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庆顺先生召集。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关于进行门机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出资购买3台40t门座式起重机,该项目经公开招标,由公司关联人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50,880,000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47,346,710元,累加本次交易后达到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关于进行门机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财务核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对所属公司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共计2,231,178.52元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