | 研发 | 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
10 | 相干衰落抑制技术 | 基于相干衰落的空间分布特性,采用变窗旋转矢量求和、滑动平均算法降低衰落噪声,减少误报警,从而实现了75km以上的单通道振动监测,提升监测长度。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11 | 基于EtherCAT的高集成高可靠ACU实现技术 | 基于EtherCAT工业以太网总线,具有数据带宽高、控制实时性好,扩展性灵活等特点;支持AI、AO、DI、DO、RS485等接口,其编程软件支持IEC61131-3标准,内置专业联动控制功能块和专家参数,编程便捷。工业级设计,工作温度-40℃~+70℃,EMC电磁兼容工业4级,IP68防护等级,具有组网灵活、体积小等特点,适合用于综合管廊、电缆隧道等环境恶劣场景。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12 | 超低功耗网关通讯技术 | 微功耗设计,支持微能量取能;支持边缘计算,实现数据处理,支持动态策略管理,可进行本地化控制,支持多种如Modbus、MQTT、IEC104等行业通讯协议;专利改进的近场通讯技术,进一步降低网关的功耗。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13 | 局放光纤同步网络对时双端定位技术 | 采用光纤同步以太网技术,授时精度达到纳秒级,通过双端匹配技术可实现局部放电的精度定位,定位精度达到±3米,可提升局放隐患的排查效率;相比于GPS同步授时,光纤同步以太网不仅授时精度更高,性能更加稳定,不易受到外界干扰,能适用隧道、建筑物密集的场合;具备光纤交换通讯功能,支持“手拉手”串行级联组网,支持动态扩展,最多可支持64台装置级联,最远可实现对长达30公里高压电缆回路进行同步测量。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14 | 局部放电信号采集及滤波技术 | 多通道并行100M高速数据采集,对高压电缆线路ABC三相连续多周期实时同步测量,实现皮库(pC)级局部放电信号实时、精确、连续的获取;利用FPGA触发采集及信号拟合技术,从电缆运行电流及接地电流中提取工频相位,相位精度优于0.5度;采用小波变换、双端匹配测量、程控数字带通滤波技术,有效过滤现场背景噪声,提高高压电缆局放信号的识别率。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15 | 局部放电信号多源分离及诊断分析技术 | 基于高压电缆局放信号脉冲暂态及传播衰减特性,构造远端和近端的脉冲波形特征模型,实现局放信号与噪声分离;将放电源位置L引入分离空间,同等效时长T和等效带宽W组成L-T-W三维分离空间,提高局放脉冲可分离性,适用于多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局放源的分离;集成先进的专家诊断系统,融合特征向量、模式识别等识别技术,对局放故障的类型进行辨识,支持局放谱图自学及录入、故障等级评估等功能。 | ||||
16 | 巡检机器人的高精度定位技术 | 机器人高精度的自主定位可以使机器人实时准确感知自己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的位置,保证机器人能够在准确的位置采集需要的数据以及完成充电任务,包括机器人轨道描述技术,可增强轨道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统一性及后续扩展灵活性;机器人位置标定与校准算法,可保证机器人位置重复定位精度达到±10mm。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17 | 巡检机器人调度与控制技术 | 可以使机器人自行处理自主巡检、手动巡检、充电等任务,包括基于ROS系统的巡检机器人调度与控制架构,综合考量各个任务模块的耦合度及独立性,搭建一整套兼具运行高效及扩展灵活的架构体系;多机器人多任务调度算法,可有效消除同轨道多个机器人运行多个任务时所产生的位置及时间冲突,保证机器人运行的稳定可靠性;机器人电量动态评估算法,可有效增强机器人对于未来运行所消耗电量评估的准确度,从电量上保证机器人运行的稳定可靠性。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18 | 基于微服务架构的业务系统微应用群技术 | 平台应用层基于微服务架构进行开发,采用Spring Cloud/Spring Boot微服务技术框架及专业软件接口技术,支持跨地域、跨组织、跨专业的协同研究与应用业务场景构建,服务设计基于“高内聚、松耦合”原则,拆分后的原子服务之间松耦合调用,每个微服务可运行在独立的进程中,单个微服务内部实现高内聚的业务闭环逻辑,支持分布式Docker容器化部署。相对于传统单体式服务架构,微服务具备易于扩展、高可靠、部署简单、升级方便等特点。平台从架构设计保障管廊各类应用的横向可扩展,有效避免系统在后期建设过程中会被推倒重新建设,降低用户投资风险。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19 | 云边协同设计技术 | 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管理系统平台采用基于物联体系云平台架构及边缘计算网关的技术路线,公司自主设计、研发了支持多区域、多数据中心资源统一管控的云管理平台,支持私有云、公有云部署,具备绿色、稳定、可靠等特点。边缘计算网关主要完成数据的采集、汇聚、转发以及实时性要求较高的就地研判,如设备的报警、联动等,提高系统反应速度,降低云边之间的通信带宽。云端接收到各边缘计算网关的数据后,充分利用云服务器的强大算力完成各类数据的清洗、转置、统计分析,如火灾预警分析,为资产设施的安全运维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在云端部署运维管理模块,统一运维管理标准、规范,提高运维管理水平。其他对硬件资源要求较高的应用统一在云端建设,如基于BIM的数字孪生系统,云端一次建设,各个边缘共享复用,充分利用云边协同优势,共同释放数据价值。相比传统的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能够更加合理、高效的利用硬件、软件资源,避免建设过度投资、重复投资。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20 | 基于对抗神经网络 | 基于对抗神经网络GAN的视频差异化检测算法,实现了对于通道巡检视频数据的智能处理,相较 | 自主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 |
GAN的视频差异化检测算法 | 于传统的缺陷检测方法,能够对巡检全程的视频数据进行处理,并识别所有与标准视频相比有差异的缺陷点,有效扩大智能诊断的空间范围与故障诊断类型,解放巡检人员工作量。 | 研发 | 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
21 | 基于有限元的逆向迭代计算动态及静态载流量算法 | 根据高压电缆结构参数、热参数、敷设条件建立有限元算法模型,实时计算电缆的缆芯温度。通过逆向迭代计算电缆参数及环境参数,并进行校正,提高电缆载流量计算准确度。能实现不同厂家和不同敷设环境下结构参数、热参数及环境参数的自动校正,提升截流量评估精度。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22 | 融合BIM/GIS/H5/360全景的人机交互可视化技术 | 系统融合BIM/GIS/H5/360全景等技术,实现资产的数据可视化管理。GIS实现资产设施的宏观地理信息管理与展现,方便用户掌握资产设施的位置、路由、分区等信息。BIM实现资产设施的微观管理与展现,具备设备空间分布、剖切、碰撞分析等,采用Instance渲染技术加快模型渲染速度。采用HTML5标准、SVG技术,将组态画面元素内容抽象成序列化、结构化的JSON数据,使得Web组态具备跨平台交互能力;360全景虚拟现实技术,真实沉浸式展示现场实际环境信息。系统将台账数据、监测数据、运维数据等与上述模型建立数字化映射关系,基于模型建立了数据管理、数据应用、数据分析、模拟仿真等功能。 | 自主研发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注: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3年度 | 无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一贯坚持“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道路”,深入研究行业政策和规划,与客户保持充分沟通和交流,全面了解行业的动态、技术的前瞻发展方向和客户的市场需求,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与培养优秀的研发人员,充分利用内外技术资源,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巩固和保持公司产品和技术的领先地位。公司参与了行业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光纤复合海底电缆在线监测系统设计规范》(NB/T 11299-2023)的编制,该标准于2024年起实施。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0 | 7 | 148 | 51 |
实用新型专利 | 4 | 5 | 81 | 62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7 | 12 |
软件著作权 | 6 | 2 | 175 | 170 |
其他 | 2 | 0 | 13 | 7 |
合计 | 22 | 14 | 434 | 302 |
注:上表中“其他”为商标。累计数量中的“获得数”为截至报告期末的有效数量,不包含已经失效的知识产权数量。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0,071,820.43 | 22,328,044.23 | 34.6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0,071,820.43 | 22,328,044.23 | 34.6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9.00 | 17.38 | 增加41.6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4.68%,主要系公司为提高长期竞争力,抓住未来市场发展机会,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更多高层次高学历的研发人员,研发人员数量及素质的提升导致薪酬支出大幅增加。公司一直专注于新一代光纤传感网络与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管理系统的应用,致力于研发创新方面的投入,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根据募投项目的规划,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公司构建了专业的研发队伍,积累了行业的专业技能和研发经验,为公司持续保持行业竞争壁垒、加深护城河、保持持续盈利能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高压电缆局部放电在线监测 | 575.00 | 239.04 | 664.50 | 已结题 | 用于资产运维系统中的智能终端,引入终端架构,诊断软件支持多样化跨平台部 | 国际领先,局放信号的多维多组诊断,提升局放识别准 | 电力电缆状态监测 |
系统V2版本 | 署,适用电力物联网体系场景应用。 | 确率和多放电源分离定位。 | ||||||
2 | 高空间分辨率分布式光纤温度应变监测系统 | 2,300.00 | 574.91 | 1,683.48 | 设计开发阶段 | 提升资产监控运维系统中分布式光纤温度应变传感设备的空间分辨率等性能指标,以满足建筑物结构健康(SHM)等领域的新需求。 | 国际领先,采用先进的差分调制和噪声抑制算法,提升性能。 | 楼宇、桥梁、隧道、大坝等大型建筑的结构健康监测 |
3 | 分布式光纤声波传感器DAS2.0 | 1,800.00 | 458.21 | 1,310.50 | 设计开发阶段 | 提升资产监控运维系统中分布式光纤声波传感器的监测长度、空间分辨率、频率范围等关键性能指标,以满足深远海海缆、设备振动监测等领域的新需求。 | 国际领先,基于振动的模型,提高并行计算能力,提升设备性能。 | 电力电网、海上风电、综合管廊、石油石化、交通等资产运维管理 |
4 | 足式机器人移动平台及巡检应用系统 | 1,768.00 | 451.64 | 451.64 | 设计开发阶段 | 研发具有多地形(台阶、楼梯、草地、不平路面)运动适应能力、自主充电以及巡检任务调度控制功能的足式巡检机器人系统,提供无人值守场景下的机器人智能巡检解决方案 | 国内领先,定制搭载丰富的传感器以及智能的视频图像处理算法,可自主运动与充电,代替人工完成对于重要资产的巡检以及故障缺陷的识别。 | 电缆隧道、变电站、海上平台、公路隧道、石油石化等地形相对复杂环境的机器人智能巡检系统 |
5 | 企业统一数字化应用平台 | 717.50 | 231.62 | 231.62 | 设计开发阶段 |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系统的中台能力,为未来各个行业的具体应用层需求提供强大的中台支撑,为未来各行业企业数字化资产运维管理系统的快速落地响应和低成本快速部署提供可能,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快速灵活的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能力。 | 国内领先,通过可视化的方式从EAM、监控等中台为行业应用选取需要的功能进行组合,快速生成解决方案 | 电力电网、海上风电、综合管廊、石油石化、交通、结构健康等资产运维管理 |
6 | 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应用软件平台维护项目 | 1,500.00 | 420.05 | 1,375.94 | 系统测试阶段 | 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应用软件平台的性能提升,通过低代码可视化配置,快速生成特定行业解决方案,有效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提高客户需求响应速度。 | 国内领先,采用微服务微前端、低代码可视化技术,实现应用快速开发。 | 电力电网、海上风电、综合管廊、石油石化、交通、结构健康等资产运维管理 |
7 | 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中台软件 | 1,725.00 | 493.14 | 1,649.29 | 系统测试阶段 | 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应用软件平台的提升优化,通过抽象资产监控运维业务模型实现对资产的统一监控运维管理,提升产品业务及数据的复用性,缩短公司定制化系统开发周期,为构建新行业应用提供基础能力。 | 国内领先,通过边缘计算、微服务、云原生、分布式等先进技术,提升系统性能指标,全面满足不同资产规模的监控运维需求。 | 电力电网、海上风电、综合管廊、石油石化、交通、结构健康等资产运维管理 |
8 | 基于深度学习的通用目标识别平台 | 735.00 | 138.57 | 551.62 | 系统测试阶段 | 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应用软件平台的提升优化,满足多个工业场景下产生的设备缺陷检测、环境异常检测、行为异常检测等各类识别需求。 | 国内领先,采用先进的AI识别模型,实现表计识别、异常检测等。 | 电力电网、海上风电、综合管廊、石油石化、交通、结构健康等资产运维管理 |
合计 | / | 11,120.50 | 3,007.18 | 7,918.59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40 | 12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9.77 | 36.83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609.13 | 1,978.76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8.64 | 16.09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9 | 6.43 |
硕士 | 68 | 48.57 |
本科 | 59 | 42.14 |
大专 | 4 | 2.86 |
合计 | 140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 | 60 | 42.86 |
30-40岁 | 66 | 47.14 |
40-50岁 | 13 | 9.29 |
50-60岁 | 1 | 0.71 |
合计 | 140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一代光纤传感网络与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管理系统的应用,在分布式光纤传感器,边缘计算网关、智能终端及资产数字化运管软件平台等硬件、软件产品的研发方面取得了成果,致力于研发创新方面的投入,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构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取得了先进的创新成果,具体如下:
①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的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具有监测范围大、定位精度高、无监测盲区、数据预测分析能力强、可靠性高、环境适应性强等优势,可满足电缆等长距离线性资产,及隧道、通道、管道、海底等特殊环境下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的实际需求,解决传统传感技术如离散点式传感、感温电缆传感等难以应对的需求,公司是国内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的重要开拓者之一。
公司是国内少有的具备分布式光纤传感器底层硬件及嵌入式软件设计能力的厂商,可自主研发基于拉曼散射、布里渊散射、瑞利散射效应等多种原理的各类型分布式光纤传感器,快速开发满足行业客户需求的产品。
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分布式光纤传感器、边缘计算网关、智能终端,及自主开发的资产监控运维软件,形成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管理系统,结合光学工程、电子、软件、自动化等多学科交叉成果,可实现大型设备资产感知、联通、计算、分析功能,公司参与制定了《海底电缆通道监控预警系统技术规范》《高压电缆局部放电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高压电缆接地电流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监控中心设计标准》《城市综合管廊智慧化管理技术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光纤复合海底电缆在线监测系统设计规范》等,满足电力设施、海底电缆、综合管廊等多场景下大型设备资产的监控运维管理需求,打通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管理中的数据孤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场景需求解决方案。
②研发团队和体系优势
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姜明武为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具备网络通信行业逾30年研发工作经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备多年光学、精密仪器行业丰富的研发经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40人,占比39.77%,研发技术人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有9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有68位,均较上年同期增长。公司已持续构建起具备多学科交叉优势、专业研发能力和产品研发经验突出的技术研发团队。
公司研发体系采用矩阵管理模式,结合开发瀑布流程管理和敏捷开发模式管理,综合考虑技术研发积累的需求以及快速满足客户定制化的需求,在两者之间达到平衡。公司采用专业的研发管理软件工具,对上述研发项目进行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精益化管理,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的知识库,为公司行业知识的积累打下坚实基础。
③持续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创新研发方面的投入,2024年上半年研发投入3,007.1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为59.00%,研发投入较上期增长34.68%,持续的行业积累和沉淀,形成公司的技术壁垒。
④丰富的研发成果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
公司所研发的产品均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拥有有效授权的专利125项,有效软件著作权170项。
(2)产品优势
① 专业化的解决方案体系
公司以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为核心,并自主研发边缘计算网关、智能终端和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软件平台,围绕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需求,形成了自主研发完整的传感层、传输层、平台层、应用层平台体系,结合电缆等长距离线性资产特点,及隧道、通道、管道、海底等特殊环境下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的实际需求,在电力设施、海底电缆、综合管廊、石油石化、交通港口等细分应用领域形成了完备的软硬件结合平台产品体系和解决方案模块,并可向更多应用领域进行拓展,较好的满足了客户需求。公司产品具备中台化、模块化的设计方案,具备较强的扩展性和灵活性,系统开放性强、可靠性高、环境适应性强,且具备丰富的行业数据积累,可解决电力设施、海底电缆、综合管廊等上述领域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的痛点。
② 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放在重要位置,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认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开发设计、产品生产、产品检测、问题分析及改进等方面对公司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业务流程进行严密、系统的管理控制,为公司的产品质量提供有效支持。同时,公司组建了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质量控制团队,产品在通过内部质量控制检验后方可交付,并持续推进“精益生产”,充分保障产品质量稳定性,在客户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3)客户和项目经验优势
① 龙头客户认可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致力于新一代光纤传感网络与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系统领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有先发优势,积累了超过数百个项目实际应用的行业经验,公司客户包括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大唐集团、国家能源集团,我国主要海缆厂商中天科技、亨通光电、汉缆股份、东方电缆,以及葛洲坝集团、中国中铁、中海油等行业龙头企业或其下属单位,并制定了电缆隧道、海底电缆、综合管廊领域多个行业标准,具备较强的品牌效应和客户影响力。
② 项目经验
公司作为行业龙头客户的合作供应商,承接了诸多重点项目和标杆项目。典型的标杆项目包括国内大规模330kV及以上超高压电缆工程的西安东北郊330kV架空线路落地迁改工程火灾探测项目、世界首个特高压柔性直流工程的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特高压多端直流示范工程电缆在线监测项目、国家电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0年冬奥测试赛110kV线路保障工程电缆在线监测项目、国内首个海上风电柔性直流输电工程的三峡如东±400kV柔性直流输电海上风电项目、我国北方最大的海上原油与天然气管网调控枢纽绥中至锦州油田岸电项目等诸多国民经济领域重点项目。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较佳,形成示范效应,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在行业内的市场领先地位。
③ 行业经验积累带来的数据价值
公司过去长时间积累的行业经验,特别是标杆项目的实际工程经验,为产品的优化迭代以及行业实际应用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第一手数据,基于上述数据的深入挖掘分析研判,可为用户进一步带来数据价值。如在海缆行业,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可得出海缆的埋深变化、冲刷位置、敷设及运行中海缆内部损伤评估等状态预警信息,进一步提高海缆的运行维护质量。在交通港口行业,通过对设备设施的振动、温度等信号进行深度机器学习分析,进一步提升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效率和质量。
(4)管理优势
公司采用动态库存管理模式,研发项目管理结合瀑布开发及敏捷开发思路,组织架构简洁高效,公司同时取得了一系列资质认可,除常规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认证外,公司还具有GB/T29490、CMMI3、ISO20000以及ISO27001认证,具备较强的管理体系能力。公司管理组织架构扁平化,沟通高效、简洁,快速对市场及客户的需求变化做出决策。动态库存管理,在能够满足客户项目交期与库存之间实现平衡。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国内新基建、大规模设备更新、设备设施运维需求持续加大的行业机会,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促进产品的优化升级,深耕新一代光纤传感网络、边缘计算网关、智能硬件以及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系统的行业应用推广,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赋能资产精益化运维管理。
1、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096.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16.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1.5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14.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1.55%。由于公司合作客户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上年末或者年初编制项目预算,上半年完成预算审批、采购招标等。受此影响,公司主要客户采购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公司第一、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较低,第四季度占比较高。由于公司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大多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取得客户签章的货物签收单或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验收时点具有波动性,而公司单个项目的金额相对较大,上半年完成验收项目减少导致营业收入金额下降,而同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发生较为均衡且有所增长,综合导致上半年利润下降。
