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佩佩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审计报酬标准为人民币173.24万元(含审计人员的住宿、交通及餐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3万元(含审计人员的住
宿、交通及餐费),合计216.24万元。上述审计收费是按照市场公允的定价原则,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5、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同比变化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减少59万元:
1.2024年公司不再进行业绩承诺审计,减少人民币74万元;
2.2024年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12万元,主要系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3.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3万元,主要受预计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制定其报酬标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制定其报酬标准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