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0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11号文《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总计人民币6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990,000.00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539,4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610,470,600.00元,扣除应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25,694.35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744,905.6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50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526,225.33元(包含置换预先已投入自有资金人民币90,611,970.2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3,668,462.89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
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1,357,924.03元以及累计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2,091,858.54元)。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2 号文《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424,71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60,370,22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76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1,750,000.00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525,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640,725.04元,扣除应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499,014.96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8,141,710.08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1月23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005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090,110.48元(包含置换预先已投入自有资金人民币525,326,642.42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2,131.15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1,335,463.55元以及累计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715,068.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制定《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安徽”) 于2021年9月22日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泉峰安徽、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中金公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主体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4年 6月30日余额 |
本公司(注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 | 462476502241 | 60,897.06 | - |
本公司(注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 | 492376509189 | 150.00 | - |
泉峰安徽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 12620801040010507 | - | 366.85 |
泉峰安徽(注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马钢支行 | 181262872765 | - | - |
泉峰安徽(注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 655886656 | - | 0 |
合计 | 61,047.06 | 366.85 |
注1:尾号2241中行账户、尾号9189中行账户、尾号2765中行账户、尾号6656民生银行账户已分别于2022年7月、2022年7月、2022年8月、2023年12月注销。
注2:中国银行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合同签署权限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履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签署权限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履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马钢支行签署权限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履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签署权限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履行。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10,470,600.00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9,744,905.65元的差异主要为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25,694.35元。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泉峰安徽于2022年11月23日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泉峰安徽、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中金公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主体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4年 06月30日余额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 | 494978313494 | 48,203.16 | 0.01 |
泉峰安徽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 | 476778316522 | - | 6.37 |
本公司(注1)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鼓楼支行 | 3201040160001228753 | 30,156.47 | - |
本公司(注1)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鼓楼支行 | 3201040160001228746 | 19,600.90 | - |
本公司(注1)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鼓楼支行 | 3201040160001228738 | - | - |
泉峰安徽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鼓楼支行 | 3201040160001228704 | - | 0.12 |
本公司(注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东山支行 | 320899991013002658956 | 20,103.54 | -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江宁 经济开发区支行 | 4301021129100434877 | - | 3.35 |
本公司(注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雨花支行 | 125905344910102 | - | 0.37 |
合计 | 118,064.07 | 10.21 |
注 1:尾号8753、8746、8738的杭州银行账户、尾号8956的交通银行账户已于2023年12月注销;尾号0102的招行账户已于2024年8月注销。
注2:中国银行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合同签署权限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履行;交通银行南京东山支行合同签署权限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履行。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640,725.04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78,141,710.08元的差异主要为已到账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99,014.96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61.2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443号)、中金公司出具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于2021年实施完成。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532.6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 E00331 号)、中金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于2023年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2,091,858.54元。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资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利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715,068.00元。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资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自身规划、募投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103.54万元变更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总体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发生变化,仍为人民币117,814.17万元。
调整完成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本次变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本次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 100,273.00 | 42,953.26 | 53,056.80 |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 43,827.23 | 29,600.90 | 29,600.90 |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 46,437.48 | 10,103.54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 68,000.00 | 35,156.47 | 35,156.47 |
合计 | 258,537.71 | 117,814.17 | 117,814.17 |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本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以上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 10 -
附件一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60,974.49 | 本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7.5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952.6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2) | 本年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3)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 承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4) (4)=(3)-(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5) (5)=(3)/(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高端汽车零部件 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 否 | 60,974.49 | 60,974.49 | 60,974.49 | 297.51 | 60,952.62 | (21.87) (注1) | 99.96 | 注2 | 注2 | 注2 | 否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注3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 1:截至期末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21.87万元,除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外,差异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
银行手续费计人民币1,357,924.03元及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2,091,858.54 元。
注2: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项目包括新建模具及热处理车间、原材料仓、压铸车间、机加工车间、立体自动仓、能源中心、宿舍、食堂、门卫等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其中压铸车间及机加车间已分别于2022年8月及2022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余均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上半年募投项目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9,821.49万元(不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尚不足一个完整年度,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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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17,814.17 | 本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5.9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103.5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009.0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58% | |||||||||||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2) | 本年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3)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与 承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4) (4)=(3)-(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5) (5)=(3)/(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 制造项目(二期) | 是(注1) | 42,953.26 | 53,056.80 | 53,056.80 | 1,245.90 | 53,238.41 | 181.61(注2) | 100.34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 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29,600.90 | 29,600.90 | 29,600.90 | - | 29,600.90 | - | 100.00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 基地项目 | 是(注1) | 10,103.54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3) |
补充流动资金及 偿还贷款 | 否 | 35,156.47 | 35,156.47 | 35,156.47 | - | 35,169.70 | 13.23 (注4) | 100.0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募投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公司已决议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103.54万元变更至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注2: 截至期末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81.61万元,除期末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外,差异系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理财投资收益金额。注3: 本公司在“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终止后,未来将根据新能源客户订单和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自筹资金等方式对“新能源零部件生
产基地项目”原计划投入的机加工生产线继续投资,并由子公司泉峰安徽规划建设。注4:截至期末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3.23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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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 53,056.80 | 53,056.80 | 1,245.90 | 53,238.41 | 100.34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3,056.80 | 53,056.80 | 1,245.90 | 53,238.41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根据自身规划、募投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103.54万元变更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具体变更原因等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