2、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核心技术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募投项目的规划,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持续引入高学历、高层次、高素质的专业技术研发人员,提升研发队伍的技术实力,丰富产品线,瞄准未来客户需求,更好落实“应用一代,预研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策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40人,占比39.77%,研发技术人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有9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有68位,均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增长。
公司一贯坚持“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道路”,深入研究行业政策和规划,与客户保持充分沟通和交流,全面了解行业的动态、技术的前瞻发展方向和客户的市场需求,持续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巩固和保持公司产品和技术的领先地位。公司参与编制的行业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光纤复合海底电缆在线监测系统设计规范》(NB/T 11299-2023)于2024年起实施。
对立项的研发项目进行管理,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之“4.在研项目情况”中的说明。
3、加大营销队伍建设,积极开拓新行业新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发展目标战略的要求,对市场营销队伍进行持续优化提升和调整,持续引入高层次、高素质的专业销售人员,销售部门与技术支持部门积极协同合作,深入了解行业动态和客户需求。公司积极参加了2024年智慧电厂论坛、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全国第十二次电力
电缆运行经验交流会、2024绿色与安全港口大会、第三届中国智能化油气管道与智慧管网技术交流大会、第五届地下空间绿色发展高峰论坛等展会或行业交流会议,积极开拓市场,加速新行业应用落地。
公司在电力电网、海上风电、综合管廊等三个行业加强开拓的同时,也积极开拓探索以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为核心的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系统在石油石化、交通、新能源陆上风电、储能、建筑物结构健康、热力管网、商业综合体、智慧水务等新行业、新场景的应用,取得积极成效,形成有效的行业解决方案,并有订单持续产生,为公司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奠定良好基础。
在石油石化领域,公司积极开拓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在油气管线泄漏监测和防外破监测、LNG罐体珍珠岩沉降监测、油罐、场站、炼化厂内设备设施的监测运维等场景下的应用解决方案;在港口交通领域,公司积极投入资源,探索港口智慧运维、高速公路智慧运维、道路边坡沉降、桥梁隧道的结构健康等场景下的应用解决方案等,为上述国民经济重要领域的设备设施的数字化智慧化运维水平的提升、提质、增效、保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4、科学有效规范决策,提升业务管理精益化水平
公司管理层稳步推进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已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秉承并践行公司“光明诚正,格物致知”的企业价值观,实现决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运用数字化精益化的管理工具和管理思想,持续优化内部业务流转过程,实现业务数据高度共享,高效流转,缩短组织决策流程,提高对内和对外的响应效率,进一步降低管理中的沟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与研发的风险
公司向不同行业客户提供以分布式光纤传感器为核心的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若公司未来不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技术研发进度不能与市场需求发展保持同步,或者不能持续加大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力度,不能持续创新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亦或出现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在性能、质量及价格等方面优于公司产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竞争力降低,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造成较大冲击。
2、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对技术研发人才需求旺盛,人才竞争日益激烈。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展,公司如果在技术研发人员招聘、培养或激励机制等方面措施不力,将存在技术研发人员流失的风险,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我国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管理技术不断升级、故障诊断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国家工业智能化不断推进,资产数字化监控运维管理的应用领域十分广阔,行业市场逐步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同时,上下游企业及其他领域企业亦存在进入资产监控运维管理市场参与竞争的可能,随着更多的企业进入到该行业中,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二)经营风险
1、公司业绩增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技术和产品可应用的领域包括电力电网、海底电缆、综合管廊、石油石化、交通基建、城市安防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电力电网、海底电缆、综合管廊,其中公司收入来源以电力电网领域为主,而海底电缆、综合管廊的应用领域处于开拓期。公司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业务占比较高,且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业务的主要客户为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电网公司是我国电网建设投资的最主要力量。如电网公司对电力行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力度下降,或公司不能持续获得来自电网公司的订单,进而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的稳定性,导致公司业绩增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较高。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电力电网、海上风电、综合管廊、石油石化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成为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大唐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天科技、亨通光电、汉缆股份、东方电缆、中海油、葛洲坝集团、中国中铁等行业龙头企业或其下属单位的合作供应商。上述客户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一般在上年末或者年初编制项目预算,上半年完成预算审批、采购招标等。受此影响,公司主要客户采购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风险。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对公司资金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在资金使用和融资安排等方面不能有效应对季节性波动,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内控管理的风险
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公司的经营管理将面临新的考验。如果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内部的管理架构和管理模式如果不能适应未来快速成长的需要,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为31,471.22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3,020.7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项目回款节奏有所好转,但整体回款结算周期依然相对较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幅度相对较小。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信用、资信能力较好的电网公司、中国中铁、中天科技等单位,下游客户资信能力较好。但如果公司应收账款持续大幅上升,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或公司外部资金环境趋紧时,公司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余额将会进一步增加,将会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运营资金压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公司享受的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属于国家法定政策,在政策有效期内具有可持续性,如果国家上述税收政策发生调整或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分布式光纤传感为新兴技术,当前市场规模相对偏小且市场开拓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新一代光纤传感网络与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以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为核心,该技术为新兴技术,目前市场规模相对偏小;如果公司未来在市场竞争中不能继续保持已有技术路线的优势、加强核心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不断开拓市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地位、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市场规模增长速度不达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投资力度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电网公司对电力行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力度将影响着整个行业及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销售,进而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电网公司投资情况受到国家政策、宏观经济、行业发展态势等因素的影响,虽然近几年总体保持平稳增长,但也有一定的周期性波动,如公司不能持续获得来自电网公司的订单,进而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的稳定性。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向不同行业客户提供以分布式光纤传感器为核心的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行业整体波动与宏观经济形势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公司产品应用于电力电网、海上风电、综合管廊、石油石化等下游行业,如果宏观经济波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上述行业的整体盈利能力会受到不同程
度的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景气度也将随之受到影响。下游行业的波动和低迷会导致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降低,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2、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在产业政策支持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下,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细分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生产工艺、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率有了较大的提升;近年来,国家推出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提出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未来若国家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0,969,136.17 | 128,440,072.42 | -60.32 |
营业成本 | 22,907,149.86 | 54,637,949.18 | -58.07 |
销售费用 | 24,368,558.83 | 23,785,020.68 | 2.45 |
管理费用 | 8,463,875.32 | 6,723,777.01 | 25.88 |
研发费用 | 30,071,820.43 | 22,328,044.23 | 34.68 |
财务费用 | -171,177.61 | 1,346,641.02 | -112.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92,865.97 | -48,637,635.0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33,397.03 | -17,887,861.6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95,530.72 | 51,356,733.08 | -122.7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相较于上年同期同比下降60.32%。由于公司合作客户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上年末或者年初编制项目预算,上半年完成预算审批、采购招标等。受此影响,公司主要客户采购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公司第一、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较低,第四季度占比较高。由于公司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大多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取得客户签章的货物签收单或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验收时点具有波动性,而公司单个项目的金额相对较大,上半年完成验收项目减少导致营业收入金额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相较于上年同期同比下降58.07%,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同步下降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相较于上年同期同比增长2.45%,主要系销售人员数量增长导致销售人员薪酬增长。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相较于上年同期同比增长25.88%,主要系工资薪金增长和中介服务费增长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相较于上年同期同比减少112.71%,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相较于上年同期同比增长34.68%,主要系研发人员增长研发薪酬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相较于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相较于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1-6月相较于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50,876,373.47 | 11.99 | 228,698,167.19 | 17.45 | -34.03 |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支出大幅增加和经营支出增加导致的减少所致。 |
应收票据 | 2,179,569.00 | 0.17 | 970,871.61 | 0.07 | 124.50 | 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票据结算款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314,712,215.66 | 25.02 | 344,919,609.74 | 26.32 | -8.7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72,695.13 | 0.13 | 3,443,065.00 | 0.26 | -51.42 | 主要系本期票据到期结算承兑导致的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2,394,034.49 | 0.19 | 1,661,890.49 | 0.13 | 44.05 | 主要系本期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345,447.79 | 0.19 | 2,137,217.06 | 0.16 | 9.74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1,898,225.27 | 14.46 | 238,454,290.28 | 18.20 | -23.72 | |
存货 | 65,448,091.79 | 5.20 | 44,745,280.46 | 3.41 | 46.27 | 主要系本期合同履约成本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10,773,599.67 | 0.86 | 11,436,879.03 | 0.87 | -5.80 | |
债权投资 | 338,516,772.20 | 26.91 | 303,703,833.33 | 23.18 | 11.46 | |
固定资产 | 4,032,781.26 | 0.32 | 2,511,910.68 | 0.19 | 60.55 | 主要系本期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增加购买所致。 |
在建工程 | 108,054,372.24 | 8.59 | 59,072,956.67 | 4.51 | 82.92 | 主要系本期研发生产基地陆续投入建设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812,912.56 | 0.30 | 3,153,668.77 | 0.24 | 20.90 | |
无形资产 | 41,397,749.34 | 3.29 | 42,191,172.72 | 3.22 | -1.8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971,103.79 | 1.59 | 11,814,673.31 | 0.90 | 69.04 | 主要系本期可弥补亏损增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905,667.70 | 0.79 | 11,439,052.83 | 0.87 | -13.40 | |
短期借款 | 96,044,658.33 | 7.63 | 90,264,549.97 | 6.89 | 6.40 | |
应付票据 | 3,939,706.89 | 0.31 | 13,073,643.49 | 1.00 | -69.87 | 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61,248,268.82 | 4.87 | 73,748,520.35 | 5.63 | -16.95 | |
合同负债 | 16,141,716.11 | 1.28 | 10,624,316.74 | 0.81 | 51.93 | 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0,959,869.17 | 0.87 | 12,889,619.06 | 0.98 | -14.97 | |
应交税费 | 1,885,964.08 | 0.15 | 8,272,860.73 | 0.63 | -77.20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税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044,044.29 | 0.16 | 2,345,421.00 | 0.18 | -12.8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2,130,367.79 | 0.17 | 2,033,714.49 | 0.16 | 4.75 |
负债 | ||||||
租赁负债 | 1,185,619.06 | 0.09 | 728,295.63 | 0.06 | 62.79 | 主要系本期租赁形成的租赁付款额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应收票据 | 1,049,604.29 | 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票据 |
合计 | 1,049,604.29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新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48,981,415.57 | 108,054,372.24 | 募投资金、自筹资金 | 开工建设中 | 不适用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苏州炎武软件有限公司 | 研发、销售软件系统、软件模块,以及工业自动化设备和家居智能化设备的软件。 | 1,000,000.00 | 100.00 | 65,678,907.95 | 61,874,055.10 | 8,736,900.00 | -2,220,274.09 |
深圳市安捷工业光电有限公司 | 工业测控仪器仪表及系统设备、工业监控软件、光纤传感系统、光电模块及子系统等机器配套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售后技术服务。 | 50,000,000.00 | 100.00 | 3,483,955.57 | 158,215.41 | -499,804.28 | |
江苏光格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光纤传感系统、海上风电监控测量设备、海洋新能源运维管理软件系统、海底管网状态监测及运维管理系统、海上作业平台设备状态监测及运维管理系统以及工业物联网系统的研发、销售。 | 10,000,000.00 | 100.00 | 2,265,446.66 | 1,392,946.66 | 191,600.22 | |
广东光格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为海上风电相关系统、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风电场相关系统、海洋能系统与设备以及物联网设备、智 | 10,000,000.00 | 100.00 | 1,541.48 | -54,378.69 | -48,950.01 |
能仪器仪表等的研发与销售。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9日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14)。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经营主体均未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污染事故,也没有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生活废水、固体废弃物。公司所产生的废水均为生活废水,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纸壳类外包装材料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外包装材料由专门回收的公司处理。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的目标,结合智能化和数字化行业发展趋势,为资产密集型企业的线性资产提供状态监测、预测性维护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解决方案,实现资产的数字化、精益化、智能化管理,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为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履行应尽的企业责任。为国家绿色电力能源做出贡献,公司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为电力设施资产提供状态监测、预测性维护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解决方案,实现资产的数字化、精益化、智能化管理。为电力能源输送提供监测保障,更好的服务于绿色电力的发展。
近年来,国家推出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提出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双碳”政策背景下,海上风电领域海底电缆监控需求快速
