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76元,共计募集资金88,832.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7,475.3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81,356.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31.63(不含税)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32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6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7,325.0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6,700.7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19.6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369.0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2 | 4,454.31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143.4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70,069.78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2=C2 | 4,454.31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2+C3 | 463.0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3,264.0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264.07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分别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信银行嘉兴海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海宁斜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 | 201000321555846 | 32,640,746.1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 1204085029200066696 | 已注销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斜桥支行 | 19350201040016677 | 已注销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 573900473210616 | 已注销 | |
中信银行嘉兴海宁支行 | 8110801011802572919 | 已注销 | |
合 计 | 32,640,746.11 |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271.1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7.70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347号)。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实际投入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赎回日 | 收益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4,382.20 | 2023/9/1 | 2026/1/19 | 2024/5/28 | 98.86 |
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年产12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建设项目”建设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4,354.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4,454.31万元划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斜桥支行开立的“年产12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旨在长期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为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技术支持,不直接产生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从中国农业银行受让一份大额可转让存单,受让金额4,382.20万元,由于具体负责实施和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操作部门对授权实施期限的理解存在偏差,在决议有效期届满前未将前述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 4,382.20万元大额可转让存单赎回,除该授权期限内购买的既有产品之外,公司不存在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另行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空档期内既有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予以追认。公司已深刻自查和反省,组织专题学习,强化规则意识,加强内部控制,严格履行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有效,扎实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持续促进公司发展。保荐机构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开展相关培训,并出具了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7,325.0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69.0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069.7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2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建设项目 | 否 | 38,240.99 | 38,240.99 | 2,542.17 | 34,112.69 | 89.20% | 2023年度 | [注1] | 是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084.09 | 7,084.09 | 826.86 | 3,956.13 | 55.85% | 2025年6月 | [注2] | [注2]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2,000.00 | 32,000.00 | 0.00 | 32,000.96 | 100.00% | — | — | — | — |
[注1] 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年产12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建设项目”运营期为投产后的第1年至第10年。2024年1-6月该募投项目预计效益为1,809.35万元,实际实现效益为1,833.02万元,效益达成率为101.31%。[注2]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合 计 | — | 77,325.08 | 77,325.08 | 3,369.03 | 70,069.7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的建设标准较高,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设备购买、安装调试等协同工作周期较长等多重因素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原定时间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月延长至2025年6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一)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