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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2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包括一年及一年以下短期公司债品种),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本次公开发行采取固定利率形式。本次公开发行的利率及确定方式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发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

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8.担保情况:本次公开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赎回或回售条款:本次公开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或其他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11.上市场所: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2.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3.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准、许可或注册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上述决议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完成之日止;

14.发行方案的最终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最终以获得国家有关机构同意注册的发行要素为准。

三、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及发行工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聘请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修订、调整及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债券发行规模、发

行价格、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利率确定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增信方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和各期发行规模、偿债保障措施、交易场所、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事宜;

3.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与债券受托管理

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7.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8.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担保有关的事项(如需);

10.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1.在前述第1-9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宜已经公司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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