发展,公司分布式光纤传感解决方案已实现海上风电海底电缆的大规模应用,公司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可对多源传感数据进行融合分析,预警海缆异常状态,具备锚害应急处置和风险排除的全流程应急处理机制。在服务能力、技术水平方面较国内外厂商已形成优势,在我国海上风电海底电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市场已占据较大份额。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 | 备注1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光格源、光格汇 | 备注2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叶玄羲 | 备注3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郑树生 | 备注4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尹瑞城 | 备注5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方广二期 | 备注6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基石创投 | 备注7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张洪仁、陈翔、陈姝书 | 备注8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领军创投 | 备注9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副总经理魏德刚 | 备注10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树龙、陈科新 | 备注11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张萌 | 备注12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周立、卢青 | 备注13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4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后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 | 备注15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后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6 | 2023年7月24日 | 是 | 上市后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7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 | 备注18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9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 | 备注20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备注21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 | 备注22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3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 | 备注24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5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6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 | 备注27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8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9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30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31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 | 备注32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光格源、光格汇 | 备注33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 备注34 | 2023年7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本承诺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承诺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本承诺人担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五、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承诺人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六、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承诺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承诺人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并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承诺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十、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光格源、光格汇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承诺人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四、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承诺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承诺人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并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3、持股5%以上的股东叶玄羲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承诺人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股数不超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上市前本承诺人初始入股价格(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承诺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承诺人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并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4、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郑树生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本承诺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承诺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承诺人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承诺人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承诺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承诺人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并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承诺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九、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5、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尹瑞城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本承诺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承诺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承诺人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承诺人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承诺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承诺人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并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承诺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九、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备注6、持股5%以上的股东方广二期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承诺人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股数不超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上市前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承诺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承诺人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并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7、持股5%以上的股东基石创投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承诺人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股数不超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上市前本承诺人初始入股价格(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承诺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承诺人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并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8、公司股东张洪仁、陈翔、陈姝书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9、公司股东领军创投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10、公司股东、副总经理魏德刚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本承诺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承诺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承诺人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承诺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八、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1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树龙、陈科新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本承诺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承诺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本承诺人担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五、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承诺人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承诺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九、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1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张萌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本承诺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承诺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承诺人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承诺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八、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1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周立、卢青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承诺人担任发行人监事,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承诺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承诺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六、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14、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或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一)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
自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情况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
(1)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第一顺位为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5)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6)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7)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第二顺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1)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和不会迫使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
②实际控制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③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
3、第三顺位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及时提出或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方案,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则启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但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税前,下同)的20%;
②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③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
(4)若公司上市后3年内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相关约束措施
1、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须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则发行人可将其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的50%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四)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将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的公司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15、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本承诺人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承诺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股东大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承诺人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承诺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备注16、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本人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人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有权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备注17、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1、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2、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回购工作。
(2)实际控制人股份购回的启动程序
1)实际控制人应在上述购回公司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份购回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发布股份购回公告,披露股份购回方案;
2)实际控制人应在披露股份购回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购回工作。
3、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并提示及督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
(2)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若公司违反股份回购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若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购回预案中的承诺,则实际控制人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实际控制人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股份购回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备注18、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1、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2、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回购工作。
(2)实际控制人股份购回的启动程序
1)实际控制人应在上述购回公司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份购回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发布股份购回公告,披露股份购回方案;
2)实际控制人应在披露股份购回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购回工作。
3、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并提示及督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
(2)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若公司违反股份回购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若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购回预案中的承诺,则实际控制人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实际控制人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
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股份购回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备注19、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20、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21、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事项的承诺: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实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上市后适用的《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2、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备注22、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关于利润分配政策事项的承诺:
“本承诺人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公司按照《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本承诺人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公司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后,严格予以执行。”备注23、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业进行,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达产,公司的盈利能力、研发能力、经营业绩将会得到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加强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发行人承诺,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相关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备注24、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备注25、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
(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承诺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承诺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备注26、公司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l、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在公司收到上述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方将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4、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发行人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发行人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且发行人将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
5、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上述承诺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27、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l、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上述承诺为本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2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l、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上述承诺为本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29、公司就作出的承诺未履行时的约束措施相关事宜承诺: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公司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公司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应当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应继续履行该承诺;或者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因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备注30、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作出的承诺未履行时的约束措施相关事宜承诺:
“一、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企业/本人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企业/本人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应当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为准;
