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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然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通讯出席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刘文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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