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0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46,28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770,357.8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0046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2、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5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9,84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6,103,109.78元,扣除发行费用6,261,109.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9,842,000.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58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为便于募投项目管理,2018年7月1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2,646,211.31元分别转入4个募集资金分项目专户。实际转入312,646,200.00元,少转入11.31元,2018年7月11日募集资金分项目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转入募集资金金额 |
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 | 127908300010602 | 189,842,000.00 |
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 42050112714400000580 | 47,504,100.0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 3202007029200335955 | 37,688,900.0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202007029200335831 | 37,611,200.00 | |
合 计 | 312,646,200.0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累计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累计 |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 312,646,200.00 | 0.00 | 312,646,200.00 |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 |||
其中:(1)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 212,188,286.74 | 76,223,028.56 | 288,411,315.30 |
(2)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0 | 0 | 0.00 |
(3)银行手续费 | 12,325.69 | 3,322.07 | 15,647.76 |
(4)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32,235,492.35 | 32,235,492.35 |
减少项小计 | 212,200,612.43 | 108,461,842.98 | 320,662,455.41 |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 |||
其中:(1)理财产品收益 | 23,070,245.98 | 0 | 23,070,245.98 |
(2)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 9,678,007.02 | 284,740.59 | 9,962,747.61 |
增加项小计 | 32,748,253.00 | 284,740.59 | 33,032,993.59 |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 133,193,840.57 | -108,177,102.39 | 25,016,738.18 |
2、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59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59,84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6,103,109.78元,扣除发
行费用 6,261,109.7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9,842,000.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85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为459,842,000.01元,其中135,000,000.00元为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转入募集资金金额 |
体外诊断产品建设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 320211712900263241 | 204,106,500.01 |
医疗健康信息化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 | 127908300010906 | 120,735,500.00 |
合 计 | 324,842,000.0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累计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累计 |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 459,842,000.01 | 459,842,000.01 | |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 |||
其中:(1)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 1,532,432.23 | 29,793,866.97 | 31,326,299.20 |
(2)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250,813,750.00 | 250,813,750.00 | |
(3)银行手续费 | 1,180.05 | 1,076.42 | 2,256.47 |
(4)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 135,000,000.00 | 135,000,000.00 | |
减少项小计 | 387,347,362.28 | 29,794,943.39 | 417,142,305.67 |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 |||
其中:(1)理财产品收益 | 11,125,044.93 | 2,150,000.00 | 13,275,044.93 |
(2)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 1,665,410.08 | 419,188.87 | 2,084,598.95 |
增加项小计 | 12,790,455.01 | 2,569,188.87 | 15,359,643.88 |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 85,285,092.74 | -27,225,754.52 | 58,059,338.2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专款
专用。2018年7月26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8月27日、2018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根据以上决议内容,2019年9月1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重新做了分配,并注销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的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因工商银行机构调整的原因,截至2019年11月5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工商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变更为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21年8月27日,2021年11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2,500.00 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滚动使用。2021年11月16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终止“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11日,公司注销了“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的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资金余额(元) | 备注 |
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 | 127908300010602 | 22,860,814.28 | 活期 |
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 42050112714400000580 | 0.00 | 销户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 3202007029200335955 | 2,155,923.90 | 活期 |
医疗健康信息化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 | 127908300010906 | 25,334,953.06 | 活期 |
体外诊断产品建设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 3202117129100263241 | 32,724,385.16 | 活期 |
合 计 | 83,076,076.40 | - |
备注: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资金余额于2024年1月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行为。本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未出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附表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 | 18,984.20 | 18,984.20 |
2 | 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 | 4,750.41 | 4,750.41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84.27 | 3,768.89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7,868.00 | 3,761.12 |
合计 | 39,486.88 | 31,264.62 |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金额(万元) | ||
总投入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拟投入自有资金 | ||
1 | 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 | 15,497.53 | 15,497.53 | |