3、本企业/本人未完全履行上述补偿义务之前,公司可以暂扣本企业/本人自公司应获取的分红、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和/或津贴(金额为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企业/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备注31、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备注32、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关于解决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及本人近亲属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所生产、开发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及本人近亲属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所生产、开发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及本人近亲属将不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相竞争的产品,从事或参与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及本人近亲属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的方式、或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得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备注33、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明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光格源、光格汇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本人/本企业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本企业在发行人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关联方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如果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关联方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股东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四、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关联方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或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得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备注34、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本人/本企业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本企业在发行人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关联方控制的企业,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如果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股东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四、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或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得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备注35、2023年9月15日,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条件,承诺方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实际控制人姜明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光格源、光格汇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7年1月24日。公司董事郑树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尹瑞城,高级管理人员魏德刚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树龙、陈科新,高级管理人员张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7年1月24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7月19日 | 87,598.50 | 78,781.67 | 60,000.00 | 18,781.67 | 25,726.22 | 5,634.50 | 32.66 | 30.00 | 13,878.46 | 17.62 | - |
合计 | / | 87,598.50 | 78,781.67 | 60,000.00 | 18,781.67 | 25,726.22 | 5,634.50 | / | / | 13,878.46 | /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分布式光纤传感系统升级研发及量产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30,908.93 | 10,196.93 | 12,323.23 | 39.87 | 2026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资产数字化运维平台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8,000.28 | 940.34 | 1,350.84 | 16.88 | 2026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2,090.80 | 2,741.19 | 3,417.66 | 28.27 | 2026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8,999.99 | 3,000.00 | 33.33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5,634.50 | 5,634.5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剩余超募资金 | 其他 | 是 | 否 | 13,147.17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78,781.67 | 13,878.46 | 25,726.22 | / | / | / | / | / | - | / | / | -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 备注 |
(3)=(2)/(1) | |||||
超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5,634.50 | 5,634.50 | 100.00 | |
剩余超募资金 | 其他 | 13,147.17 | - | - | |
合计 | / | 18,781.67 | 5,634.50 | /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8,039.6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15Z0003号),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主要如下: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7月19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690.80万元;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置换。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816.83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48.84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48.84万元(不含增值税)。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置换。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8月3日 | 60,000.00 | 2023年8月3日 | 2024年8月2日 | 43,500.0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1,125,455 | 77.46 | -872,018 | -872,018 | 50,253,437 | 76.1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591,599 | 2.41 | -3,114 | -3,114 | 1,588,485 | 2.4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9,532,232 | 75.05 | -867,280 | -867,280 | 48,664,952 | 73.7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4,455,357 | 21.90 | -863,855 | -863,855 | 13,591,502 | 20.5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5,076,875 | 53.15 | -3,425 | -3,425 | 35,073,450 | 53.14 | |||
4、外资持股 | 1,624 | 0.00 | -1,624 | -1,624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624 | 0.00 | -1,624 | -1,624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874,545 | 22.54 | 872,018 | 872,018 | 15,746,563 | 23.8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874,545 | 22.54 | 872,018 | 872,018 | 15,746,563 | 23.8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6,000,00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66,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51,618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参与战略配售获得的部分限售股份在报告期内归还通过转融通方式借出的79,600股,归还后该部分体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951,618 | 951,618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 | 2024年1月24日 |
合计 | 951,618 | 951,618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06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姜明武 | 0 | 13,492,554 | 20.44 | 13,492,554 | 13,492,55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叶玄羲 | 0 | 6,115,092 | 9.27 | 6,115,092 | 6,115,092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郑树生 | 0 | 5,476,623 | 8.30 | 5,476,623 | 5,476,623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790,323 | 7.26 | 4,790,323 | 4,790,323 | 无 | 0 | 其他 |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0 | 4,470,968 | 6.77 | 4,470,968 | 4,470,968 | 无 | 0 | 其他 |
尹瑞城 | 0 | 3,797,079 | 5.75 | 3,797,079 | 3,797,07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洪仁 | 0 | 1,916,818 | 2.90 | 1,916,818 | 1,916,81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苏州光格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788,387 | 2.71 | 1,788,387 | 1,788,387 | 无 | 0 | 其他 |
苏州光格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788,387 | 2.71 | 1,788,387 | 1,788,387 | 无 | 0 | 其他 |
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1,588,485 | 2.41 | 1,588,485 | 1,588,485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傅国水 | 193,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860 |
杜冬 | 12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500 |
周英顶 | 12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800 |
张建 | 11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800 |
陈永东 | 105,7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736 |
高洪达 | 9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500 |
方惠卿 | 95,593 | 人民币普通股 | 95,593 |
张红兰 | 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 |
任明伟 | 88,588 | 人民币普通股 | 88,588 |
孔文成 | 85,374 | 人民币普通股 | 85,374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姜明武系苏州光格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光格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姜明武持有苏州光格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63%的出资额; 3、姜明武持有苏州光格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85%的出资额。 4、除上述1-3项所列示的关联关系之外,公司无法确定其他无限售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姜明武 | 13,492,554 | 2027/1/24 | 0 | 首发限售 |
2 | 叶玄羲 | 6,115,092 | 2024/7/24 | 0 | 首发限售 |
3 | 郑树生 | 5,476,623 | 2025/1/24 | 0 | 首发限售 |
4 |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90,323 | 2024/7/24 | 0 | 首发限售 |
5 |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470,968 | 2024/7/24 | 0 | 首发限售 |
6 | 尹瑞城 | 3,797,079 | 2025/1/24 | 0 | 首发限售 |
7 | 张洪仁 | 1,916,818 | 2024/7/24 | 0 | 首发限售 |
8 | 苏州光格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8,387 | 2027/1/24 | 0 | 首发限售 |
9 | 苏州光格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8,387 | 2027/1/24 | 0 | 首发限售 |
10 | 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88,485 | 2024/7/24 | 0 | 首发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姜明武系苏州光格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光格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姜明武持有苏州光格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63%的出资额; 3、姜明武持有苏州光格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85%的出资额。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50,876,373.47 | 228,698,167.1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179,569.00 | 970,871.61 |
应收账款 | 七、5 | 314,712,215.66 | 344,919,609.7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672,695.13 | 3,443,065.00 |
预付款项 | 七、8 | 2,394,034.49 | 1,661,890.4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345,447.79 | 2,137,217.0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65,448,091.79 | 44,745,280.4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10,773,599.67 | 11,436,879.03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81,898,225.27 | 238,454,290.28 |
流动资产合计 | 732,300,252.27 | 876,467,270.8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338,516,772.20 | 303,703,833.33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032,781.26 | 2,511,910.68 |
在建工程 | 七、22 | 108,054,372.24 | 59,072,956.6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812,912.56 | 3,153,668.77 |
无形资产 | 七、26 | 41,397,749.34 | 42,191,172.7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9,971,103.79 | 11,814,673.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9,905,667.70 | 11,439,052.8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5,691,359.09 | 433,887,268.31 | |
资产总计 | 1,257,991,611.36 | 1,310,354,539.1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96,044,658.33 | 90,264,549.9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939,706.89 | 13,073,643.49 |
应付账款 | 七、36 | 61,248,268.82 | 73,748,520.3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6,141,716.11 | 10,624,316.7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959,869.17 | 12,889,619.06 |
应交税费 | 七、40 | 1,885,964.08 | 8,272,860.7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044,044.29 | 2,345,421.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130,367.79 | 2,033,714.4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29,681.60 | 61,487.01 |
流动负债合计 | 194,524,277.08 | 213,314,132.8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185,619.06 | 728,295.6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85,619.06 | 728,295.63 | |
负债合计 | 195,709,896.14 | 214,042,428.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6,000,000.00 | 66,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802,173,438.26 | 801,518,103.7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3,447,930.56 | 13,447,930.5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80,660,346.40 | 215,346,076.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62,281,715.22 | 1,096,312,110.7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62,281,715.22 | 1,096,312,110.7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57,991,611.36 | 1,310,354,539.17 |
公司负责人:姜明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全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3,502,879.91 | 225,569,323.3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179,569.00 | 970,871.61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315,059,425.63 | 344,086,464.93 |
应收款项融资 | 662,925.13 | 3,443,065.00 | |
预付款项 | 2,200,116.04 | 1,527,186.0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241,580.54 | 1,992,764.0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5,448,091.79 | 44,745,280.4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10,773,599.67 | 11,436,879.03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1,683,409.60 | 238,249,5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723,751,597.31 | 872,021,334.5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338,516,772.20 | 303,703,833.33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055,724.04 | 1,925,502.7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865,595.11 | 2,301,535.68 | |
在建工程 | 108,054,372.24 | 59,072,956.6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687,634.55 | 2,662,529.96 | |
无形资产 | 41,397,749.34 | 42,191,172.7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755,299.34 | 11,816,113.0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32,467.70 | 11,065,852.8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3,865,614.52 | 434,739,496.96 | |
资产总计 | 1,247,617,211.83 | 1,306,760,831.4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6,044,658.33 | 90,264,549.9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939,706.89 | 13,073,643.49 | |
应付账款 | 74,055,107.32 | 91,184,284.1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5,962,256.06 | 10,444,856.69 | |
应付职工薪酬 | 8,449,462.39 | 9,621,593.82 | |
应交税费 | 1,068,623.07 | 6,927,573.93 | |
其他应付款 | 47,554,772.43 | 53,688,649.7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30,834.00 | 1,655,925.7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9,681.60 | 61,487.01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8,935,102.09 | 276,922,564.5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607,268.26 | 728,295.6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07,268.26 | 728,295.63 | |
负债合计 | 249,542,370.35 | 277,650,860.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6,000,000.00 | 66,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02,173,438.26 | 801,518,103.7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447,930.56 | 13,447,930.56 | |
未分配利润 | 116,453,472.66 | 148,143,937.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98,074,841.48 | 1,029,109,971.2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47,617,211.83 | 1,306,760,831.46 |
