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海军主持;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作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客观的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审批及使用程序均能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需求、公司现金流情况及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的制定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计划拟投资的品种为较低风险、
安全性高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且公司已经针对此建立了完善的审批控制程序,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2、通过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一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3、在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综上,同意本次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