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中“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 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4年1-6月(合并) | 2024年1-6月(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营业成本 | 968,306,290.80 | 976,279,785.54 | 7,973,494.74 | 407,190,469.08 | 412,891,488.25 | 5,701,019.17 |
销售费用 | 24,713,211.35 | 16,739,716.61 | 7,973,494.74 | 16,434,982.39 | 10,733,963.22 | 5,701,019.17 |
(2)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3年1-6月(合并) | 2023年1-6月(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营业成本 | 945,685,772.00 | 952,843,473.60 | 7,157,701.60 | 322,116,574.52 | 328,319,012.22 | 6,202,437.70 |
销售费用 | 19,805,399.03 | 12,647,697.43 | 7,157,701.60 | 13,478,015.87 | 7,275,578.17 | 6,202,437.70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进行的相应变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