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西11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笃银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2024年上半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