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新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