公司负责人:姜明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全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兴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50,969,136.17 | 128,440,072.42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0,969,136.17 | 128,440,072.4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6,018,216.69 | 110,274,635.7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2,907,149.86 | 54,637,949.1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77,989.86 | 1,453,203.62 |
销售费用 | 七、63 | 24,368,558.83 | 23,785,020.68 |
管理费用 | 七、64 | 8,463,875.32 | 6,723,777.01 |
研发费用 | 七、65 | 30,071,820.43 | 22,328,044.23 |
财务费用 | 七、66 | -171,177.61 | 1,346,641.02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1,391,603.10 | 1,461,047.28 |
利息收入 | 七、66 | 1,583,560.78 | 297,384.22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201,651.80 | 4,037,651.8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6,482,749.98 | 7,777.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659,401.39 | -3,437,757.6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713,019.10 | -234,694.8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500.0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735,599.23 | 18,538,413.9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452,251.12 | 1,506,215.6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8,731.62 | 13,525.2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312,079.73 | 20,031,104.3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8,146,349.69 | 173,302.2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165,730.04 | 19,857,802.1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165,730.04 | 19,857,802.1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165,730.04 | 19,857,802.1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0,165,730.04 | 19,857,802.1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165,730.04 | 19,857,802.1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4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4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姜明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全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兴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50,969,136.17 | 128,337,407.69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30,579,169.04 | 77,067,650.02 |
税金及附加 | 221,315.89 | 1,063,398.42 | |
销售费用 | 22,463,325.14 | 21,819,562.48 | |
管理费用 | 7,175,017.55 | 5,334,697.10 | |
研发费用 | 19,554,199.55 | 13,288,128.16 | |
财务费用 | -172,190.17 | 1,177,196.8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383,462.74 | 1,270,088.05 | |
利息收入 | 1,573,876.70 | 273,305.86 | |
加:其他收益 | 1,482,504.14 | 1,708,286.3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6,482,749.98 | 7,777.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36,826.92 | -2,896,382.4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3,019.10 | -913,839.1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00.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534,792.73 | 6,492,617.1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452,251.12 | 1,506,210.62 | |
减:营业外支出 | 27,109.02 | 13,525.2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109,650.63 | 7,985,302.55 | |
减:所得税费用 | -5,939,186.29 | -382,887.6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170,464.34 | 8,368,190.1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170,464.34 | 8,368,190.1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170,464.34 | 8,368,190.1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姜明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全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兴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2,761,805.15 | 84,996,373.1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七、67 | 930,816.03 | 4,487,075.0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577,853.44 | 1,354,176.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270,474.62 | 90,837,624.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3,565,526.11 | 54,444,389.0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826,207.12 | 44,968,629.7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350,000.32 | 14,370,567.4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421,607.04 | 25,691,673.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3,163,340.59 | 139,475,259.9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92,865.97 | -48,637,635.0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 | 60,000,000.00 | 8,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七、78 | 1,771,000.00 | 7,777.7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七、78 | 61,771,000.00 | 8,007,777.7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七、78 | 52,004,397.03 | 17,895,639.4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 | 30,000,000.00 | 8,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七、78 | 82,004,397.03 | 25,895,639.4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33,397.03 | -17,887,861.6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113,370,826.4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 | 113,370,826.4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099,644.44 | 57,789,488.2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987,049.59 | 1,438,657.2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08,836.69 | 2,785,947.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695,530.72 | 62,014,093.3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95,530.72 | 51,356,733.0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7,821,793.72 | -15,168,763.6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8,698,167.19 | 59,619,197.0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0,876,373.47 | 44,450,433.39 |
公司负责人:姜明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全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1,016,787.61 | 84,088,485.8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0,505.81 | 1,421,847.9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04,174.23 | 27,886,959.5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751,467.65 | 113,397,293.4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7,537,504.86 | 130,967,620.5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935,513.00 | 32,211,082.0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89,524.19 | 6,172,845.4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80,393.69 | 23,784,522.7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342,935.74 | 193,136,070.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91,468.09 | -79,738,777.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8,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71,000.00 | 7,777.7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771,000.00 | 8,007,777.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2,004,397.03 | 17,845,351.4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8,112,259.52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004,397.03 | 25,957,610.9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33,397.03 | -17,949,833.1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113,385,864.7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 | 113,385,864.7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099,644.44 | 22,983,847.1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987,049.59 | 1,200,189.5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4,884.33 | 2,450,635.1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241,578.36 | 26,634,671.7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41,578.36 | 86,751,192.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2,066,443.48 | -10,937,417.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5,569,323.39 | 54,016,806.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3,502,879.91 | 43,079,389.23 |
公司负责人:姜明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全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兴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6,000,000.00 | 801,518,103.70 | 13,447,930.56 | 215,346,076.44 | 1,096,312,110.70 | 1,096,312,110.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6,000,000.00 | 801,518,103.70 | 13,447,930.56 | 215,346,076.44 | 1,096,312,110.70 | 1,096,312,110.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5,334.56 | -34,685,730.04 | -34,030,395.48 | -34,030,395.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165,730.04 | -20,165,730.04 | -20,165,730.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5,334.56 | - | 655,334.56 | 655,334.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55,334.56 | 655,334.56 | 655,334.56 |
4.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14,520,000.00 | -14,520,000.00 | - | -14,52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520,000.00 | -14,520,000.00 | -14,52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6.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2.本期使用 | - | ||||||||||||||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6,000,000.00 | - | - | - | 802,173,438.26 | - | - | - | 13,447,930.56 | - | 180,660,346.40 | - | 1,062,281,715.22 | - | 1,062,281,715.22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9,500,000.00 | 29,402,891.48 | 11,327,919.84 | 170,531,545.14 | 260,762,356.46 | 260,762,356.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637.14 | -15,723.39 | -17,360.53 | -17,360.5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9,500,000.00 | 29,402,891.48 | 11,326,282.70 | 170,515,821.75 | 260,744,995.93 | 260,744,995.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4,942.50 | 19,857,802.10 | 20,422,744.60 | 20,422,744.6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857,802.10 | 19,857,802.10 | 19,857,802.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64,942.50 | 564,942.50 | 564,942.5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64,942.50 | 564,942.50 | 564,942.50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9,500,000.00 | 29,967,833.98 | 11,326,282.70 | 190,373,623.85 | 281,167,740.53 | 281,167,740.53 |
公司负责人:姜明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全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兴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6,000,000.00 | 801,518,103.70 | 13,447,930.56 | 148,143,937.00 | 1,029,109,971.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6,000,000.00 | 801,518,103.70 | 13,447,930.56 | 148,143,937.00 | 1,029,109,971.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5,334.56 | - | -31,690,464.34 | -31,035,129.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170,464.34 | -17,170,464.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5,334.56 | 655,334.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55,334.56 | 655,334.5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520,000.00 | -14,52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520,000.00 | -14,520,000.00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6,000,000.00 | 802,173,438.26 | 13,447,930.56 | 116,453,472.66 | 998,074,841.48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9,500,000.00 | 29,402,891.48 | 11,327,919.84 | 129,063,840.65 | 219,294,651.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637.14 | -14,734.37 | -16,371.5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9,500,000.00 | 29,402,891.48 | 11,326,282.70 | 129,049,106.28 | 219,278,280.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4,942.50 | 8,368,190.18 | 8,933,132.6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68,190.18 | 8,368,190.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64,942.50 | 564,942.5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64,942.50 | 564,942.5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9,500,000.00 | 29,967,833.98 | 11,326,282.70 | 137,417,296.46 | 228,211,413.14 |
公司负责人:姜明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全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兴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苏州光格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取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代码:91320594554649549N),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50.00万元,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3C,3D,法定代表人姜明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50.00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600.00万元。2023年7月24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光格科技”,证券代码“688450”。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等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系统。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债权投资 | 公司将单项债权投资金额超过利润总额5%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利润总额5%的认定为重要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公司将收到的单项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超过收入总额5%的认定为重要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公司将支付的单项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超过收入总额5%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利润总额5%的认定为重要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
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
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
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外部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账 龄 |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 合同资产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5.00% |
1至2年 | 10.00% | 10.00% |
2至3年 | 20.00% | 20.00% |
3至4年 | 30.00% | 30.00% |
4至5年 | 50.00%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料和物料等,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
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之19、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27.长期资产减值” 。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 | 9.50-23.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19.00-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30年 | 法定使用权 |
