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4: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