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5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美康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43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熊慧萍 | 邬晓晗 | ||
电话 | 0574-88178818 | 0574-88178818 | ||
办公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金达南路1228号 | 宁波市鄞州区金达南路1228号 | ||
电子信箱 | mksw@nbmksw.com | mksw@nbmksw.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49,125,024.71 | 976,807,779.93 | -2.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8,463,238.99 | 174,865,865.26 | 2.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50,328,234.93 | 135,994,182.46 | 10.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0,442,187.69 | 249,201,149.88 | -59.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48 | 0.4566 | 1.8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48 | 0.4566 | 1.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38% | 6.75% | -0.3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510,785,292.20 | 3,489,185,937.99 | 0.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841,098,238.85 | 2,714,933,902.95 | 4.6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22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邹炳德 | 境内自然人 | 28.36% | 108,897,635 | 81,673,226 | 质押 | 11,000,000 | |||
宁波美康盛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41% | 39,988,209 | 0 | 不适用 | 0 | |||
陈朝红 | 境内自然人 | 4.99% | 19,149,991 | 0 | 不适用 | 0 | |||
邹继华 | 境内自然人 | 3.26% | 12,508,700 | 9,531,525 | 不适用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8% | 1,830,300 | 0 | 不适用 | 0 | |||
王金奎 | 境内自然人 | 0.35% | 1,352,600 | 0 | 不适用 | 0 | |||
马明明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302,200 | 0 | 不适用 | 0 | |||
裘柯 | 境内自然人 | 0.33% | 1,250,400 | 0 | 不适用 | 0 | |||
刘宜林 | 境内自然人 | 0.31% | 1,19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宋扬 | 境内自然人 | 0.28% | 1,07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邹炳德先生是宁波美康盛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继华先生是邹炳德先生的胞弟;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调整杭州倚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倚天”)股权交易对价事项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姚丹华、高俊顺、许志良、陈敬、杭州昆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倚天共同签署了《关于〈杭州倚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各方对关于杭州倚天原股东收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固定资产、存货变现等做了约定。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141、2019-139、2020-007)。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协议约定的事项中,杭州倚天已收回相关款项金额为32,202.8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已收回28,779.21万元(占《补充协议二》中约定的应收回应收账款的97.33%),其他应收款已收回3,423.61万元;存货账面余额21.73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2.51万元。鉴于姚丹华等人未按照协议约定将杭州倚天相关款项如期收回,也未履行补足及收购义务,上述行为已违反了《补充协议二》的约定,侵害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倚天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挽回或减少公司损失,公司已就该事项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八、诉讼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3年12月18日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以6.1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9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2024年1月16日。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共计增加股本95万股,公司总股本由38,299.9815万股变更为38,394.981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299.981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8,394.981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24年1月25日办妥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2023-085、2023-089、2023-090、2024-006、202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