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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粤水电兰州新区二期300MW集中式
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公司下属子公司兰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粤水电”)拟投资建设粤水电兰州新区二期3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83,866万元。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水电二局”)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兰州粤水电投资建设粤水电兰州新区二期3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1800亩,直流侧装机容量304MWp,交流侧容量300MW,容配比
1.014。项目动态总投资83,866万元,资本金不少于动态总投资的20%约16,773万元,由新疆粤水电对兰州粤水电进行增资,兰州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该项目已取得《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新经审备〔2024〕055号)。
截至本项目审议前,公司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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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清洁能源投资122,419.75万元,建筑施工业务相关投资50,822.48万元,合计对外投资173,242.23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粤水电兰州新区二期3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兰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基地622室。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3年8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任斌。
6.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兰州粤水电的实际控制人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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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兰州粤水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推进该项目投资建设,兰州粤水电聘请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粤水电兰州新区二期3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兰州新区,海拔2,150m~2,350m,占地面积约11,800亩。项目建设区域的多年平均水平面太阳辐射量约为5,769.7MJ/㎡,太阳能资源达到丰富等级,太阳能资源稳定度约为0.4683,太阳能资源稳定度为稳定(B级),适宜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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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期预计为12个月,生产运行期为25年。本项目并网装机容量300MW,属于大型光伏发电系统。计划采用N型高效单晶双面585Wp电池组件,每个组串由26块太阳电池组件串联组成,本项目共设100个光伏子阵。直流侧装机容量304MWp,交流侧容量300MW,容配比1.014。
3.项目光伏装机容量为304.2MWp,平均年上网电量约为44,991万kWh,25年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约为1479h。
4.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动态投资为83,866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为2,796元,静态投资为82,561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2,752元。
5.按运行期25年和上网电价0.2105元/kWh(综合考虑中长期交易、跨省外送交易、绿电交易、现货交易方式等因素)进行财务评价得出: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05%(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1%,项目投资回收期13.26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本次投资存在光伏组件价格上涨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广东水电二局、新疆粤水电及兰州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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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2,943.97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