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9,769,040元(含税),转增股本179,538,08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629,538,080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人民币629,538,080元。
二、《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00.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9,538,080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29,538,08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