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8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调整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8.59元/股调整为38.46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7、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二、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8月5日实施完毕,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的,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行权价格: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故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8.59元/股调整为38.465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进行了审议,同意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