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熙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有郭熙玲、司静、高书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认真、细致地讨论和投票表决,通过了下述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0)。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061)。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通过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480,012,000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8,001,200.0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本次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