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与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4)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
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销售无需安装的商品,在商品整体交付至客户,经客户签收确认收入;
销售需要安装的商品,在商品安装调试完成,经客户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文件时确认收入。
②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主要包括运维服务及技术服务。其中,对于技术服务,在提供服务并收到客户验收证明后确认收入;对于运维服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提供期间平均分摊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 营业成本 | 1,482,129.42 |
销售费用 | -1,482,129.42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本公司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计入营业成本,重分类金额分别为2024年1-6月1,482,129.42元,2023年1-6月993,298.70元。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的重分类金额不影响当期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 |
增值税 | 销售收入 | 13%、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2%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 | 10元/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市安捷工业光电有限公司 | 20 |
江苏光格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广东光格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20 |
(1)企业所得税
①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本公司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04801),资格有效期3年,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本公司2024年1月-6月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②苏州炎武软件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苏州炎武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武软件”)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32007438),资格有效期3年,炎武软件2024年1月-6月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③深圳市安捷工业光电有限公司、江苏光格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光格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子公司深圳市安捷工业光电有限公司、江苏光格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光格海洋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月-6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2)增值税
①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1月28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
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依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炎武软件享受该优惠政策。
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2024年1月-6月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50,863,032.90 | 228,686,584.97 |
其他货币资金 | 13,340.57 | 11,582.2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50,876,373.47 | 228,698,167.1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179,569.00 | 970,871.61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179,569.00 | 970,871.6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49,604.29 | |
合计 | 1,049,604.29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9,655,666.39 | 214,430,015.68 |
1年以内小计 | 149,655,666.39 | 214,430,015.68 |
1至2年 | 113,099,631.42 | 92,037,471.52 |
2至3年 | 71,255,997.20 | 61,591,109.17 |
3至4年 | 17,411,905.69 | 10,476,877.40 |
4至5年 | 3,113,065.14 | 3,541,337.92 |
5年以上 | 5,033,866.49 | 5,654,277.58 |
合计 | 359,570,132.33 | 387,731,089.2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9,570,132.33 | 100.00 | 44,857,916.67 | 12.48 | 314,712,215.66 | 387,731,089.27 | 100.00 | 42,811,479.53 | 11.04 | 344,919,609.74 |
其中: | ||||||||||
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 ||||||||||
2.应收外部客户 | 359,570,132.33 | 100.00 | 44,857,916.67 | 12.48 | 314,712,215.66 | 387,731,089.27 | 100.00 | 42,811,479.53 | 11.04 | 344,919,609.74 |
合计 | 359,570,132.33 | / | 44,857,916.67 | / | 314,712,215.66 | 387,731,089.27 | / | 42,811,479.53 | / | 344,919,609.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2.应收外部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9,655,666.39 | 7,482,783.32 | 5 |
1-2年 | 113,099,631.42 | 11,309,963.14 | 10 |
2-3年 | 71,255,997.20 | 14,251,199.44 | 20 |
3-4年 | 17,411,905.69 | 5,223,571.71 | 30 |
4-5年 | 3,113,065.14 | 1,556,532.57 | 50 |
5年以上 | 5,033,866.49 | 5,033,866.49 | 100 |
合计 | 359,570,132.33 | 44,857,916.67 | 12.4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之“(5)金融工具减值”。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2,811,479.53 | 2,660,737.14 | 614,300.00 | 44,857,916.67 | ||
合计 | 42,811,479.53 | 2,660,737.14 | 614,300.00 | 44,857,916.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14,3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部分应收账款年限较长,经公司最终确认不可回收,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进行款项核销。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70,305,032.20 | 4,984,752.05 | 75,289,784.25 | 19.73 | 11,866,876.55 |
第二名 | 31,949,714.62 | 780,862.01 | 32,730,576.63 | 8.58 | 2,429,647.96 |
第三名 | 23,424,915.28 | 1,321,801.71 | 24,746,716.99 | 6.48 | 3,771,671.89 |
第四名 | 17,299,629.92 | 520,015.70 | 17,819,645.62 | 4.67 | 2,945,622.59 |
第五名 | 13,960,205.10 | 2,372,540.00 | 16,332,745.10 | 4.28 | 1,189,374.55 |
合计 | 156,939,497.12 | 9,979,971.47 | 166,919,468.59 | 43.73 | 22,203,193.5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22,103,880.96 | 2,424,613.59 | 19,679,267.37 | 24,412,076.62 | 2,536,144.76 | 21,875,931.86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9,928,321.38 | 1,022,653.68 | 8,905,667.70 | 11,534,576.06 | 1,095,523.23 | 10,439,052.83 |
合计 | 12,175,559.58 | 1,401,959.91 | 10,773,599.67 | 12,877,500.56 | 1,440,621.53 | 11,436,879.0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175,559.58 | 100.00 | 1,401,959.91 | 11.51 | 10,773,599.67 | 12,877,500.56 | 100.00 | 1,440,621.53 | 11.19 | 11,436,879.03 |
其中: | ||||||||||
未到期质保金 | 12,175,559.58 | 100.00 | 1,401,959.91 | 11.51 | 10,773,599.67 | 12,877,500.56 | 100.00 | 1,440,621.53 | 11.19 | 11,436,879.03 |
合计 | 12,175,559.58 | / | 1,401,959.91 | / | 10,773,599.67 | 12,877,500.56 | / | 1,440,621.53 | / | 11,436,879.0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未到期质保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348,930.94 | 167,446.56 | 5 |
1-2年 | 6,718,123.74 | 671,812.37 | 10 |
2-3年 | 1,638,504.90 | 327,700.98 | 20 |
3-4年 | |||
4-5年 | 470,000.00 | 235,000.00 | 50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175,559.58 | 1,401,959.91 | 11.5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之“(5)金融工具减值”。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未到期质保金 | -38,661.62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 ||
合计 | -38,661.62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672,695.13 | 3,443,065.00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1,672,695.13 | 3,443,065.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378,419.25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2,378,419.25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177,455.24 | 90.95 | 1,461,890.49 | 87.97 |
1至2年 | 216,579.25 | 9.05 | 200,000.00 | 12.03 |
2至3年 | ||||
合计 | 2,394,034.49 | 100.00 | 1,661,890.4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上海万联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400,000.00 | 16.71 |
第二名 | 272,050.00 | 11.36 |
第三名 | 200,000.00 | 8.35 |
第四名 | 172,206.21 | 7.19 |
第五名 | 150,000.00 | 6.27 |
合计 | 1,194,256.21 | 49.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345,447.79 | 2,137,217.06 |
合计 | 2,345,447.79 | 2,137,217.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81,657.04 | 1,993,552.06 |
1年以内小计 | 2,181,657.04 | 1,993,552.06 |
1至2年 | 87,640.00 | 4,300.00 |
2至3年 | 202,572.00 | 201,472.00 |
3至4年 | 44,200.00 | 111,850.00 |
4至5年 | 2,000.00 | |
5年以上 | 33,560.00 | 33,560.00 |
合计 | 2,551,629.04 | 2,344,734.0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214,251.36 | 1,640,409.06 |
押金 | 337,377.68 | 616,075.00 |
往来款 | 88,250.00 | |
合计 | 2,551,629.04 | 2,344,734.0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7,517.00 | 0.00 | 207,517.0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35.75 | -1,335.7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06,181.25 | 206,181.2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1.金融工具”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07,517.00 | -1,335.75 | 206,181.25 | |||
合计 | 207,517.00 | -1,335.75 | 206,181.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410,000.00 | 16.07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20,500.00 |
中天电力光缆有限公司 | 310,000.00 | 12.15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15,500.00 |
第三名 | 293,072.00 | 11.49 | 押金 | 1年以上 | 85,298.40 |
第四名 | 264,505.00 | 10.37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13,225.25 |
第五名 | 200,000.00 | 7.84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00.00 |
合计 | 1,477,577.00 | 57.91 | / | / | 144,523.6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33,362,330.92 | 29,967.11 | 33,332,363.81 | 16,235,274.97 | 119,052.39 | 16,116,222.58 |
原材料 | 13,684,189.82 | 1,772,557.40 | 11,911,632.42 | 14,494,798.03 | 1,891,873.91 | 12,602,924.12 |
在产品 | 13,457,675.33 | 889,095.56 | 12,568,579.77 | 11,170,901.77 | 876,065.83 | 10,294,835.94 |
库存商品 | 5,925,791.06 | 326,795.76 | 5,598,995.30 | 4,952,015.53 | 312,885.97 | 4,639,129.56 |
委托加工物资 | 2,036,520.49 | 2,036,520.49 | 1,092,168.26 | 1,092,168.26 | ||
合计 | 68,466,507.62 | 3,018,415.83 | 65,448,091.79 | 47,945,158.56 | 3,199,878.10 | 44,745,280.46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合同履约成本 | 119,052.39 | 89,085.28 | 29,967.11 | |||
原材料 | 1,891,873.91 | 558,572.03 | 677,888.54 | 1,772,557.40 | ||
在产品 | 876,065.83 | 153,902.55 | 140,872.82 | 889,095.56 | ||
库存商品 | 312,885.97 | 112,075.69 | 98,165.90 | 326,795.76 | ||
合计 | 3,199,878.10 | 824,550.27 | 1,006,012.54 | 3,018,415.8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售出/报废而导致存货转回或转销。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6.存货” 。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78,148,311.11 | 238,249,500.00 |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 3,727,045.80 | 199,270.06 |
预缴附加税 | 22,562.64 | 5,520.22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05.72 | |
合计 | 181,898,225.27 | 238,454,290.2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38,516,772.20 | 338,516,772.20 | 303,703,833.33 | 303,703,833.33 | ||
合计 | 338,516,772.20 | 338,516,772.20 | 303,703,833.33 | 303,703,833.33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5% | 3.15%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5% | 3.15% | 2026-7-31 | ||
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5% | 3.15%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5% | 3.15% | 2026-7-31 | ||
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5% | 3.15%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5% | 3.15% | 2026-7-31 | ||
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5% | 3.15%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5% | 3.15% | 2026-7-31 | ||
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5% | 3.15%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5% | 3.15% | 2026-7-31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518期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518期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518期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518期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518期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518期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518期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518期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518期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518期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10,000,000.00 | 3.05% | 3.05% | 2026-8-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1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7-3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85% | 2.85% | 2026-11-2 | 10,000,000.00 | 2.85% | 2.85% | 2026-11-2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85% | 2.85% | 2026-11-2 | 10,000,000.00 | 2.85% | 2.85% | 2026-11-2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85% | 2.85% | 2026-11-2 | 10,000,000.00 | 2.85% | 2.85% | 2026-11-2 | ||
民生银行2024年3年期按月集中转让大额存单第5期 | 10,000,000.00 | 2.30% | 2.30% | 2027-5-20 | ||||||
民生银行2024年3年期按月集中转让大额存单第5期 | 10,000,000.00 | 2.30% | 2.30% | 2027-5-20 | ||||||
民生银行2024年3年期按月集中转让大额存单第5期 | 10,000,000.00 | 2.30% | 2.30% | 2027-5-20 | ||||||
合计 | 330,000,000.00 | / | / | / | 300,000,000.00 | / | / |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032,781.26 | 2,511,910.6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032,781.26 | 2,511,910.68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9,431.32 | 2,328,414.75 | 4,053,923.74 | 6,881,769.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33,646.03 | 51,882.73 | 727,618.84 | 2,213,147.60 | |
(1)购置 | 1,433,646.03 | 51,882.73 | 727,618.84 | 2,213,147.6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594.35 | 109,379.64 | 168,973.99 | ||
(1)处置或报废 | 59,594.35 | 109,379.64 | 168,973.99 | ||
4.期末余额 | 1,933,077.35 | 2,320,703.13 | 4,672,162.94 | 8,925,943.42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3,734.08 | 1,606,748.20 | 2,419,376.85 | 4,369,859.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479.39 | 98,692.50 | 419,129.05 | 591,300.94 | |
(1)计提 | 73,479.39 | 98,692.50 | 419,129.05 | 591,300.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594.35 | 8,403.56 | 67,997.91 | ||
(1)处置或报废 | 59,594.35 | 8,403.56 | 67,997.91 | ||
4.期末余额 | 417,213.47 | 1,645,846.35 | 2,830,102.34 | 4,893,162.1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15,863.88 | 674,856.78 | 1,842,060.60 | 4,032,781.2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5,697.24 | 721,666.55 | 1,634,546.89 | 2,511,910.6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8,054,372.24 | 59,072,956.67 |
合计 | 108,054,372.24 | 59,072,956.67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108,054,372.24 | 108,054,372.24 | 59,072,956.67 | 59,072,956.67 | ||
合计 | 108,054,372.24 | 108,054,372.24 | 59,072,956.67 | 59,072,956.6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254,803,700.00 | 59,072,956.67 | 48,981,415.57 | 108,054,372.24 | 42.41 | 42.41 | 202,921.80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
