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一位先生召集主持,董事会秘书尤丹红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唐敏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7及2024-06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计提减值损失及资产转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政
策的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及资产转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计提减值损失及资产转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标准》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