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4-076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AO HONG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的内容并批准对外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披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http://www.hkexnews.hk)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陆续到期,为保证授信的延续性,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一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办理长、短期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含国内信用证)、保
理(含国内买方保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业务,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天津凯莱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莱英制药”)及吉林凯莱英医药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凯莱英”)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减少资金使用风险,降低资金周转压力,公司拟为上述2家全资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或等额外币)的担保额度预计,其中任意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单笔最大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47亿元(或等额外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银行名称 | 被担保公司 | 担保额度 (万元人民币) | 担保额度 (万美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凯莱英制药、吉林凯莱英 | 60,00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吉林凯莱英 | 50,000 | -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吉林凯莱英 | - | 5,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 | 吉林凯莱英 | 50,000 | - |
银行名称 | 被担保公司 | 担保额度 (万元人民币) | 担保额度 (万美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 | 吉林凯莱英 | 16,000 |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吉林凯莱英 | - | 2,500 |
上述额度区间内公司将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