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5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小平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55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表决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表决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