合计 | 254,803,700.00 | 59,072,956.67 | 48,981,415.57 | 108,054,372.24 | / | / | 202,921.80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37,101.90 | 4,237,101.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18,012.71 | 2,118,012.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7,595.91 | 457,595.91 |
4.期末余额 | 5,897,518.70 | 5,897,518.7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83,433.13 | 1,083,433.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58,768.92 | 1,458,768.92 |
(1)计提 | 1,458,768.92 | 1,458,768.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7,595.91 | 457,595.91 |
(1)处置 | 457,595.91 | 457,595.91 |
4.期末余额 | 2,084,606.14 | 2,084,606.1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812,912.56 | 3,812,912.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53,668.77 | 3,153,668.77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4,764,920.00 | 473,414.38 | 45,238,334.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4,764,920.00 | 473,414.38 | 45,238,334.3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735,634.00 | 311,527.66 | 3,047,161.6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6,082.00 | 47,341.38 | 793,423.38 | ||
(1)计提 | 746,082.00 | 47,341.38 | 793,423.3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81,716.00 | 358,869.04 | 3,840,585.0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283,204.00 | 114,545.34 | 41,397,749.3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2,029,286.00 | 161,886.72 | 42,191,172.7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信用减值准备 | 44,233,838.01 | 6,635,075.70 | 41,900,520.31 | 6,285,078.04 |
预提费用 | 16,370,953.87 | 2,455,643.08 | 14,460,248.99 | 2,169,037.35 |
可抵扣亏损 | 59,834,858.75 | 8,975,228.81 | 9,992,728.61 | 1,498,909.29 |
股份支付 | 7,376,901.13 | 1,106,535.17 | 6,815,145.53 | 1,022,271.83 |
资产减值准备 | 5,258,029.42 | 788,704.41 | 5,551,022.86 | 832,653.43 |
租赁税会差异 | 2,609,218.38 | 391,382.76 | 2,655,048.24 | 398,257.2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4,699.13 | 2,204.87 | 14,699.13 | 2,204.87 |
合计 | 135,698,498.69 | 20,354,774.80 | 81,389,413.67 | 12,208,412.0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租赁税会差异 | 2,441,179.10 | 366,176.87 | 2,471,285.96 | 370,692.89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16,627.63 | 17,494.14 | 153,639.03 | 23,045.85 |
合计 | 2,557,806.73 | 383,671.01 | 2,624,924.99 | 393,738.7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3,671.01 | 19,971,103.79 | 393,738.74 | 11,814,673.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3,671.01 | 393,738.74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185,000.00 | 185,000.00 |
信用减值准备 | 830,259.91 | 1,118,476.22 |
可抵扣亏损 | 5,554,051.91 | 4,995,657.10 |
合计 | 6,569,311.82 | 6,299,133.3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2,056,636.73 | 2,056,636.73 | |
2025 | 1,379,863.63 | 1,379,863.63 | |
2026 | |||
2027 | 472,998.05 | 472,998.05 | |
2028 | 1,086,158.69 | 1,086,158.69 | |
2029 | 558,394.81 | ||
合计 | 5,554,051.91 | 4,995,657.1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质保金 | 9,928,321.38 | 1,022,653.68 | 8,905,667.70 | 11,534,576.06 | 1,095,523.23 | 10,439,052.83 |
预付工程款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10,928,321.38 | 1,022,653.68 | 9,905,667.70 | 12,534,576.06 | 1,095,523.23 | 11,439,052.83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应收票据 | 1,049,604.29 | 1,049,604.29 | 其他 | 已背书转让但尚未 | 302,500.00 | 302,500.00 | 其他 | 已背书转让但 |
到期票据 | 尚未到期票据 | |||||||
无形资产 | 44,764,920.00 | 42,029,286.00 | 抵押 | 抵押给银行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1,049,604.29 | 1,049,604.29 | / | / | 45,067,420.00 | 42,331,786.00 | / | / |
其他说明:
无形资产抵押系建设研发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贷款抵押,在本年6月份已经解除土地使用权抵押。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96,000,000.00 | 90,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 100,000.00 | |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 44,658.33 | 164,905.53 |
福费廷 | ||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 -355.56 | |
合计 | 96,044,658.33 | 90,264,549.97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939,706.89 | 13,073,643.49 |
合计 | 3,939,706.89 | 13,073,643.4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及安装服务费 | 38,085,723.47 | 46,485,630.34 |
应付代理费 | 17,502,130.71 | 20,454,426.40 |
应付其他 | 5,660,414.64 | 6,808,463.61 |
合计 | 61,248,268.82 | 73,748,520.3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市泰烽源劳务有限公司 | 2,828,607.14 | 未达付款条件 |
合计 | 2,828,607.1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6,141,716.11 | 10,624,316.74 |
合计 | 16,141,716.11 | 10,624,316.7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2,889,619.06 | 47,652,437.13 | 49,582,187.02 | 10,959,869.1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530,994.66 | 4,530,994.66 | ||
三、辞退福利 | 165,965.91 | 165,965.91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2,889,619.06 | 52,349,397.70 | 54,279,147.59 | 10,959,869.1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889,619.06 | 43,603,527.85 | 45,533,277.74 | 10,959,869.17 |
二、职工福利费 | 528,045.76 | 528,045.76 | ||
三、社会保险费 | 1,359,986.70 | 1,359,986.7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16,297.29 | 1,016,297.29 | ||
工伤保险费 | 128,094.97 | 128,094.97 | ||
生育保险费 | 215,594.44 | 215,594.44 | ||
四、住房公积金 | 2,154,267.18 | 2,154,267.18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609.64 | 6,609.64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2,889,619.06 | 47,652,437.13 | 49,582,187.02 | 10,959,869.1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392,523.91 | 4,392,523.91 | ||
2、失业保险费 | 138,470.75 | 138,470.7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530,994.66 | 4,530,994.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72,633.58 | 6,294,201.40 |
企业所得税 | 876,457.4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084.35 | 380,343.39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038,146.04 | 343,512.60 |
教育费附加 | 33,631.68 | 271,673.85 |
印花税 | 24,777.54 | 53,853.07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7,922.84 | 52,818.95 |
环保税 | 61,768.05 | |
合计 | 1,885,964.08 | 8,272,860.7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044,044.29 | 2,345,421.00 |
合计 | 2,044,044.29 | 2,345,421.00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报销款 | 1,906,996.29 | 2,342,421.00 |
押金 | 3,000.00 | |
应付暂收款 | 137,048.00 | |
合计 | 2,044,044.29 | 2,345,421.0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30,367.79 | 2,033,714.49 |
合计 | 2,130,367.79 | 2,033,714.4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29,681.60 | 61,487.01 |
合计 | 129,681.60 | 61,487.0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494,544.64 | 2,827,478.4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78,557.79 | 65,468.28 |
小计 | 3,315,986.85 | 2,762,010.1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30,367.79 | 2,033,714.49 |
合计 | 1,185,619.06 | 728,295.63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6,000,000.00 | 66,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97,350,773.30 | 797,350,773.30 | ||
其他资本公积 | 4,167,330.40 | 655,334.56 | 4,822,664.96 | |
合计 | 801,518,103.70 | 655,334.56 | 802,173,438.2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变动,系公司执行员工激励计划所致,详见附注十五、股份支付。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447,930.56 | 13,447,930.56 | ||
合计 | 13,447,930.56 | 13,447,930.5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5,346,076.44 | 170,531,545.1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5,723.39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15,346,076.44 | 170,515,821.7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165,730.04 | 46,951,902.5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121,647.86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52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0,660,346.40 | 215,346,076.4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0,969,136.17 | 22,907,149.86 | 128,440,072.42 | 54,637,949.18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50,969,136.17 | 22,907,149.86 | 128,440,072.42 | 54,637,949.1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34,523,382.59 | 16,075,211.41 | 34,523,382.59 | 16,075,211.41 |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241,476.15 | 393,435.65 | 241,476.15 | 393,435.65 |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13,557,962.63 | 5,092,736.23 | 13,557,962.63 | 5,092,736.23 |
其他 | 2,646,314.80 | 1,345,766.57 | 2,646,314.80 | 1,345,766.5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50,969,136.17 | 22,907,149.86 | 50,969,136.17 | 22,907,149.86 |
外销 | ||||
按收入确认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按商品转让时间分类 |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34,253,420.33 | 16,050,083.48 | 34,253,420.33 | 16,050,083.48 |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241,476.15 | 393,435.65 | 241,476.15 | 393,435.65 |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13,557,962.63 | 5,092,736.23 | 13,557,962.63 | 5,092,736.23 |
其他 | 2,646,314.80 | 1,345,766.57 | 2,646,314.80 | 1,345,766.57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
运维服务 | 269,962.26 | 25,127.93 | 269,962.26 | 25,127.93 |
合计 | 50,969,136.17 | 22,907,149.86 | 50,969,136.17 | 22,907,149.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9,292.95 | 662,800.05 |
教育费附加 | 38,268.42 | 279,131.83 |
资源税 | ||
车船使用税 | 2,455.00 | 3,300.00 |
印花税 | 33,935.63 | 49,585.96 |
城市土地使用税 | 15,845.68 | 264,094.75 |
地方教育附加 | 25,512.27 | 194,291.03 |
环保税 | 172,679.91 | |
合计 | 377,989.86 | 1,453,203.6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581,989.87 | 9,276,217.85 |
代理服务费 | 7,265,637.22 | 8,263,596.03 |
业务招待费 | 2,418,458.55 | 2,486,773.41 |
差旅费 | 2,060,450.95 | 1,743,481.34 |
投标费用 | 740,308.04 | 1,051,010.30 |
股份支付费用 | 270,307.88 | 233,023.59 |
折旧与摊销 | 103,617.48 | 98,875.48 |
房租物业费 | 186,317.71 | 54,058.7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56,333.28 | |
其他 | 585,137.85 | 577,983.92 |
合计 | 24,368,558.83 | 23,785,020.6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019,340.80 | 4,027,848.06 |
业务招待费 | 365,749.81 | 474,186.46 |
办公费 | 510,510.12 | 443,458.9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28,256.70 | 549,204.92 |
中介服务费 | 1,109,591.17 | 171,181.59 |
房租物业费 | 139,557.61 | 280,605.06 |
折旧与摊销 | 157,194.59 | 132,567.45 |
汽车费用 | 179,526.66 | 257,982.97 |
股份支付费用 | 24,804.06 | 21,382.76 |
差旅费 | 41,983.13 | 47,137.77 |
其他 | 487,360.67 | 318,221.00 |
合计 | 8,463,875.32 | 6,723,777.0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091,288.03 | 19,787,635.42 |
股份支付费用 | 301,031.14 | 259,509.11 |
差旅费 | 442,644.41 | 313,238.29 |
材料费 | 1,692,919.02 | 875,144.7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26,279.20 | 220,446.96 |
折旧与摊销 | 288,233.81 | 181,712.78 |
房租物业费 | 195,326.68 | 145,146.2 |
其他 | 734,098.14 | 545,210.75 |
合计 | 30,071,820.43 | 22,328,044.2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391,603.10 | 1,461,047.28 |
利息收入 | -1,583,560.78 | -297,384.22 |
银行手续费 | 20,780.07 | 182,977.96 |
合计 | -171,177.61 | 1,346,641.0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930,816.03 | 3,922,741.92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930,816.03 | 3,922,741.92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270,835.77 | 114,909.97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73,632.69 | 114,909.97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197,203.08 | |
合计 | 2,201,651.80 | 4,037,651.89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6,482,749.9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7,777.78 | |
合计 | 6,482,749.98 | 7,777.78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500.00 | |
合计 | 1,5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6,796.0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660,737.14 | -3,377,955.2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35.75 | -96,598.4 |
合计 | -2,659,401.39 | -3,437,757.6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11,531.17 | 51,036.46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24,550.27 | -285,731.28 |
合计 | -713,019.10 | -234,694.82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政府补助 | 1,433,000.00 | 1,500,000.00 | 1,433,000.00 |
违约金 | 5,000.00 | 6,000.0 | 5,000.00 |
其他 | 14,251.12 | 215.62 | 14,251.12 |
合计 | 1,452,251.12 | 1,506,215.62 | 1,452,251.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86.5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86.55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罚款、滞纳金 | 12,630.62 | 13,338.69 | 12,630.62 |
其他 | 16,101.00 | 16,101.00 | |
合计 | 28,731.62 | 13,525.24 | 28,731.6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080.79 | 830,054.6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156,430.48 | -656,752.46 |
合计 | -8,146,349.69 | 173,302.2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8,312,079.7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246,811.9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7,605.8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88,000.5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9,992.0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4,339,924.50 |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加计扣除 | |
所得税费用 | -8,146,349.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433,000.00 | 1,056,792.50 |
利息收入 | 1,583,560.78 | 297,384.22 |
往来 | 468,408.85 | |
其他 | 92,883.81 | |
合计 | 3,577,853.44 | 1,354,176.7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理服务费 | 7,265,637.22 | 14,326,547.22 |
业务招待费 | 2,784,208.36 | 2,960,959.87 |
其他 | 2,155,946.96 | 2,330,085.63 |
差旅费 | 2,545,078.49 | 2,103,857.40 |
往来款 | 588,817.95 | 1,383,801.79 |
投标费用 | 740,308.04 | 1,051,010.30 |
房租物业费 | 521,202.00 | 479,810.02 |
办公费 | 510,510.12 | 443,458.97 |
汽车费用 | 179,526.66 | 257,982.97 |
银行手续费 | 20,780.07 | 182,977.96 |
中介服务费 | 1,109,591.17 | 171,181.59 |
合计 | 18,421,607.04 | 25,691,673.7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60,000,000.00 |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 | |
