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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28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再次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及公司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

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0192024005、证监立案字0192024006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

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及公司股东鹏欣集团于2024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鹏欣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鹏欣集团进行立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

2、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获悉,公司股东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厚康”,原名“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1,198,7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本次被司法标记112,950,000股;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持有公司127,312,5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本次被司法标记59,340,000股,被轮候冻结67,972,500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3、公司自2022年12月起逐步持有北京汇源重整持股平台公司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文盛汇”)36.486%的股份,间接持有北京汇源21.89%股份。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交易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筹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诸暨文盛汇股份,从而成为其控股股东及北京汇源的控股股东。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7月25日、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交易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姜照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函证确认,除已披露的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换手率较高。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风险

1、关于立案通知: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对于此次涉及的交易事项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相关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最终交易方式、交易的股权比例需在完成审计、评估后,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北京汇源持有原汇源集团旗下的部分资产,包括全部“汇源”品牌及商标所有权、全部销售渠道、顺义工厂和15条自有生产线等资产。重整实施以后,果园种植基地及大部分生产线仍在原汇源集团旗下。北京汇源目前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仍以委托代工生产为主。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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