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此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国先生、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刘军锋和王剑敏先生列席了会议。
此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清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后,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