合计 | 60,000,000.00 | 8,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49,893,725.51 | 16,918,652.45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 | |
合计 | 79,893,725.51 | 24,918,652.45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 1,608,836.69 | 1,281,862.86 |
发行费用 | 1,504,085.00 | |
合计 | 1,608,836.69 | 2,785,947.8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90,264,549.97 | 30,000,000.00 | 974,780.55 | 24,099,644.44 | 1,095,027.75 | 96,044,658.33 |
应付账款-发行费用 | 2,830.18 | 2,830.18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762,010.12 | 2,320,703.64 | 1,608,836.69 | 157,890.22 | 3,315,986.85 | |
合计 | 93,029,390.27 | 30,000,000.00 | 3,295,484.19 | 25,708,481.13 | 1,252,917.97 | 99,363,475.36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0,165,730.04 | 19,857,802.1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13,019.10 | 234,694.82 |
信用减值损失 | 2,659,401.39 | 3,437,757.6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89,692.88 | 446,373.1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458,768.92 | 1,071,908.84 |
无形资产摊销 | 47,341.38 | 47,341.3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8,614.3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00.0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6.5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91,603.10 | 1,461,047.2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482,749.98 | -7,777.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156,430.48 | -646,709.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042.78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527,361.60 | 684,210.1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877,486.10 | -60,570,357.4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951,741.30 | -15,297,626.10 |
其他 | 655,334.56 | 564,942.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92,865.97 | -48,637,635.0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0,876,373.47 | 44,450,433.3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28,698,167.19 | 59,619,197.0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7,821,793.72 | -15,168,763.6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50,876,373.47 | 228,698,167.19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0,863,032.90 | 228,686,584.9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3,340.57 | 11,582.22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0,876,373.47 | 228,698,167.1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92,105.97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800,942.6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091,288.03 | 19,787,635.42 |
股份支付费用 | 301,031.14 | 259,509.11 |
差旅费 | 442,644.41 | 313,238.29 |
材料费 | 1,692,919.02 | 875,144.7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26,279.20 | 220,446.96 |
折旧与摊销 | 288,233.81 | 181,712.78 |
房租物业费 | 195,326.68 | 145,146.2 |
其他 | 734,098.14 | 545,210.75 |
合计 | 30,071,820.43 | 22,328,044.2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0,071,820.43 | 22,328,044.2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炎武软件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 | 100 | 苏州 | 软件的研发和销售 | 100.00 | 出资设立 | |
深圳市安捷工业光电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花果山社区南海大道1052号至卓飞高大厦(海翔广场)313 | 5,000 | 深圳 | 设备生产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江苏光格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南通市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二路1号四海之家A45幢502D | 1,000 | 南通 | 设备生产和销售 | 100.00 | 出资设立 | |
广东光格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阳江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科技综合楼3楼301(住所申报) | 1,000 | 阳江 | 设备生产和销售 | 100.00 | 出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2,363,816.03 | 3,922,741.92 |
合计 | 2,363,816.03 | 3,922,741.92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
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
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43.65%(比较期:
44.67%);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57.91%(比较期:49.24 %)。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 目 | 2024年6月30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96,044,658.33 | |||
应付票据 | 3,939,706.89 | |||
应付账款 | 61,248,268.82 | |||
其他应付款 | 2,044,044.2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30,367.79 | |||
租赁负债 | 1,185,619.06 | |||
合计 | 165,407,046.12 | 1,185,619.06 |
(续上表)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短期借款 | 90,264,549.97 | |||
应付票据 | 13,073,643.49 | |||
应付账款 | 73,748,520.35 | |||
其他应付款 | 2,345,421.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33,714.49 | |||
租赁负债 | 728,295.63 | |||
合计 | 181,465,849.30 | 728,295.63 |
3.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 | 已转移金融资 | 已转移金融资 | 终止确认情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方式 | 产性质 | 产金额 | 况 | |
贴现/背书 | 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3,999,590.00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贴现/背书 | 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2,378,419.25 | 终止确认 | 银行承兑汇票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
贴现/背书 | 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049,604.29 | 未终止确认 | |
合计 | / | 7,427,613.54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票据 | 贴现/背书 | 355,56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贴现/背书 | 6,022,449.25 | |
合计 | / | 6,378,009.25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672,695.13 | 1,672,695.1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672,695.13 | 1,672,695.1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为结构性存款,按银行公布的预期收益率与投资成本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叶玄羲 |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
郑树生 |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董事 |
尹瑞城 |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张树龙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陈科新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王力 | 公司董事 |
徐小华 | 公司独立董事 |
欧攀 | 公司独立董事 |
周静 | 公司独立董事 |
周立 | 公司监事 |
卢青 | 公司监事 |
张剑 | 公司监事 |
张萌 | 公司副总经理 |
魏德刚 | 公司副总经理 |
孔烽 | 公司董事会秘书 |
万全军 | 公司财务总监 |
吴桦 | 实际控制人姜明武配偶 |
王涛 | 公司监事卢青配偶、公司员工 |
张天宇 | 公司监事张剑兄弟姐妹、公司员工 |
苏州光格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且实际控制人姜明武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州光格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且实际控制人姜明武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姜明武、吴桦 | 20,000,000.00 | 2019-9-29 | 2024-9-28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15.91 | 399.4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张天宇-报销款 | 10,757.32 | 13,446.69 |
其他应付款 | 周立-报销款 | 6,548.30 | |
其他应付款 | 张萌-报销款 | 10,161.53 | 2,523.01 |
其他应付款 | 王涛-报销款 | 10,200.82 | 1,760.34 |
其他应付款 | 陈科新-报销款 | 2,795.17 | |
其他应付款 | 卢青-报销款 | 2,383.47 | |
其他应付款 | 王力-报销款 | 1,259.86 | |
其他应付款 | 尹瑞城-报销款 | 4,394.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前后最近一次股权转让的价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按持有公司的实际行权股份数量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无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0,533,091.4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24,804.06 | |
项目人员 | 59,191.48 | |
研发人员 | 301,031.14 | |
销售人员 | 270,307.88 | |
合计 | 655,334.56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开具未到期的保函金额为1,385,721.00元。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9,672,276.39 | 214,620,049.68 |
1年以内小计 | 149,672,276.39 | 214,620,049.68 |
1至2年 | 113,339,547.36 | 91,703,963.46 |
2至3年 | 71,517,997.20 | 60,841,239.35 |
3至4年 | 17,277,485.87 | 10,314,557.40 |
4至5年 | 3,113,065.14 | 3,541,337.92 |
5年以上 | 4,560,942.59 | 5,143,053.68 |
合计 | 359,481,314.55 | 386,164,201.4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9,481,314.55 | 100 | 44,421,888.92 | 12.36 | 315,059,425.63 | 386,164,201.49 | 100.00 | 42,077,736.56 | 10.90 | 344,086,464.93 |
其中: | ||||||||||
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 2,787,899.31 | 0.78 | 392,539.46 | 14.08 | 2,395,359.85 | 2,787,899.31 | 0.72 | 364,078.25 | 13.06 | 2,423,821.06 |
2.应收外部客户 | 356,693,415.24 | 99.22 | 44,029,349.46 | 12.34 | 312,664,065.78 | 383,376,302.18 | 99.28 | 41,713,658.31 | 10.88 | 341,662,643.87 |
合计 | 359,481,314.55 | / | 44,421,888.92 | / | 315,059,425.63 | 386,164,201.49 | / | 42,077,736.56 | / | 344,086,464.9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小计 | 16,610.00 | 830.50 | 5.00 |
1-2年 | 1,823,389.13 | 182,338.91 | 10.00 |
2-3年 | 750,000.00 | 150,000.00 | 20.00 |
3-4年 | 197,900.18 | 59,370.05 | 30.00 |
合计 | 2,787,899.31 | 392,539.46 | 14.08 |
组合计提项目:2.应收外部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小计 | 149,655,666.39 | 7,482,783.33 | 5.00 |
1-2年 | 111,516,158.23 | 11,151,615.82 | 10.00 |
2-3年 | 70,767,997.20 | 14,153,599.44 | 20.00 |
3-4年 | 17,079,585.69 | 5,123,875.71 | 30.00 |
4-5年 | 3,113,065.14 | 1,556,532.57 | 50.00 |
5年以上 | 4,560,942.59 | 4,560,942.59 | 100.00 |
合计 | 356,693,415.24 | 44,029,349.46 | 12.3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之“(5)金融工具减值”。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2,077,736.56 | 2,920,152.36 | 576,000.00 | 44,421,888.92 | ||
合计 | 42,077,736.56 | 2,920,152.36 | 576,000.00 | 44,421,888.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76,0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部分应收账款年限较长,经公司最终确认不可回收,经理办公会授权进行款项核销。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70,305,032.20 | 4,984,752.05 | 75,289,784.25 | 19.75 | 11,866,876.55 |
第二名 | 31,949,714.62 | 780,862.01 | 32,730,576.63 | 8.59 | 2,429,647.96 |
第三名 | 23,424,915.28 | 1,321,801.71 | 24,746,716.99 | 6.49 | 3,771,671.89 |
第四名 | 17,299,629.92 | 520,015.70 | 17,819,645.62 | 4.68 | 2,945,622.59 |
第五名 | 13,960,205.10 | 2,372,540.00 | 16,332,745.10 | 4.29 | 1,189,374.55 |
合计 | 156,939,497.12 | 9,979,971.47 | 166,919,468.59 | 43.80 | 22,203,193.5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241,580.54 | 1,992,764.06 |
合计 | 2,241,580.54 | 1,992,764.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71,403.10 | 1,950,912.06 |
1年以内小计 | 2,171,403.10 | 1,950,912.06 |
1至2年 | 50,500.00 | 9,800.00 |
2至3年 | 162,572.00 | 161,472.00 |
3至4年 | 3,200.00 | 2,000.00 |
4至5年 | 2,000.00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389,675.10 | 2,124,184.0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214,251.36 | 1,640,409.06 |
押金 | 146,323.84 | 390,025.00 |
往来款 | 29,099.90 | 93,750.00 |
合计 | 2,389,675.10 | 2,124,184.0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31,420.00 | 131,420.0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674.56 | 16,674.5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48,094.56 | 148,094.5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31,420.00 | 16,674.56 | 148,094.56 | |||
合计 | 131,420.00 | 16,674.56 | 148,094.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410,000.00 | 17.16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20,500.00 |
中天电力光缆有限公司 | 310,000.00 | 12.97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15,500.00 |
第三名 | 264,505.00 | 11.07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13,225.25 |
第四名 | 200,000.00 | 8.37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00.00 |
第五名 | 135,872.00 | 5.69 | 押金 | 2-3年 | 27,174.40 |
合计 | 1,320,377.00 | 55.26 | / | / | 86,399.6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626,570.96 | 10,570,846.92 | 2,055,724.04 | 12,496,349.64 | 10,570,846.92 | 1,925,502.72 |
合计 | 12,626,570.96 | 10,570,846.92 | 2,055,724.04 | 12,496,349.64 | 10,570,846.92 | 1,925,502.7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安捷工业光电有限公司 | 11,135,287.65 | 93,578.96 | 11,228,866.61 | 10,570,846.92 | ||
苏州炎武软件有限公司 | 1,361,061.99 | 36,642.36 | 1,397,704.35 | |||
合计 | 12,496,349.64 | 130,221.32 | 12,626,570.96 | 10,570,846.9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深圳市安捷工业光电有限公司 | 11,228,866.61 | 658,019.69 | 10,570,846.92 | 以持股子公司股权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 — |
合计 | 11,228,866.61 | 658,019.69 | 10,570,846.92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0,969,136.17 | 30,579,169.04 | 128,337,407.69 | 77,067,650.02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50,969,136.17 | 30,579,169.04 | 128,337,407.69 | 77,067,650.0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34,523,382.59 | 16,075,211.41 | 34,523,382.59 | 16,075,211.41 |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241,476.15 | 393,435.65 | 241,476.15 | 393,435.65 |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13,557,962.63 | 5,092,736.23 | 13,557,962.63 | 5,092,736.23 |
其他 | 2,646,314.80 | 1,345,766.57 | 2,646,314.80 | 1,345,766.5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50,969,136.17 | 30,579,169.04 | 50,969,136.17 | 30,579,169.04 |
外销 | ||||
按收入确认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按商品转让时间分类 | ||||
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34,253,420.33 | 23,747,349.48 | 34,253,420.33 | 23,747,349.48 |
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241,476.15 | 389,261.48 | 241,476.15 | 389,261.48 |
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 13,557,962.63 | 5,132,394.47 | 13,557,962.63 | 5,132,394.47 |
其他 | 2,646,314.80 | 1,290,657.59 | 2,646,314.80 | 1,290,657.59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
运维服务 | 269,962.26 | 19,506.02 | 269,962.26 | 19,506.02 |
合计 | 50,969,136.17 | 30,579,169.04 | 50,969,136.17 | 30,579,169.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6,482,749.9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7,777.78 | |
合计 | 6,482,749.98 | 7,777.7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00.00 | 第十节、七、7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33,000.00 | 第十节、七、7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03,277.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480.5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1,139.1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977,158.0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6 | -0.31 | -0.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4 | -0.34 | -0.3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姜明武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