2 | 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 | 3,452.82 | 3,452.82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439.15 | 12,901.60 | 2,537.55 |
合计 | 34,389.50 | 31,851.95 | 2,537.55 |
注:募投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851.95万元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1,264.62万元多出的587.33万元,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增加额。
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
序号 | 项目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分项目1 | 2020年9月 | 已实施完毕 |
2 | 分项目2 | 2022年9月 | 2024年3月 |
注:(1)分项目1为公司原有厂房(地点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3.1期25栋厂房)的生产扩产项目;
(2)分项目2为自有土地(地点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中路以东、神墩五路以南地块)生产扩建工程。
(2)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分项目1 | 2020年9月 | 已实施完毕 |
2 | 分项目2 | 2022年9月 | 2024年3月 |
注:(1)分项目1为公司原有厂房(地点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3.1期25栋厂房)的生产扩产项目;
(2)分项目2为自有土地(地点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中路以东、神墩五路以南地块)生产扩建工程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2年9月 | 2024年3月 |
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决定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等内容。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序号 | 项目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 | 分项目1 | 2020年9月 | 已实施完毕 |
分项目2 | 2024年3月 | 2024年12月 | ||
2 | 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 | 2024年3月 | 已终止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4年3月 | 2024年12月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序号 | 项目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体外诊断产品建设项目 | 2024年3月 | 2025年12月 |
2 | 医疗健康信息化项目 | 2024年3月 | 2025年12月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9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1,264.62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22.3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841.1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087.6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5.51%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 | 是 | 18,984.20 | 15,497.53 | 1,120.35 | 14,230.34 | 91.82 | 2024年12月 | - | 不适用 | 否 |
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 | 是 | 4,750.41 | 442.51 | - | 442.5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768.89 | 12,901.60 | 6,501.95 | 14,168.28 | 109.82 | 2024年12月 | -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3,761.12 | - | - | - | -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是 |
合计 | 31,264.62 | 28,841.64 | 7,622.30 | 28,841.1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因受传染病爆发、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备持续稳定的运行与竞争能力。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分项目1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分项目2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的规划时间较早,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加上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发现当时的市场条件与首发上市时设想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的市场条件存在一定差异,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不具有实施的可行性,因此公司终止了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受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建设已不具有可行性,公司基于当时市场环境的考虑,并综合考虑公司当时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随着公司发展,首发募投项目规划地点已无法满足公司对扩充新业务产能的需求,公司为满足当前与长远发展,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地点。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将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建设地点改为两个,分项目1建设地点为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3.1期25栋厂房,分项目2建设地点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中路以东、神墩五路以南地块,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 | 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 | 15,497.53 | 1,120.35 | 14,230.34 | 91.82 | 2024年12月 | - | 不适用 | 否 |
无 | 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 | 442.51 | - | 442.5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901.60 | 6,501.95 | 14,168.28 | 109.82 | 2024年12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无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28,841.64 | 7,622.30 | 28,841.13 | -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的规划时间较早,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加上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发现当时的市场条件与当初设想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的市场条件存在一定差异,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及收益最大化,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规划以及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实施用地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中路以东、神墩五路以南地块,公司已陆续取得该地块相应项目的开工建设手续,具体为:2020年9月2日,公司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0年10月15日,公司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12月30日,公司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募投项目主要实施用地施工许可相关证件延期取得亦导致公司实施计划不如预期。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规划以及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决定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别 |
为“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因受传染病爆发、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提下,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此外,公司基于当时市场环境的考虑,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附表3: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984.20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79.3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632.6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体外诊断产品建设项目 | 否 | 20,410.65 | 20,410.65 | 2,930.23 | 2,933.79 | 14.37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医疗健康信息化项目 | 否 | 12,073.55 | 12,073.55 | 49.15 | 198.83 | 1.65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500.00 | 13,500.00 | 13,50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45,984.20 | 45,984.20 | 2,979.38 | 16,632.62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因受传染病爆发、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提下,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备持续稳定的运行与竞争能力。调整后体外诊断产品建设项目、医疗健康信息化项目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 不适用 |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