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0,900股(经调整后)。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6名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0人调整为14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110,600股(经调整后)。
2、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业绩表现不达标,绩效考核评分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故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600股(经调整后)。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200股(经调整后)。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行动方案的践行情况。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