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09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5,45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869.59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68,586.4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0日对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加:累计利息收入(含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 期末余额 | |||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基地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收购鸿通科技股权 | ||||
68,586.41 | 4,066.95 | 28,564.02 | 39.03 | 1,780.44 | 0 | 18,010.20 | 24,259.66 |
注:因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原因,故部分数据位数存在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于2020年11月20
日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完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用途 |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 |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基地建设项目、收购鸿通科技股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4100020129202005995 | 41,625,416.4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 40325001040037653 | 9,526,287.70 |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政务中心支行 | 592904626710203 | 15,757,731.0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129980100100391291 | 0 |
合计 | 66,909,435.14 |
注:截止2024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6,690.94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4,259.66万元相差17,568.72万元,系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所致。上述数据尾数相加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7日和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18,010.1988万元人民币变更用途,用于收购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达光学”)持有的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和2023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截至2024年2月1日,鸿通科技收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同时,公司已向祥达光学支付股权转让款18,010.1988万元人民币,且完成了所有相关交割工作,鸿通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鸿通科技股权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7日和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人民币15,494.50万元变更用途,向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增资用于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和2024年7月6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用于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报告期内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1月9日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情况 | 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 |
金额 | 投入比例 | ||||
1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14,306.70 | 9,739.48 | 68.08% | 716.11 |
注:项目存在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716.11万元,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从而现阶段形成一定节余。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完成了各项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
在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把控各个环节,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尚需支付部分尾款及质保金,后续公司将及时支付,支付后剩余的募集资金预计为4,859.66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同时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且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9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586.4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829.6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393.6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3,504.7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8.85%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40,530.18 | 7,025.48 | 39.03 | 6,854.92 | 97.57 | 2024年11月 | 注1 | 注1 | 否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14,306.70 | 14,306.70 | 1,780.44 | 9,739.48 | 68.08 | 2024年6月 | 注2 | 注2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3,749.53 | 13,749.53 | 0 | 13,789.09 | 100.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收购鸿通科技股权 | 是 | - | 18,010.20 | 18,010.20 | 18,010.20 | 100.00 | 2024年2月 | 注3 | 注3 | 否 |
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项目 | 是 | - | 15,494.50 | 0.00 | 0.00 | 0.00 | 2026年6月 | 注4 | 注4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8,586.41 | 68,586.41 | 19,829.67 | 48,393.69 | - | - | - | - | 否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本报告期内未实现效益;2、“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完成了各项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外,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立足于 |
公司经营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在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力量的基础上,通过升级研发中心和信息化系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创新能力和信息化生产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助于公司吸引和储备人才,为未来业务的增长提供技术保障。3、收购鸿通科技股权项目于2024年1月完成,尚未实现效益。4、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项目刚进入建设期,本报告期内未实现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0年11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12.49万元(其中:1、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45.94万元;2、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466.5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金额进行了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67号《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4,259.66万元,其中现金管理产品17,568.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6,690.94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鸿通科技股权 |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8,010.20 | 18,010.20 | 18,010.20 | 100.00 | 2024年2月 | - | 注1 | 否 |
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项目 |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5,494.50 | 0.00 | 0.00 | 0.00 | 2026年6月 | - | 注2 | 否 |
合计 | 33,504.70 | 18,010.20 | 18,010.20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2023 年 9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 10月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鸿通科技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010.1988 万元人民币用于收购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达光学”)持有的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鸿通科技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
2、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 15,494.50 万元人民币变更用途,向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增资用于提升泰国工厂产能(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和 2024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用于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收购鸿通科技股权项目于2024.1月完成,尚未实现效益;2、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项目刚进入建设期,本报告期内未实现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